玛莎·格林出身于古老的b国的一个看似普通的家族,过着和其她女孩们一样普通的生活。但是,只有这个家族自己的成员知道他们的族姓存在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到比b国这个国家存在的时间还要长。
格林一组原本是不姓格林的,只是她们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漂流了太久太久,几经波折改了许多次姓氏后,渐渐地就没人记得自己最初的来源了。
玛莎就是在这个古老又神秘的家族长大的,她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和别的人稍微有点不同,比如——
魔法。
虽然她们一族的魔法能力经过几千年的洗练已经远远不如从前那么强大了,但是祖先遗留给他们的东西依然可以让他们与众不同。
玛莎喜欢把魔法施展在各种物品身上,比如会飞的小茶杯,长腿会跑的花瓶姑娘,会跳舞的丝袜小姐……
她每天就在一种香甜幸福的氛围中长大,直到她遇上了那个来自于同样古老的异国的男子——洛桑。
认识洛桑并和他相爱,是玛莎这一生中做过的最美妙的梦境了。洛桑对于她的小魔法很感兴趣,两个人结婚后经常一起钻研一些有趣的魔法出来。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那两盏,他们一起制作的小铜灯。
最开始做这两盏灯的初衷是因为两人偶尔会有一些小分离,比如洛桑出差之类的,为了不让彼此互相思念,他们合力做出了这两个小道具,促使他们在梦里也能会面。这样的日子过了差不多有十年。
十年后的某一天,洛桑在他自己的国土上出了车祸不幸去世了,而他随身携带的那盏灯也不知去向,想来可能是被哪个路人随手捡走了,玛莎只能带着他的骨灰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守着两个人唯一的孩子莫兰生活。
万嘉袂听到这里,很是为这位老人的爱情故事唏嘘感动,然后问道:“也就是说,我那个时候买的这盏灯,其实就是您当年的丈夫的,是吗?”
玛莎笑着点头:“没错,我没有想到我还会有再见到它的时候,虽然……虽然我确实每天都这么期盼着。”她说着说着,眼里已经隐约有了泪光,“看到你,我就想起了我那可怜的洛桑……”
万嘉袂默然,一时间找不到话来安慰她,只能转头去看布兰克斯。布兰克斯接收他的视线,把话题转移了:“本来这东西也不该是我的,不过莫兰不喜欢。”
玛莎果然就被转移了注意力,接着说:“那时候你这个小坏蛋才刚到我这里呢,一副担惊受怕的小可怜样,晚上连觉也睡不好,所以我就把陪伴我多年的灯送给你,哄着你说它会给你带来好运。”玛莎笑了笑,“我没有骗你吧?虽然迟到了二十多年,但是它总算是为你带来了一个可爱的恋人,不是吗?”
布兰克斯轻哼一声,不置可否。
万嘉袂尴尬的咳了一声,然后继续问:“那也就说,我之所以做哪些奇奇怪怪的梦,都是因为我和他两个人同时拥有了这两盏灯,是吗?”
“是这样的,我的孩子。不过,如果你们当初有一个人下定决心不再将这个游戏进行下去的话,这个魔法早就终止了。”
她的意思是说,假如两个人在最初如果彼此没有好感,或者没有互相爱上的话,那么这个魔法的效力就会越来越弱,直到有一天消失。
万嘉袂有点汗颜,难道这个是暗示着,早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就喜欢上布兰克斯这个混账家伙了,在他还是假装成柔弱无辜小天使安东尼的时候?
这么一想的话……他斜斜的看了身边的人一眼,该不会就因为第一个梦境的原因,导致布兰克斯后来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这个调调的,所以就一直假扮着这个类型的路线,骗取他的好感度?
身边的金发混蛋冲他挑了挑眉,露出邪气的笑容,算是不要脸的承认了。
擦……
万嘉袂脸一抽,原来如此。
“但是,为什么会是童话故事呢?”他不搭理布兰克斯了,转头对玛莎姨妈接着说道。
听到这句话,布兰克斯的脸突然间就变了,“姨妈,如果没什么似的话,我就带着小万先走了,下次来拜访您。”说完他就扯着万嘉袂的袖子要走人。
玛莎闻言笑出了声来,“我和洛桑只是制作出了灯而已,梦境的内容可不是我们弄出来的。”说完看了一眼坐一边道貌岸然假装正经的某人。
万嘉袂细细咀嚼了这句话,琢磨着说:“您的意思是说,这个梦境的背景是我们自己决定的?”
玛莎点头。
“奇怪了,两个大老爷们为什么选这种小姑娘才喜欢的童话故事呢?”他嘀嘀咕咕自言自语,想不出头绪来。
“布兰特小时候最喜欢看各种各样的童话故事了,他觉得那样会让他有安全感。”玛莎漫不经心的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解释道。
……
万嘉袂古怪的转头去看身边的人:“所以,决定内容的人是你?你都这么大了,还喜欢看儿童故事?”
布兰克斯脸色有点不太好看,他想起了那天晚上,那个故事最开始的那个晚上,他确实是在洗完澡之后舒服的窝在床上翻童话书,看完后就塞进了枕头下面睡着了。
而那个故事的名字,就叫做白雪公主。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想明白了事情缘由的万嘉袂毫不客气的笑起来,“亏你长的人高马大器宇轩昂,原来背地里喜欢像个小姑娘一样的抱着本童话书睡觉哈哈哈哈,那你是不是晚安前还要喝一杯牛奶再得到一个妈咪晚安吻才会睡觉啊?”
布兰克斯的脸色很难看,因为……除了没有妈咪晚安吻,他真的是每晚睡觉前喝杯甜牛奶的。
被喜欢的人毫不留情的嘲笑了,而且还发现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羞耻秘密,布兰克斯在心里暗暗地盘算着把人关起来的可行性。
笑完了以后,万嘉袂擦擦眼角流出来的泪,把话题扯回来:“我们最近没有再做那些梦了,是不是意味着魔法已经终止了?”
玛莎想了想说:“这个我也没法告诉你,孩子。我们当初做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么多,不过这个灯既然被命名为‘情人灯’自然是有他的原因的,等到你们真心相爱,彼此之间没有嫌隙的时候,也许这个魔法就会消失了。”
“你知道,爱情这种东西时很奇妙的存在,它能改变一个人,由内而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玛莎的脸上露出了一个陶醉的表情,这让她看起来年轻了十岁。
“神祝愿你们,将来能够平平安安的走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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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玛莎姨妈那里出来,两个人坐上了回程的车,万嘉袂扭头看着那栋城堡一样的别墅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了,才依依不舍的转过头来。
“我们以后还会来这里吗?”
布兰克斯在开车,闻言腾出一只手来摸摸他的头:“如果你想的话。”
汽车越来越远,万嘉袂坐在副驾驶上看着眼前一片开阔的平地,突然伸出一只手握上了布兰克斯放在方向盘上的手,一字一句的说:“我们就这么过下去吧,谁也不分手,好吗?”
布兰克斯轻声一笑,“你想离开我也不行,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了,我会杀了你。”
万嘉袂沉默不说话,“把我杀了,那你呢?”
“我?”布兰克斯诡异的笑了一下,“我杀了你以后,就跟着你一起死,这样咱们就永远在一起了。”
这回答尼玛真血腥啊……
万嘉袂脑子有点疼,本来挺温馨的情话时间硬生生变成重案六组画风,他叹口气,也不指望这家伙说什么好听的了。
“走吧,咱们回家去。”
越野车飞速的在荒野外疾驰,载着两个彼此相爱的年轻人,奔向了一个更加,明亮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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