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突然觉得好熟悉
像昨天今天同时在放映
我这句语气原来好像你
不就是我们爱过的证据
差一点骗了自己骗了你
爱与被爱不一定成正比
我知道被疼是一种运气
但我无法完全交出自己
努力为你改变
却变不了预留的伏笔
以为在你身边那也算永远
仿佛还是昨天
可是昨天已非常遥远
但闭上双眼我还看得见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
感谢那是你牵过我的手
还能感受那温柔
梁静茹《可惜不是你》
2
当顶头上司带着新同事来给大家介绍的时候,苏良辰正一手端着咖啡杯一手有条不紊地整理桌上的资料。听见声音一抬头,就这样看见了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孩。
仿佛被一道闪电击中,良辰着实愣了愣。逆光中,她没心思听老总说些什么,只是呆呆地盯着那张还带着青春气息的清俊脸庞,心里想着:怎么竟会这么像啊!大脑在一瞬间的空白之后,便是纷乱的影像刷刷闪过,弄得她微微心神恍惚起来。最后,还是一旁的唐蜜拍了拍她的肩,凑过来小声说:“亲爱的,回神啦!看人家长得俊,莫非你想老牛吃嫩草?”
良辰一怔,回头白她一眼,这才发现不知何时杯中的咖啡溅出两滴,早已印开在手边的资料上。
这时小伙子挨个打招呼正好来到她面前。修长的手伸出来,露出整齐的牙齿,语气谦逊:“你好,以后请多关照。”
良辰放下杯子,伸手与他相握,微微笑道:“欢迎加入企划部,我叫苏良辰。”
“大家好,我叫苏良辰。”
九年前,她扎着高高的马尾,站在讲台上对着底下二十多双眼睛介绍自己。那一天,天空澄澈明亮,从高高的楼上望下去,路上走的几乎全是像她这样刚入大学校门的新生。简单地谈了自己的兴趣爱好、表达了今后与同学合睦相处的愿望之后,她微一躬身而后回到自己的座位。紧接着上台的是个男生,良辰没太去注意。刚才进教室前,一直戴在手腕上的链子突然断了,上头串的水晶珠子噼哩啪啦散了一地,在几个室友的帮助下才全数拣回。现下,她也只顾低头重新将它们一个个串起来。
突然有人捅她的后背,只听见室友朱宝琳在后面悄声说:“咱们班居然有校草级的人物!”此言一出,身边立刻传来其他女声惊艳的附和。
良辰抬头。
讲台上的人修长挺拔,初秋的天气里,穿着件白色T恤,配着水磨白的淡色牛仔裤,一双复古鞋隐约能看到NIKE的Logo。良辰坐在靠墙的位置,正好斜斜地看见对方大半个侧面。充足明亮的光线下,她看到他狭长的眉眼,挺直的鼻梁,微微动着的削薄的嘴唇。的确是极英俊的一张脸,且眼神清亮。
她听见他说:“我叫凌亦风。”声音略微低沉,却格外地好听。
良辰下意识地环视四周,果不其然,除她之外全班倒有大半的女生状似沉醉在他的外貌或声音中了。
低头笑了笑,将穿好的手链重新戴上,她开始望着窗外的天空静静发呆。
很久以后,当凌亦风问起的时候,她怎样都不肯承认其实自己是在入学第一天便注意到他了。
或许是缺乏安全感,她是天生不愿在情感上示弱的人。
傍晚下班后,唐蜜隔着几张桌子吆喝着一起去吃饭。两人一起走出公司大楼时,正见一辆蓝色宝马从面前呼啸而过。
唐蜜眼尖,立刻叫道:“哈!宝马接送,居然还来我们这打工?”
良辰也恰好瞟到坐在车里的年轻身影,这才像是突然想起,问:“他说他姓林?”
“是凌!”唐蜜纠正她:“有后鼻音的那个,凌厉的凌。”说完生怕她不明白,又补了句:“就是凌迟处死的那个凌。”
本来听到这个姓让良辰有些恍惚,如今被她这样一解释,不禁笑了出来。
暮色蔼蔼,良辰紧了紧风衣,拖着唐蜜的手臂直奔两人常去的那家小店。
头天晚上的水煮活鱼吃得唐蜜大呼过瘾,可第二天一上班,她又不免苦着脸向良辰展示额头上新冒出的痘痘。
从小到大,良辰的好皮肤都是备受周围女同胞们羡慕的。大三那段日子,她常拉着凌亦风去校外吃路边摊。大学所在的城市,以夏炎冬冷闻名,同时也是典型的无辣不欢。冬天的夜晚,她裹着长长的大衣,在冷风中一边跺脚一边等着炉火上香气四溢的羊肉串。用小木刷抹上去的油滴在烧红的炭上,咝咝作响。烤好的肉串总是由凌亦风负责拿着,而她则边走边吃,吃完了就伸手再要,嘴唇在辣椒和冷风的共同作用下变得红通通的,一点也不顾及形象地边吸气边伸手在嘴边扇风。到了第二天,皮肤仍旧光洁无比,丝毫不受影响。那个时候,凌亦风总是喜欢嘲笑她的吃相。
“你到底是不是女孩子啊?”他看着她,笑得漫不经心,“在男朋友面前一点也不注意形象,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女生。”
她不服气,顶回去:“我才不愿像你以前那些女朋友一样呢!”在她之前他一定谈过很多次恋爱,这是她早就认定了的。
凌亦风微微停下脚步扭头看她,脸上仍带着笑,明明听出她话中有话,却既不承认也不反驳。
直到很多年以后,良辰回想起来,仍旧想不透他的笑容究竟算不算是一种默认。只知道,当年自己并没发觉他即使在嘲笑她吃相的时候也大多含着宠溺的意味。
新来的男孩叫凌昱,大学刚毕业,热情勤奋,办公室里许多杂事都抢着做,阳光朝气的脸上时常洋溢着笑容。
几天过后,唐蜜对他也略有改观:“……蛮不错的嘛!虽然家里有钱,但一点也不像好吃懒做的公子哥儿,和我当初想的完全不一样。”
良辰笑她:“你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吧!有钱人家的小孩就全该游手好闲混吃混喝,闲来没事只懂游戏花丛?”
其实,先不论凌昱最近的表现,单就这个人,往那儿一站,良辰就已经对他很有好感。帅气,有活力,青春四溢,总是轻易勾起她久远的回忆。
二十七岁的女人,偶尔回望曾经大学校园里的青葱岁月,竟常有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恍惚,不知这是否便是未老先衰的表现?
凌昱对她也很亲近,一口一个“良辰姐”。唐蜜半开玩笑似地抗议了好几次,问:“为什么她是良辰姐,而我就只能是唐姐?”
每回都问得凌昱只能为难尴尬地笑,这么敏感计较又执着的女人还真是少见。
终于有一次,唐蜜敲诈他请吃午饭,三个人坐在公司的员工餐厅里,凌昱拿着饭卡问:“唐姐、良辰姐,你们要吃什么?我去端来。”
唐蜜突然皱起眉头,旧事重提。凌昱估计早已被问得麻木了,所以只是笑笑,并不当真。一旁的良辰却忍不住,抛了个白眼过去,说:“那也只能怪你名字没取好。”
唐蜜转头不解地看她:“怎么说?”
倒是站在旁边的凌昱首先低低笑出声来。那笑声那么近,直冲近耳膜,良辰猛地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闪了闪,但终究又低下头去。
这边唐蜜咀嚼了一下也明白过来。确实,蜜姐……自己叫着都觉得肉麻。
可嘴里不服,“这名字好没边儿了,爱人叫起来多有情趣!”
良辰冷哼一声:“真可惜,我无法想像赵天华是怎样有情趣地叫你的。”
唐蜜的男友赵天华是良辰的大学校友,一向忠厚老实,在外人面前是半句情话都不会说的。良辰和他们相处得久,自然一清二楚。
唐蜜瞪她,转而又发现还有个旁观者笑得更开心,不由得抬头狠狠剜了一眼,拍桌子道:“我要红焖猪蹄和酱爆鸡丁,还不快去!”
她脸色变得极快,凌昱竟一时分不清是否真的恼羞成怒了,于是连良辰那份都没敢多问,真的一溜小跑地离开了。
良辰转过头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没来由地乱起来。
吃完饭后,唐蜜上楼回办公室,她最近刚接了个重要的case,手头有些资料需要仔细研究。良辰则想趁着午休的一个小时去附近书店逛逛,凌昱听后想了想,说:“干脆我也一起去吧!反正没事干。”
书店和公司只隔一条街,两人走了十来分钟,一路上随兴聊着天。到了店里,良辰才发现这里异常的冷清,偌大的一家新华书店,除了两三个服务员,这个时间里几乎没几个顾客光顾。她在畅销书架前转了转,其中有一本倒是来之前就想买的。但是可能由于销路太好,架子上只剩下一两本。良辰随手翻了翻,发现封皮和底页都有此许污渍和破损。转头去看,几个服务员正围在一起小声聊天,完全无视他们的存在,她突然没了兴趣,把书放回去,转身去找凌昱。
凌昱也在看书,却似乎看得格外认真,好半天才翻一页,显然是每个字都读了的。良辰走到他身边,随手抽了本侦探小说,还没翻开封面,就听见他说:“良辰姐,其实我很久之前就见过你。”
初秋午后的阳光肆意地洒在书店的窗玻璃上,一整排过去,金黄得明亮耀眼。凌昱的声音很低,状似只是忽然想到然后不轻易地提起一般。
良辰却愣了愣:“嗯?”
“我说我见过你啊。”大男孩转过脸,清爽的笑容浮现在脸上。
“……什么时候?”
凌昱想了想,纠正道:“准确地说,是见过你的照片。”
良辰还是纳闷。但迎着微微刺眼的阳光,这张年轻英俊的脸直直落入眼中,时间一分一秒地悄悄走过,她的心也渐渐地一下一下加速着跳动起来。
……这样相似的五官和眉目间的神韵……同样的姓氏……
一直隐藏在心底的猜测,答案呼之欲出。
“我见过你的照片,在我堂哥的皮夹里,我堂哥叫凌亦风。”
心里有什么东西就这么轰地一下垮了下来。
这么多年来,没有人在她面前提过他的名字。
就在她以为,自己终于快要渐渐忘掉他的时候,这个和他有着亲近关系的大男孩来到她面前,轻轻松松地翻出她自以为已经埋得很深的记忆。
原来,很多事情并不是以为忘了就真能忘记的。
她当然记得那张照片。
她不爱照相,相片很少,所以从头到尾凌亦风也只保存到了极少数中的一张。
那时候,在火红的夕阳下,她把从家里翻出的自认为最满意的一张递给他。
十六七岁的少女,穿着白色棉布半袖衫和藕合色的长裙,站在垂杨柳下巧笑嫣然。相片的背面,是她亲手写上去的四个字——我的良辰。墨水印才刚刚干透,乌黑鲜亮。他看了看,微微皱起好看的眉,似乎有些不满:“应该由我亲自写才对。”
“谁写有什么关系?”
“这又不是我的字。以后别人看到,都不知道这个‘我’到底是指谁。”
“除了你还能有谁?”她挑起眉说得理所当然。然后自行从他的口袋里摸出钱包,将照片小心地塞了进去,“收好,别弄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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