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采薇悲悯地看着他:“方琢之,你还要抵赖。那你说‘不是怕她跟你去,你以为自己有这个运气和我说话’是什么意思,你居然动过这样的念头,你到底置我于何地?我就奇怪你那次和我谈论什么生啊死啊的,原来你做的是这个打算。很不巧是吗,正好你说这些话的时候我都听见了,不然我还不知道你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她斩钉截铁道:“方琢之,你太可怕,哪怕这世上只剩你一个人我也不会和你在一起。”
方琢之没有拉住她,怔怔地看着她走出去。他靠在电梯里,脑子里一片混乱,只有一个念头特别清晰:她走了,这回恐怕是真的不会原谅我了。他走回办公室,尽力保持着脸上的平静,心里却翻江倒海一般。他第一次有这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哪怕是那次他对她那样后他都没有气馁,那次他想的是我要求得她的原谅。这次不一样,这次他做了她最痛恨的事情,在她眼里,自己恐怕像个恶魔吧。
方琢之恢复了以前的那种生活,只有那种灯红酒绿的生活才能麻痹他的神经,让他忘掉心上的那个大口子。但是他再也没有碰过酒,尽管他知道无论他过得多么颓废夏采薇都不会再看他一眼,不再心疼他,他潜意识里抗拒这个曾让他酿下大错的媒介。
他有了新的嗜好,收集不同的年轻女郎。不,他不收集长得像夏采薇的,那样会让他更心痛。想她的时候他就看她的照片和录像,他派人去偷拍她的生活录像,看她无意识地对着镜头笑,就好像对他笑一样。她的笑容总是那样灿烂,没有人比她更美了,只是这些笑容不是对他展现的。每次看完这些,他都发誓是最后一次,并把它们统统锁起来。次数多了,那把锁变得无比锃亮。
他想忘记她,而且也采取了措施。他约会城中的名媛,稍合心意的就多约会几次。可是不久,他就觉得索然无味。有的人他觉得太俗气,送她珠宝虽然她表面上做出一副矜持的样子,可是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贪恋。他想,小薇从来就不喜欢这些,她的光芒连最纯净的钻石都比不过。有的人比较死板,言语无趣,他觉得别人一点文采也没有,太过俗气。有的人很高傲,而且确实有一些本钱高傲,长得美,身材好,名校毕业,有艺术修养,会至少一门乐器和至少一门外语。方琢之仍然不屑,你有的这些小薇都有,而且比你好,你凭什么这么傲,小薇从来都不这样。淑女类型的他不喜欢,都不喜欢运动,一点活力也没有。狂野的他也不喜欢,一点也静不下来,肯定书都没读过几本。
其实方琢之这样的印象实在太主观。诚然,夏采薇的物质欲望很低,那是因为她从来就不需要去为这些操心,总是有人为她安排得妥妥贴贴。她没有一点生活压力,自然可以随心所欲地去追求自己的爱好。夏采薇的确不喜欢大多数女人喜欢的华服和珠宝,但这只是个人喜好的不同,与可爱与否无关。所有的女人里面,属夏采薇对方琢之最不好,不会时刻想着他,不会逢迎讨好他,没有全身心地爱他。可是方琢之就是忘不了她,谁让他爱她呢。
这样挑挑拣拣,最后跟在他身边的是一位地产大亨的千金叫莫遐。英国C大英文系毕业,会说法语,人长得也美,是那种清爽舒服的美,气质很好,笑容看上去很可亲,喜欢看书,喜欢的运动是网球和骑马。
方琢之有时会带她出席一些应酬,她左右逢源,颇有如鱼得水之态。方琢之很不以为然,他觉得她过于世故,不够脱俗。方琢之对她的另一点也颇为不满,他知道她喜欢他,可是她从来都是矜持的,总是等着他主动。小薇就不会这样,方琢之叹气,她喜欢一个人时是那么的热情,哪怕他只得到了她的一点点爱都能感受到这样的热情。如果她爱我,我将多么幸福啊,他叹息,随即甩甩头想把这个念头从脑中赶走。
近几个月来,莫遐是方琢之固定的约会对象。他有时也会在约会后与她亲热一番,但从未在她那里过夜。也许这辈子就这样过了吧,这样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
方琢之曾偷偷跑去看望过夏采薇,他坐在车里,看她送周远出门,没过多久,牵着一条大狗出来跑步。跑完步回来后又隔一段时间开着车出门,方琢之小心地跟着她,原来是去学校。
他跟在她后面,学校里人多,她没有发现他。他见到她与同学有说有笑,贪恋地看着她的笑容,奢望她能分给自己一点。他耐心地等着她下课,一等就等到中午过后,再跟着她回家。她进了家门不知道在房子里忙些什么,方琢之后悔没有带一个望远镜来。下午她又牵着狗出来溜,这次她不跑步了。后来有个女人进去了,不知道是谁,难道是钟点工?也许是吧。傍晚时分那人就走了。然后,周远回来了。隔了不到一个钟头,他们俩出来散步,还是牵着狗。她笑得真好看,笑得那么幸福。她一定生活得很高兴吧,我还是不要打扰她,她不想见到我。
方琢之,你好。
从国内回美国后几个月,夏采薇就收到一个礼物,原来是一把小提琴。她大喜,一定是周远送她的礼物。她爱不释手地抚摸着琴头,琴颈和琴身,最后拿起来试试音。简直太美妙了,比她原来的那把琴还美。她找到制作标记,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周远怎么可能买得起一把阿马蒂制作的琴,一定是他送来的。
周远回到家时,见到夏采薇拿着琴愣愣地坐在那儿,疑惑道:“怎么也不开灯?啊,你什么时候买了把琴?有没有试过?”
夏采薇摇头:“这琴不是我买的。”
“那是……”
“一定是他送来的。”夏采薇紧缩着眉头:“他还是一直在监视着我。”
周远在她身前蹲下,安慰道:“你怎么这么肯定?说不定是你其他的仰慕者送的,要不是秦逸送的。再说,即使是他送的,也不一定说明他在监视你,说不定他早就知道了。”
“周远,”她叹气:“你不用安慰我了。这是阿马蒂的琴,极其昂贵,除了他谁有这么大的手笔。他还是不肯放过我们。”
周远拍拍她:“你别多想,今晚给秦逸打个电话问问。我虽然不喜欢他,却不得不承认他对你很好,不会做让你不高兴的事,他这样做只不过是想讨你欢心。”
“我何尝不知道,我只是不喜欢被人监视。”
“一定是你多想了。你看,我们天天出去,一点异常也没有。”
晚上,夏采薇拨通了秦逸的电话:“秦逸,我收到一把琴。”秦逸在那头高兴地说:“你收到了,喜不喜欢。”
“这琴谁买的?”
“我买的呀,专门为你买的,你不喜欢吗?”
“秦逸!”夏采薇不耐道:“我知道这琴的价值,不是你。”
秦逸无奈之下只得承认:“采薇,是琢之买的,让我送给你。那时候你还没回美国,他知道你会拉琴就打算送你一把了,后来才寻到一把好的。”
夏采薇不安地说:“他现在没有派人监视我了吧。”
“没有。他现在……他现在正极力忘记你。采薇,就当他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你把琴收下吧。”
夏采薇沉吟半晌后道:“好。”
夏采薇与周远的生活平静而温馨。他们的房子里有三个卧室,尽管如此,周远还把地下室改造成了他的书房。夏采薇不解:“把一间卧室做书房不好吗?空在那里做什么?”
周远揽着她,笑道:“怎么会空在那里,很快就会住人的。”
“谁会来?爸爸妈妈吗?”
周远笑,抱紧她,让她玲珑的曲线紧贴着自己的身体:“是我们的小薇薇。”他清朗的声音低沉下来,带着些沙哑缓缓道:“我们先练习练习好不好。”
激情过后,夏采薇见他微闭着眼,平时清冷的面容上仍残留些许慵懒和性感,她温柔地吻在他眉心。周远唔了一声,缓缓睁开眼,深黑的眸子上仍覆着一层水色。他轻轻唤了声:“薇薇。”
夏采薇趴在他身上道:“周远,你年纪也不小了。”
“嗯?”周远眼中闪过一丝危险的光,扬起眉:“嫌我老了,是不是要我证明给你看。”他翻身把她压在下面,上下其手。
夏采薇被他弄得浑身发软,赶紧求饶:“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们可以把计划提前。”
周远放开她,伸手将她抱在怀中:“你还在读书,怀孕太辛苦了。而且你明年就要做毕业设计,那时候更忙,有个宝宝怎么能应付得过来。”
“可是我很想要一个我们的孩子。”
“明年好不好,等你毕业了我们就开始。然后你想继续读书或是工作或是在家里玩随你,不过这件事可得听我的。”
“好。”夏采薇柔声答应,安静地依偎在他怀中。她心里很温暖,这是我的良人,这个世上他最爱我,我也最爱他,我会和他一起慢慢变老,度过我们的银婚,金婚,还有……还有什么,不记得了,我们还要纪念我们的钻石婚。我一定不要在他前面走,我也不许他比我先离开。想到这里,她轻声对周远说:“周远,我不再会离开你,我也不许你先离开我,你一定要答应我。”
“好,”周远吻吻她额角:“我答应你,不会把你孤伶伶一人留下,我知道这种感觉。”
“不会了,再也不会了。”她喃喃道。
夏采薇第二年暑假再次回国,这次她是一个人回去的,周远实在抽不开身。周远送她到登机口,欲言又止,终于道:“薇薇,回去要当心,走在街上注意力也要集中,过马路要小心看两边。还有,你在B市让秦逸照顾你,不要自己一个人。”
夏采薇看着他眼底笑道:“你放心,我这次再也不会了,一定会小心的。你也是,为了我。我不会在B市呆太久。”
回B市的飞行时间不长,只有八小时。夏采薇走出海关就见到秦逸等在外面,她笑道:“怎么你亲自来了,随便派个人不就行了。”
秦逸接过她的行李,笑道:“别人可以,你怎么一样。住到我那儿吧。”
“嗯,也好,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见你儿子了。”
秦逸摇头叹气:“吵得不得了,不知道那么小的身子怎么会有那么大的音量。肚子饿了,困了或是不知什么原因都会哭个不停,弄得叶蓁每天都很辛苦,家里两个保姆都忙不过来,如果是个女孩就好了。”
夏采薇哈哈大笑:“秦逸,我还没见过你这样,你总是一副天塌下来都没关系的样子。以前我那么顽劣都没见你怎么头痛,看来自己的亲骨肉就是不一样。”她故意酸溜溜地道。
秦逸笑:“又调皮。你虽然有时候不听话但是还可以和你交流,而且我也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这个小子不一样,根本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一不高兴就哭。”
“秦逸,看来你还不大会做父亲,叶蓁一定知道他要什么。你还要好好摸索和学习。”
秦逸那天回到公司装作不经意地对方琢之说:“她回来了,住在我家。”
方琢之没搭腔,甚至头都没抬,认认真真地看着手中的文件。
秦逸见他装作没听见的样子,可是紧紧捏着手中的笔以至于手指关节发白,心中好笑,继续道:“对了,琢之,我儿子出生这么久你都没去看过一次,太不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