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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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 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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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当装修好,M城就进入了供暖期,正好借着暖气让房子的墙面干得更彻底。站在装修好的房间里,朱珠想象吴浩明看到这一切时的表情,她得意地翘起嘴角。

“I belive……”一段《野蛮女友》的音乐响起,朱珠掏出手机看了一眼,脸上绽开了温柔。“你回国了?到哪了?”

才过关检的吴浩明听到老婆的声音,他便忘了旅行的疲惫,脸上也有了笑意。“才过关检,估计八点多才能到家。”

朱珠看了眼时间,“晚上想吃什么,我给你做。”走出房间锁上门,等电梯准备回家。

“老婆做得什么我都爱吃……”想到老婆的手艺,他的肚子开始敲锣打鼓了。“你在哪儿呢?怎么听着有回音儿?”

“我的秘密约会地点”朱珠玩了一把神秘,“等你回来,我领你来见识见识”

“不会是什么美容会所吧?”他可不想闯进一帮女人的地盘。

“这里可是男女老少皆宜的场所,保你满意”来到楼下,朱珠坐进车里。“你再不点菜,我就随便做了。我要开车回家了,拜拜”

“慢点开,晚上见”吴浩明挂断电话,可他的好心情一直没断。

他这次订的机床到三、四天后才能到宁城,不过他对它很有信心,估计倒一次,他最少能赚五万。虽说有三十万赚五万,不算什么高利润,可对他却义务非凡。这必竟是他单干后赚到的第一笔。出去近两个月赚五万,对自己的大考成绩,他还算满意。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幼齿?

坐了近十二个小时的巴士,冒着初冬的寒风回到的家,迎接吴浩明是微笑的老婆和温暖的洗澡水。当他洗去一身疲惫走澡室,轻手轻脚地在熟睡的儿子脸颊上亲了一记,才心满意足地跑到楼下餐厅准备开饭。

“好饿”吴浩明夸张地抚着肚子,在餐桌边坐下。“做了我最爱吃的红烧排骨”

等不及用筷子,他直接用手抓了一块丢进嘴里大嚼。“好吃咱妈呢?”

“原本要等你,不过了她的休息时间,她就先睡了。”看着老公吃得香甜,朱珠满意地翘起嘴角。“慢点吃,这回可以在家住几天?”

“货要等几天才到,再找到买家卖了,差不多要十多天。”能在家里呆久一点,正好可以多陪一陪老婆儿子。“对了,你今天讲的秘密约会地点地哪里?”

“想知道?”朱珠啜了口普洱茶,“明天带你去,现在保密。”

“还玩保密?”吴浩明又夹了口青菜,“老婆,你知道我这次能赚多少?”他兴奋得急于同她分享自己的成果。

“多少?”为了让他开心,她努力装出惊喜的表情。“看你的得意像,是不是能赚很多?”

“也不是很多……”他玩了把深沉,可惜只停顿一会儿,他又双眼亮地盯着她。“五万块最少能赚五万块,虽说不算太多,可……可它是我一个人……单独赚得第一笔钱。”

看着老公结结巴巴的紧张样子,朱珠连忙摇头。“五万块已经不少了。不到两个月就能赚到五万块,已经堪比金领了,而且还不用交税。”最后一句,她讲得极轻,象是被人听到来征税。

吴浩明被她逗乐了,“大点声没事儿,咱们邻居没有税务局的。”外面寒风阵阵,屋子里却温意融融。

早上陪着儿子玩够骑大马的游戏,陪老妈吃过午饭,送儿子去姥姥家睡午觉。朱珠便拉上老公,要去昨天讲过的秘密约会地址。为了给他足够的惊喜,她一上车,便在他眼睛上蒙了眼罩。

“用搞得这么神秘吗?”吴浩明觉得不舒服,捅了捅眼罩,希望能露出一点缝隙。

“不准动,再动就算违规,不领你去了”朱珠拍了一下他的手壁,“为了我的行车安全,希望你不要乱动。”

“好,不动、不动。”吴浩明举手投降,最后干脆靠在坐位上,闭目养神,不知何时他竟然睡着了。直到他被老婆推醒,当他的手想要摘掉眼罩时,手又被拍下来。

“休想动眼罩一下,现在拉上我的手。”朱珠牵住他的手,把他拉出车子,锁上车门。一路领他进了楼门,上了电梯,直到拉着他站在他们的新房子里。

“怎么有一股油漆味儿?”吴浩明耸了耸鼻子,“还挺重的,这里刚买新家俱了,还是……”随着朱珠解下他的眼罩,他的话也停止了。

眨了半天的眼睛,直到他重新适应室内的光线,他才看清眼前的一切。“这是……”虽然看着有些空荡荡,但这明显就是一间新房子。

“傻样儿”朱珠心情非常好的嘲弄他,把手中的钥匙拍到他手里。“这里是你吴浩明的第一份房产。”

“这是……”吴浩明有着恍惚地盯着自己的掌心,“我的房子?”

他的呆傻中渗着喜悦的神情,无意中牵动朱珠前世脆弱的酸楚,不觉泪水从眼角滴落。想起前世种种因为房子产生的纠葛,两个人房子受到的蔑视、不公,都让她的眼泪停不下。

“老婆……别哭”吴浩明比任何都了解她心里的委屈,手足无措地替她抹去泪水。

“呜呜——”朱珠扑进他怀里,环住他的腰,泪水都埋进了他的羊绒衫里。

“老婆……”

朱珠枕着老公的手臂,两人舒服地躺在客厅的地板上。因为是地热供暖,他们感觉躺上温暖的火炕上。两人低声细语,不时爆出阵阵笑声。他们第一次真正放下心结,畅谈前世的种种,少了许多的怨怼,多了几分豁达。

也许只有真得拥有了,才能真正地学会放下。朱珠重生以来,置办的房产不少,可真正让她感到舒服的,却是在老公名下的房子里。不只是弥补了她前世的不平,同时也是对吴浩明成熟的见证,见证他真得有了替他们母子遮风挡雨的能力。

不知不觉日头偏西,朱珠拉着吴浩明站在落地窗前欣赏夕阳美景。“真美……”

“以后我天天陪你看夕阳”吴浩明也难得浪漫得许诺。

“天天陪我们看夕阳,那以后咱们一家三口都要喝西北风了。”朱珠很没情趣地戳破他的善意慌言。

吴浩明苦笑着摇头,一边揉着自己的手臂,一边报怨。“你就不能学一个偶像剧里的女主角说一句,‘我爱死你了,老公’没有一点女人味”

“说谁没女人味?”朱珠的“鹰爪”自动抚上他的腰,“谁有女人味,你找去呀想要偶像剧里的女主角?那就等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主,给你奉上一堆猪食吧”

“还是算了吧”他可不想拿自己的胃过不去,“我老婆才是最适应我的”

朱珠瞄了他一眼,故意不屑地撇了撇嘴。“我才在枕了一小会儿,你的手臂就酸了?也太面了点吧,你那个手臂真得能撑起这个家吗?以你这种体能,我们真得能依靠你吗?”

“我体能怎么了?我能背着儿子做一百个俯卧撑,而且我昨晚和你大战……”他的话被朱珠踹过来的飞脚打断了,“别忘了是你先投降的”

“闭嘴回家了”想到昨晚自己的“残状”,她脸上就阵阵发热。

“老夫老妻了,还害什么羞?”厚脸皮的吴浩明得意地欣赏老婆脸上的害羞。

“谁象你那么厚脸皮?”朱珠羞红着脸,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却不知道自已眼角眉梢带着无限的娇艳。

“啵——”抱住自己的老婆,他狠狠地啃了一口。“哈哈……”

“讨厌”

看着老儿子同儿媳妇说说笑笑,三口人和乐的模样,冯丽华既高兴又有些失落。她仿佛是个外人,完全不能融入这个家庭。想当初他们一家五口生活时,她是一家的重心,如今重心偏移,她有些不能适应失重的感觉。

吃过饭,朱珠端着水果,从厨房走出来。她小心地把水果分到小盘子里,“宝宝,给奶奶把水果端去。”

小包子吴凌恺已将近十六个月,走路还有些蹒跚,却个绝对听话、热心的小家伙。听到妈**话,他歪歪扭扭的来到朱珠跟前,乖乖地伸直双手。小心地捧着妈妈放他手上的盘子,慢慢地走向奶奶。“奶奶,吃……”

他抬着圆圆地苹果脸,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望向自己的奶奶,惹得冯丽华的心化了。她笑眯眯地接过盘子,捏了捏他的嫩嫩的小脸。“谢谢,孙子”用果叉叉起一块苹果放到自己嘴里,“真好吃”

小家伙得到奶奶的夸奖,比吃到苹果更高兴,兴奋地跑回妈妈身边,抱着妈**手臂,闪亮的大眼睛盯着她。他眼底分明写着:“夸奖我吧夸奖我吧”

朱珠捧着他的小脸,轻轻地亲了一下。“宝宝真捧”

四人围坐在温暖的客厅里,吃着新鲜的水果,冯丽华忍不住长叹一声。“当初咱们一家五口外加你大嫂和小敏,一共七个人住在五十平米的小两居里。你大哥他们一家三口住一间小卧室,我们四口人住大卧室。想着你姐是女孩子,独自一人住在床上,浩明就我们老两口睡在地板上……”

这话,朱珠听过无数遍,每次听着都觉得心酸。吴浩明虽说是老儿子,其实在吴家也没享过什么福。生下来没喝两个月的母乳,就被没了奶喝,再加上吴家条件差,几乎是喝着米汤长大的。营养不良,使得吴浩明从小体弱多病,直到长大成人,肠炎、中耳炎、过敏性皮肤……他身上依然留有小时的顽疾,

朱珠曾开玩得逗他,“实在是咱们认识得太晚,若是早一些认识你,把我吃的分你一半,你也不至于落到如今这副身体。”

婆婆口中念念不忘的老儿子,其实在吴家的地位有些多余,想起来时他是小弟,嫌弃时他就是无能之辈。纵然是一个家人,如此区别对待的母亲,朱珠还是第一次见。

朱珠有时十分佩服吴浩明粗壮的神经,他似乎根本不感觉其间的区别,亦或早已经从麻木到习以为常。

人常说,夫贵妻荣。由于冯丽华对小儿子的忽视,连她这个小儿媳妇也成了婆婆眼中好捏的软柿子。话里话外,没少提点她如何做好人家的儿媳妇,就连一家人看韩剧时[517z小说网·。517z。],婆婆都会借机教训一番。

她还记得婆婆最喜欢得是韩剧《黄手帕》中女主角的弟媳,一个懵懂的年轻孙媳妇,理由竟然是**娶进门来,好调教

卖糕滴知道的是娶儿媳妇,不知道得还以为是买签死契的下人……

忍住口中的叹息,左耳听、右耳冒地听婆婆讲过往的尘年旧事。“浩明从小就爱得病,他一病就不能送幼儿园,我就让玲玲在家看小弟。玲玲只比他大四岁……”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昔日校草

赶在零七年农历新年之前;吴浩明又出了两次国;又赚了十多万”合算下来”他零六年赚了四十多万。自从知道自己儿子赚了三十多万”冯丽华在家里,走路带风”说话声音也明显大了。她开口闭口,整日把“我的老儿子”挂在嘴上。当着儿媳妇和亲家母的面儿”把吴浩明夸成了一朵花。

看着婆婆司前世判若两人的差异,朱珠的心难免会为老公不值。想当初,吴浩明象头耕地牛”老老实实地听从其家人的指挥,结果最后被数落成没脑子的猪。现在他摆脱家人”走自己的路”反而成了老妈眼中能干、出众的好儿子。

有了钱的老儿子”自然成了婆婆的心头宝。每次听说儿子要回国,冯丽华就会直接夺了儿媳妇的厨房权。”浩明还是喜欢我做的饭,别看他在外头天天下馆子”可吃得最顺口的还是我做的。”

朱珠乐得轻闲,只是可怜老公的冒了。要说冯丽华年近七十”做饭的历史也算长久,可她的厨艺实在是“

她现在还记得第一次喝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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