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走边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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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边唱-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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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也有种说法,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但这种“巧”,与我在同一天两次坐在同一个女孩的身边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赫拉克利特曾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我想,这大概是由于他缺少像我这样的经历。 
  论坛的大会渐入佳境,版块也已确定得差不多了,可是我总共也没敲过几次键盘,更别说提供什么有价值的建议了。 
  甚至我发现,我看显示器的时间也并不比我扭头看她的时间长。 
  趁着大家都在忙着自荐和举荐各个版块的斑竹,我忙里偷闲,点进了论坛的音乐版块。 
  很久没进这里来看了,满目的新歌,基本上都是些连歌名都还没听说过的。也许是我太孤陋寡闻了吧。然而这里总还是能找到我喜欢的歌。有篇帖子对孙燕姿的《Leave》赞不绝口,而且还附上了歌曲的链接,一下子就把我的眼球给吸引了过去。 
  《Leave》,不算是很新的歌了,几乎让我回想起高中时候的幕幕往事。 
  试听了一下,依稀还能找回一些昔日的感觉。于是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循环播放。 
  一首好歌,总是让人百听不厌。 
  论坛上的各大版块也都名花有主了,我一直保持着沉默,所以还没捞到一官半职。 
  终于还是坛主发了善心,想到了我这个论坛上的元老级人物,暗箱操作地把“生活智慧”版划到了我的旗下。虽然不是“原创文学”和“经典贴图”这样的热门版块,但再怎么说,也算是给我圈了片自留地了。 
  “等待你等得忘了时间,快乐却早已跟随着你,Leave,Leave,Leave……”听到这一句时,我情不自禁地又看了看表,快到六点了。 
  时间过得太快了,让人不免有点失落。因为很快,她就要下线离开了。 
  巧合终归是巧合。过了今天,我不知道我与她还有没有缘分再度坐在一起。 
  我又扭头看了看她,看着她关掉了网页,看着她关掉了QQ,看着她退出登陆,看着她起身,但是,当她转身从我身后走过的时候,我却不知为何没有抬头看一眼她的正面。 
  没有看是明智的。看到了,我一定会更加失落。 
  失落,是失魂落魄的失落。 
  还没等她走到门口,一个男生眼疾手快,朝我左边的这个空位奔来。 
  我用了小于等于三秒的时间,关掉了电脑屏幕上的所有窗口,并退出了登陆。没有一点考虑的时间,完全是凭直觉作出的反应。 
  抢在那个男生到达的前一秒,我坐到了左边那台电脑前,然后输入卡号密码,登陆进去。 
  那个男生狐疑地瞥了我一眼,登陆进了我原来用的那台机子,调试了一下耳机,却发现并无任何问题。我暗自苦笑:兄弟啊,你也把我想得太卑劣了吧。 
  不过,我也不算是个很光明正大的人。之所以费尽心机地换台电脑,也只是为了知道她的QQ号码。 
  迫不及待地打开了QQ,上面的用户记录一览无遗,最近上线的一个号码,自然就是她的了。我用QQ上的查找功能搜寻了一下,那个号码的名字,叫做槐黄。 
  很有性格的名字。 
  在网上,很少有人用这种近乎文言文的词语来当网名的。一般都是海啊风啊铃铛啊水晶啊之类的名字居多,或者就是些要么酸不拉几要么故作深沉的名字。 
  而槐黄这两个字,的确让我眼前一亮。 
  按捺不住激动兴奋的心情,我立马向她发出了一条请求信息:“我想,我们应该是认识的。加我。” 
  我并没有选择走常规的路线,即发送一条类似于“你好,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或是“嘿,MM,我们聊一会儿如何?”的话。因为我不愿被她拒绝,不愿“出师未捷身先死”。好不容易才看到的一丝认识与交流的希望,说什么也不能葬送在自己手上。 
  希望她会误以为我是她以前或现在的同学而通过我的身份验证。 
  斑竹大会顺利地落下帷幕。我数了一下,算上开场白的“你好”和道别时的“88”,我的总发言数也才刚满二十条,就是列席代表说的话都比我多了。 
  而且,我竟然没有一点接着上网的兴致。 
  也难怪,今天已经上了一天的网了。我不是神。但就算是神,也未必扛得住。 
  晚上,破天荒地在十一点以前就躺到了床上。翻来覆去,胡思乱想。脑子里忽然闪过柏拉图的那个著名的假设:以前的人都是两性,自从上帝把人一分为二,所有的这一半都在茫茫人世上寻找那一半。 
  爱情,就是我们渴求失去了的那一半自己。 
  假如真的是这样,那么像槐黄这样的女孩,她找到她的另一半了吗?如果还没有,那么他,又会是躲在哪一个角落? 
  我不禁奢望,那个人,就是我。 
  我甚至开始给自己鼓气:既然人们可以接受灰姑娘嫁给王子,为什么却不能允许癞蛤蟆也尝一尝天鹅肉呢? 
  何况,我也并不是那么妄自菲薄。 
  一夜无眠。 
  第二天下午,一下课就跑去上网,惊喜地收到了槐黄通过验证的信息。QQ上,她的头像赫然亮着,表明她正在线上。我站起来环顾四周,惊讶地发现她竟然就坐在我的前面。 
  这个世界太小了! 
  “嗨,那么巧,你也在啊。”我做了个深呼吸,迅速地敲了句过去,算是打了个招呼。 
  “???你是谁?我认识你吗?”她反问道。 
  “我也不知道你认不认识我,反正我是不认识你的。” 
  “那你为什么说我们应该是认识的?” 
  “我不认识你,但我不知道你是否认识我。所以我才说‘应该’,并没有说‘肯定’啊。” 
  她沉默了一阵,要不是两分钟后她打过来一句“对不起,我掉线了”,我还以为是她对我这无赖般的解释无语了呢。 
  “你在念大学么?”我明知故问。 
  “嗯,是啊,你呢?” 
  “当然也是啊。你是哪个学校的啊?”我继续明知故问。 
  “你先说。” 
  “呵呵,我在重庆。” 
  “重庆?”她开始警觉起来,“哪个学校?” 
  “不是重大,不是重医,不是重工,也不是交院和教院,更不是‘西’字开头的大学,”我故作神秘,“你不会也在重庆吧?” 
  “嗯,”她诚实地回答,令我十分满意,“这么说来,我们也许是在同一个学校的。”            
  Somedaywe'llbetogether,I'llbeherewaitingforyou,苦涩甜酸我都愿尝,只要你在身旁。 
  ——郑雪儿《小蓝》 
  “我是重师的,大一,”我决定不和她兜圈子了,“你难道也是?” 
  “我也是重师的,我也大一。” 
  “有没有搞错!那么巧!你是什么系的?”她居然也才读大一,我心中窃喜,打算多套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生物。你哪个系?”她回复得很快。 
  “呵呵,生化不分家,我化学系的。” 
  “你是不是看到过我?从实招来!”她突然地这么问我,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我撑起身,望着她楚楚动人的背影,模棱两可地回答:“也许看到过,也许没看到过。” 
  “这是什么话,你也在电子阅览室吧?” 
  “是啊,”我发觉她还是蛮聪明的,“你用了‘也’,说明你也在电子阅览室,对吧?” 
  “别装作推理能力很强的样子,你也许连我坐在哪里都看到了吧?” 
  “哈哈,你的想象力可真丰富。”我还是一副打死都不招供的架势,反正她也不是名侦探柯南,“我都说了我不认识你,我没有必要骗你吧?” 
  “哦,你是本地人么?” 
  “不是,我的资料里有啊,我杭州人。”我顺便也翻了翻她QQ上的资料,“你是厦门的?” 
  “嗯,是的。”她紧接着又打过来一句,“杭州有很多美女吧?” 
  “大概吧,我没有留意过。”我显得满不在乎,“厦门也不错,美女也一定不少啊。” 
  其实我想说,杭州纵然有再多的美女,也从没有一个似她这般令我惊艳。 
  “还好啦。我并不那么觉得。” 
  “那你上网一般都干些什么呢?” 
  “不固定的啊,聊聊天,听听音乐,看看文章。你呢?” 
  “我也差不多吧,比如报社的工作,比如论坛的管理,比如写点乱七八糟的文章……” 
  “呵,你蛮忙的么。” 
  这种酷酷的反应让我惊讶。因为根据经验,当我敲出这一段话的时候,一般来说,和我聊天的女孩十有八九都会问我在哪一家报社工作,或者就是问我主要写一些什么东西,就算是什么都不问,也一定会回一串“强”和一堆笑脸符号给我。 
  但是她对此却仅说了一个“忙”字。“忙”,至多只算是个中性词。 
  也许只有与众不同的人,才会产生这样与众不同的反应吧。 
  这回倒是我发了个笑脸过去,因为很少遇到这类情况,让我僵化的思维有些不知所措。 
  多亏她及时疏导开了话题:“看过我们学校的校刊吗?” 
  “看过,怎么了?” 
  “觉得校刊上的诗写得如何?” 
  “呵呵,不敢说不敢说。现在的诗,很少有我能读得懂的了。在我看来,那些中文系才子写的诗,大致就是把名词当动词,把动词当形容词,又把形容词当名词,最后再把长句拦腰劈断,换行加上标点便大功告成。对于那些我读不懂的东西,我向来是不敢妄加评论的。” 
  “听你的口气,似乎你对写诗很在行喽?” 
  “在行谈不上,只是比较喜欢罢了。”虽然前面批判得比较解气,但我还不至于在美女面前过分嚣张,适度的谦虚还是必要的。 
  “那把你最得意的大作发篇过来给我看看。” 
  “最得意?怎样才叫最得意?”我有点发懵,“乌鸦妈妈看自己的孩子,都会觉得它们甚至比孔雀还要漂亮一万倍。” 
  “好吧,那就随便发一篇过来吧。” 
  “OK,稍等一下。”我急忙转到论坛的“原创文学”里去翻看自己以前发的帖子。 
  多亏了自己平时发帖比较勤快,没费什么工夫便找到一篇。 
  那是一首《青玉案》——我去年九月刚离开杭州来到重庆时随兴填就的词作。诗词同源,把这个发过去,想必她应该不会在意这点形式上的差别。 
  “春风又绿江南岸,水渐暖,雁归南,苏白堤映波光闪。西湖似染,百花欲燃,不见断桥残。一轮明月潜碧潭,万千流萤缀玉盘,寂寞轻舟湖心泛。人间四月,独上孤山,情伤无人伴。” 
  “有点意思。”她总算露了个笑脸,“你的文笔蛮美的。” 
  “谢谢。”其实发出去的时候还是有点心虚的,因为这首词在论坛上就早已被很多人轮番批过了。其中的“雁归南”更是一处硬伤。众所周知,春天的大雁是向北迁徙的,待秋天气温陡降时,它们才会“归南”。槐黄是生物系的,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我也动了不少脑筋,想把这一句改得更加合理一些,却又不妨害词本身的韵律与意境,但无奈功力不够,总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对了,你还没加我呢。”我委婉地请求她在QQ上加我为好友。 
  “这样不是挺好的吗?”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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