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新鲜小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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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新鲜小妻子- 第4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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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缤兰喘着粗气,手指着陈医生却说不出话来,实在是太让她意外了,一石激起千层浪,她无论如何都淡定不下来。

陈医生也不好受,这秘密在她心里憋了十九年,她担了十九年的思想包袱,那种滋味太难熬。陈医生老泪纵横,哽咽着声音说:“当年,你被送来产房的时候已经昏迷,医生为你做剖腹产,有人将一个死婴抱来产房,跟你生下的那个孩子调了包,你被蒙在鼓里,之后你醒来就以为那个死婴就是你生的孩子……你受不住打击,又晕了过去。那天本来不该我值班的,我是跟同事调班,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会无意中知道一些不该知道的事……为你主刀的医生在那晚之后第二天就出‘意外’死了,可我总觉得那不是意外,一定是主使这件事的人在行凶!我很害怕,我不敢声张,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这个秘密……我还知道那个被调换的死婴当晚就被人偷走,也许是主使的人怕被你醒了会发现不对劲,所以就制造出假象,让你以为医院的人处理了死婴并且火花了放在公墓里……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陈医生一口气说完这些,已经是泪不成声,积压在心头多年的秘密终于吐出来,她感觉像丢掉了一个沉重的大包袱。

乾缤兰呆呆地靠在椅子上,脑子里混乱至极……一件被认定了十九年的事情在她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如今却突然被彻底颠覆了,她所受到的冲击是难以言喻的,悲喜交加,混合着愤怒的情绪在身体里冲撞,她没昏过去已经算是够强悍了。15174626

“呵呵……调包……我的孩子没死……还活着……活着……可是他却被人带走了,他在哪里,在哪里!”乾缤兰低哑的嘶吼,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每个字都是那么惨烈,凄凉,哭到肝肠寸断,撕心裂肺,但是现在的她,除了哭还能做什么呢,十九年了,去哪里找孩子!

陈医生悄悄地退出了办公室,她一刻都呆不下去了,强烈的恐惧和自责在折磨着她,她只想逃得远远的,至于乾缤兰会不会保守这个秘密,陈医生只能听天由命了。

乾缤兰从陈医生那里能得到的就只有这些线索,陈医生不知道是谁调包的,事隔多年,想要找出主使人,这希望几乎为零。乾缤兰瘫软在椅子上,神情恍惚,只剩下低低的啜泣……知道了这件事的真相,真的就算是好吗?以前她以为孩子夭折了,纵然伤心痛苦,但起码孩子的去向是明确的,可如今,一下子得知当年那还在没死,却又不知道他的下落,在同一片天地中,明知道有个人活着,可就是不知道在哪里,这种感受岂是一个痛字了得!

陶勋也觉心中异常压抑,同是身为医生,他为陈医生当年的行为感到羞耻,要不是因为陈医生害怕,要是她当时能揭露这件事,说不定乾缤兰还有希望追回她的孩子,可另一方面,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谁不怕死呢,陈医生为自保,不敢站出来,不敢让人发现她知道那个秘密,她怕跟主刀医生一样地“死于意外”……

“伯母,您喝水……”陶勋将一杯温热的水递到乾缤兰手里,看她瑟瑟发抖的样子着实让人心酸。

乾缤兰满脸泪痕,嗓子都哭哑了,一口气喝下这杯水,却还是感觉不到一点温度,心都是凉的,好比被扔进了千年寒渊,看不到一点光明,得不到一点温暖,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折磨……老天爷,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做过的事,是不是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偿还啊!这是报应吗?那个主使调包的人究竟跟她有什么深仇大恨!

乾缤兰想到陈医生刚才说过,医院不会那样处理死婴,那是谁将石粉放进骨灰盒?这个人,很可能就是那个主使的人!

乾缤兰脑子里蓦地闪过一道灵光……她记得,当年,她产后昏迷三天醒来,是一个熟人说她的孩子已经被火化,骨灰在公墓……那个人就是当时文家的园丁,这个人也是当晚陪她一起去医院的人,他不知道孩子被调包的事吗?乾缤兰还想起一件事,文菁从太阳国回来之后不久,曾跟翁岳天一起来家里,让她看了一张照片,问她认不认识照片上的人,那个人就是园丁。只不过乾缤兰当时装作不认识,她也不敢追问为什么文菁和翁岳天要打听……场场着公突。

乾缤兰沉浸在自己的悲恸中,浑然不知身后的门开了,走进来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随着一股涔冷的气息弥漫在整个空间……翁岳天脸上布满了乌云,他真的不想再听到关于那件往事的任何消息,但是如果当年那孩子没死,那就另当别论了。(今天就这一章了,这几天就要全文完结,大家都懂的越到结尾越难写,我得好好整理整理思路,希望大家理解。)

第481章 续:向小乾子求婚!

面对面地看着一个人,却感觉他像是远在天边,那般遥不可及,仿佛连轮廓都是模糊的,只有他眼神里射来冷冷的目光是那么真实。虺璩丣晓

乾缤兰软如无力地倚靠在沙发上,红肿的眼睛里尽是一片苍凉,此时此刻,她面对自己的儿子,心中却只有说不完的苦楚与歉疚,想要像他小时候那样摸摸他的头发,可是一接触到他冷若冰霜的眼神,她就连连靠近也成了恐惧。

就这么僵持良久,乾缤兰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对……对不起……我……只是无意中碰到陈医生的……让你在朋友面前丢脸,我很抱歉,都是我不好,是我这个当妈的令你脸上无光……”乾缤兰哆嗦着嘴唇说出这些话,整个人看上去十分虚弱。

翁岳天面无表情,内心汹涌的情绪就像翻卷的怒龙,在他身体里肆虐,他已经失去了愤怒的力气,对于乾缤兰的道歉,他说不清楚到底是个什么滋味,他最在意的难道是面子?而他到底在意什么,他自己都搞不懂,只知道胸口堵了一块石头……11FEV。

翁岳天冷冽的神情,口吻淡漠地说:“听到当年那孩子没死,你是不是高兴得想跳起来,是不是觉得这是老天爷开眼了,让你跟文启华之间又建立起了某种特殊的联系。”

乾缤兰心头一紧,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随即又是无奈……是啊,眼前的人是她的儿子,精明如他,有什么能瞒过他那双犀利的眼睛呢。没错,翁岳天正正说中了乾缤兰的心事,但她的歉意其实也是真诚的。

“岳天,你听我说……我对你的爱,绝不是你想象的那么不堪。哪个母亲会不爱自己的孩子,我承认以往我做了许多伤害你的事,可是在我心里,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过你,我时时刻刻都在想着我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儿子!当年我怀上文启华的骨肉,我也没有因为这样就泯灭了对你的母爱。在你小的时候,我对你时常都很冷漠,苛刻,其实是因为我太矛盾了……我不爱你父亲,可我深爱着自己的孩子啊,我以前是想不通,放不下心结,对你父亲强迫我的事,耿耿于怀,所以才对你不好,不敢敞开胸怀去爱你。当我离开翁家之后,一直到这二十几年过去了,我慢慢地想明白了,你是无辜的,我对你父亲的怨恨不该转嫁到你身上,我想要弥补你失去的母爱,请你……请你给我一个机会好吗?”乾缤兰说到激动处,惊颤颤巍巍地从沙发滑到地上,双膝跪地,乞求地望着翁岳天。

翁岳天褐色的瞳孔在急剧收缩,此时此刻,他心如刀绞,他从没想过一向清高自傲的乾缤兰会向他下跪认错,就像个可怜的乞丐在乞求他施舍一点点宽容。他一直以为自己在等的就是这一刻,以为他会开心,但是,他发现自己错了……他不但不开心,反而有种比死还难受的感觉。谁人会希望自己的母亲跪在面前呢,这比用刀子捅还要痛上百倍!

翁岳天极力隐忍着内心狂涌的痛楚,勉强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干涩的声音说:“你何必浪费时间求我,你现在最想的事情是去找你多年前丢失的那个孩子,看看他是否还活着,然后再母子相认,共聚天伦,至于我……呵呵……你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吧。”

翁岳天说完就站了起来,强忍着锥心的痛,没有再看乾缤兰一眼,径自走向门口,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望着那高大而清绝的背影,乾缤兰呆滞了半晌才瘫软在地上……她如何能真的当自己没生过翁岳天?她如何能放下这伤痛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在有生之年,如果翁岳天都执意不肯认她,她到死都不会瞑目的!

乾缤兰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与翁岳天恢复母子关系,但她也绝不能放下当年那个孩子。乾缤兰以最快的速度派人开始调查当年的调包事件,用尽所有能用的手段和人脉来追查孩子的下落。

远在伦敦的乾廷也被惊动了,他知道乾缤兰最近把乾帮的人都派了出去,他没有加以阻拦,他在得知那个消息时,脑子里第一个想法居然也是要找到那孩子。毕竟是姑妈的儿子,也算是乾家的一只血脉,流落在外多年,到现在生死未卜,让人想起来都不禁感叹造化弄人,如此曲折离奇,说到底都是调包的人一手搞出来的事端。这个人究竟是谁?乾廷在听过乾缤兰所说的话之后,不知怎的,他意识里逐渐勾勒出了一个人来……

乾缤兰那时是被文启华家的园丁送去医院的,事后不见他提半点关于那晚的异常,在乾缤兰昏迷的那三天后,也是这个人告诉乾缤兰,夭折的孩子火化了安放在墓地……他是亲眼看着火化看着骨灰进墓地的,难道他不知道实际上骨灰盒里放的是石粉?没过多久那园丁就因病去世了,之前他身体一直好好的,死得也太巧了吧……

乾缤兰本来还对自己的猜测有几分不确定,但在听乾廷分析过后,两人的意见惊人的一致,都认为那个园丁有着极为重大的嫌疑。于是乎,问题来了,园丁与乾缤兰有何怨仇?假如是他,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如今,他身在何处?那孩子是否跟他在一起生活?

种种的疑问之下,乾廷吩咐飞刀带人将园丁的坟挖了,果不其然,那只是一座空的衣冠冢,也就是说,园丁没死,他当年诈死逃过了所有人的眼睛!

事关重大,乾廷在伦敦也有些待不住了。他可以想象得出翁岳天知道事情之后的反应,他也没忘记,那个孩子是文启华的骨血,文菁也会受到这件事的影响,她要是知道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还活着,她会做何感想?

乾廷深知文菁的为人,就算她不能接受乾缤兰曾用那样的手段怀上孩子,但她那么善良的人,一定不是希望那孩子死的。

三月之期很快就到了,蓓蓓的培训课程将结束,她会和乾廷一起回国去。两人在这段时间里,朝夕相处,同进同出,虽然时有打打闹闹,不过都只是一种增进感情的情趣罢了。蓓蓓现在也不再抗拒跟乾廷同住一个房间,她习惯了清晨醒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他,习惯了眼前有他晃来晃去,习惯了跟他抬杠……女人的心是水做的,跟自己爱的男人同居在一起,与他缠绵,亲密,如何还能将他赶出心门之外呢,即使早前有过恐惧,为避免受伤,她还曾刻意对他狠心,可时间长了就坚持不住,慢慢地,在不知不觉中融化……15174805

乾廷这辈子做过的最明智的事就是选择留下来在伦敦陪伴蓓蓓,诚如他设想的,当他习惯了她的存在,习惯了与她欢度良宵,习惯了有这么一个女人为他做饭洗衣服跟他一起逛街逛超市,他心里能激起的热情不多,因为婚姻所需要的就是将两个人的爱情里混合进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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