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凡的谈吐,让他对她留有美好的深刻印象……
呵呵,这么浪漫的“猎元计划”真是天衣无缝,江振元的心一定会属于她的!零点时分,宋宜人依然精神抖擞的编写她的伟大计划,心中激动不已。因为宜人观察到江振元最喜欢在国际法课坐在第五排靠边的位置(180号),所以今天她已在179号座位上贴了占座纸条,也就是说,明天的国际法课会上演一幕“有缘人相见相知”的戏码。好紧张哦!第一次追男生的宜人有一种考试前的兴奋感,她最喜欢有挑战的事情了!设计了这么久,明天会很成功的……
“天啊!!!七点四十了!”昨晚过度兴奋的结果是——宋宜人顶着两个黑眼圈起晚了。她快速的洗漱完毕,顾不上挑件淑女装,抓起椅子上的运动服就套,全然没看到自己脚下穿着一双娃娃鞋。
气喘吁吁的宋宜人冲到阶梯教室门前发现还未上课,不禁松了口气。她一边走进教室一边自我安慰:虽然没有一个好的开始,但没关系,关键是要坐在江振元的身边。上国际法的人不算多,而且大家都偏爱从后排坐起,所以主计划还是可以顺利进行下去的。一定要冷静!
果然,前几排的人坐的稀稀拉拉,空位很多,江振元的位置也空着,自己占的位置――却有一个男生正在趴桌大睡!手长脚长的占满了空间不说,桌面上散乱的四五本书把空余的地方也填得一点不剩。
太过分了!宋宜人忍下尖叫的欲望,用食指点了点那家伙的肩膀,“这位同学,请醒醒!”
没反应!宋宜人觉得一股怒火往上撞,手下不再留情,狠狠戳了戳那恶人的后背,声调高昂起来:“喂!要上课了!”
“请轻一点好吗,我也是肉做的,会痛啊。”那男生终于不堪骚扰懒洋洋的坐起身来,一手抹了一把英俊迫人的脸,偏头看向站在旁边的宋宜人,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美丽的小姐,有事吗?”
“你现在坐的这个位置,我已经占了,请选别的座位吧。”宋宜人声音冷冷的,完全漠视眼前这位男生贵气十足的帅气面容。
“占座?我不知道还有这种事。”贵族帅哥上下打量眼前火药味十足的美女,心中遗憾要是她能注重一下仪表会更加倾国倾城。
“你没看见我贴在桌上的纸吗?!那就是表示占座了!”这烂人玩味的眼光令人火大,宋宜人毫不掩饰一脸的鄙视。在她的字典里,男生只分为有前途和没前途两种。看这家伙一身名牌,举手投足都带着贵族化的庸懒,一开口说话又如此的不着调,凭她多年相人的精准眼光,宋宜人很肯定他一定是某大企业的“二世祖”,有优越的学习条件不知珍惜,成天不事生产、醉生梦死——正是没前途的男生中她最看不起的一种!
“噢——” 再迟顿的人此刻也能感受到宋宜人的厌恶与鄙视,这位贵族帅哥却不痛不痒,态度从容的从地上捡起一张印着一个大脚印的纸,以嘲弄的语气说道:“这位美女,你不会天真的以为贴这一张破纸就会管用吧。这个座现在我占了,请你选别的位置吧。”
“你这个不知……”从来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男生!宋宜人气的眼前一阵发黑,刚要发挥自己犀利的口才把他骂个狗血淋头,却发现江振元已经朝这里走来了,及时住口。差一点自己的淑女形象就毁于一旦,好险!
没办法了,这个烂人就是不走,她又不能给江振元留下一个“火爆女”的坏印象,宋宜人迅速评估眼下的地利、人和,折衷的办法就是勉强坐在这个无赖的身边。她恨恨的瞪了贵族帅哥一眼,不甘不愿的坐在旁边的位子上。
“郑忆真。”江振元毫不意外能在国际法课上碰到他。
“江振元,你好。我是宋宜人,也是法学院的。我看过你的辩论赛,十分精彩。”不等郑忆真答话,宋宜人清脆可人的声音就已经越过中间的障碍物直接送达当事人。
“谢谢夸奖。”江振元觉得这位本院赫赫有名的傲气美女,今天待人的态度倒是十分温和。
“你当时引用的那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要用它来寻找光明‘真的很……”宋宜人身体前倾,脸上带着甜笑和振元攀谈。
郑忆真惊讶于刚才还对他青面獠牙的“暴龙”竟然转瞬之际就变成了温顺可爱的小绵羊。这女孩真有点意思,她这样做是有目的的吧。或许他应该做个小小的测试……
“《战争与和平法》,格老秀斯写的吧。”郑忆真一只手肘支桌,大半身体挡在宋宜人前面,脸转向振元,看着振元拿出的一本厚书淡淡地说了一句。
“你看过?”振元十分吃惊,一个专业是企业管理的人竟然连国际法的古著也看了,这个郑忆真是不容小窥。
“读过一遍。格老秀斯作为国际法之父,他的名著怎可不看?本书的观点建立了近代国际法的完整体系……”郑忆真声音不大,依旧带着懒懒的腔调,却成功地将振元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再无暇听宋宜人的褒奖之词。
“他的观点现在看是老了些,但他书里所讲到的关于国际法立法的依据等问题依然是我们现在研究国际法可以借鉴的……”振元与郑忆真谈起法律滔滔不绝,大有英雄相见恨晚的急迫。
郑忆真毫不理会身边射来的杀人目光,硬是与振元一直谈到黄老师来上课,然后撇到宋宜人一张美女脸气成晚娘脸,心情更是大好,决定以后一定要常常来上课,大学生活没有想象中的无聊呢!
而旁边的宋宜人则暗下决心,下一次进行计划时一定要先清除郑忆真这个超级大病毒!
振元自从上次去看宝平排练戏剧之后,已经有十来天没再去过她的学校了。原因之一是他最近在忙老师留下的论文,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觉得现在和宝平在一起时没有以前那么愉快了。他们之间完美的两小无猜的感情中似乎出现了不和谐的因子——白志浩。每次他们见面谈话的话题里总少不了这家伙,振元敢肯定宝平很欣赏这位学长。
的确,这个男人是个不可忽视的人物,长的挺人模人样的(振元坚决拒绝承认白耗子长得比他帅,最多也就是平分秋色),文学造诣颇高,气度不凡,正是现在女孩子心目中白马王子的不二人选。他和自己爱闹爱玩的个性大大不同,宝平会不会一时迷惑被那个道貌岸然的家伙所吸引,毕竟从小到大宝平接触过的男生少之又少。(这当然全拜振元自己不厌其烦的暗中打退所有宝平追求者所赐)
坐在教室里自习的振元想到这里不禁心里一惊,把眼前的书统统推到一边,拿出一张纸开始认真分析宝平会喜欢上白耗子的可能性。案件内容:宝平可能爱上白耗子。
主体:宝平是个还没有恋爱过的女孩子;白耗子是一个声望很高的白马。
主观方面:宝平对白耗子有欣赏之情;白耗子对宝平有爱护之意。
客观方面:宝平天天与他接触,排戏;白耗子也一样。
关键分析:这些与他们可能恋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结论:由于直接证据不足,不能判定。
振元盯着画的乱七八糟的稿纸,心中更加烦闷,自己是不是疯了,竟然做这么幼稚的事!他强迫自己把眼光从纸上移开,望向窗外——烈日下的操场上正在进行篮球比赛。打球吧,把这些奇怪的思想连同汗水一起蒸发出去!振元拎起书包大步走出门去,没发现教室内一直有一双算计的眼睛盯着他。
自从上次的计划惨遭滑铁卢之后,宋宜人就一直在等待机会进行她的第二步计划。第一步的失败并不能动摇宋宜人对江振元志在必得的决心,她深信只要计划周详,努力不懈就一定能够最终获得成功。所以这几天她在密切关注江振元行踪的同时,已经把第二步计划列出来了:由于江振元喜爱打篮球,所以可以在他打球满脸是汗时适时送上一块小毛巾博得他进一步地注意,而这块小毛巾也会成日后二人的定情信物,一举两得!
可以想见这块毛巾肩负的历史使命是十分重大的,所以宋宜人在选择毛巾上也着时花费了一番功夫。
“送给自己喜欢的人一条毛巾,应该是朴素的白色,还是应该带有心形标记的好呢?”在千挑万选之后,宋宜人拿着两条都很喜欢的毛巾犹豫不决。
“有心形图案的好,可以代表你的心意!”毛巾店老板哭丧着脸看着被挑乱的满柜台的毛巾,心中只盼这位顾客快下决心。
“可是,会不会太露骨了?女孩子应该含蓄一点啊。”宋宜人仔细端详手上的毛巾发出疑问。
“那,那就白色的吧,代表十分纯洁的感情。”老板努力维持脸上的笑容,觉得现在的顾客真难伺候。
“可是,白色的太含蓄了,他不懂怎么办?”宋宜人举棋不定,认为这种大事不可轻下决定。
“那就还是心形图案的……”
“可是,那个太露骨了!”
“……”老板再也支撑不住了,大叫:“再不买,我就要关店门了!”
“那就买白色的吧。”宋宜人看到老板要抓狂,连忙痛下决心。
呵呵,这块白色毛巾选之不易,一定要用到刀刃上!就像今天,终于让宋宜人等到了好时机,她观察了半天篮球场的环境确信没有任何阻碍存在(主要是看有没有郑忆真)。趁着江振元下场喝水休息,她从小树后面莲步生姿,款款走近他,一脸含羞的惊喜说道,“江振元,好巧啊,在这里碰上你。”
“是很巧。”振元微笑以对,不明白为什么最近总能碰到这位法院第一才女。这种“偶然”也未免发生的太频繁了吧,校园难道变小了?
“你看你脸上都是汗水,这样会着凉的。”宋宜人温柔细语,掏出白色小毛巾递到江振元的手里,“用它擦擦吧。”
“其实我……”振元刚想推托,场上的小黑大喊一声:“振元该你上场了。”振元随手将毛巾揣进裤兜,匆匆对宋宜人说了声谢谢就跑回场上。
成功了!!宋宜人激动的两眼放光,她的“十年计划”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一定要趁热打铁,她决定马上回去把第三步计划尽快写出并落实。啦啦啦,宋宜人哼着小曲,根本没看到众人惊异的目光,跳着慢四步回宿舍奋斗去了。
忘了词的后果
城南近郊的蓝天度假村以其依山傍海的优美自然风光每年都吸引着大量的远近游客前来游山玩水,当然酷爱热闹孟爸和江爸也不甘落后啦。
于是,他们趁着宝平和振元周末参加学校组织的野外生存训练的机会,极力劝服两位夫人一起去蓝天度假村第N次度蜜月,要来一个海边月下漫步的浪漫之旅。
哗哗哗――哗哗哗――雨一直下。
孟爸觉得屋内的气氛是有点不太融洽,他小心翼翼的瞥了一眼正在倚窗观景(或是在生闷气?)的孟夫人,强以轻松愉快的语调打破沉默:“呃,其实在微风细雨的天气里,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