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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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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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说我想嫁给他?”我脸红了,“我还打算先好好玩几年。” 
  “好,你不想嫁给他。你只不过找工作的时候就在为生孩子做准备而已,”她白我一眼,“假正经。” 
  “说真的,以前没想到这种高科技行业看着神气,干起来这么辛苦,不适合女人干。”我敲敲肩膀,开始抱怨。 
  “嗤,我从来不认为有哪个行业适合女人干,女人哪,最适合的职业就是找个有钱的好老公,然后在家相夫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逛逛街打打小麻将,高兴了发发嗲,男人还觉得你温柔贤惠,又舒服又讨好,”她讲得眉飞色舞,突然脸色一转,“不过呢,有些女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天到晚只知道把老公看得像只宠物狗,走到哪里都要跟踪追击,要不就拿信用卡账单和发票对来对去,惟恐天下太平,这种女人,换我是男人我也不要。”自从和杨远韬好了之后,郑滢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尖刻,她自己大概没有觉察,我听着却替她感到心酸。做人情妇,无论心胸多宽,大概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情绪,觉得好像自己去逛街时好容易发现一件期慕已久的孤品名牌,却偏偏已经被哪个平庸但好运的女人捷足先登捏在手里,凭你相貌三围赶得上超级名模也毫无办法。有些东西,讲的不是条件,是先来后到。你指望那件衣服争点气,自己从人家手里跳出来,谈何容易。              
  不过,一转眼,她的脸上又云开雾散,“杨远韬说这次回来以后想见见我的朋友呢,到时候我们找你和张其馨一起吃顿饭吧。” 
  “好啊,这样以后在公司看见他也不用装不认识了。”我看得出郑滢很开心,杨远韬想见我们,从很大程度说明了他的诚意。如果说郑滢已经打定主意来个“八年抗战”,这顿饭说不定就是“台儿庄大捷”。     几星期后,郑滢果然约我和张其馨吃晚饭,地点在北滩一家餐馆,她说:“这家的提拉米苏很好。”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我下班以后回家换条裙子,稍微化了点妆就去餐馆,时间刚好,居然是第一个到的。我没事干,就对着甜点菜单研究那种叫做“提拉米苏”的蛋糕。郑滢告诉我,这种蛋糕是用奶油、巧克力加朗姆酒,一层叠一层浇出来,再撒上巧克力粉,相当费工夫,而且每样配料的多少都有讲究,尤其是朗姆酒,加多了太冲,加少了没味道,要“不多不少”,画龙点睛,全靠做蛋糕师傅的功夫。 
  过了一会儿,郑滢来了,看得出,她刻意打扮了一番:一件合身的黑色无袖窄裙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丰满的胸部和纤细的腰,不知是不是由于又开始吃避孕药的关系,我觉得她的身材越来越引人犯罪了;一头乌亮的长发披散在肩上,随着她的步子轻轻舞动;明眸皓齿,顾盼生辉,脸色晶莹匀净。无论在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眼里,她都算得上一个大美女。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她这么神采飞扬了。郑滢远远地看见我,微笑着轻轻挥了一下手里的小包,款款走过来,我能明显感觉到周围桌子上向她投去的目光,成分比较复杂,但基本上可以分两大类:色迷迷的和酸唧唧的,前者来自男人,后者来自女人。 
  郑滢见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有点意外。她看看表,撇了撇嘴,“杨远韬说他下了班就直接过来的呀,怎么还没到?” 
  “大概塞车了吧,”我说:“不着急,反正张其馨也还没来。” 
  十分钟以后,张其馨来了。我们各要一杯饮料,一边吃餐馆免费供应的那种香喷喷、里面嵌了碎核桃的面包,一边聊天。张其馨这个学期拿到了硕士学位,她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不读博士,出来工作,虽然导师一再挽留,说只要她再坚持两年,就争取让她拿博士学位。 
  “我爸不大高兴,他是很希望我拿个博士学位的,这样说出去多好听。我告诉他我读书已经读怕了,要拿他自己去拿,”张其馨在一家化学器械公司找到了工作,公司不算大,工资也不能跟我和郑滢同日而语,但工作要轻松许多,“还有,女人学历太高了不大好。”她一心希望早点工作还有一个原因:林少阳只有硕士学历,她认为女人的学历不应该高过男人,也说不上哪里“不大好”,然而就是有点“不大好”。 
  “我这个人不喜欢跟人家争,只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要太累,工资少一点也无所谓。”看上去,张其馨对自己的选择很满意。 
  我们把餐桌上一碟面包吃光,话也讲得差不多了,杨远韬还是没有现身。 
  郑滢又看看手表,脸上已经明显开始不耐烦,两条精心画过的眉毛一起向中间皱,娇艳欲滴的嘴唇则往旁边抿成一条线。 
  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郑滢看看号码,拿起来就是一句:“你怎么搞的?”那应该就是杨远韬了。 
  对方在说话,郑滢脸上的表情像旧金山湾上空的天,一会儿一变,最后平静下来,淡淡地说了一句“好,那就这样”。 
  她把手机放进提包,“啪”的一声用力拉上拉链,轻轻地吁一口气,抬起头来,伸手拿过菜单,朝我们展开一个微笑,“他不来了,我们自己点菜吧。” 
  “怎么了?”我和张其馨异口同声地问。 
  “他有点事情,耽搁了。工作上的。”郑滢淡淡地说。我们都不大相信,看她的样子,又不好多问。 
  那顿饭吃得终生难忘,我们谁都不提起那个缺席的主角,还是谈笑风生,却多少有点意兴阑珊。等到提拉米苏上来的时候,话已经差不多讲完,只好说蛋糕。 
  郑滢一手托腮,对着小白碟子里的蛋糕微笑,“这里的菜一般性,真正出名的是蛋糕,有时候我会专门大老远跑过来吃呢。”我相信她嘴里的“我”其实应该是“我们”。 
  我挑一口蛋糕放进嘴里,果然甘甜润滑,回味悠长,“真好吃,不过,好像没有什么酒味嘛。” 
  “这就说明做得恰到好处,你吃不出明显的酒味来,只是觉得特别香。哪天要是少那么一点点朗姆酒,立刻就不一样了。” 
  郑滢这句话让我听得出神:爱情,是不是有一点像这种加了酒的蛋糕呢?一道道的工序,像来来往往的揣测、试探和思念;繁琐的配料,仿佛是千回百转的心事,投了进去,人家吃的时候,未必品尝得出来;自己爱的人,说不上究竟好在哪里,心里惟一清楚的只是,假如没有他,立刻就不一样了。              
  付账的时候,我和张其馨提出AA制,郑滢却坚持由她结账,“谢谢你们陪我吃饭。” 
  吃完饭,张其馨打电话叫林少阳来接她回家,剩下我和郑滢两个人往停车场走。 
  路过一家酒吧,郑滢突然拉住我,“走,我们去喝一杯。”我拗不过她,于是跟进去,每人要了一杯玛格丽塔。郑滢痛快地喝了一大口,“这才叫酒,刚才蛋糕里那点酒顶什么用     
?” 
  “是不是他老婆不许他出来?”我决定开门见山。 
  她摇摇头,又喝一口酒,“真滑稽,其实他人都到餐馆门口了,结果发现我们后面一张桌子上正好坐着他老婆从前的一个同事,他说那个女人很喜欢传谣言,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不进来了。” 
  偷情的男人大概都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对周围环境的敏感不亚于侦察兵。说来也好笑,在一个女人的世界里顶天立地的男人,被某个八婆的眼光随便一照,竟然成了临阵脱逃的小丑。 
  “怕什么?还有我们呢,他老婆问起来可以说是同事聚会啊。” 
  “他心虚,”郑滢苦笑一下,“每次都是这样,去人多的地方,就怕被熟人撞见,感觉像做贼;去人少的地方呢,更加感觉像在做贼,心里特别委屈。”她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干,“每次都是这样。” 
  两杯玛格丽塔喝完,郑滢还是不过瘾,一抬手要了一瓶威士忌,拿过来倒进杯子,也不加冰也不对水,“咕咚咕咚”开始往喉咙里灌,一杯完了,再倒一杯。 
  我意识到她是在借酒浇愁,伸手要去抢她的杯子,“不要喝了,你这样会喝醉的。” 
  “让我喝嘛,”她一把推开我,把散在脸上的头发很潇洒地往脑后一甩,“今朝有酒今朝醉,你没听说过吗?”她半歪着脸,格格傻笑起来,几滴眼泪打在腮边的酒窝上,她伸手去把它们抹掉,然后擤擤鼻涕,“什么东西,王八蛋。” 
  “郑滢,跟他分手吧。”我看着她这个样子,很难过,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郑滢已经半醉了,脸颊通红,听见这句话,抬头看我一眼,咧嘴笑笑,然后接着喝。 
  “郑滢,你想想看,那家伙根本就是个胆小鬼,什么老婆的前同事就吓成这副样子,真要跟他老婆短兵相接还了得?我告诉你,男人都是爱偷腥的猫,明明家里有猫食罐头,还偏偏喜欢钻到餐馆后门下水道去偷啃鱼骨头,等啃完了,再乖乖地回家去吃猫食罐头;哪天当真一盘鱼骨头摆在面前,他又会喜新厌旧想去吃虾米了。还有,我听说在美国离婚很花钱,他老婆又没有工作,就算真的答应,经济上也一定很吃亏,他会愿意吗?男人啊,其实骨子里比女人还看重钱,而且越有钱的男人越看重,男人啊……”我开始振振有词地骂男人,从前小报杂志上七零八落看来的那些怨妇文章竟然也有了用武之地,“开卷有益”这句话不假。 
  郑滢把头枕着手背,醉眼朦胧地望着眼前杯子里金黄的威士忌,突然抬起眼睛来问我:“我……我有个问题……假如那个什么程……程明浩已经有了老婆……不是你……你怎么办?你还会喜欢他吗?” 
  “他没有老婆。” 
  “废话,我是说假如……假如,就那么个男人,你就爱他,怎么办?” 
  “你有那么爱他吗?” 
  郑滢瞪我一眼,“别看不起人。” 
  我呆呆地看着她被酒染上红晕、显得分外俏丽而带着几分凄凉神色的脸,在心里掂量着那个问题,突然意识到,如果把杨远韬换成程明浩,如果把郑滢换成关璐,我十有八九也会身不由己去打这场在旁人看来不值的战役。那么,还有什么说的? 
  道理,永远是讲给人家听的。 
  郑滢得意洋洋,“说不出来了吧?说不出来就不说,陪我喝酒!”她又拿过一个杯子倒半杯酒,递给我,“喝!”一仰头先把自己杯里的喝干,“昨天,我又梦见他老婆死了,这回生的是脑瘤。是不是很阴损?” 
  “阴损什么?”我的心突然被一种莫名其妙的侠义感充满,开始和郑滢一起咒那个女人,然后豪情万丈地拿起酒杯往嘴里一倒。我以前没有喝过真正的烈酒,只觉得一股液体火辣辣烧进喉咙,酒精“噌”地腾上脑门,呛得一个劲咳嗽。 


  郑滢哈哈笑着来拍我的背,“哎呀,你……你他妈的真不像个男人。” 
  半小时后,郑滢趴在桌上说胡话,还唱起歌来,我在旁边手足无措。我想拉她起来,却拉不动,她力气比我大,喝醉了酒更加不听话。隔了几张桌子有几个男人开始对我们吹口哨,我害怕起来,拿出郑滢的手机给程明浩打电话叫他来。 
  二十分钟后,程明浩来了,我们费了一番劲才把郑滢挪到他的车上去。郑滢可能把程明浩当成了那个双重陈世美,拳打脚踢,嘴里还唱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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