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
张其馨看看表,“哎呀,他一定等急了。你们一路平安,到那边就给我发电子邮件啊。”
郑滢白她一眼,“噢哟,人家等一会儿,你就心疼死了。”
我们在那里分手,我、郑滢、杜政平接着转机去洛杉矶,张其馨和程明浩走另一条路去机场出口。
我对程明浩说:“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见。”
他点点头,“希望。”
我看着他走远,心里有点失落。会有机会再见面吗?假如有,会是什么时候呢?
为什么会期望和他再见面呢?
我不由羡慕起张其馨,至少她千里迢迢而来,心里知道这边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在等待。
看着她小鸟一样雀跃的身影,我对郑滢说:“我觉得张其馨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郑滢说:“田振峰能找到这样的女朋友,他才是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
田振峰高我们一级。刚进学校的时候,他是系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兼篮球队队长,曾经在校际篮球赛下半场一个人独进二十八个球,使化学系球队反败为胜,战胜了死对头数学系,得了全校冠军。加上他长得气宇轩昂,成了许多低年级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张其馨最终力挫群芳,把田振峰招安在她的石榴裙下,是吃了一番苦头的。
一年级的时候,班里差不多有一半女生暗恋田振峰,其中包括我和张其馨。郑滢对他不以为然,因为她一进学校就和法学院辩论队的三辩、那个据她说从侧面看笑起来有点像周华健、辩论的时候最喜欢说“不是吗”的男生打得火热,天天“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连去哪个食堂吃饭都愿意和我们辩论一番。她觉得“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代名词。
为了多看见他,我们参加学生会做干事。每一次篮球队和人家比赛,我们都很起劲地帮着买饮料,看管衣服,做拉拉队。
后来,噩耗传来,田振峰和中文系一个长得酷似孟庭苇的美女开始谈恋爱。暗恋者们或长或短地伤心了一阵——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星期,然后便逐渐康复过来,不再那么狂热。毕竟,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我很清楚自己长得不像孟庭苇——她五岁的照片只怕都比我好看。
惟一没有变的,是张其馨。她依然去看他们每一次比赛,执著地站在球场的冷风里尖着嗓子喊“加油”,一直喊到回来跟我要“草珊瑚”吃。
有一次,她看球回来,很难过的样子。我以为他们输球了。结果她告诉我,他们赢了,但是那天,美女也去了,而且偏偏就坐在她旁边。她亲眼看着田振峰每投入一个球都会转过头来微笑一下,她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多微笑,但那些微笑都不是给她的——平时田振峰连看也不会多看她一眼。她觉得爱情很残酷。
张其馨像祥林嫂一样,“我真傻,真的。”我心里想,好像是这样,但是没敢说出来。
一转眼到了二年级,大部分人都有了男朋友,只有张其馨依然迷恋田振峰。我们都觉得她在浪费时间。
二年级下学期,田振峰和美女分手。张其馨顿时备受鼓舞,更加起劲地参加学生会活动,极尽所能要引起他的注意。
后来,田振峰想在系里组建一个女子篮球队。平时连跑八百米都视为畏途的张其馨竟然去报了名。爱情,足以让人不自量力。
女子篮球队第二次训练,她就挂了彩。原因奇特:她被一个篮球砸中手,小拇指骨折,被送去了校医院。
我赶到校医院,一眼看见田振峰坐在张其馨旁边侠骨柔肠地端着她裹着厚厚白纱布的右手小拇指,像捧了个烫手山芋一样吹着。两个人深情无比地凝视着对方,一脸甜蜜。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充满幸福的伤者,替她松了口气,王宝钏终于等到了薛平贵。
两年、三十七场球赛、一次小拇指骨折之后,张其馨“拨得云开见月明”,成为田振峰身边小鸟依人的女朋友、学妹们嫉妒的对象。
我们升到三年级,田振峰要毕业了,他拿出篮球场上一往无前的劲头,突击了半年考完托福、GRE,搞定了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奖学金,让我们刮目相看。因为当初他光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就足足考了三次,我们每个人用过的模拟考卷都被他搜罗了去背。
其馨很不舍得他走,几乎天天跟他泡在一起。那一段时间,我和郑滢轮流帮她在大课上签到。
离别的时刻终于到了。田振峰临走前一天早上,张其馨突然问:“你们说,我应不应该跟他做那个?”
我刚问“哪个”,郑滢已经斩钉截铁地说:“你最好不要动那个脑筋。”
“可是,”她可怜巴巴地望着我们,“我真的很爱他。”
不错,断了一根手指头才捞来的男朋友,换了我,一定也会很爱。我说:“我们知道你很爱他,可是,这和做不做那个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怕……他到了那边会忘记我。”张其馨的眼睛肿肿的,我猜,她恐怕为了这个“做不做”的问题昨天一夜没睡着,“再说,我这辈子,只有田振峰这么一个男人了。那,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她大概想把贞操当作一份离别礼物。恋爱中的女人无私起来莫名其妙。
我和郑滢都不认同张其馨的想法,郑滢说:“要是你跟他做了,他还是忘记你,不是太吃亏了吗?”我说:“既然不过是迟早的事情,何必操之过急呢?”但她依然乾纲独断,“我已经决定了。你们不许跟人家讲噢。”
我们瞠目结舌。郑滢说:“这个浪漫而愚蠢的家伙,”她不无失落,“我一直以为,我们三个人当中,应该是我先告别处女时代呢。”
然而,那天晚上,田振峰和篮球队那帮人一起吃饭,喝醉了酒,什么事也没发生。
一年以后,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一个小城市度过的第一天晚上,我和郑滢抱着毯子,头碰头躺在公寓空荡荡的客厅地毯上。郑滢突然问我,“你猜张其馨现在正在干什么?”
我笑出来,“你这个大流氓。”
“我什么也没说啊!”她做出一脸无辜的样子。我们色迷迷地笑成一团。
我们三个人中间,张其馨最不想来美国,她是被田振峰拉来的;郑滢最想来美国,因为她觉得好男人都出国了。我谈不上太想或太不想,只是隐隐约约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应该可以找到属于我的一份幸福。
我和郑滢都想错了。一个星期以后,其馨从凤凰城打来电话,泣不成声。原来,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要和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分手。
其馨在电话里哭了十几分钟,才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我们,田振峰在美国这一年里,已经另外有了一个女朋友,是和他同一个导师的同学。更糟糕的是,他们已经同居了。田振峰一把她安置好就跟她摊了牌。
“那他不早说?你可是为了他才去那个地方的呀!”我叫了起来。
“他说怕我受不了打击。”
“噢,他以为现在告诉你,你就不受打击了吗?”
“那个女人长得根本没我好看,还戴了副眼镜!”其馨一再重复这句话,好像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不是田振峰移情别恋,而是田振峰居然爱上了一个没她好看、还戴眼镜的女人。
“Son of a bitch!”郑滢用她在TSE考试里得了五十分的美国英语字正腔圆地骂起来,“这个王八蛋太不是东西了。他忘了当初出国的时候他自己是怎么说的?还有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来勾引人家的老公!哼,你告诉她,要把田振峰抢过去,先敲断一根手指头!不行,你把他电话号码给我,既然他拎不清,我现在就打过去帮他把脑子拎拎清!”
以郑滢的个性,退回几百年去绝对是个“侠女十三妹”的料子,可是,她实在不善于安慰人。
我抢过电话,“我说,你不要哭啊,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你哭也没有用的。再说,这也未必就一定是坏事……记不记得我们看过的那部电影《秋天的童话》?里面钟楚红也是一到美国就被陈百强甩了,但后来不就碰到周润发了吗?呐,陈百强要是不甩掉她,她也就不会有机会跟周润发谈恋爱,对不对?所以说呢,她被陈百强甩掉,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件好事,要不然,她就算碰到了周润发……”好像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张其馨只是哭得更加厉害。
“他口口声声说,要对那个女人负责。早知道,那个时候我就跟他……让他对我负责好了!”我们暗暗在心里庆幸其馨那时没有干出什么浪漫而愚蠢的事情,她却竟然在后悔。
这一通电话从八点打到十点半,最后,张其馨平静下来,说:“我打算转学,越快越好。最好就是下个学期。我没办法在这里面对他们两个。”
“好啊,说不定你还能去个更好一点的学校。”
“我想去旧金山,”其馨说,“我这就联系学校。”
搁下电话,已经十一点多,但我和郑滢睡意全无。我打开录音机的小喇叭,开始放歌。那天放的,是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张信哲近乎完美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既然爱了就无怨无悔
再多的苦我也愿意背
我的爱如潮水
爱如潮水把我向你推
……
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
不要轻易尝试放纵的滋味
你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这是一首伤心的情歌。不知为什么,好听的情歌十有八九都是伤心的。
郑滢说:“杜政平今天打电话来你怎么不接?”
“烦死了,几天一个电话,又没什么话说。”
她转过头来,“你对他很不好噢。”
“我有责任对他好吗?”
“你对他不好,是因为你知道他喜欢你,你却不喜欢他。女人对自己不喜欢的男人都冷酷无情。”
“他喜欢谁,关我什么事?”我突然想起张其馨,“你觉得杜政平和张其馨会不会般配?”
郑滢瞪我一眼,“少无聊。你以为你在赈灾吗?”
“我觉得她很可怜,需要一份新的感情。”
“那也不是杜政平。他对你爱如潮水,已经差不多淹没得克萨斯,要一路淹到新墨西哥来呢。你要他中途改道?做梦。”
我白她一眼,突然想起程明浩。杜政平几天一个电话,他却没有音信。难道,他的“希望”,只是客套?
第二天上完课,我给程明浩发了个电子邮件。我说有个同学打算申请旧金山加大化学系,请他帮忙打听一下春季入学有无拿奖学金的可能。我很高兴张其馨的事给了我这样一个借口。
结尾时,我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虽然我知道他很可能会回一个电子邮件,却依然暗暗盼望他打电话来。我想听听他的声音。
在按下“发送”的前一秒,我犹豫再三,终于在邮件最后加上一句“你好吗?”想了想,又改成“一切好吗?”
第二天,程明浩打电话过来,他说:“我们学校没有化学系。还有,旧金山加大几乎所有系科春季学期都不招生。”
是吗?我的脸一下热起来。我庆幸自己找了一个好借口,却没去想想它成立与否。
“噢,我那个同学目前只是有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