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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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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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我的脸一下热起来。我庆幸自己找了一个好借口,却没去想想它成立与否。 
  “噢,我那个同学目前只是有这个打算,想了解一下情况,”我慷慨地替张其馨撒了个谎,“其实你也见过她,她叫张其馨,跟我们一起来的。” 
  “是这样。”他的声音很温和,顿了一下,问:“关璐,你好吗?” 
  “好。”我一直等他问这句话,他问了,我却只说得出一个“好”字。我的气呵在话筒上,热热的。 
  我问他,“你们那里天气怎么样?” 
  他的回答出乎意料,“很凉。” 
  “凉?现在不是夏天吗?”我问。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我脱口而出,“瞎说。” 
  “这可是马克·吐温说的。” 
  “怎么可能?”我很惊讶。 
  “就是这样的。下午一到五点,风就吹得人浑身发抖。” 
  “马克·吐温当时大概在失恋吧。”我说。 
  “你怎么知道?”轮到他惊讶。 
  “凭我的直觉。再凉,也只有失恋的人才会觉得夏天像冬天。” 
  他在电话那头笑起来,“你的直觉很有意思。” 
  “我考你一下。在马克·吐温出生和去世的两个年份里,也就是一八三五年和一九一〇年,都出现了一种罕见的自然现象。是什么?” 
  “地震?” 
  “不对。” 
  “龙卷风?” 
  “不对。是自然现象,不是自然灾害。” 
  “我真的猜不出。”他放弃了。 
  “什么东西每隔七十六年在地球上出现一次?” 
  “哈雷彗星!”他立刻叫了起来。 
  “孺子可教嘛。” 
  “我小学参加天文兴趣小组,一九八六年哈雷彗星回归,学校组织过观看。” 
  “看见了吗?” 
  “没有。大概我们的器材比较差。你呢?” 
  “我对星星月亮没兴趣。不过想想真可惜,一辈子才一次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              
  “不要紧,再过六十四年,它又会回来,那时候再看好了。”他的语调很轻松,好像说的不是“六十四年”,而是“六十四天”。 
  “再过六十四年?我都八十五岁了,”我笑了起来,“我能活那么久吗?” 
  “我还比你大一岁呢,我们肯定能活那么久的,”他话里的“我们”给了我一种“地老     
天荒”的感觉,让我心里很温暖。 
  第二天,我和郑滢从学校回家。下午五点钟,正是一天里面最热的时候。我们顶着太阳骑自行车,车胎下面的柏油马路黏黏的,像嚼了一半的口香糖,散发出刺鼻的味道,路边闪过一棵棵形状各异、比人还高的巨型仙人掌。 
  郑滢一边擦汗一边抱怨,“这鬼地方怎么热成这样?” 
  “旧金山就很凉快。” 
  “关旧金山什么事?” 
  “八六年你看见哈雷彗星了吗?” 
  她摇摇头,“没看见,也不想看。那时候很多人瞎说世界末日快到了,我当时在暗恋我们班班长,就给他写了封信。那个男生大概从没收到过情书,少见多怪,竟然去交给老师,班主任把我一顿好骂。我的初恋就这么夭折了。” 
  “他叫什么名字?” 
  “忘了。” 
  “信里说什么?” 
  “说假如世界末日来临,我希望和他死在一起。是不是很恶心?十几年前我希望和那个男人死在一起,现在却连他的名字也想不起来。” 
  “如果现在就是世界末日,你会希望和谁一起死?”我问郑滢。 
  “反正不是你,”她嘻嘻一笑,“说正经的,假如世界末日来临,我会一个人找个角落安安静静地死。” 
  “为什么?” 
  “我怕那个说好要和我一起死的男人在最后一刻扔下我去逃命。与其那样,不如不要。” 
  郑滢的爱情观总是快我两拍,我永远跟不上。我宁肯相信会有人真心实意愿意和我死在一起。 
  她狠狠地蹬一下车,叹口气,“我要是一直跟着‘亨特’,世界末日就真的到了。” 
  “亨特”是我和郑滢给系副主任起的外号,因为他长得有点像我们小时候看过的一部警匪片《神探亨特》里面的“亨特”,郑滢的助研奖学金就是他给的。这位教授由于两样本事远近闻名:一,擅长拉科研基金;二,善于压榨学生的劳动力。他的实验室门上贴着一张告示:“本室所有助研上班时间为上午八点到下午五点半,上课除外”,他还叫所有学生把课程时间表贴在实验室墙上,以备监督。他本人每天早上八点风雨无阻准时查勤,生了病也会打电话来,哪个偷懒、哪个迟到,一目了然。 
  相比之下,我那位长得像汤姆·汉克斯的导师仁慈许多,只是布置工作,叫我定期完成而已。 
  郑滢坚持了一个多星期,已经怨声不断,“这种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再这样下去,我也要转学。” 
  郑滢相机里的胶卷冲印出来了。我看着我们在旧金山机场的合照,忍不住打电话给程明浩问他想不想要一张。 
  程明浩正在感冒,说起话来像拉风箱。 
  我有点奇怪,“不是都说中国人到了美国,两年内不会感冒的吗?” 
  他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喷嚏,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可能因为我的脖子比较长,所以容易感冒。” 
  “脖子长和感冒有关系吗?” 
  “我也是听人家讲的。”他一面吸溜鼻子一面挣扎着往下讲。 
  “那你到了冬天怎么办?” 
  “到时再说吧,希望等到冬天,我已经适应这里的气候了。” 
  我挂上电话,再仔细看那张照片,发现程明浩的脖子好像确实比其他人长一些。我想起他说的“脖子长容易感冒”,笑出声来。 
  郑滢问我:“你笑什么?”我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们的样子好土。” 
  我的心里在想,他的长脖子,到了冬天,好像会需要一条围巾。 
  我把那张照片翻印了寄给程明浩。几天后,他打电话来说:“收到了,拍得很好。谢谢你。” 
  我说:“其实我们两个人不应该站在一起拍照,那样会让我产生自卑感。你到底有多高?” 
  他笑了起来,“光脚量一米八三,穿拖鞋一米八四,穿皮鞋一米八五,穿运动鞋一米八六。” 
  我光脚一米五八,如此算来,和他身高相差二十五厘米。假如我穿上五厘米的高跟鞋,而他又正好光着脚,就可以缩短到二十厘米。可是,他凭什么要光着脚呢?他起码会穿上一双拖鞋,那么,我们的身高,至少有二十一厘米的距离。 
  一个同学告诉我,有个网站叫//。mapquest。             
  看不出,地图上那么短短一条,远得这么离谱。 
  大概,只有在乎一个人,才会去在意同他之间的距离——一切可以丈量和无法丈量的距离。 
  以后的日子大家都过得很充实:郑滢天天忙着对付亨特的工作;其馨一心一意地办转学     
;我从系里一个中国同学的太太那里借来棒针,把临出国前我妈给我织的一条毛线裤拆了,开始织一条围巾。 
  我织围巾的技术不算好。记得读大学时某一年的冬天,突然之间所有的女孩子都开始给男朋友织“温暖牌”围巾,我也凑热闹给陈志骅织过一条。我只会织基本的上下针,围巾上也没有什么花纹,还有点歪歪扭扭的,郑滢诚实地说“不要太难看”,其馨的评论是“很朴实”,但那在她的词汇里等于“不要太难看”,可就是这样也要了我两个多月工夫,等围巾织好,冬天也过去了。 
  那果然是一条“温暖牌”围巾,陈志骅为了让我高兴,在二十度的室温下鹤立鸡群戴了一天、吸引无数眼球后就把它压到箱子里了。 
  第二年冬天,我留心看他会不会拿出来戴,可是他没有。他在大冬天光着脖子走来走去,也没有戴那条围巾。 
  我问他:“你怎么不戴去年我送的那条围巾?” 
  他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哎呀,我都把它给忘了。” 
  我知道他没有忘记,他只是不喜欢。后来,我买了一条那年流行的格子羊毛围巾送给他作圣诞礼物。 
  其馨说:“你可以再给他织一条,其实不太难的。”其馨很善于织毛线,出国前她曾经给我看过一件她给田振峰织的米色套头毛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比买来的都好。 
  我说:“算了吧,我知道自己的小脑不发达,不想太难为它。” 
  到现在,我并不相信自己的小脑有了什么长进,可是,我愿意再尝试一次——为了程明浩。 
  虽然还没有找出一个像样的理由把围巾送给他,我依然希望能尽早把它织好,因为旧金山是一个连夏天都会寒冷的地方。 
  两个月后,张其馨打电话来说她拿到了旧金山一所大学春季入学的奖学金,“不过,旧金山的机场在郊区,还没找到人接我。” 
  我灵机一动,“程明浩不是在旧金山吗?不如我帮你问问他到时候方不方便去机场接你。”我知道张其馨脸皮薄,求人的事情,能自己不开口乐得不开口。 
  张其馨很高兴,郑滢却从她房间里探出头来跟我做鬼脸。 
  “难怪你看不上杜政平,原来你心里已经装不下他了。” 
  “关他什么事?”我的脸“腾”地红了。 
  “还不承认?别忘了我们月经周期一样,你什么时候思春,我有心灵感应。” 
  我气急败坏地要拧她的嘴。我们在她床上闹成一团。 
  闹完了,郑滢说:“你喜欢他,就早点跟他敲定。” 
  “我不知道他喜欢不喜欢我。”我有点难为情。 
  “你喜欢他就够了,敲。” 
  杜政平还是几天一个电话,这一次,他劈头盖脸地问:“银灰色和黑色,你比较喜欢哪一种?” 
  我说:“当然是银灰,看不厌。” 
  “除了看不厌,还有什么别的优点吗?” 
  “看不厌,不就是最大的优点吗?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以后就知道了。”他神秘兮兮地挂上电话。 
  中秋节,中国学生会搞了一个聚餐,聚餐结束后还有一个小型舞会。我和郑滢去了。郑滢穿一件丝质黑色圆领连衣裙,脖子上一条水钻项链,其他一点装饰品也不用,越发衬出雪白的皮肤和漂亮的脸。 
  可惜她今天运气不好,在餐厅门口的瓷砖地上狠狠滑了一下,痛得龇牙咧嘴,虽然并无大碍,舞是铁定跳不成了。 
  于是我们坐在角落里看电视,一盘接一盘吃免费供应的巧克力冰淇淋,郑滢平均吃三口说一句“真没意思”。等我拿了第四盘冰淇淋回来,发现位子被一个男生占了。那个男生身材高大,长得很帅,正在指手画脚和郑滢说着什么。 
  我朝郑滢递个眼光,想知道她是希望我去“救驾”还是希望我“闪开”,她百忙之中居然丢过来一个“快滚”的眼神。这个重色轻友的女人! 
  我幽怨地吃完第七盘冰淇淋,正在琢磨回家拉肚子的可能性有几成以及有没有必要补两粒黄连素,郑滢摇曳着身子走过来介绍我和那个男生认识,那个男生在旁边像扶一件宋窑古董花瓶一样郑重其事地拿手指托着她的右臂。她绝对在装模作样。 
  那个男生叫梁文琛,机电工程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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