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书←吧←。←
第26节:Part。3。 林夕颜的自白:周安年。玉镯(11)
周安年大约听出话里的刺,避开话题:“你喜欢杜拉斯吗?”
“为什么这么问呢?”我问。
“那日喊你一同出差时,见你桌上摆着她的两本书,《广岛之恋》与《劳儿之劫》。”周安年说。
“杂志这一期要做杜拉斯专刊。”我说。
周安年说:“杜拉斯,我不是很喜欢。她太偏执。”
正当我琢磨是否应话,如何应话,手机响了,筱然的电话。她说她现在北京,冠冕堂皇地说为了看我,她特地请假从南京飞来北京。她总是这般,随意随性随心。
剩下的旅途,周安年不再问我多少话,有几次对视他欲启口,我即抬眼望窗外。对那种无故在别的女人面前提起自己前女友的男人我向来没有好感,他们大都喜欢拿前女友作为同其他女人对话的招牌。筱然说我是爱憎分明的人,喜欢不喜欢都写在脸上,爱的时候爱真的,恨的时候恨也是真的,死脑筋一条,不懂得“转弯”二字怎写。火车到站时,周安年取下行李递给我,说:“夕颜,多吃点,太瘦了不好。”
我“哦”了一声,紧了紧眉头,晦涩笑笑,心里揣度着我胖瘦与你何干呢?
两人前后走出车厢。
当我第二次走出北京的火车出站口,宁静儿在原先接我的位置,旁边站着披着红色羽绒外套的筱然,歪着小脑瓜,冲我坏坏地笑。
←虹←桥书←吧←。
第27节:Part。3。 林夕颜的自白:周安年。玉镯(12)
一阵寒暄,宁静儿先发现了周安年,她指了指周安年,问:“他是谁呀?”
周安年主动上前:“你们好,我是夕颜的同事。”
“原来是同这么个帅哥出差,难怪乐不思蜀呢。”宁静儿噼里啪啦道。
宁静儿欣赏男人向来眼光独到,大大异于常人,在我看来尖嘴猴腮的人她说那是具有人格魅力;在我看来歪瓜裂枣的人她说那是艺术家不修边幅;在我看来小鼻子小眼睛的人纯粹只能算干净的譬如周安年,她竟然称他为帅哥。
周安年不自然地笑着,没有之前同我在一起的平和以及稍稍显露出的讨好。我猜他应该是注意到了筱然。一身红的筱然多养眼啊,中国人骨子里对“红色”有着复杂的爱恨交织,连张爱玲都说男人一辈子渴望的女人之一是红玫瑰。
只是筱然显得冷淡,独自环过我的手就走,并没有同周安年讲任何一句话,哪怕仅是单纯问候。这个动作,在周安年看来或许是筱然故作他看,以取得注意;而对交际颇上手的筱然而言,她的态度的确让人觉得意外,她并不会随便让哪一个人下不了台。除非她纯粹想这样做,因为她从来不需要刻意去讨好男人。除此,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更复杂的原因去解释筱然的这个动作。哪怕我神经质去揣测是否筱然也会同周安年有任何牵扯,哪怕仅仅是曾经相识。可一个女人怎可能同天下男人都有交叉呢?周安年在北京,筱然在南京;周安年是摄影师,筱然在日企上班,如此的两个人,怎可能相识呢?
。←虫工←木桥 书←吧←
第28节:Part。3。 林夕颜的自白:周安年。玉镯(13)
晾下宁静儿和周安年候在原位。
出租车上,筱然像是漫不经心问我:“那个周安年,是叫周安年吧?你们很熟吧?”
我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她,试图从她脸上发现她问这句话的目的。筱然先一步识破我的诡计:“小妞,没啥好看的,我的脸上没长斑没长皱,还年轻着呢。”
我笑了,说:“还好吧。”
“他挺细心的吧?”筱然问。
“你怎么知道?”我问。
“直觉呗。”筱然浅浅道,这句话像是被过滤过似的,语调平平,“夕颜,你的手镯为什么还没摘掉?该摘掉了。都过去了。”
我交叉握着双手,说:“这是我自己的事呢。”
“你的书什么时候上市?”筱然问。
“差不多了吧,”我笑了笑,说,“当时多幼稚,强烈要求编辑在书的扉页写上‘给南辰君’,而那个人现在同我隔海相望。”
筱然问:“爱既来过,也消失过,才说明它是完整的。”
我赧然。
与筱然相聚两日后上班,周安年问我:“昨日将你接走的那个人是你的好朋友?”
“是的。”我不抬头,赶杜拉斯专题。
周安年杵在原地,没有离开的意思。
我却继续编辑杜拉斯语录:
她只能生活在那里,她靠那个地方生活,她靠印度、加尔各答每天分泌出来的绝望生活;同样,她也因此而死,她死就像被印度毒死。
※虹※桥※书※吧※BOOK。※
第29节:Part。3。 林夕颜的自白:周安年。玉镯(14)
周安年问:“杜拉斯什么时候离开的?”
“一九九六年三月三日。”我答。
“今年正好她逝世十周年。”周安年说。
周安年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对好色的男人,从李南辰离开后,我的态度有时固执到不理不睬,于是我不咸不淡地说道:“倘你想认识我的朋友,她姓筱,火车上我同你提起过的,筱然,我的大学室友。需要知道其他的吗?工作单位?手机?还是?或者,你想告诉我,筱然又同你前女友长得很像?”
“你真是个孩子。”周安年说,一脸无辜,摇头离开。
他的步子有些沉,有些缓;他的背影有些瘦,有些长。可能我误会了周安年。
周安年或许也是敏感的,我也是敏感的,而我们触动的方向不一样。自李南辰离开那日,我便安上密不透气的盔甲,以为世人皆险恶,不惮以最坏之意揣测,哪怕事实并不如此。
李南辰的样子又乍然浮起,他离开后,我极少对他人说起过我心里的感受,筱然或许明白,所以她多次逼我说出来,她比我都明白再如此憋下去,我会由神经衰弱转成神经病。她始终没有放下过我,所以特地来京看我。送筱然离开时在候机厅,我告诉她:
“十五六岁,我不懂爱,以为爱慕是爱;十八九岁,我以为懂爱,爱是牵牵小手;二十三四岁,我不再明白爱究竟是什么,除了深刻觉得自己老了。”
◇。◇欢◇迎访◇问◇
第30节:Part。4。 周安年的自白:固执(1)
Part。4。 周安年的自白:固执
筱然来京逗留的时日极短,我们没有见面。后来她打电话给我,寒暄几句。我问:“这次来京检查,身体复查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筱然没有回答,大约是难以启齿。女人最怕患上那种病。
我一边拿着话筒,一边注意大约三十米外埋头工作的林夕颜,说:“你的朋友林夕颜大约觉得我是好色之徒,对你存有非分之想,你离开后的这几日她对我一直都是‘横眉冷对’。如果不是你不让她知道我们早已相识,我便可以和她解释我其实还算半个正人君子。”
筱然嗤笑一声,说:“那小妞倔得很。喂,周安年,你不会是想追她吧?认真的话,可以;想一夜情,劝你别乱来。”
电话挂断,我继续处理照片。林夕颜敲我办公室门,问我杂志配图是否已准备好,黄主编在催。
她站在办公室门口,不肯进门,交代完就转身,我喊了一声:“等等。”
她问:“有事?”
我顿了一下,说:“晚上编辑部聚会,你来吗?”
林夕颜不假思索,说:“不了。”
然后转身,我又瞥见她左手腕深绿色的玉镯,在林夕颜完全消失在我视线后,我给筱然发了短信:“林夕颜手上的玉镯,我有点好奇。”
筱然回复:“有什么可好奇的?传家宝呗。你不至于真对林夕颜上心了吧?不过也难说,你们相处已超过半年了,现在流行发展办公室恋情。”
。←虫工←木桥 书←吧←
第31节:Part。4。 周安年的自白:固执(2)
我笑了笑,对自己潜意识想去了解一个女人表示可悲。自从前女友嫁作他人妇,我对女性的兴趣很少上及精神层面,少有超过界限,都是浅尝辄止。感情这玩意,太累,太假,太自负。
我快速回复:“怎么可能?林夕颜连同事聚会都拒绝参加,我怎么可能喜欢连玩乐都不懂的她?她看上去笨得像球,又固执。”
大约有三分钟,筱然说:“我爱过的人也喜欢叫我‘笨球’。”
一大群人先去吃水煮鱼,然后狂奔KTV飙歌,同事的兴致都很高,争当“麦霸”,划拳吆喝,荤段子连连。突然,不知谁不识趣地问了一句:“怎么?好像林夕颜没来?周安年,林夕颜呢?”
情绪并不好的我在吃水煮鱼时已喝了大约一斤白酒,七分上脸,脑袋呈悬空状态,我说:“好。我打电话给她。反正歌厅离她住处不远。”
说罢,我真拨打了她的电话,她按掉;我又拨,她又按;我从桌上摸来同事的手机,她总算接起,我问:“大家伙在你家附近的KTV玩呢,来不来?”
林夕颜说:“休息了。改天吧。”
我迷迷糊糊,似乎问了一句:“你为什么不来?”
林夕颜没有回答,只说:“你醉了。”
我不肯罢休,又问:“你手上的玉镯对你有重大意义,是不是?”
借着酒兴,我大吼了一声:“是不是啊?”
唱得正high的同事被我的嗓门吓住了,随后我跟死人一般横躺在沙发上。
次日上班,对醉酒一事已无多大印象,冲咖啡时同事随口问:“小周,你是不是对小林有兴趣?”
我笑着说:“怎么可能?”
同事拍拍我的肩膀,笑着离开。
此时,林夕颜来京八个月有余,四五年前在照片上的匆匆一见让我对她一直存有若隐若现的印象,似是早年已相识。
我端着咖啡经过林夕颜的办公桌,她正好拿着康乃馨走过来,我顺口问:“你喜欢康乃馨吧?”
林夕颜坐下,没有回答,拿起蓝色保温杯欲去装热水。我接过来,说:“我帮你吧。昨晚喝多了,不好意思。”
林夕颜说:“不用了。”
然后她从我手中轻巧抢过去,从我身边侧过。她的长发高高盘起,成髻,显得清冷的模样。我看着悬空的右手,觉得自己简直自讨没趣。
本书精华已连载完毕,谢谢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