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监管层的要求直接相悖。
平安从1996年即开始着手分业准备,但是方案并未顺利通过,1998年和1999年分业方案更是两度被驳回。
平安集团现任副董事长孙建一回忆当时的压力:“分业的时候,保监会召集全系统开会,监管领导当众批评对分业执行不力的平安,马总回来说,大家的眼光齐刷刷地向我射来,但我觉得很坦然,我相信综合金融是国际趋势,对平安也是有利的,那就坚持吧。虽然事后证明平安是对的,但这一挺7年的艰难常人无法体会。”
面对困境,马明哲的策略是一个字“拖”。
不仅“拖”,平安还不放过吃“窝边草”的机会。1996年,平安完成对工商银行珠江三角洲金融信托的收购并更名为平安信托;同一年更在信托公司名下正式成立平安证券。
不过,“拖”亦有代价。
当时马明哲求见监管部门的领导,曾遭遇提出“只谈五分钟”都遭拒的尴尬。同时。平安分业没有完成之前,监管机构一直不审批平安新的分支机构。1994年至1998年期间,平安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在郑州、太原、兰州及部分中心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但是保监会成立后,只核准了其中少部分分支机构开业,仍有43家分支机构尚未恢复业务。直到分业改革完成之后,这些遗留机构问题才一并解决。(6)
跨过20世纪,宏观环境天翻地覆。
1999年10月22日,经过25年12次的尝试,美国国会最终决定废除《格拉斯·斯蒂哥尔法》及《银行控股公司法》的限制,取而代之以新法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新法案允许美国金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事任何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金融业务,而不受到法律约束,从而结束了美国半个多世纪分业经营的局面,宣告混业经营的正式到来。
同时,中国加入WTO在即,本土金融企业即将被卷入更大的开放与竞争的形势,鹿死谁手尚难预料,监管层的思路从“管制”防风险,开始向“促进发展”转变。
2001年12月7日,保监会同意了平安按保险集团模式进行分业改革。2002年4月2日,平安分业改革开始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平安成为最后一家完成分业经营的保险公司。2003年2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平安金融控股架构正式确立。8年的磨蹭,平安终于获得了一张完全的金控牌照,成为当时继光大集团、中信集团之后第三家金融控股集团。
2003年底,平安集团凭借平安信托,和汇丰联手收购了福建亚洲商业银行(后平安取得控股权),更名为“平安银行”。平安成为首家并购银行的国内保险公司。但是,随后于广发银行的世纪之争中,平安最终不敌花旗银行和中国人寿,成为其实施银行战略以来最大的挫折之一。
平安之版图中,未来3~10年,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将成为平安新的利润增长点;未来5~15年,消费信贷、年金、健康险、第三方资产管理等业务将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汇丰的客户平均从汇丰购买4。9个产品,花旗是6。7个,汇丰单一客户的平均利润1629元,而平安的(增长)空间还是比较大。”
平安综合金融的协同效益也开始显现。2004年到2005年,平安寿险交叉销售平安产险8。73亿元和13。38亿元。同期,平安产险交叉销售平安寿险5。40亿元和2。52亿元。
但是,究竟要不要综合化,H股上市之时,平安亦无数次被专业投资者问及,全球已经不流行综合金融了,平安为何还要做?
马明哲对之曰,“国情、司情和做法”,“公司已经拥有庞大的客户群、销售渠道,并建立良好后台,拥有了成本和品牌的优势”。
天下大事,从合至分,再至于合,中国的保险业经历一个轮回。面对混业,乃至更为摩登的称谓“综合经营”的趋势,一个横跨分业监管鸿沟的超级监管呼之欲出。
1998年,英国以及日本将国内金融业的多个监管者合并为超级监管机构后,丹麦、冰岛、韩国、挪威、瑞典和德国等国也纷纷开始效仿此种单一金融监管模式。2008年,华尔街深陷次贷危机,握有更大权力的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美联储,FED),一定程度上成为美国金融业的超级监管者。
就中国市场,2006年也曾讨论,中国将建立一个规格高于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和财政部门的“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的计划。
车险费改生死劫
2001年10月1日,全国车险市场产品费率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改革突破口选在广东省(包括深圳)。
和中国其他商品价格改革类似,中国商业保险产品和费率的管理经历了从无监管,至严格监管,再到逐步放松监管,之后可能又部分收紧的过程。
时值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夜,选择中国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监管层显然受到“春天的故事”的影响,期望拉动一场全国性变革。由于机动车辆保险在整个财产险中占有极大比例,也是各家财险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车险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国内之车险改革也选择了先试点、后推广的渐进式改革策略。
保监会的决心很大:“我国将在广东省进行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费率改革试点,车险费率由保险公司自主制订、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即从10月1日起,广东省的同一家保险公司,在不同城市可以实行不同的车险费率。在同一城市,各保险公司也可以实行不同的费率标准。”
但是,中国的产业发展常常陷入一个“怪圈”:一放就乱,一收就死。2001年试点,2003年正式推广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没能逃脱这个魔咒。
新进广东市场的华泰保险打响了车险降价的第一枪。2001年12月18日,就此拉开了持续半年之久的车险价格大战。华泰的方案是:将市场车险客户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车险费率一律调低至55%;第二类是事业单位、银行系统(均系国有企业)等单位自用车辆则下调至35%;第三类是个人用车等非营运车辆则下浮25%,出租车等营运车辆费率不变。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大幅降价并没有吸引保户蜂拥而至。业务量反而下降了10%,保费收入下降50%。其中的原因在于车险的客户其实是掌握在中介渠道手上的,华泰的折扣表面上让客户得利,其实是让中介受损,显然中介不会把业务“卖”给华泰。
吃了大亏的华泰,后来在掌门人王梓木的带领下,洗心革面,远离赌博,远离车险,专心投资实业,略有小成。
掌握客户资源的中介成为中国车险行业的一个“寄生虫”,他们挟市场以令公司,吃拿卡要,拖欠保费,提供虚假信息(应收账款问题和客户资料失真是埋藏在车险经营中的“两大毒丸”,但是这鲜为外界知晓),甚至内外勾结,理赔时跑冒滴漏,但是只买保单的保险公司却不得不低头,长期以来无力改变现状,直到各家公司被迫加强电话直销的渠道才略有改观。
一家专业车险公司的高管曾经开玩笑,车险就好像中国的“哥德巴赫猜想”,谁能破解,谁就能获得诺贝尔奖。
广东试点之时,一边是华泰的明折;另外一边其他公司表面上没有参与打折,但都加大了“回扣”的比例,打起了暗折。
明争暗斗,剑拔弩张,一场血雨腥风的价格大战拉开了帷幕。6折、5折、3折、最后打到了2。8折。市场用“割肉”、“出血”、“自杀”来形容2002年初广东市场的车险价格战。
深圳市场也不例外。
车险费率放开后,情况就比较混乱,车主购买车险曾经一周一个价。有时是9折优惠,有时是7折,有时是5折,最低曾经达到过2。8折,莫衷一是。
2。8折的车险是否能够赢利,显然不能。粗略估计,车险综合赔付率平均在45%~60%左右,税收总计大致为6。5%,保险公司平均费用率大致为15%左右,车险代理手续费低水平估计平均15%~20%左右,剩下的即为最大的折扣空间。
费率市场化之后,车险行业逼近全行业亏损的危险境地。同时,2001、2002年受银行汽车信贷的支持,新车新手大量上路,风险集中爆发,这成为压垮中国车险行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全行业亏损成为挥之不去的艰难宿命。人保财险上市之后,第二年就交出了不及格的成绩单,皆拜车险亏损所赐。
和彩电业的价格不同的是,保险的亏损会在一段时间内被隐蔽,产生一种可怕的“假赢利”幻觉,这种幻觉使得保险公司在价格战中异常“勇猛”。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虽然每个月需要支付一大笔理赔费用,但只要所收入的现金高于理赔费用,它仍然会打价格战,饮鸩止渴,并以此恶性循环。
亏损的风险惊动了高层。
保险公司和行业协会想到了所谓商品行业的“价格同盟”来应对愈演愈烈的价格战。
从彩电业到空调业,从电脑业到民航业……中国的企业都曾经先后有过价格同盟的经历,但其结果却总是差强人意,或者不了了之。
链接:保险价格同盟的“囚徒困境”
《中国保险报》报道,当年短短的六个月里,广东车险五次价格同盟,五次均因内部出现“叛徒”而告吹——谁叛变,谁得益;早叛变,早得益。
极端的情况下,下午缔结同盟,晚上修改政策。“囚徒困境”成为车险价格同盟挥之不去的魔咒。
价格同盟不行,各公司又搞起了《自律公约》,其核心条款是:保险公司给予中介的手续费将不超过保费的15%;将组成“广州地区车辆保险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研究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各种违规、违法、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和行为。
但是,《自律公约》也没能管住市场。
价格同盟和自律公约均落空,但是广东车险改革事关全局,监管部门不得不出手。2002年7、8两个月,深圳、广东、成都、北京等地保监办携手出击。
新举措中,广东、深圳两地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必须将本公司关于车险业务费率浮动的方案报备,并严格执行报备方案,否则将视为违规经营严肃处理。北京则在8月15日对新车投保启用带“N”字标志的新保单,新保单将严格执行不超过8%的返佣标准。
北京保监办还要求保险公司要“严格费用支出标准、清理查处不符合规定的代理机构、严格车险单证管理、不与外地保险公司合作车险业务”。
监管重手出击之后,价格大战略有好转,但是治标不治本,治本尚需要时日。
车险费率市场化一直都有不同的声音。
“中国的财险业就像一个还没有出过门的孩子,如果家长一下子把他推到大门外的闹市上,他将会感觉无所适从。”“韩国在1994年就推出了车险费率的市场化,但直到2002年才把车险费率全面放开。所以费率市场化是应该有一个过程的,不要过快。”
同时,费率放开后,各个保险公司应该有一个完整的精算队伍,掌握大量的数据进行反复的核算,但目前国内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具有这样的实力。而盲目地在费率上进行价格竞争无疑是一种“自杀”行为。
尽管有不同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