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好了,陛下病得越厉害,太医们越振振有词。”金建站在门口搓手,见金赏仍是不紧不慢的模样,忽然笑道,“二哥,你老丈人不会让我们兄弟几个也穿上穷袴吧?”
金安上正在喝水,一听这话“噗”的声把水全喷了出来,呛得眼泪都流了下来。
金赏好气又好笑的瞥了金建一眼,“我说你小子都已经成亲了,说话怎么还是这么不着调的?”
金建嘿嘿直笑,“我试过那穷袴,穿上除了更衣出恭不是太方便之外,倒也并不难受。”
“傻子!”金赏懒得理他。
金建长长的叹了口气,“在这宫里不自由,不如去甘泉宫散散心吧。”
这话提醒了金赏,他扭头看了弟弟一眼,忽道:“这主意是好,不过……还缺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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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地合称三辅,隶属京畿之地,其中左冯翊共有二十三万五千多户居民,共计九十一万七千多人口居住在此,下辖二十四个县。
莲勺县便是左冯翊所辖二十四县中的一个。
“都怪你!”
“什么叫都怪我?”
“你说你认得路的,结果现在走了快一个时辰了却还是没找到马车。”
“烦死了。早知道你这么啰嗦,打死我也不带你一块儿出来!”
许平君抿嘴,气不打一处来,“你以为我非要你带着才能出来吗?”烈日炎炎,只有她才会听信那个白痴的话说什么莲勺县有奇景,然后深信不疑的一路跟着他来到莲勺,甚至为了一观奇景,在无路可行的情况下毅然下了马车与他步行。
这个世上,大概只有她这样的傻子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相信他,然后被他耍了一次又一次。
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热的关系,她觉得眼睛里火辣辣的,胸膛里正压抑着一股异样的委屈,似乎正在不受控制的想要喷发出来。可刘病已却毫无知觉的走在前面,甚至连头也不回一下。
“快走啦,天黑前一定要找到彭祖他们……”
“我走不动了。”
“我可不想夜宿荒野……”
“走不动了……”她停了下来。
病已却继续往前走,“你怎么不学学王意呢,真不知道你的脑子是什么做的,说你蠢你还不信。”
“我——走不动了。”声音微颤,她紧紧的握住拳头,用尽全力大喊,“病已你这个混蛋!混蛋——”
刘病已错愕的回头。平君闭着眼睛,脸上挂着汗珠,声嘶力竭的喊,“你是个混蛋!混蛋——”
“又怎么了?”
她睁开眼,看到他一脸的茫然,心里更加感到委屈。为什么他从来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难道是因为太过亲近,所以反而不懂她的心情?
有水珠淌了下来,她随手擦去,然后默默的转身,低声说:“我走不动了,你自己走吧。”
那是汗吧?应该只是汗珠!病已用衣袂一边擦着自己额上的汗,一边思索。平君怎么会哭呢?她实在没道理哭啊!她也从不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女孩子啊!
“走啦!没几里路了。”他追了上去,伸手去拉她的胳膊。
她一甩手,挣脱他的手,没理他。
“你真的不走?”
“不走。
“你确定?”他咬着牙问。
“不要你管,反正像我这么蠢的人只会干蠢事罢了。”
“那随便你。”他冷冷的说了句,见她仍不转身,于是一赌气转身就走。
走了大约一里地,他找个树荫坐了下来,取出随身的水囊喝水,想起平君身上空无一物,别说净水,就连钱也没有一枚,不由笑了。
“看你能嘴硬到几时。”他背靠在树干上,闭目假寐,想象着等平君回来要如何修理她。想得入神处,他自个儿咧起嘴会心的笑了起来,心情犹如夏日碧蓝的天空一样,炫目无暇。
一刻时,二刻时……
他睁开眼,从地上爬了起来,回望来时的路。路面被骄阳烤得像是要扭曲了一样,可那个粉色的人影却始终没有出现在路的哪一端。
“算你狠。”他忿忿的踢飞路边的一颗小石子,脸色别扭又难看,“好男不跟女斗,我是看在你是女子的份上不和你计较。”他嘀咕着从树荫下走出来,慢腾腾的往回走。
一开始他走得很慢,可越往回走步子便越快,等他来到了刚才两人分手的地方,空荡荡的沙砾路面,杂草恹恹的耷拉在路边,却不见半个人影。
“平……平君!”他四下环顾,心里隐隐不安起来,嘴上却仍是大声叫道,“我看到你了,别躲了,快给我滚出来!”
喊了三四声,四周除了蝉虫在鸣外,没人应他。
“你出不出来?再不出来,我真的走了!”他开始团团转,心里莫名的不安像小猫爪子似的抓狂般挠着,“君儿!君儿,我错了,我背你回去好不好?”
沿着路他一路狂奔,往回跑了一里仍然没有看到许平君的人影,但是路面上却多了很多马蹄印,这是他们刚才走过来时没有的。
循着蹄印往前走了没几步,他的心倏地直往下沉,路边干涸的泥块被踢翻,一只汉白玉的明月耳珰静静的躺在泥里。
“平君……”手里攥紧耳珰,玉石坚硬的硌在他的掌心。
莲勺县的地势高低起伏,多丘陵湖泊,刘病已沿着那些杂乱的马蹄印迹一口气狂奔了四五里,直到天快黑的时候才追上一行车队。
车队走得并不快,三辆马车排成一条直线,车前车后除了骑马护卫的人,还有二三十名仆从。
刘病已捂着狂跳如雷的心脏,挥汗如雨。他一开始并不曾考虑太多,一心只想到要找到平君,可跟踪到了这里他才发觉自己错了。他虽有犹豫,可到底觉悟得太迟,那些人很快就发现他的行踪,马车继续往前赶路,可一个骑马的却带着十多人折了回来。
马上之人布衣蒙面,看起来像是盗匪游侠,病已一步步往后退,虽然腿肚子直打颤,却仍是壮着胆子问:“诸位可曾见过一位十三岁的姑娘?”
十来个人团团将他围住,只等领队的下令,马背上的人勒住马缰,哑着声说:“好生伺候着。”
“诺。”十几个不同的声音异口同声的说了一个字,这种训练有素的气势再度让病已心颤不已。
骑马的掉转头追马车去了,病已刚想挪步,就见边上有人过来拉他的胳膊,他一挥拳,击中那人的鼻梁,痛得对方惨叫一声。
“挺横的呀!”
“欠教训!”
刘病已虽然打架不弱,但双拳难敌二十几只手,很快便被他们摁倒在地上,他破口大骂,有人顺手从路边拔了一棵草,连草带泥的塞到了他的嘴里。
“接下来要怎么做?”
“杀了他暴尸荒野算了。”
谈论的明明是最恐怖的话题,可这些人却像只是饭后闲聊般轻松,边说还边大笑不止。
“这小子嘴臭,替他洗洗。”
“好主意!”
病已刚想挣扎,太阳穴上便被人重重击了一拳,正眼冒金星时他被人扛了起来,然后隐隐约约好像听人说了句:“小心点,别真打死了。”
“放心,我下手自有分寸。”
嘴里的草被拔了出来,耳边充斥着哄笑声,病已被人抓着束发的发髻,然后猛地摁倒头颅。他刚想睁开眼,突然轰的声耳蜗内冲入一阵轰鸣,他被人丢进了水里,一时间水没头顶,他呛咽了两口,那水又咸又涩,他气喘不上来,那个瞬间只觉得生不如死。
水声轰鸣,他在水中扑腾,岸上的影子重重叠叠在晃动,他听不清他们在喊什么,一片嘈杂声中脑海中异常清晰的印刻的身影只有那抹削瘦的粉色。
第六章 心系君兮君不知 通灵
甘泉山距离长安城以南三百里,山势连绵,群峰重峦。甘泉宫建于崇山峻岭之巅,隐于林木雾海之间,时值盛夏,山下烈日炎炎,山中却凉风习习。
许平君醒来时身上已换上蚕丝襌衣,外罩轻柔的袿衣,裙裾长可曳地,站在通风的廊圜之地,凉风托起袿衣,飘飘然犹如仙人飞天。屋内垂挂着无数道珠玉瑇瑁穿成的帘子,风一吹,整间殿阁一齐发出叮咚碎玉般的悦耳声响。有生以来平君从未见过有这等华美的景色,一时恍惚怀疑自己已堕入仙境之中。
风止,琴起。
她茫然的循着琴音走去。
重重帷幕之后,她看到了他。
庄重的玄色深衣衬得那张脸苍白得毫无血色,他的手指随意的拨弄着琴弦,乍一看在弹琴,可眉尖深锁却另有一番心思在纠结,使得琴音时断时续,如果不是偶尔风止,屋外的人根本无法听到这样细碎的琴音。
平君无力的扶住门框,“你……你是神仙吧?”
刘弗回过神,扭头,看到许平君的一霎那又把头转了回去,十分不耐的说:“出去!”
平君的身子软软的滑到地上。
刘弗见她没要走的意思,更加恼火起来,“不管是谁叫你来的,都给朕滚出去!任何人都不许再踏上通灵台一步!”
“我……我……”平君浑浑噩噩的根本听不清他在讲什么,她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到了这里,如果有可能,她比任何人都渴望回去。
砰的声,琴被掀翻在地,平君吓得缩到门后。
刘弗渐渐靠近,走到离她一步之遥的地方终于停住,眼前的女子唯唯诺诺的表情与那些见他就躲的宫女并无太大分别。触及伤痛,他心中的厌恶之情更甚,刚想喝令她滚出去时,那女子居然仰起脸来,讨好似的冲他一笑,“能否请你告诉我,我要怎么回去?”
刘弗愣住,“是你?”
她困惑的眨眼。
“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平君不解的看着他,“我走累了,口很渴,病已又不理我,我很伤心就蹲在路边哭……后来大概是热晕了吧。”
他终于能确定她是谁了,虽然她说的话很没条理。
“你是许平君?”
“你真是神仙?”太神奇了,连她的名字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传闻海外有蓬莱仙山,难道自己真的来到了仙境?
他好气又好笑的拉她起来,“不记得我了?”摸摸她的头顶,已经到自己肩膀的高度了,“三年未见,你长高了不少。”
平君退后一步,惊讶的盯着他,“你……金、金公子?”
三年前她叫他金大哥,三年后再见她称他为金公子。
刘弗涩然一笑,脸上的欢喜热切之情明显退却下去,“嗯,是我。”以他的聪颖,不可能猜不到许平君会突然出现在甘泉宫的原由,于是他顺口替金赏他们的所作所为圆了个谎,“这里是我家,你昏倒在路边正巧被我家下人们看到……”
不是没说过谎,平时戴着面具和不同的人说着不同的违心之论,这是他十年来每天重复的生活状态,可不知道为什么,与那双纯真无邪的眼眸对视,他忽然有种颓然的疲惫。
每天、每天都戴着面具……累己累人。
他抚着额哂然一笑。
许平君道:“你瘦了很多。”
“是么?”语气淡淡的。
“是啊。”以前看他只是清瘦挺拔的一位少年,现在再看,气质虽然成熟了许多,但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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