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罹道:“可区区一个没落的,名存实亡的王族能做什么……”他忽然顿住,“没落的,名存实亡的王族”一句,说大金鹏王朝固然合适,但若是用来说今时今日的叶氏,也只不过是比大金鹏王朝多了个富甲天下的白云城而已。
叶孤城似无所觉,道:“拉拢高手,为其所用。”
“城主似乎对大金鹏王朝的事情知道得很清楚。”莫罹有些不解的道。叶孤城经手的书信往来,都是他整理过的,而他关于大金鹏王朝,仅仅知道那是一个没落的王朝,流落在中原的三个故臣每一个都不是简单人物,隐约应当和江湖中的某个组织有些关系。
叶孤城瞥了眼莫罹,“多看点儿书。”
莫罹道:“书上也不会写这些啊。”
叶孤城道:“我书房中,第六排,第四册书,记载了大金鹏王朝自古及今的历史,第五册,记载了他们近年在江湖上的动向。”
莫罹下意识接口道:“难怪城主书房里的书越放越多。”
叶孤城不再开口,闭目打坐。
莫罹挪到马车窗户处,看着车窗外的风景沉思:拉拢高手,莫非是指二伯父也是大金鹏王朝拉拢的对象?可从来只听说拉拢的送被拉拢的人东西,还从未听说过被拉拢的送拉拢的东西。除非,那不是送的,而是被偷走的?那么,金鹏王朝的人拿偷盗的东西赌钱?或者是,这玉佩还能被转手,才到了极乐楼?
莫罹继续给叶卿雪飞鸽传书,让她去查此玉佩是什么人输给极乐楼的——如此珍贵的玉佩,想必他们必有记忆。
邻近峨眉山脚下的时候,叶卿雪的飞鸽传书才到了。
——上官丹凤。
莫罹将纸条揉碎了,虽然还有些想不通,但大抵的事情已经明白了。
峨眉山脚下,碧树环绕。
一个秀气美丽的少女坐在树下,手里拿根树枝百无聊赖的揪着树枝上的叶子。
“阿云,人还没有到么?”又一个大眼薄唇的少女从山上走下来,笑着问秀气少女。
名为石秀云的少女鼓着嘴,“别叫我阿云,好像是叫山上那只傻狗一样。”她站起身,拍拍衣服上的尘土,“二师姐,师父让你下来替我的么?我可真的坐不住了,都等了大半个时辰了。”
峨眉三英四秀中排行第二的孙秀青捂唇笑道:“乖,我来陪你等。”
石秀云撇嘴哼道:“你要是好心,就替我在这里等嘛。”
孙秀青打趣她道:“也不知道是谁,自己嚷着要来这里看看传说中的白云城主。”
石秀云俏脸一红,咕哝道:“那不是你天天念叨什么西门吹雪么,我就好奇了这个比起西门吹雪更被师父推崇的剑客啊。飞仙岛白云城的城主,听名字就觉得很孤高飘渺,比西门吹雪好听多了。”
孙秀青脸上也浮出一抹红晕,嗔道:“胡说什么呢。”
石秀云抱着孙秀青的胳膊晃来晃去,“二师姐,你说,那个白云城主是不是很可怕?”
孙秀青好奇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石秀云道:“听说的,什么一剑败尽天下高手啊,百年间独一无二的用剑高手……好像师兄他们提到白云城主,都很敬畏的样子,师父又这么郑重其事下帖子请他来,还非要等到他来了之后才让我们看‘纯钧’。”
孙秀青想了想,道:“大概是,前辈高人吧。”
话音落下,一辆马车停在不远处。
石秀云拉了拉孙秀青的衣角,“师姐,等了这么久,就这么一辆马车啊。”
孙秀青正要说话,驾车的女子从马车上跳下来,走过去,“在下百里夙。”她将独孤一鹤的请柬递给二人之中,明显比较大的孙秀青。
孙秀青结果帖子看了看,肃容拱手道:“峨眉弟子孙秀青,石秀云,代家师迎接叶城主。”
百里夙回到马车边,轻声道:“城主。”
叶孤城“恩”了一声,走下马车——他走下满是风尘的马车,就像君王走下他的王位。四周或是金碧辉煌,或是断壁残垣,他都淡漠从容的如同赏景观花一般,如浮云过眼,微风拂过般点尘不留。
石秀云微愕的瞪大眼睛,看着那白衣男子。
白色本该是温润素净的颜色,被那男子穿在身上,却像是一袭华服。“不!”石秀云暗自摇头:华服都不及他一身白衣耀眼,那是能抵消世间万种颜色的白,不是雪白,不是苍白,那是蕴含了万千颜色之后的白。
那一刻,只存在于耳中的四个字突然活了过来,石秀云心想,除了他,谁还配得上“白云城主”这四个字呢?
孙秀青也是惊诧,但到底比石秀云稳重些,推了推走神的石秀云,率先执晚辈礼,“峨眉弟子孙秀青,拜见叶城主。家师在清音阁等候叶城主,命弟子在此给叶城主带路。”
石秀云回过神,俏脸通红,声音低若蚊虫的道:“峨眉弟子石秀云,拜见叶城主。”
叶孤城声音清冷,“带路。”
石秀云呐呐的“恩”了一声,转个身握住孙秀青的手,直把孙秀青白嫩的手握的通红。
作者有话要说: 失意不快口,得意不快心。这几个字说来容易,做起来却太难。有时候人在气愤之下会说出很多不过脑子的话,而这些话很伤人,我已经尽量避免,却终究做不到。我知道自己永远是妥协的,无关别的,仅仅是因为我赌不起,也不想赌。因为这场赌气,无论输与赢,于我而言都是一种伤害。
老师说起“文以载道”,说中国的古代文学就是纯文学和“文以载道”的文学此消彼长。宫体诗盛行一时,应答词也不在少数,可今人能记住的又有多少?中国的文学注重的永远是文学的社会性,是其中所传达的精神,和文章的思想内涵。
我忍不住开始回忆,最初写《莫离》这篇文时,我想写的是什么,综武侠么?不,这只是一个故事的背景。爱情?不,这也不是主题。我想了很久,终于想到了,那就是——人与神。在我设定中,神不过是生活在另一个地方的比人更强大的一个物种,他们也有爱恨情仇,贪嗔痴恋,他们所拥有的一半是天地注定,不可更改的,其余的大都是自身努力。比如莫罹,天地注定他是远古洪荒之期的无名之剑,他便以杀伐之兵修成人身,游走红尘只当自己是个过客。相对于凡人而言,莫罹的“杀伤力”要强大很多,但是他绝不会仗着自己强大的杀伤力去做什么事。而在莫罹的认知之中,神仙是没有庇佑世人的责任的,因为他这样的神仙,不曾接受过人类一丝一毫的馈赠,而只是被动的看着人一厢情愿求神拜佛。
不要把自己的哀求当做是别人必须救助你的理由——谁都有资格当个袖手旁观的人,救人,是情分,不救人,是本分。
☆、刀剑双杀,独孤一鹤
在未至峨眉山的时候,墨罹向百里夙问起独孤一鹤。
百里夙沉吟着,缓缓道:“有一种人,你虽然不愿意和他成为朋友,但是你更不愿意和他成为敌人。”
莫罹道:“像是城主这样的?”
百里夙掩唇一笑,“城主这样的,那可何止不想和他为敌啊。”她眼中满是狡黠,“大概所有人看到城主,要么是被城主吓得绕路走,要么是被城主漠视,没有成为朋友还是成为敌人这种可能。”
莫罹提醒她,“还是说说独孤一鹤。”
微风拂面,午后阳光温和,百里夙懒洋洋的歪着头,“独孤一鹤,据说当今七大剑派的掌门人中,就数他的武功最可怕,因为他除了将峨嵋剑法练得炉火纯青之外,他自己本身还有几种很邪门、很霸道的功夫,至今还没有看见他施展过。而他的‘刀剑双杀,七七四十九式’,更是至今没有对手。”
“刀剑双杀——听起来就不简单。”莫罹自语道。
然而当莫罹看到独孤一鹤的时候,有一刹那的惊愕——一个淡色长衫的老人,形容倦怠,有长者风度,却不像个身经百战威震四方的峨眉掌门。
分宾主坐下,独孤一鹤侧头道:“秀青,秀云,你们先出去,我有事和叶城主商量。”
孙秀青和石秀云点头,道:“弟子告退。”
“城主,我和百里姑娘也先出去了。”莫罹见状,低声道。
叶孤城微微颔首。
莫罹和百里夙走在清音阁外幽静的小路上,百里夙忽然道:“二少爷,等到离开峨眉山之后,你和城主就要回白云城了么?”
莫罹想了想道:“应该是要回白云城了,城主是应峨眉掌门之约才来中原,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事了,再说海上风浪不定,拖得时间太久了也怕船不好走。”他闭目站在一块凸起的山石上,感受着微凉的山风拂面。
他墨绿的衣袍随风飘飘然而动,好似即将羽化的神仙——百里夙看着他的背影,低声道:“那我呢?”
莫罹回头,“百里姑娘?”
百里夙粲然一笑,“二少爷,你为什么这么喜欢墨绿色?”
莫罹心中狐疑,百里夙的笑容灿烂的比顾珏永远浮在脸上还要让人看着别扭,至少顾珏的笑看起来还赏心悦目,百里夙的笑却带着盈盈泪意。他素来不懂得女孩子的心思,只好斟酌着道:“墨绿色看起来比较舒服。”
百里夙咬着唇角,半晌没等到莫罹的下一句话,气的跺了跺脚,丢下一句“二少爷,你就是个榆木疙瘩。”匆匆跑了。
莫罹在原地半天没明白百里夙为什么跑掉。
石秀云捂着嘴巴坐在一棵矮树树枝上,笑道:“嗳,她跑了,你不去追吗?”
莫罹懒散坐在山石上,“她又不会跑远,我追她做什么,难道你们峨眉上还会有危险?”
石秀云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跟在叶孤城身后的莫罹——他一身的素色也比旁人浓墨重彩来的耀目——但是此时,年轻男子静坐在苍翠树木之间,眉目朗然的让人心折。石秀云暗自嘀咕:俊秀朗然是朗然,可惜是个呆子。
“峨眉山上是不会有什么危险,但是你不怕你的情人生气么?”石秀云笑问,她跳下树枝,蹲在莫罹跟前看着他。
莫罹摇头道:“百里姑娘不是我的情人。”
石秀云拖着下颌,疑惑道:“可是她明明很喜欢你啊。”
“小姑娘你才多大,怎么能明白大人的喜欢。”莫罹对石秀云的话不以为然,“喜欢不能是一厢情愿的。”
石秀云撇撇嘴,道:“你别以为我是小孩子,我都十六了。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个大姐姐,可是她很喜欢你,所以说她是一厢情愿。”她得意地扬扬下巴,“就跟我二师姐一样,一个人一厢情愿的喜欢着西门吹雪。”
莫罹对小姑娘的情爱不感兴趣,听了两句之后,注意力便放在了眼前随风摇曳的小草之上。
石秀云说了半晌,没听到莫罹答话,忍不住道:“锯了嘴的葫芦,你就在这里一个人慢慢发呆吧。要是那个大姐姐在峨眉山迷了路,你就等着她晚上山上的狼吃的骨头都不剩吧。”
莫罹暗自感慨:果然小姑娘都是任性的。
他一句感慨未完,清音阁中突然传出剑锋相撞的声音。
石秀云惊讶道:“葫芦,师父和叶城主打起来了?”
莫罹一时纠结是自己是回答还是不回答,回答了就承认自己是个“葫芦”,但是不回答的话又觉得石秀云想多了。
“他们只是在比试。”莫罹最终选择了纠正。
但此时石秀云已经无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