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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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瞳-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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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这么一说,他便嘿嘿一笑。 
阿默你还真想的开。他拍拍我的肩。 
送完天哥这一程我就回去了。可能以后不会在回来了。我淡淡的说。 
阿默,你。。。。。。真是够。。。。。。话到嘴边他却又咽了回去。 
我知道你怎么想你二哥我,可是,阿默,我是有苦衷的。他叹口气,拍拍我的背说。 
我跟了天哥二十几年,做了二十几年的二哥,临到老了,当一回大哥过过瘾也不为过吧。他有些无奈有些为难又有些恳求的看着我。 
阿默,你是对这些不在乎,看得开。可你二哥我这么些年拼死拼活下来,就这么点小小愿望,也不算过分是吧。毕竟我没对不起天哥,我这不是犯上做乱。 
雷胖子看着我,我别开脸,看着陈天养的遗照。 
他说的不是没有道理。我自己不看重这所谓的江湖地位并不代表他也不看重。二哥跟着陈天养风风雨雨二十几年,且不说他的功劳,就是苦劳也该他做一回龙头的份了。再说陈天养已经死了,大哥死了二哥上也是名正言顺的事情。 
论才干论魄力,二哥始终是差陈天养一大截的,但论资格论功劳,二哥做龙头也是应该的。 
只是龙头是个香饽饽,如今想咬一口的人可不止他雷胖子一个人。 
我明白,二哥你别多想,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用手掩着嘴低低的说,口气顿时软了下来。虽然当年的事情他是间接帮手,但毕竟他也是无心无知之过。当年的事情雷胖子并不知情,他帮陈天养不知道会那么害我。不然以他的为人,不会任由陈天养那样对我。 
在他的认知里,始终以为我是为了一个女人而和陈天养闹翻的。 
我们这么多年兄弟一场,到头来,却是生死两茫茫。天哥去的早,阿默你又一直在外面,就剩我一个人在东升,真是寂寞。有时候我常想起我们以前混街头时的日子,虽然时常居无定所,朝不保夕的,但兄弟几个吃在一处,睡在一起,到也其乐无穷。那时候阿默你最勇猛,天哥脑子好,我最苯了,打架不如你,想法子不如天哥,可我雷胖会拼命,我们三个那时候多威风,从这条街杀到那条街。后来钱越来越多,日子越过越好,小弟越收越多,生意越来越大,原来就我们三个的东升也越来越壮大。可是我们兄弟几个却各住各的,各管各的起来,感情也淡了许多。 
阿默,其实天哥一直都想你回来的。他就是大哥当久了,磨不开面子。他在的时候常和我说起你。为了个女人,你们俩这又是何必呢。 
二哥你别说了。我匆匆打断他的话,抬起头眨眨眼睛,深吸口气。 
我要说,天哥到死都没说,我不想等我也死了就没人和你说了。雷胖子瞪着我,语重心长的说。 
不就是个女人而已。洪美玉是个美人没错,可女人再好看能比兄弟情还重吗?当年天哥为了救你,带两把刀只身独闯三合会,身上被砍了十几刀。这豁出命来了的兄弟感情怎么会比不上个女人?阿默,你怎么就不能原谅天哥呢?有什么大不了的恩怨要记恨他十年,到他死了你才回来。 
天哥当年也不是存心要和你争洪美玉,是洪兴胜要他娶他妹妹。你也知道当年东升和洪兴为争白粉生意打的你死我活,天哥接受洪兴胜的建议娶他妹妹,我们两帮喜结联姻。这也是为了东升,为了所有的兄弟们不再打打杀杀过日子啊。 
天哥为了兄弟们牺牲,阿默你怎么就不能也牺牲一点呢? 
我知道你和洪美玉两个是自由恋爱,看对眼了。这些天哥也不是不知道的。当年天哥也和洪兴胜说过,让你代他娶洪美玉。你是东升的三把手,也配的上他妹妹了。可洪兴那边不松口,一定要天哥娶才算。你说天哥又能如何? 
阿默啊阿默,你怎么就不能体谅体谅天哥的难处呢。你这么负气一走了之,知道天哥有多伤心吗?天哥对你好,还不怪你,想着你的不痛快,在兄弟们面前处处维护你,可你倒好。。。。。。唉!他长叹口气,一脸对我的失望和不满。 
我就知道,只怕是到我死,我也无法摆脱这黑锅了。 
陈天养啊陈天养,人人都道是我负了你,谁有能知道当年你是怎么负了我呢? 
可是这一切我是断不能说出来的,我不想也不愿让别人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我没那么不在乎,我没那么不看重,相反我很在乎,很看重。当年的事情,它应该随着陈天养一起进坟墓,一起烂掉,消失掉,永远也不要被人翻出来。 
只要别人不知道,我宁愿人人都以为是我负了陈天养。 
二哥你别说了,他。。。。。。天哥他毕竟已经死了,而我毕竟也回来了。你不用再说了,不用再说了。我将闷在胸口的气缓缓吐出,低下头淡淡冷冷的说。 
唉。雷胖子长叹口气。 
十年了,我就想把这心里的话全说给你听。以前你总不回来,现在你来了,我也就说了。说出来了就舒服了,没有遗憾了。不像天哥,到死都没能把心里的话对你说。他有些感伤的说。 
我没做声,雷胖子的话闷的我心里直发酸。他提起当年的情谊,我不可能不动容。只是岁月以久,世事已变,再提也只剩下伤感二字,往日的激情热血,已再难寻觅。 
我和雷胖子在这边感伤,那边邵子安热闹哄哄一大伙人又回来了。 
这一大帮人簇拥着一个男人朝我们这边走来,看样子是要来给陈天养敬香。 
我想退让开,却被雷胖子一把拉住。 
洪兴胜是老熟人了,阿默你不用见外。他哼哼一声,仰着下吧说。 
洪 兴 胜! 
这名字在雷胖子嘴里被提到不下一只手了,可一旦得知真人正朝我走来,我脑子里还是轰的一下,眼前差没黑漆漆一片。 
他怎么会来?他要来干什么? 
我该怎么办?我要走,我不想见到他,我永远也不想再见到这个男人。 
沈 默! 
熟悉的声音缓缓而有力的唤出我的名字。 
我怔怔的看着面前的人。 
他还是那么高大,背依然那么直,身材不错,看起来勤于锻炼,倒没像雷胖子那么糟蹋自己。十年不见了,他脸上的皱纹深了许多,两鬓已经有了些许白发。就是那眼睛,还是那么狂妄自大,看人的样子还是和十年前一样,赤裸裸飞扬跋扈的可以。 
我缓缓吐了口气,没去理会他。 
眼睛。。。。。。还是那么漂亮。他看着我,嘴角高高的翘起,用种轻挑的口吻半认真半调侃的说。 
你倒还是一如既往的让人讨厌。我冷笑一声,鄙夷道。 
哈哈,能被你讨厌也不错,至少你还记得我。十年不见,你倒是一点没老啊。沈默。他却不以为然的哈哈一笑。 
雷胖子,你能把沈默叫回来,本事可真不小呢。他转过脸去朝雷胖子皮笑肉不笑的说。 
洪爷你过讲了。阿默是天哥的拜把,是东升的老资格,这种要紧关头,自然是要回来的。雷胖子十年不见,口才进步不少。 
洪兴胜又是哈哈一笑。 
是的是的,沈默好歹也算陈天养的拜把。他说。 
子安,来见过你家大哥的拜把,论辈你可该叫他声叔呢。洪兴胜朝身边那个高挑的年轻男人说道。 
沈叔,我是邵子安,请多关照。那个年轻男人朝我客气的微微鞠躬,伸出手。 
我这才看清楚邵子安是何许人物。 
我自认为自己身材已经算是高挑的人了,就是瘦了点。洪兴升并不比我高,但他比我壮比我看魁梧。虽然这些年来他装扮的一副正经生意人的模样,但言谈举止之间还是难掩的江湖味道。然而邵子安却又是另一种感觉。他明显的要比我还高,身材看起来结实但不魁梧,手脚十分的修长,穿着西服的样子很是斯文好看。正如前面我说的,他看起来更像是大公司的白领精英年轻财俊。而不像是个社团大哥。 
不过据说他确实有很优秀光彩的文凭学识,这样的人也混社团,真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想的了。 
虽然我对他第一印象不错,但错在他跟错了人,好死不死和洪兴胜搞在一起,平白无辜的倒人胃口。 
我懒的在陈天养的灵堂里和洪兴胜纠缠,错误的地点错误的人选,我没必要这么折磨自己。 
二哥,没事我先走一步。于是我别过头轻声对雷胖子说,将邵子安的手晾在一边。 
邵子安的修养脾气颇佳,面对我的冷淡依然面带笑容;脸色自然的收回自己的手。 
也好,你来的急,还没定住宿吧。雷胖子知道我和洪兴胜不对盘,也就不留我了。 
我点点头。 
那我送你吧。雷胖子也不鸟他们两个,径子伸手朝外,要送我。 
我知道他也不喜欢这两人,也好,我们凑一对。 
将那两人甩在灵堂,雷胖子送我出门。 
走到石阶前,我示意他留步。 
他那圆桶身材,还是不麻烦他走台阶了。 
真不想住我那儿?他看着我,语气挽留。 
不打搅了,我还是住酒店方便。我说。 
也好,你一向自在惯了。他无奈的笑笑。 
那我先走一步,二哥你留步吧。我抬脚跨下石阶。 
阿默。雷胖子突然声音一高。 
我回过头。 
你。。。。。。要不要我安排见下洪美玉。他说。 
我停住身。 
这。。。。。。恐怕不好吧。我低下头,抿抿嘴唇。 
见见她吧,这十年来,她也不好过。雷胖子叹口气说。 
我没做声,依然低着头。 
我安排,到时候通知你。他说。 
我轻轻点了点头。 
他也点点头,然后挥挥手示意我走吧。 
我有些感激的看他一眼,然后缓缓转身,拾阶离去。 
匆匆定个酒店,天黑没多久,我便早已洗漱完毕,上床休息。 
岁月终究不饶人,试想以前,三天三夜不睡觉我也照样能抗下来,现在才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就累的我够呛。到底是年纪大了。 
42了,半辈子就这么糊里糊涂的过去了。 
迷迷糊糊里梦到很多以前的事情,在梦里纠缠来纠缠去。 
许是回到故地的缘故,那断我最不想记起的陈封往事竟然在梦里又浮现出来,将我紧紧困住。不管我怎么大喊大叫,终不能摆脱。 
在大汗淋漓中从梦里惊醒过来,我气喘嘘嘘,一脸惨白。 
一看床头的时钟,是半夜十二点一刻。 
看来我也没睡多久,用手重重的抹了一把脸,只见一手的冷汗。躺回床上想继续睡,却发觉自己已经清醒的不能再清醒了。 
以前听人说,前三十年睡不醒,后三十年睡不着。看来我已经是后三十年了。 
从床上起身,我拿出手机拨了雷胖子的电话。没想到他也没睡,一打就通。 
我向他借了辆车,他爽快的答应了,还吩咐小弟直接把车送到我酒店来。 
睡不着觉有没事情做,除了到处逛逛,我也无事可做。 
雷胖子还算给我面子,叫小弟开了辆漂亮的凌志来,就是颜色老气,是他一惯的黑色风格。 
开着车行驶在熟悉的陌生街道上,我心绪万千。 
时间已过凌晨一点,街道上依然热闹缤纷。在宁静的小镇待了十年的我,一下子真不能适应这种越夜越醉的气愤。 
想来也可笑,以前我沈默也是夜生活的忠实热爱者,泡夜店,混酒吧,声色犬马一个不落。刚去那小城镇待的时候,差没把我憋出病来。 
难得回来一趟,竟发觉自己已与这熟悉的氛围格格不入起来。 
以前这城市,这街道是我熟悉的不能在熟悉的家。现在,这个城市,这些街道已经陌生的让我找不到任何一丝熟悉的痕迹。这已经没有我的家了。 
寂寞,我很寂寞。 
将车开到夜色门口。难得这家夜总会竟然还在老地方。 
门面已经全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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