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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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瞳-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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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厚实的水晶玻璃,摔地上也不会碎。 
那如果砸墙上呢? 
我撩起眼皮,然后垂下。 
握紧杯子,拉开手臂,狠狠用力。把杯子使劲的砸向墙壁。 
呯一声巨响,杯子被砸的四分五裂,一大滩水渍污染了墙壁。 
我曲腿用手抱住,安静的等待。 
默默暗数一百下。 
没人来! 
我深吸一口气,展开手脚,缓缓的爬下床。 
走到破碎的杯子前,慢慢蹲下身。 
看着那堆碎玻璃我没动,只是看着。 
眨眨眼睛,颤抖着伸出手,仿佛是怕被玻璃扎到了,我手指轻轻碰触了其中一块碎片,立刻又缩回了手。 
伸出,又恐惧的缩回,这样往复了三次,最终我还是捡起了一块碎片。 
这块碎片并不大,也没有很锐利的尖角,但它有一道很锋利的边。 
我拿着那块碎片,手抖的几乎块要抓不住,一不小心就掉下了。用另一只手去接,碰到锋口,立刻被割出一条血线。 
真是锋利。 
拿这这块玻璃我回到床上。 
跪在床上,我一只手拿着玻璃,另一只手翻着,然后拿玻璃在手腕处比划。 
狠狠的割下去,一定能把动脉割断。 
这样,我就能解脱了。 
翻转玻璃,那锋利的刃口反射着灯光,刺眼的冰冷。 
玻璃的茶杯,真是无言的诱惑。 
我把玻璃的刃口按到手腕上,皮肤立刻被刺破,鲜红的血从那个小小的破口冒出,很快变成个血珠子。 
血从手腕上滴落下来,砸在床单上。黑色的床单能吸收一切,那滴血很快不见了。 
我越按越深,血越流越多。 
手腕很疼。 
可是这样的伤口是死不了人的。只有把动脉割断了,让血喷射出来,那才是致命的伤口。 
但,为何要死的人是我呢? 
我才是受害者。为什么要死的人是我? 
我凭什么就该死呢? 
要死我十年前死了还能博个风光大葬。现在死了,也就只是别人茶余饭后的一个笑话而已。 
真是不值得。 
太不值得了。 
我把玻璃从伤口上拿开,低下头舔了舔。 
没必要去死,人总还是活着的好。 
把手里的玻璃狠狠扔掉,我曲膝将自己抱成一团。 
洪兴胜在我扔掉手里的玻璃后就回到了房间里。 
怎么?最后还是决定不死了?他斜靠在门边,笑着嘲弄我。 
我不理他。 
他慢悠悠的走过来,坐在床边看着我。 
这是个聪明的决定。他说。 
这房间里我早就装了监视器,就算你把手整个切了也死不了,你一切我就能马上叫医生给你缝起来。 
再说了,就凭这么片小小的玻璃,你要割几次才能把动脉割断呀。他看看那堆玻璃碎片,摇摇头说。 
我依然低着头不理他。 
人啊,好死不如赖活着。沈默你能想的通,就还是个好孩子。他伸出手,摸摸我的头发。 
我没反抗,只是把头在膝间埋的更底。 
见我这懦弱的样,他呼呼笑了两声。 
怎么一下子变的这么乖了。他上了床,凑到我身边。 
都让我不习惯了。他搂上我的肩,手往我两腿间摸去。 
我跳起来,一脚踢了过去。 
他轻松避开,笑的更加得意。 
这才像我的沈默。 
我瞪着他。 
他看着,用牙咬了咬嘴唇,眼睛里滕的冒出两团欲火。 
我微微的颤抖,看着他缓缓靠近。 
我急忙后退,却被他步步紧逼,最后被他拖到身下压住。 
我躺在床上,懦弱的别开头。 
这么软弱的反抗,沈默你是在诱惑我吗?他抓起我的手腕,嘴唇盖在伤口上,用里的吮吸。 
嗯。我轻哼一声。 
血从伤口被不断的吸出吞下。 
这真是个变态。 
好一会,他才放开我的手腕,原本已经开始凝结的伤口破的更大,皮肤上很大一块淤紫。 
把你弄伤了,真是心疼死我了。他抱住我,用那吸了我血的嘴在我脖子上亲吻。 
我没有反抗。 
他越吻越激动,手一个劲的在我身上乱摸,呼吸也越来越急促。 
我缓缓举起手凑到唇边,然后又放到他的脖子上,扑扑直跳的动脉就在我的手指下。 
嗯?洪兴趣胜叫了一声,然后伸手要摸自己的后颈。 
别动。我手指更加用劲,在他耳边低喝一声。 
原来你拿了两块玻璃。他轻轻的笑,手依然缓缓的抚摸我的身体。 
没必要再忍受,也不想再忍受,我狠狠把他一推,用手臂勒住他的脖子,手里的玻璃抵的更深。 
看着他的血不断的冒出,我突然有种想狠狠割断他动脉的冲动。 
冲动是魔鬼,我深信这个道理。所以,不能冲动。 
且不说他现在是我唯一可以利用的人质,就算割断了他的颈动脉,他一下子也死不了。他一时半会是死不了,等他的人冲进房间,我还不是一样没戏唱。 
难怪你一直不说话,原来是把玻璃含在嘴里。他倒是好心情的开始分析起我来。 
我哼哼一声,算是默认。 
我当然不能说话,一开口就会流血,玻璃早把我的嘴割了条口子。 
这么一想,只怕连这房间里有监视器,你也想到了吧。 
所以你故意演场戏给我看,引我上当。 
沈默,你这种狡猾也很令我着迷。 
少废话,有空分析我,还是多想想你自己的处境吧。我才没空理会他的表白,一把把他拖下床。 
可是,沈默,你真的以为这么小小一片玻璃能威胁我的生命吗?他又开口。 
我冷冷一哼,把手臂勒饿更紧。 
你想试试?你以为我想拿这玻璃割你的动脉吗?你错了,只要我狠狠的划一下,你会断的不光是动脉,还有气管。这两样加起来,会让你死的很痛苦。 
一个人身上有很多血,即使把动脉割断了,一时半会也是流不死人的。可是如果气管被割断了,人能撑几分钟呢? 
把气管和动脉都割断了,一个人又能撑几分种呢? 
洪兴胜,你想不想试试。我冷笑着,在他耳边说。 
他身体一僵。 
现在,乖乖的送我回去。你别想耍花样,你知道我这人比较胆小,经不起吓。别让我手一抖,就把你了结了。我撩起嘴角,冷笑着说。 
你真的以为你能走的了,外面全是我的人。 
所以才更需要你的合作。别吓我,我手会抖。我不理会他的恐吓,不拼一下就要我死,门都没有。 
我勒着洪兴胜,正要朝门口走。 
突然轰的一声,整扇门被一股巨大的冲击力轰飞,朝我们扑来。 
我急忙底头躲避。 
洪兴胜见我手一松,趁机要挣脱。 
岂能料不到这老小子,我一脚踢向他的小腿肚。 
嗯!他闷哼一声,腿一软,跪倒在地。 
我一把拉他躲开飞扑过来的门,倒在地上。 
别以为我那么好心去救他的命,我只是不能让这唯一的人质就这么挂了。 
在地上滚了几圈后,我狠狠勒住他的脖子,重新把玻璃抵在他脖子上。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来的是什么人,怎么能放过这唯一的人质。 
沈默,你在哪儿?在浓烟和灰尘中,一条身影冲了进来。 
我眯着眼,想从烟尘中看清来的是谁。轰然巨响后,我的耳朵嗡嗡的响,都不大听的清声音。 
人越走越近,看不清是敌是友,我急忙把手里的人质勒的更紧。 
沈默!来人走到我面前,叫了我一声。 
我眨眨眼,看着他。 
你。。。。。。是来找我的吧?我小心翼翼的问。 
当然。他把我上下打量一翻。 
真不简单,光溜溜一丝不挂你也能把他干倒。沈默你总让我惊讶。邵子安吹个响亮的口稍,笑着说。 
怎么来的这么晚。我情绪渐渐的稳定下来,但勒着洪兴胜的手却依然紧紧的。 
已经算快了,外面遇到不少阻力。我是一个人拼了命的冲进来,就想早一步找到你。邵子安扬扬手里的散弹枪说。 
我刚想说话,门口突然人影晃动,邵子安的耳朵很尖,外面一点响动,他立刻转身将枪口对准。 
轰的一声,外面又是一阵烟尘。也不知道打死几个。 
快走吧。他头一扬,示意我可以从地上起来了。 
起来。我拖着洪兴胜起来。 
想走恐怕没那么容易吧。邵子安,为个老男人,你值得和我彻底翻脸吗?洪兴胜瘸着腿,气焰依然嚣张。 
这话原封不动还给你。邵子安回答道。 
明天整个道上就全看我们两的笑话了,为了个老男人的屁股,打的你死我活。洪兴胜依然挖苦着。 
难道沈默对你来说就只有个屁股?我可不这么认为。邵子安警惕的看着门外,头也不回的说。 
我抬头看他一眼,他也看我一眼,随即便又转回头。 
洪兴胜哈哈大笑。 
这家伙真是麻烦。宰了算了。邵子安不悦的看他一眼。 
他可是我们安全离开的保命符。我瞪他一眼,急忙说。 
邵子安懊恼的扁扁嘴。 
于是,他在前面开路,在后面勒着洪兴胜,一起一步步的走了出去。 
当年,是陈天养抱着我走出这地方的。 
现在,我则是靠自己走出去的。 
虽然光着屁股,形象很不好看,但总算,我是凭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 
其实想想,当初我要是也能像现在这样坚强就好了。要是当初就这么坚强,何至于受那么多苦。 
算了算了,日子总要一天天过,人也总是慢慢才长大的。 
有了这么个够分量的人质,我们一路走的很顺畅。 
上了车,我把洪兴胜一脚踢了出去,一把关上车门。 
车是防弹的,即使洪兴的人再怎么放枪,也伤害不了我们了。 
邵子安的车掉转头,一溜烟就跑了老远。 
那家伙以后一定还要找我们麻烦,刚才不该放了他,应该一枪毙了他。邵子安看着我,不悦的说。 
毙了他?难道你真要东升和洪兴来场大火拼?我斜眼瞪他。 
可是今天洪兴胜吃了鳖,肯定是要讨回来的。我们应该先下手为强。 
今天这一场火拼已经够丢脸的了。他没那么傻,抓着这么个由头发狠,你脸皮厚是怕丢人,他还怕呢。为了个老男人的屁股两大社团大火拼,说出去可真是个笑话。我苦笑着说。 
你在我眼里,可不只是个屁股。邵子安看着我,眼睛闪亮闪亮的。 
我淡淡的笑,微微底下头。 
律师行把合同的正式版本发过来了,邵子安拿来给我过目。那家律师行我信的过,也就只草草的看了看,觉得没什么大的意外,就让他给马有为发过去签。 
由于那些公司的法人都不是马有为,于是我让他把名字签在担保人下。 
这老小子想逃避法律,没那么容易。 
马有为考虑了半天才最终签了名。 
正式合法的合同,终于也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这压力不是来自与所谓的道上势力,也不是来自与邵子安的个人作风,而是来自与法律。只要你活着就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一旦他马有为办事不利,就不光是道上要找他麻烦,条子也不会放过他。 
邵子安在合同定完后,就依照约定把一千万汇了过去。然后开始筹集第一笔资金走过去。 
整个合同完成要历时两年,8亿,可不是个容易的数目。 
想想真是奇怪,当初进去社团为的是什么?如果为的是今天能漂白,那我当初有何必进入呢? 
人啊,总还是希望能在阳光下过日子。 
谁都不例外。 
把整个东升漂白了,邵子安是个很有雄心的人。 
原始资本的积累总是充满了罪恶,当罪恶达到一定程度后,就会被摆脱,被抛弃。 
没有一样东西是永恒不变的。 
明天,会有更多的人重新汇入社团这个行列,可也有更多的人离开。 
流动的血液才是富有生命的血液。 
只有这不断的流动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而我,却是逆向流动的血液,这可不好。 
当初离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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