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是出自谁手,只见他头顶上扎了无数根小辫子,一根布条挽成蝴蝶结的形状,招摇无比地套在他的额前。身上光溜溜的只剩下了一条大花裤衩,外头用一块类似桌布的东西披着露出大半香肩。他一手扶墙,一手极艰难地拖着下巴,配合着脸上纠结的五官作可爱状。一条腿翘起,眼睛扑扇扑扇地眨个不停。
他的肌肉极扭曲地抽搐着,却还不得不装作卡哇伊的模样,用娇羞到让人浑身掉鸡皮疙瘩的声音嗲嗲地说道:“各位客官,本小爷年方二八,尚未许配,不知哪位中意人家,愿娶人家回去呢?”
“哈哈哈哈!”
除了我们四个女生的笑声,旁边又加入了一群男生的大笑声。我们十来个人全部笑到阵亡。
徐海天恨恨地一把揪下脑袋上的蝴蝶结,气得浑身都在发抖。他指着陆祈城,咬牙切齿地威胁道:“等着瞧,我跟你没完!此等侮辱,我一定加倍地还给你,你这个臭小子!”
陆祈城还在不怕死地仰天狂笑:“行啊,我们回去继续杀,你若再输,就给我全脱光,怎么样?”
徐海天那淳朴老实的孩子果真就中了他的激将法,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谁输谁就脱!”
“好!”
于是,那天晚上,我们围观他俩激战直到凌晨一点多。最后的结果,自然是老奸巨猾的陆祈城赢了。徐海天愿赌服输,真打算脱光光,吓得我们几个女的差点都夺门而逃。
幸好,陆祈城算是良心发现,没有让他实践,只是让他光着膀子去马路边吼了一嗓子:“我是流氓色胚!”
虽然比起裸奔这惩罚已经轻了不少,但不管怎么说,还是非常丢人的事情。大晚上这么大喊大叫,自然吵到了别人的休息,有人从楼上赏了海天兄弟一盆凉水,外加一句“神经病”。
现在我是越来越明白了,也就陆祈城那样阴险的人,才能想出那么缺德的事儿来。看看,把人家海天给整得,从头到脚无一不是散发着悲催的气息。
就这么折腾了一晚上,我们也都累了,后来到底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他们男生的房间里,女生睡在床上,两人挤一张。男生则东一个西一个地躺在地上,横七竖八的简直像死尸。我为我脑海里冒出如此不厚道的比喻感到无比惭愧,毕竟是我们占了他们的床。
吃过早饭,我们便坐车去海边。由于是自助旅游,没有跟团,所以我们选择的路线都很随意,走到哪儿便玩到哪儿。
此时并非旅游旺季,这里又是个小城,所以海滩上的人并不多。
曾经在网上,照片上,电视里,文章中,无数次看见、听说海的广大、深远,在亲眼看见时,感觉却是如此的不同。那涌动的水是真实的,拍打着沙滩时会有水珠飞溅起来,落在脸上、胳膊上,有些微凉。光着脚丫子站在沙滩上,脚趾头没入松软的细沙中,海水漫过来,浸漫了脚掌,可以明显地感觉到水的流动。迎面吹来的海风里,带着咸湿的味道。那是海水独有的气息,如此真切地,实实在在地包裹住了我身体的每一处。我从未如此清晰地感觉到,我离它是如此的近。
回头去找其他人,却在回眸的刹那,望见了那一抹熟悉的身影。他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远处的一个制高点,微眯着双眸,遥遥地望着这一方无边无际的大海。环顾周围,其他的人,堆沙丘的堆沙丘,打排球的打排球,在海里奔跑嬉戏的也玩得欢快无比,唯有他,仿佛是一个格格不入的突兀存在。
理智上我觉得我不应该去打搅他,但是情感告诉我,我不能放任他一个人如此孤孤单单。于是,我再没多想,拔脚便向他奔去。
偷偷地跑到他的背后,又鬼鬼祟祟地靠近他,然后出其不意地一巴掌拍上他的肩膀,大喊了一声“喂”。他很显然没有被我的偷袭吓到,一脸漠然地回转头来看我,眼睛一眯,一种压迫感顿时在我心头油然而生。
我极其猥琐地搓着双手,呵呵地干笑着,在他的身边挨着坐下:“看你一个人无聊地坐在这儿,就来陪陪你。”
“我不无聊。”他回答得理所当然。于是,气氛也理所当然地冷场了。
我尴尬地在他身边坐也不是,走也不是,心里头的懊恼自是不必说。
“从刚刚来的时候开始,我就一直想去一个地方。”他淡淡地开口。说话间,人却已经站了起来。他的左手伸出来,在我面前摊开,是一个邀请的动作:“跟我一起吧。”
手几乎自动地搭了上去,说出的话也完全脱离了大脑的控制,直接由身体自我掌控:“恩。”
直到被他牵着手走出了很远很远的路,我的脑子还昏昏沉沉地反复回忆着他的那句“跟我一起吧”。我非常阿Q非常花痴地想,如果我把他刚才的邀请当成是一种表白的话,这是多么美死人的事情啊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
☆、34。他的家乡
夕阳微斜,远远地挂在天边。长长的沙滩,一排接着一排的椰树,耳边是海浪一波波涌上沙滩又缓缓退去的涨退之声,我忽然觉得这条路仿佛永远都走不到尽头。
我的手被他握在手心,他并没有施加很多的力量,就只是那样轻轻地牵着,走路的时候,有股小小的力量带着我向前走。我的体质偏寒,即使是在这样并不寒冷的天气下,手掌的温度也总是有些偏低。他的手掌却很温暖。被他牵着,我一向温凉的手竟然变得暖热,甚至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这种亲密的如同情侣一般的境况,忽然令我变得有点紧张,手指不自觉地蜷缩了一下,指尖划过他的手掌心。他似是怕痒,整个人都颤了一颤。原本走得专心致志的他回过头来看我,双眉微蹙,又是疑惑又是不满。
我嘿嘿地笑了一声,抓耳挠腮地瞅着他:“我不是故意的。手心出汗了,感觉有点黏糊。”
他目光怪异地看着我,然后像是丢掉什么恶心的小虫子一样迅速无比地放开我的手。其实,要说是“放开”,还不如说是“甩开”,那动作叫一个干脆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做完了这动作,他便自顾自走他的路去了,半个字都没留下。
我顿时又深深地囧了。
看着自己那只被丢下的手,一种被抛弃的感觉在心头油然而生。抬头去看那个已经走出蛮远一段距离的瘦削背影,我终于还是扁了扁嘴,不争气地屁颠屁颠追了上去。
为了缓和气氛,我开始没话找话:“呃,那个,林森啊,你要带我去哪里呀?”
他头也没回,甩给我一句:“去了就知道了,告诉你你也不认识。”
我为他对我的鄙视和不信任表示愤怒:丫的不说出来,怎么就确定我不认识那地方?搞不好瞎猫碰上死耗子,歪打正着,我偏巧就听说过那里呢?!
他神秘兮兮的言语,不冷不热不理人的行为,导致我一路上都在不停地腹诽,以打发我沉闷无聊的走路时光。
跟着他不知道走了多少路,周围的风景从海景慢慢变成茂密的丛林,然后变成掩映在树丛中的小路,接着我们又穿过了开阔的沙田和一大片热带水果园,直到我的双腿都开始颤抖,我终于忍不住哀嚎起来:“到底还有多远?我走不动了,我发誓我的腿真的要断掉了。”我痛苦得就差涕泪横流了,以证明我没有瞎掰胡扯。
我实在不确定,他这样带着我看似漫无目的不断行走,是打算将我拐卖呢,还是根本就是迷了路。无论是拐卖还是迷路,我都是极度不希望发生的事情。
前头的某人总算是停下了脚步,对我的抗议作出了反应:“快到了。”
这话你半个小时前就说过了好不好!我在心里咆哮。面上却是泪眼汪汪地望着他:“歇一会儿成么。”
他默不作声地看了我一会儿,眉头一直皱着,像是在考虑什么事情,又像是在努力下什么艰难的决定。几秒钟后,他快速走到我的面前,一只手准确无误地抓住了我的小细胳膊。我心里咯噔一下,忽然就慌了:敢情这厮在此荒蛮无人之地,要化身狂野小野兽了么……
面对我犹如受惊小白兔似的眼神,他依旧面无表情,语气里还捎带上了一抹很明显的不屑:“收起你那堆乱七八糟的猥琐思想。”
话虽然冷冰冰的还很僵硬,但是下一刻他做出的动作却是令我受宠若惊的。
他半蹲下身子,然后拉着我的胳膊环在他的脖子上。再直起身来时,我已经被他稳稳当当地背在了背上。
一瞬间我的心像是停跳。
印象里,他的身材颀长又清瘦,即使算不上文弱书生,也绝对不是力量型的男生。可是此刻,他背着我,步伐稳健,气息绵长,竟也看不出一丝吃力的迹象。
他的肩膀比想象中要来得宽阔,背脊像他的手一样,很温暖,甚至有些灼人。他的体温透过薄薄的衬衫,传递到我的身上。风吹着他半长的头发,一撮发丝微微上翘,随着风吹一下一下地轻扫着我的脸颊。我隐隐地闻见他头发散发着的淡淡味道,是昨夜我也在旅馆的洗浴间里用了的廉价洗发水的香味。
这一刻,他突然间变得生动起来,变成了一个真实的平凡的人。我像是第一次发现,他也是一个普通人,充满了生活的气息,用着所有人都会用的东西,过着和平常人一样的生活。而不是我以为的如同天上星辰一般遥不可及,如风如光一样不能掌握不能触摸的存在。这个发现令我欣喜若狂。
情不自禁地将手臂收紧了一些,脸颊轻贴着他的后背,嘴角无法自控地往上弯起来。
那一段路,忽然之间变得花红草青,天蓝水绿,连鸟鸣声都是欢歌。
这一次,他没有唬我。不出十分钟,便到达了目的地。那是一处僻静的海边果园,外缘环绕着一整片茂盛的红树林。果园里栽种着各种热带水果和反季节蔬果,看得我一顿口水狂流。
果园的右侧有一座两层的小竹楼,安安静静地立在高高耸立的椰树树荫之下。
林森背着我熟门熟路地穿过草莓田,径直地上了竹楼的二层,一声招呼不打就直接推开了半掩的门。趴在他的背上,我阻止不及,生怕主人跳出来大骂,于是吐了吐舌头,赶忙将脑袋缩到他的背后,只留两只眼睛透过他的肩膀观察着屋内的一切。
屋子里空空荡荡的,除了一张桌子和几张低矮的凳子,便再无其他物品。隔壁屋里有轻微的响动,似是有人。
林森一边将我放下来,一边冲着隔壁屋的方向唤了一声:“外婆,你在不在?”
话音刚落,便有人从那屋子里急急地走了出来,看到林森时顿时激动无比地叫了起来:“我的心肝小宝贝儿,你回来了?”
我被那人的一句“心肝小宝贝儿”叫得心肝都发了颤。颤巍巍地抬头去看林森,他却是一副坦然受之的模样并无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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