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皇子告了假。
她们没带几个丫头、婆子,既然是家庭野餐讲究的是气氛外人越少越好。马车已经备好,四口人坐在一辆豪华马车里直奔郊外的枫山。
枫山,顾名思义,上面满是枫树,一到九、十月份枫树的叶子慢慢转红煞是好看。眼下正是赏枫叶的好时候,漫山遍野红彤彤一片,刚到山脚下菲虹便欢呼着钻出马车。
“慢一点,小心摔跤!”若溪忙轻呼着,丫头赶忙上前把菲虹从马车上抱下来。
婆子上前打帘子,逸浚头一个跳下车,宜宣跟着下去把若溪扶下来。
“好漂亮!为什么这树叶是红的?”菲虹很少出门,更别提是到郊外来。在她的印象中,树叶都是先绿再黄,这样红艳艳的树叶还是第一次见,自然是兴奋得不得了。
若溪听了笑着回道:“这是枫树,它的叶子一到秋天就变成红色。不仅它的颜色跟其他树叶不一样,形状也很奇怪呢。一会儿你到了近前就能看见,可漂亮了。”
菲虹听了这番话越发的雀跃起来,直嚷着马上就要上山。虽说现在是秋季,可到了晌午阳光还很厉害。若溪打马车里拿出四顶帽子,是用藤草编制,上面装饰着树叶的是他们父子二人的,别着小花的是若溪母女二人的。
宜宣本不愿意带,觉得怎么看怎么别扭,可若溪说这叫亲子装一家人在一起戴才有意义。逸浚有些不情愿,瞧见若溪瞪自个忙乖乖戴好。若溪笑着捏了一把他整日板着的脸道:“这才乖,不许惹寿星不高兴!”说罢斜了宜宣一眼。
他赶忙戴上,狗腿地笑着说道:“戴着挺舒服,又能遮阳。”
若溪吩咐丫头把食盒带上,一家四口人沿着小路往山上爬。两边是茂密的枫树林,随处可见红得似火的枫叶,地上落得满是。菲虹捡了一大把拿在手里,笑着喊道:“这枫树叶子真像手掌,好奇怪!”
宜宣攥着若溪的手,丫头看着菲虹,逸浚踮着脚都在最前面丝毫不落后。
山路越往上越崎岖,菲虹累得不再活蹦乱跳,一个劲问着什么时候到山顶。腿脚灵活地尚且如此,何况逸浚腿脚有毛病的?看着他越行越费力,若溪有些心疼起来。
宜宣却伏在她耳边轻语道:“昨晚上你怎么嘱咐我的?到了真正地时候,心疼逸浚受不了他吃苦的人反而是你!他在宫里锤炼了一段时日,这点身体上的苦算不得什么。假装没瞧见,省得他心里不自在。”
“我不走了!”菲虹耍赖的坐在路边的大石头上,说什么都不肯再往上爬了。
她不过是个才六岁的小孩子,整日在府里连风吹日晒都没受过,这样的运动对于她来说真是累!若溪见状笑着说道:“咱们就在这里歇歇,喘口气喝口水再走。爬山能到山顶是最终目的,可也不能忽略了一路的风景,不然岂不是白走这一遭了?”说罢吩咐丫头把带来的布铺在地上,又把装在食盒里的水果拼盘拿了出来。
各色水果被洗净切成漂亮的各种形状,摆在盘子里上面扎着细细的牙签。菲虹一见便吞了口水,刚想要过去拿,若溪忙喊住她,“先洗手再吃。”
丫头把水壶拿出来,侍候她们净手,一家四口人席地而坐这才开始吃水果。
菲虹喜欢吃苹果,可是最不喜欢吃苹果皮,若溪见到她又要把皮吐掉笑着问道:“你知道苹果肉为什么多汁酸甜吗?”
“为什么?”菲虹觉得苹果就该酸甜可口啊,这能为什么。
若溪笑着回道:“因为它外面有皮包裹,所以不怕风吹雨淋。你想想,它白嫩细致的肉若是露在外面会怎么样?所以这皮可是好东西,吃了能使皮肤更光滑细嫩,扔了就太可惜了!”
菲虹已经开始臭美,每天都要对着镜子让丫头变着花样梳小辫。她听见这苹果皮有美容的功效,便乐乐呵呵的吃下去了。
一家人正坐在一起说笑,突然一只小松鼠窜了过去。菲虹瞧见赶忙站起来去追,丫头、婆子赶紧跟上去。不一会儿,她变垂头丧气的回来,撅着嘴说道:“好可爱的松鼠,可惜没捉到。”
“若是被你捉到,它就见不到自己的家人,岂不是很可怜?”若溪捏着她的小脸蛋,“这里就是它的家,咱们才是闯入者,怎么还敢觊觎要把它捉走?”
她听见可怜二字顿时打消了捉松鼠的念头,看着如此善良天真的她,若溪心里越发的怜爱起来。
休息了一会儿几个人恢复了体力,便继续往山顶进发。快要到山顶的时候,山路变得又陡又窄,宜宣在前面开路,遇到不好走的路段便拽完老婆拽闺女。逸浚生性要强,不让父亲搭手,还在后面照顾妹妹。
山顶有块巨石,他们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爬上去,风景美得无法用语言形容。
“太美了!”菲虹一扫上来时的疲乏,在巨石上又蹦又跳,指着远处层层叠叠的山峰喊起来。
“啊~”若溪双手拢在嘴边朝着远处大喊着,就听见有回声传回来。
菲虹听了新奇地跟着学起来,“啊!你是谁?”
“啊!你是谁?”回声返回来,她跳着脚咯咯乐起来,又有笑声回荡开来。
逸浚背着手微微皱眉,觉得这举动真是可笑幼稚。不过山顶的风景真是美,站在顶峰俯视一切的感觉真好!把一切都踩在脚下,举头就是晴天白云,胸襟突然变得开阔起来。难怪孔子有“登东山儿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之语。
“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他不禁轻声吟诵道,往日只知道读诗释义,今日才算是真正明白这诗里的意境。
只有登到山顶的人,才能体会到诗人的气魄和雄心壮志。他闭上眼睛,用耳朵聆听四周的声音。有风声、欢笑声、鸟鸣,甚至还听见树叶飘落的声音。原来,只要用心去感受,耳朵比眼睛更管用!
若溪站在巨石上伸开双臂,深呼吸,让大自然的气息完全包裹自己。看着老婆、孩子这般自在,宜宣也放松的躺在石头上,好舒服!偷得浮生半日闲原来是这般滋味。
菲虹瞧见旁边有一块平整的草地,便蹦跳着过去玩儿。若溪吩咐丫头好生照顾,逸浚随后跟了过去。
“她们兄妹跑哪里去了?”若溪听不见她们的动静,扭头找不到人有些急了。
桂园忙回道:“奶奶莫急,刚刚二小姐要如厕,丫头带着她去了。小少爷往旁边去了,也有婆子跟着,不妨事。”
“瞧你,这里没有旁人,她们身边又有丫头、婆子能出什么事?好不容易出来放松一次,你就安安心心的休闲。”宜宣见状心疼地搂着她说道,“早就说要带着你出来散散心,没想到一直等到现在,还是因为你生日才能跟母亲告备。整日让你憋在府里,闷了吧?”
“早上弄吃的给张先生,然后去给太太、老太君请安。自打过完节,太太总是让我过去侍候,管事媳妇们过去回事偶尔考问我一番。中午和晚上要准备饭菜,菲虹过了晌就回来,最近她迷上了作诗时常过来请教。若是哪天有事需要出去,就要忙得脚不沾地,哪里会觉得闷呢?”她笑着回道。
她原本以为在古代做大家闺秀很容易,做个少奶奶更是像米虫一样混日子,殊不知哪个角色都不容易应付。这大家族比外企的竞争力还可怕,她就像小小的白领,若是不努力恐怕连吃口消停饭都难。每日应酬完大老板还有众多董事,下面还有一群下属需要管制,脑子少转几圈都不行。在外企做不好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可这这里若是做不好,没得就是身家性命!
“你若是感觉累咱们就去别院里住。”宜宣听见她的话微微皱眉,他还不知道若溪每日要做这么多事。
她笑着摇摇头,“不累,总比整日无所事事要好!”
“菲虹若是喜欢念书就让她去兰亭阁,省得劳动你。”原来侯府里的姑娘也是念书的,只不过不去学里,而是请个先生进府教授。请来的先生知道侯府的姑娘金贵,而且侯爷之前言明,不过是让她们识文断字,所以他不敢太过严厉总是得过且过。去不去连假都不用告,先生只顾自己摇头晃脑的讲。
若溪听了摇着头说道:“若是她喜欢早就去了,况且那里的先生一张嘴就是之乎者也,不管你能不能听得懂喜欢不喜欢听。小孩子本就没长性,菲虹的性子又喜动,在那里怎么能学得到东西?另外请先生还不合例,还是我亲自教导好一些。”
“难不成你想让菲虹变成才女?那丫头可没有才女的气质。”宜宣想到自个女儿圆滚滚的可爱模样,嘴角带着笑说道。
“女大十八变,这可是说不准的事。”她也笑着回道,“不过我可没想那么长远,只是想让她做自己喜欢的事罢了。”
话音刚落,就听见菲虹的声音,似乎在向人询问什么感觉不像是在跟丫头说话。还不等若溪打发人去瞧一眼,菲虹惊叫的声音就响起来。
若溪和宜宣忙顺着声音跑过去,只见菲虹正捂着眼睛躲在丫头怀里发抖。旁边坐着一个跟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小姑娘,面前生着一堆火,树枝上穿了不知道什么玩意儿烤的滋滋淌油冒着香气。
小姑娘背对着他们,看发饰、衣裳有些特别,一搭眼就能瞧出非富即贵。在看她脚边,一堆血呼呼的皮毛和内脏还有一颗狰狞的松鼠脑袋,若溪唬了一跳宜宣忙挡在她身前。
难怪菲虹吓得失声喊叫,竟像是刚刚在半山腰遇见的那只红耳朵花脸的松鼠。
若溪别过脸不敢再看,过去把菲虹揽在怀里安抚着她的情绪。
“没事,别怕!”若溪轻语着。
菲虹把头埋在她怀里,声音还有些颤抖,“是那只松鼠,太残忍了……”
若溪不停的抚着菲虹的后背,抬眼不敢看脚下,只盯着一直没动的小姑娘。
她似乎对周围的一切都视若无睹,弯腰从短靴中抽出一把匕首,在烤肉上割了几刀。里面的肉已经熟透,她便灵活地割下一块插在匕首上吃起来。
在这荒山野岭突然出现一个小姑娘让人心里惊诧,特别是行为举止这般奇怪地小姑娘。逸浚也听见动静打对面出来,他见到面前的小姑娘眼神一闪,眉头明显一皱。
“你是回纥人?回纥可汗骨力裴罗是你什么人?”逸浚突然开口逼问道,眼睛直盯着小姑娘。
那小姑娘本不理睬众人,听见逸浚的话警惕的抬起头,她攥着匕首的手明显在用力。她迅速闪到侧面,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在众人身上扫过。
若溪这才看清她的正脸,标准的瓜子脸,小麦色的肌肤泛着健康的光泽,眼睛有神睫毛很长,鼻梁高耸透着一股子飒爽的英姿。身量不高却匀称,小小年纪便有了震慑人的气势,长大以后保管是个御姐!若是没人提及还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刚刚逸浚提及到回纥,若溪等人这才发觉她身上倒是有一股子异族的风采。
前一段回纥可汗带着儿子来天朝进贡,逸浚在宫里曾远远的见过一面。他们回纥的人肤色都偏深,鼻梁很高有些鹰钩,眼珠略带紫色。虽然眼前的小姑娘没有太明显的回纥人的特征,可是她身上的零星首饰却正是回纥人特有的纯手工制品。尤其是她手中的那把匕首,把手上的图案正是回纥民族崇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