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你怎么在这里,吓我一跳。”
“你这动静大概吓到了不止我一个。”他话音刚落,几个佣人就从房间里跑了出来,屋里灯光大亮,阮筝看清面前的一地狼籍,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一个年轻女佣想蹲下去捡碎瓷片,一眼就看到了阮筝流血的左脚,下意识叫了一声:“阮、阮小姐,你的脚……”
阮筝低头一看,血已经流到了大理石地面上。她赶紧把脚抬起,扶着旁边人的手往楼梯口挪了几步。那女佣个子比阮筝矮,力气也不大,两个人走在一起东倒西歪,好几次看着都要摔个狗吃屎。
徐天颂有些看不下去了,快步走过来从那女佣手里接过阮筝,一面扶她上楼一面发表评价:“笨手笨脚。”
阮筝心想还不是被给你吓的,本来只是打碎花瓶,现在连脚都伤了。但她多少有些心虚,回头看着几个忙碌的背影,喃喃道:“不知道多少钱,要不要赔?”
“当然要赔,就从你的工资里扣。从明天起你得给我白干活了。”
真够小气的。阮筝心里腹腓着,将脸别到一边做鬼脸。徐天颂斜眼看她的表现,冷冷说了句:“幼稚。”
“您这么有钱,打碎一个花瓶都要问我收钱,您比我更幼稚吧。”阮筝一手抓着徐天颂的手,一手扶着扶手,整个人简直像是挂在上面。但她现在只有一只脚能使力,不挂在扶手上就只能挂在徐天颂身上了。
她虽然之前有意无意勾引过徐天颂,但并不打算用美色来对他进行报复。她只不过是想看看对方见到女人投怀送抱时的反应。试验的结果令她有些失望,徐天颂对她这样的完全不感兴趣,连看都没多看一眼。
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她的策略是正确的。如果她一开始就打着色诱徐天颂的目的,那她现在估计连他的衣服边儿都还没摸着吧。
面对阮筝的抱怨,徐天颂不置可否,抿着唇一言不发。阮筝艰难地迈着步,还在纠结刚才那个问题:“您似乎早就回来了吧,这么晚还在楼下,是在等我吗?”
徐天颂晃了晃另一只手里的水杯:“喝水。”顿了顿他又补了一句,“我以为你今晚根本不会回来。”
“瞧您说的,我是正经人,不做夜不归宿的蠢事。”
阮筝说到“正经人”三个字的时候,徐天颂脸上似有若无地露出一抹浅笑。那笑容带着几丝讽刺的意味,阮筝看了后不由翻了个白眼。
她觉得徐天颂对自己一定存有偏见,或许他以为自己跟他儿子早上过床了。事实上他们两个纯洁得就像幼儿园的小朋友,阮筝至今连男人的那玩意还没摸过呢。
但这话不适合在这种情况下讲,她唯有当作没看见那个嘲讽的笑容,继续认真地往上挪。十几分钟后她终于挪到了房门口,徐天颂放手后转身就走,连片刻留恋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老徐明显吃醋了,傲骄得一塌糊涂,再次开启毒舌模式。我其实还蛮喜欢写这种类型的男主的,每当他们毒舌的时候,我就觉得是自己在过瘾,哈哈。
☆、吃醋
其实不用顾知桐说,霍明远的案子阮筝第二天就了解了个底儿掉。
这年头有一种叫记者的生物,平生最喜欢挖掘各种八卦新闻。淀山湖桥洞下死了个吸毒者,还是让人一刀刺破心脏挑断手筋脚筋这么凶残的死法,实在太值得上头版头条了。
阮筝第二天起来吃早餐,一眼就瞅见了徐天颂手里报纸上的报道。她歪着脑袋凑过去看,突然觉得眼前一黑,然后就发现整张报纸都罩在了脑袋上。
“拿去看吧。”徐天颂的语气特别大方,带着一脸欠扁的严肃感。
阮筝没跟他计较,拿下报纸来细细看着,心里暗暗佩服这些记者。真是神通广大,几乎把这家伙的老底都给挖了出来,连几天前在商场里抢了她包的事情都被人知道了。所幸那些人并不知道阮筝的身份,也没有将她的照片放上去。
报道里详细描述了案发现场的情形,死者死相可怖,胸前插着一把常见的匕首,四肢布满鲜血,发现的时候尸体已流了不少血,伤口处已结了血痂。除此之外尸体上没有其他明显的外伤。
死者的基本信息也已经被记者们挖了出来。报道里隐去了他的真实姓名,只以霍XX代替。据说他是个无业人员,今年大约四十多岁。案发现场离他租住的出租屋不远,围观群众中有人认出了死者,说他整日里不务正业,也不知道做什么行当,有时候手头会有点小钱,但基本很快就会花光。大部分时间都过得相当落魄,吃了上顿没下顿。那人倒也不知道他常年吸毒,只是看他面黄饥瘦,一直以为他身上有病。
阮筝边看边嘀咕:“他们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不过一夜时间,就可以写出这么详细的报道了。
徐天颂在旁边喝咖啡,接了一句嘴:“跑这条线的记者在警局通常都有内线。”
确实是这样,吃这碗饭就得跟警察打交道。有时候内部人员稍微透露出一点讯息来,也比他们跑断腿找到的有爆点得多。
阮筝不由庆幸:“幸好没把我供出来。”
徐天颂放下咖啡杯,若有所思道:“报道里说的那个被抢女人就是你?”
原来他已经看过了。刚才看他一本正经浏览财经页,阮筝还以为他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呢。于是她简短地把前几天在商场发生的事情说了一下,顺便提到了何慕则:“……当时他也在场,居然没出手替我追小偷,太不仗义了。”
“他要出手那才怪了。阿慕向来这样,不过他要是知道对方是个吸毒的倒说不定会出手。”
“为什么?”
徐天颂顿了顿,轻咳两声,在阮筝充满八卦的眼神里无情地说了句:“没什么。”
阮筝不由撇撇嘴,继续看那报道,手里的蔬菜卷吃了半天也没咬掉多少。她正看得起劲,突然听徐天颂在那里说道:“有件事情我想跟你提一下。”
阮筝愣了下:“什么?”
“虽说我一向赞成个人自由,也没想过约束你什么。不过我毕竟是阿琛的父亲。你们俩是订过婚的,下次如果你再想找人约会,请记得千万不要让我看到。否则我将来对阿琛比较没交代。”
他说了一大堆,阮筝一下子没怎么听明白。她仔细回味了一下才醒过神来。昨天他都看到了!顾知桐送自己回来时他一定在楼下某扇窗户前,他一定看到了对方才会说这番话。难怪他会在楼下喝水,要知道楼上的每个房间都配有独立冷热饮水机,哪里需要下楼去倒水。
他是特意在那里等着她的,或许就想说刚才那番话。只是后来发生了她伤了脚的事情,这番话才被压到今天才说吧。
阮筝斜眼看他,只见徐天颂俊美的脸上写满了“认真”二字,看自己的眼神真诚而不做作,似乎真是一个好父亲的完美形象。他的薄唇紧紧地抿着,给人一种坚毅的感觉,似乎自己这种不以为然的态度是对他的一种冒犯。
阮筝想了想,索性实话实说:“其实我昨天出门就是为了这桩案子去的。送我回来的是警察局的顾警官。那天在商场就是他帮我把包抢回来的。昨天出了这个事情后他请我去协助调查。”
“想看你是不是跟这个霍某某认识,或是抢包之后有没有再见过他?”
阮筝惊讶于徐天颂的未卜先知。他明明不是警察,但却跟警察有着同样的思路。略一纠结后阮筝就明白了。徐天颂是什么人物,曾经的香港青膺帮老大,是个手上沾满鲜血犯案累累的重犯。只不过一来他犯案手段高明,从来不曾留下什么把柄给人。二来他杀的那些人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不是毒贩就是军火商,本身也背着十多条重罪。他杀了他们虽不能说是为民除害,但当年的警方也不曾太过重视。
所以他现在才能摇身一变成为知名企业家,将青膺彻底洗白,成了做正经生意的商人。不过他再怎么正经,骨子里还是一副邪气,肯定不喜欢顾知桐这种充满正义感的年轻警察。像顾知桐这样的人,不懂得圆滑不懂得世故,办事一本正经没有回旋的余地,肯定特招徐天颂这种人反感。
于是她保证道:“我下次自己回来,不让他送家门口了。”
“唔。”徐天颂这声音像是从鼻子里哼出来的,“还想着见下一次。”
阮筝不禁大汗,看着对方眉目分明的俊脸,最终还是没有出言反驳。
吃过早饭后阮筝搭徐天颂的车一道去公司。她的脚伤没全好,走路一瘸一拐的,跟在身长腿长的徐天颂后面显得有些吃力。徐天颂平时有几分绅士风度,今天却像是被惹了逆鳞,完全不顾阮筝的死活,先行一步上了车后就一直在看报告。阮筝上车时他连头都没抬,车子一路开到公司他也没说一句话。
阮筝有些不太明白他在生什么气。是气自己背着徐启琛跟别的男人“约会”,还是气她跟个警察做朋友。曾经做贼的人哪怕现在金盆洗手了,也很难跟警察当朋友。阮筝只当他是在气顾知桐的职业,也就体谅了他的反常,目送着他快步离开,连声招呼也没打。
阮筝拖着一只坏脚下了车,有些无奈地翻个白眼。这人一把年纪了长得又这么出挑,怎么发起脾气来像个小孩子似的,简直连徐启琛都不如了。阮筝叹了口气,正准备将车门关上,一眼就看到了后座上的一个文件夹。
这东西刚才徐天颂一直在看,怎么这会儿没带上。难道真的气大发了,连东西都拉车上了?阮筝拿起那东西看司机一眼,对方露出一个“你看我有什么用”的表情。
想想也是,他一开车的也做不了决定。阮筝只犹豫了五秒就拿起文件夹夹在了腋下,随即瘸着腿慢慢地挪到了七楼。
庄严已经来了,冲她打了招呼后低头继续工作。阮筝现在的工作说白了就是个打杂的,除了不用再干清洁的活外,庄严让她干什么她就得干什么。她把文件递到庄严面前,解释道:“董事长拉车里了,你给他送去吧。”
庄严这次连头都没抬,直接拒绝:“还是你亲自送去吧。”
阮筝真觉得这男人酷得没边儿了,心里也来了点气,一屁股坐自己办公桌后,将文件随便一扔,懒得再去理那两个摸不透的臭男人。
一上午的工作重复而无聊。除了影印就是打印,要不就是粉碎资料,再不然就是做录入工作。庄严还特别可恶,把那些他不想接的徐天颂也不会理的电话全都转到了她那里,让她去跟那些人磨嘴皮子。
阮筝赔着笑脸接了一通电话,只觉得腮帮子的肌肉都发胀了。她趁给庄严泡咖啡的功夫向他讨教经验,对方却轻描淡写回答道:“我通常会说他没空。”
那一刻阮筝真正明白了为什么庄严年纪轻轻能当徐天颂的私人秘书,敢情这两人还真是臭味相投。
那份被她扔在一边的文件最终还是送到了徐天颂手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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