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之间的沉默持续了很长时间,长得阮筝手里的粥都快要冷掉了。最终还是她先开口打破了这种沉默:“你怎么会在香港,怎么会在那里?”
“来办点事情。顺道就想去那家甜品店吃点东西。他家的白糖糕不错,蛋挞也还可以。”
“你也去那里吃过东西?”
“嗯,从前去过一次。那地方离你舅舅家不远。我把你送给他后有一次正好在附近办事,就想过去看看你。我看到你跟两个孩子进了那家店,三个人吃得很开心。我当时就在想,看来我的决定是对的,你看起来那么高兴,在舅舅家应该过得不错。”
“我高兴只是因为那里的东西很好吃。而且我很少去那里,偶尔去一次总是心情很好。”阮筝说到这里,不由想起财嫂说过的话来。徐天颂其实和她一样,也是小小年纪就没了父母。但他似乎比自己运气更差,还未懂人事就成了孤儿,更可悲的是没有一个亲人愿意接手他。
像他这样的孩子其实是很容易夭折的,随便遇到点什么事情就没了。但他居然顽强地活了下来,还活得这么精彩,实在很不容易。但精彩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李默说过,他的身体其实受过很多伤,已经千疮百孔。外表看似坚韧,内里其实已经永久地伤到了。
没有父母的孩子,无论怎么成长,总要比一般人来得辛苦很多。即便是青膺的老总也不例外。
阮筝有点想问他父母的事情,想想还是算了。她又低头喝了几口粥,将话题转移到了那个女人身上:“你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吗?我没怎么看清楚,你看到什么了没?”
“我只看到你被她从甜品店拖走。当时我跟在你们身后,想看看发生了什么。这个女人像是受了什么刺激,前一刻还一脸凶相,后一刻却害怕地精神失常起来。当时你们在说什么?你跟她聊到什么了吗?”
“其实我几乎没说话。全是她在冲我吼,说我父亲当年害得他们一家人很惨。她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可能是想让我看看他们现在的生活。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像是有几个纹身的男人走过,她突然就不对了,很害怕的样子,原本死死攥着我的手,一下子就松开了,然后她就跑掉了。后来她就上了马路,出了车祸。我现在脑子乱乱的,那几个男人你见到了吗?可以查一下他们的背景吗?”
“已经查过了。”徐天颂微眯着眼睛道,“应该没什么问题。只是普通的混混,当时不过经过那里,不像是冲着那个女人去的。她从前或许受过什么刺激,对这样的人心存畏惧,猛然间看到可能勾起了那些不愉快的经历,所以才会行为失常。”
“是这样吗?”
“你看她的样子,应该是吃过不少苦。像这样的人家破产时应该会有人上门讨债,很多人会雇黑社会替他们收钱,那些人都喜欢在身上纹点什么。”
阮筝扭头看着徐天颂,像是在琢磨什么,片刻后她问道:“那你身上也有吗?你纹了什么?”
徐天颂从前是香港第一黑帮青膺的老大,照他的理论他应该浑身上下除了小**外全给纹上了吧。
听到这个问题,徐天颂有些乐了:“我身上有没有纹身你不知道吗?你不是见过吗?我身上除了疤没别的东西。”
“都是从前跟人打打杀杀的时候留下的?”
“没有这些疤就没有现在青膺,我也养不活这么多人。青膺的那些兄弟很多都是跟我一起混起来的,我身上有多少伤他们都知道,都记得。他们拿我当大哥,我也拿他们当亲兄弟。其实当年你父亲也是这样,我从来没想过要杀他。我一直想给他指一条明路的。可他不愿意,他这么一条道黑到了底。他的死我不能说全然没有责任,他跳楼的时候如果是我出手,也许事情就不会这样了。但我要说的是,在你父母的这件事情上,除了那一下是我的遗憾外,其他任何地方我都没对不起他们过。”
…
阮筝第二天就搭飞机回了S市。
那个女人的手术成功了,但目前还处于昏迷状态。用医生的话来说,她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也有可能永远都不会醒了。她如今住在加护病房内,每天靠一堆仪器维持基本的身体机能。
阮筝本想留下来等她醒的,但徐天颂说了句很残忍的话:“如果她一辈子不醒,你也要等一辈子吗?”
这正是阮筝最担心的事情。她有些怨恨地瞪了对方一眼,开口的时候语气却透着无力:“我就想听她说说关于我父母的事情。徐天颂,你说当年在我父母的事情上,你没做过对不起他们的事情。那你能不能告诉我,当年你为什么要带这么多人来我家里?”
徐天颂就这么站在加护病房的休息室里,居下临下望着阮筝:“我说的话,你会信吗?”
“不信。”
“所以我说了有什么用?这世上总还有知道真相的人活着,你要是想知道,就努力把他们找出来吧。”
他说完这话转身离去,只潇洒地背对着阮筝冲她挥挥手。阮筝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头一时空荡荡的,似乎那个女人一天不醒,她空虚的心就一天填不满似的。
她随便在医院附近找了家酒店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搭早班飞机回辞西上班。上到一半的时候徐天颂给她发来了邮件,将那个女人的基本资料传了过来。
这女人姓潘,名叫海珠,是个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今年大约四十五岁左右。她年轻的时候家境不错,嫁了个做烟草生意的丈夫,还生了两个女儿。但后来她丈夫的烟草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被迫拿去抵债,全家人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她的丈夫似乎因这件事的打击,没多久便去世了。她因为受了刺激人便有些疯癫起来,两个女儿便被社工送去了福利院,辗转被人收养。
这些年潘海珠一直过得很是潦倒,基本靠行乞为生。偶尔也会给人打点短零工,但她总是间歇性发病,所以没一样工作能做得长久。
资料上大致就介绍了这些,随资料附过来的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两个女人的合影,正是潘海珠和阮筝的母亲夏美玲。照片上的两人都很年轻,有着那个年代特有的美丽。朴素大方端庄典雅,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阮筝不由想起了这两人现在的模样。母亲十七年前就死了,现在只不过是一堆骨灰。至于潘海珠也活得不像个人样儿,或许比死也好不了多少了。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让这两个原本过得还算不错的女人,突然间成了现在这样。
阮筝盯着那照片看了很久,最后终于拷备了一份,拿去照相馆打印了几份出来。她手头上关于父母的东西少得可怜,这张照片对她来说弥足珍贵。
她将照片带回家去镶在了镜框里,每天放在床头柜上看几眼。顾知桐来家里看她的时候还对着那张照片仔细端详了很久,像是要把她母亲的长相牢牢刻在心头似的。
阮筝暂时将潘海珠的事情搁在了一边,反正徐天颂在邮件里说了,一旦她醒了他会立马通知自己。阮筝也就强迫自己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工作上来了。
辞西目前主营的业务就是原建岛大厦的那个地块。既然已经投中了标,自然是要将原楼推倒重建了。爆破工作已经完成,那地儿现在是一片废墟,上百个工人每天在清理建筑垃圾,只等收拾干净后就要按施工图打桩建地基了。
按照上头的计划,这块地要建商住两用房。因为地处市中心,只建精品小区的话未免太浪费。所以公司计划要建一系列的写字楼兼高级住宅,同时兼顾商铺店面什么的。
阮筝目前所在的部门就负责与那些潜在客户打交道。说白了就是要忽悠他们在房子一块瓦还没有情况下,就心甘情愿掏出一大笔钱来下定。最好还能一次性买个几套,自住送礼两相宜。
他们这个部门目前人员并不多,除了她和另外两个女员工外还有几个年轻男人,除此之外就是他们的顶头上司毛经理了。
那毛经理其实年纪也不大,看上去不过三十五左右的模样。个子挺高,人瘦得跟猴儿似的,一双眼睛特别有神,无论扫到谁身上都像发射红外线一般,恨不得将你整个人抽筋剥皮,整出一副骨头来瞧个仔细。
阮筝对毛经理没什么特别的感觉,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多讨厌。唯一有些不太乐意的便是,他总爱拉手下人去陪客户喝酒。
阮筝也知道,干他们这一行的不应酬是不可能的,尤其现在辞西正在拉拢几家大客户,急于将手里的楼花快速销售出去,少不得就要陪客户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大家感情一活络,那些原本还在观望的也许就会松口付订金,而那些原本只打算订一套的也许就会订三四套。
部门里所有的销售人员都能从订单里提成,所以大家的干劲都很大。阮筝其实也挺乐意做成生意,毕竟她现在是坐吃山空,S市的消费在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她在美国存下的那点钱其实也不够挥霍多久的。
她不反对跟客户吃饭,但却讨厌每次一吃饭就要不停地灌酒。她是个女人,还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那些个老板看她的眼神就很不一样。基本上只要有她在,生意就一定能谈成,但前提是她得愿意喝酒才是。
阮筝在美国时也练过一段时间的酒量,喝几瓶红的啤的还没问题。但每次喝完后总觉得肚子胀胀的,睡一觉醒来头得疼一整天。
但毛经理对这种销售方式乐此不疲,每每总是整个部门倾巢出动。人人都去的情况下阮筝也不能总是推托,何况她推了一两次后经理的脸色便有点不好看了,连部门里其他几个女员工也开始说闲话了。说什么她仗着自己长得漂亮想要搞特殊化,跟经理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种种。
其实阮筝知道,她们这么说无非就是因为自己若是不去,她们就要成为出头鸟了。而如果她在的话,她们就可以乐得轻松了。
都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可在这种情况下,她的缺席就成了别人指责她的原罪了。
阮筝骨子里其实是有些争强好胜的。她不愿意让徐天颂瞧扁了,觉得离了他她连活下去都会成问题。也不愿意让顾知桐知道她的烦恼,好借机劝她辞掉工作待在他家靠他养活。因为抱着这样的想法,所以她即便再不喜欢应酬,也得强打起精神去应付。
就在她回S市的第三天,毛经理就安排了他们去同一个大客户吃饭。虽然他没明说对方是什么人,但从他说起对方时两眼冒光的神情看,这绝对是一个他们到目前为止遇到的最大的买家。
临下班出发前,毛经理还颇有些得意地吹嘘着:“今天这顿饭要是吃成了,月底你们人人少说都能分到这个数。”他一面说一面伸出一只手来,在众人面前晃了晃。
阮筝随口接了一句:“五百?”
“五百?五千!这么辛苦卖楼花要只挣五百,我还用得着你们全出手?”
五千这个数字确实挺振奋人心,要知道阮筝他们现在一个月的工资多的不过一万,少的不过四五千,一下子拿这么多提成的机会可不多见。难怪毛经理话一出口,阮筝就见其他几人立马露出欣喜的表情,甚至都有些跃跃欲试了。
毛经理吹完牛后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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