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姨,怎么办?”陆之晴瞧着女人远去的身影,想着刚才她脸上得意洋洋的笑容,恨不得拿把刀将女人一刀一刀剁碎,碎肉拿来做包子,骨头丢给狗啃。
李凤娇望着儿子冷昂的身形,绝情的背影,眼里划过一掠诡光!
检查结果出来,烈焰的脑属正常,偶尔会疼,是因为曾经受过重创,这只能算是重创后留下的后贵症。
无法根治,只能用中药慢慢调理,得到这结果,心莲便决定火速带他回云南。
当天晚上,她就在网上购买了两张回云南的火车票,她让烈焰等在站台,自己去上个洗手间,就在她上洗手间的时候,被人蒙住了脑袋,如人扛上了肩……
兹嘶,蒙住脑袋的麻布口袋被扯开,她的眼睛无法适应强烈的灯光,不自禁地眯起眼。
“你们是谁?为什么要这样子对我?”
“姓甚,名谁?报上来。”这记声音似乎曾在那儿听到过,恍然,心莲的脑子里浮现了一张庸容华贵的脸孔。
想起来了,是那个焰君煌的老妈。
缓缓张开双眼,近在咫尺的不正是几个小时前,在医院见过的女人脸孔么。
“你这样对我,我可以告你绑架。”
“说?为什么要这样子对我儿子?你可知道他权贵滔天的骇人家世与身份?”
听之晴说,这个叫心莲的女人,居然将他儿子弄成了樵夫,甚至于渔夫,想着儿子这几个月以来,冒着风雨,为了生计出海捕渔,她心里的痛就如被猫抓了一般。
真是恨极了,她堂堂权势滔天的的儿子,居然与这个女人生活了这么久,还为了她出海捕渔,气得她蛋疼。
“他不是你儿子,是我老公烈焰。”
心莲的话刚说完,一个狠厉的巴掌就甩了过来,打得心莲眼冒金星,牙齿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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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总有留声吧,焰四少没失忆哈,只是感觉他失忆了,其实,并没有,你们接着下往看就知道。
第172章 是不是你们绑架了她?
“他不是你儿子,是我老公烈焰。”
心莲的话刚说完,一个狠厉的巴掌就甩了过来,打得心莲眼冒金星,牙齿松动!
她捂着自己肿得老高的半边脸孔,她瞪着一对圆溜溜,乌俏俏的黑眼睛,咬牙切齿地吼道:“我知道你们很有权势,有权就能只手挡天,强抢别人的老公了么?”
“啪!”一个耳刮子又甩了过来!打得李心莲嘴角裂歪!
李心莲一双眼眸即刻泛着红丝。
“我要告你们,告你们目无王法。”
她恨恨地盯望着前面贵妃椅子上坐着的,庸容华贵,珠光宝气的女人,她刚吼完一句话,女人轻挥了挥手,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两个耳光又甩了过来。
这一次,力道太重,李心莲似乎已经听不到世界的任何一点声音,耳朵翁翁作响!
扑跪在地,双手撑在冰凉的地面,一头发丝披散下来,有的落在了她的两鬓间,有的遮盖住她的脸庞,水灿灿的大眼透过乱逢逢的发丝缝隙,带着恨意的眸光笔直地扫射向对她下狠手的女人。
“说,你是在那儿捡到他的?”
望着女人狼狈不堪的模样,李凤娇把玩着自己修剪圆润的手指甲,淡淡地轻问。
“无可奉告。”
再一把掌甩过去,李心莲鼻孔,嘴角掺出殷红的血汁!
“挺有骨气的。”李凤娇见这个女人态度如此强硬,腾地从贵妃椅上起身,几个大步绕了过来。
单手勾起了她的下巴,居高临下地望着她,嘴角浮现幽深的笑意,冷冷地质问:“说,你在那儿捡到他的?他是真失忆,还是假失忆?”
是的,自从儿子焰君煌出现后,她就一直觉得儿子看自己的眼神有些怪怪的,到底哪里怪她说不出来?陆之晴说他失去了记忆,可是,当她十万火急在医院找到他时,他根本连望都懒得望她一眼。
在他眼眸中,她看不到一丝的情绪,除了淡定,还是淡定!
就算是他失了忆,可是,他却是她怀胎十月辛苦生下的儿子,难道曾与他共同拥有一个身体的人,他就没有丝毫的感觉,所以,她无法接受!
甚至,她怀疑是不是儿子并未失忆,这一切,只是装出来蒙骗所有人的!
而他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为何?现在,这些还只是她的猜测,如果他枉想用这种方法追回米飞儿,那她不可能如了老四的愿。
“我都说了,他不是你的儿子,他是我老公烈焰!”
李心莲仍然坚持初衷,见女人如此倔强,一意孤行,气得只差没有吐血!
她恶狠狠地恐吓:“如果你不说出真相,我就让他们拿刀割了你舌头,让你一辈子都不能说话。”
李心莲望着阔太太狰狞的表情,身子一抖,最终还是害怕了。
垂下头,喃喃低语:“我出海打渔,大风大浪中,我看到海面飘浮着一具尸体,起初,我以为是他已经死了,后来,伸手探了探,发现他还有鼻息,所以,就把他救了回去。”
其实,有时候,人生的际遇就是如此简单!
那天傍晚,夕阳西下,李心莲驾船出海,没想到,有狂风卷袭,就在她以为自己要葬身大海之时,她看到了飘浮在海面上的一具死尸,当时,她三魂吓走了七魄,腰都直不起来,麻着胆子伸手将死尸翻了一个身。
波浪壮阔的大海中,金色的阳光打照在那张男性脸孔上,男人精美的五官,刀刻的容颜,让她一颗心仿若要跳出胸腔,这辈子,她还没有看到过如此俊美的男人,所以,为了心里的一线希望,她再次将微颤的手指探入他鼻尖,当手指尖划过热热的呼吸时,她即惊岂喜,赶紧将男人拉上了船,说也奇怪,当她把他拉上船后,风浪居然停息了,然后,她火速将船开回了岸边。
“我说,他是真失忆,还是假失忆?”
李凤娇没心情听她说这么多,把话题又绕了回去。
“应该是真的吧!”心莲回忆着说。“因为,他醒过来后,就不认得我,我告诉他,说自己是他妻子,他也没有太大的反应。”有一个原因,李心莲不敢说,那就是男人在昏睡期间,她曾去找过深山中最著名的郎中,郎中开给她几味药方,她在药方里面添加了一种药草。
忘忧草!忘忧,忘忧,不单单只是忘忧,最主要的是,吃了忘忧草的人,可以将前尘往事统统忘掉!
重新开启幸福美丽的人生,从他满身的伤痕可以看得出,昏迷不醒的男人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李心莲的父母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就双双去逝,除了几百亩土地以外,啥都没为她留下,她一个人孤孤单单在深山老林里长大,她在也是有一个聪明的女人,勤劳检仆,把几百亩土地开发出来,做了好多亩荼园,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以,她希望能有一个长相不凡的男人陪着她一起经营荼园,执子与手,与子偕老,只是,她等了很多年了,从十八岁成年开始等到现在,那一带的男人全是粗人,她从小心高气傲,一个也看不上眼,最后等到了三十岁,今年的她三十岁了,就在她以为自己要等白了头发之时,终于上天赐给了她一个男神。
初见男人,虽然浸泡在水里,可是,仍然能看出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份不凡的气质,在他昏睡的七天七夜里,她每天都会站在床前,望着他的沉睡的容颜发呆,每看一次,心里就悸动一次,无数次,她告诉自己,这是上天为她派来的白马王子,她要珍惜,她不能让他的家人找到他,所以,为了达到自己目的,她背着竹篓上山去采药,采了忘忧草,再制作成药丸喂给他吃,郎中说,只要他吃上二十粒,从此,他就再也记不起曾经的爱人,曾经在他生命中发生过的事情。
现在,望着这个气势汹汹,心狠手辣的女人,她不敢开口,她怕自己一旦说出这个秘密,阔太太就会让她魂归西天。
“太太,你儿子是真失忆了,他记不起所有人,我救了你儿子的命,要不是我,你儿子早就死了,所以,你不应该这么对我,你这样对待自己儿子的救命恩人,不怕遭天打雷辟吗?”
言下之意就是指责阔太太是一个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李凤娇的双瞳倏在浅眯,放开了她下巴,下巴被她的指节刮出了两道血痕子。
她说:“不错,你是救了他的命,可是,你让他做了什么?渔夫,樵夫?”
想着儿子受过的苦,李凤娇似万箭穿心,表情一凛。
“他那么高高在上的一个男人,顶天立地,铁铮铮的一个男人,你居然让他陪你上山砍柴,出海打渔,还枉想着把他拴在你身边。”
是的,她不会原谅这个乡下村妇想要霸占自己儿子的行为。
“是,太太。”她不想瞒阔太太,她是让烈焰跟着她一起干活,但是,他的家人永远也无法看到,当他与她在一起出海捕鱼,上山砍柴时,他俊美的容颜绽放出来的光彩。
他曾经在她耳边细语:“心莲,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爱的女人,等着吧,我会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我会将你宠上天,宠入云宵。”
只可惜,她等不到那一天了,早知道如此,她就该自私一点,等他受病痛的折磨,没想到,带他到这座城市治病,会让自己失去他。
无数次,夕阳西下,她用着白色手帕为他擦拭着额角的热汗,望着她天庭饱满的额角,多少次在心中对自己说:“心莲,这个男人天庭如此饱满,地阔方圆,非池中之物。”
母亲曾对她说过,地阔方圆的额头天生是做官的料子,没想到,还真让母亲给说中了。
她知道他不是一般的凡人,但是,从未想到,他居然是一个权贵牛逼的主。
他是出现,犹如一束炙热的阳光,让她整个平淡的人生照亮,他如一团火,将她整个心房燃烧,所以,她才为他取名烈焰。
不过,能够知道他真实的身份,知道他真实的名字,心莲觉得这辈子也了无遗憾了。
回望着阔太太如冰岩般的面容,她说:“其实,你永远都不知道,你们家族带给他的压力与负担,即然,他不愿意认回你,那就表示他根本不想做回原来的他,天底下,所有的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够得到幸福,如果你能与所有的母亲一样,希望你让他永远做烈焰吧。”
不知道为什么?心莲总感觉眼前这位阔太太无形中给了烈焰太大的压力,从她盛气凌人对她的态度就不难看得出,这个女人定是一位霸气嚣张的主。
绝不允许别人违背她意思的主,而烈焰的性格定然也是刚烈强势,所以,两母子不合是显而易见的。
“废话。”李凤娇轻蔑一笑,真是天大的笑话,这个女人算个什么东西,瞧她那一双长着粗厚茧子的手指,粗大的与一般男人没啥两样,还枉想能与她儿子匹配。
“你再也不可能有那样的机会。哼。”女人拉了拉肩上的披风,踩着高跟鞋转身离开。
心莲急忙从地上撑起身,大叫着跟着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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