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初遇她那天,她正在Vics弹钢琴,灯光洒落在黑白键上,纤细手指在键上飞跃,一个个音符从她指下越过,委婉、细腻,令人神往、沉醉。
那时,她正专心致志弹琴,并未曾留意到坐在角落里默默关注的他,她不知道有他这么个人的存在,可他却是识得她的。B大本届年度奖学金一等奖唯一获得者,她几乎是B大工程系的头号领军人物,她的名号在B大那是响当当的,可以说是人尽皆知。
自从在Vics遇到她,他也不知道怎么就特别留意她了。令他吃惊的是她竟然在Vics差不多近四年有余,她近乎算得上是Vics的开国元老,虽然她仅仅只是在Vics兼职,只有每周一晚上才会过来,但是喜欢她琴声的人却是与日俱增,其中,就有慕名而来的他,那时候,她的名字不叫傅歆辰,她叫,沈悦。
沈悦,难道是她的艺名?
对于一个品学兼优的十佳大学生来说,取个艺名,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令他费解的是,她的家庭环境真的很糟糕吗?难道每年高额的奖学金还不足以维持她日常开销用度?以致她要一边读书一边辛苦打工赚外快?
对于他这种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整日游手好闲玩世不恭的公子哥来说,简直是莫大的侮辱,更多的是讽刺。
许是被她的强悍给刺激到了,他决定出国深造,堂堂七尺男子汉竟让个女生给比了下去,这如何都说不过去。
对他呵护有加的母亲如何都不大放心他这匹脱缰的野马出国后没了束缚,母亲做主为他找个‘陪读’好看着他,然后,顺理成章的,母亲将她带到了他面前,据冯主任说母亲似乎留意她很久了,此番留学申请不过是一个契机罢了。
母亲的态度倒是其次,关键在她,可他如何都想不到像她这样洁身自好的人居然毫不迟疑就点头答应,以致他对她的好印象一下子跌入到谷底,对她心生鄙夷,更甚有厌恶!
原来,她也逃不过‘功利’二字。
所谓,利欲熏心,大抵说的就是她这类吧。
起初,他就是这么看她的,直到和她接触的久了,他发现,她并非他所认知的那样子。他渐渐的越来越欣赏她,依赖她,他也想对她好,可是他们的开始太过糟糕,她总是在他们中间竖起一道无形的壁垒,时刻提醒他们的关系。
他们是夫妻,她理当随他回国探亲,可逢年过节,他都快磨破嘴皮子了,她就是不为所动,最终都是他独自踏上归国之旅。
他很想问问她为什么都不她给家里打声电话报平安,可话到口边又觉得不合适。因为好多次,他看见她在电话亭里纠结的拨了挂,然后再拨,然后又挂,她始终没有拨出去。
知道是她生日,他买了礼物给她,可他从子夜等到天亮,再等到月上中天,始终不见她影子,待她回来,以他狂傲性子两人势必发生口角,这一天在两人的不欢而散中结束。到了,他要给她的礼物始终也没能送到她手里。
每当母亲从国内寄东西过来,她都会将自己关在房间里,第二天,他总能发现她眼睛有略微的浮肿,那是哭过的痕迹,他想,母亲的包裹,大概令她想家了吧!
究竟什么样的父母可以放任自己的女儿在异国他乡不闻不问?从母亲那里他了解到她似乎是重组家庭,有可能是介于这个原因,她很少回家,更鲜少提及她的家人。
虽然,她在他面前她很少表露出来,可他能感觉到她的孤独,她的寂寞,她的悲伤。他多么希望回到最初相识的地点,如果能够再一次选择的话,他们可以爱得更单纯。
“从我为你的琴声驻足,我就已经不可抑止的爱上了你。”他低沉的声音溢满温柔,有力的臂膀揽住她的腰,轻轻将她带入怀里,淡淡烟草味道充斥于鼻息,他的胸膛更是异常的暖。
听到他说爱上她,她心里有不小的触动,可她就是不信,仅凭一曲琴音就爱上她,这可能吗?
“会弹琴的人多了。”她低下头,眼底那么哀伤。
抬手,把她额前低垂的碎发拢到耳后,温言软语,“可只有你的琴声拨动我的心弦。”
虽然他极力反对母亲的做法,可主要还是她,他最终还是随了母亲的安排,内心分明有些小小的雀跃,可看到她丝毫没有迟疑填上自己的名字时,他心中突然好气,觉得她好虚伪。他明知道那句话出口有多伤人,可他还是管不着自己的嘴:别把自个儿当回事,你不过是我妈强塞给我的玩物罢了。
“辰辰,对不起,我那天不该那样子伤你,我一直都介怀,你知道我这人好面子,我始终歉你一个解释。”
原来,这三个字说出来也不是很难。
傅歆辰靠在他胸口,眼神有点迷茫,没有焦点,她陷入沉思,良久良久,忍不住低唤了他一声:“雷绪。”
“嗯?”轻抚着她的背,他觉得异常安心。
“其实,若说抱歉的话,应该是我才对。”
知道她说的是她拿错了酒,雷绪轻轻一笑,“不是都说歪打正着,轩尼诗口感似乎更妙!”乃至后来他喝酒只喝轩尼诗,因为他总会想起那天她慌乱无措离开的可爱模样。
她忽然倾身抱紧他,抬手圈住他腰背,埋首在他颈窝处,轻声说:“你胃不好,以后不许再喝酒。”
“好。”他点头,再次扯起嘴角,下一秒,浓眉微皱,抬起她的下巴,那双眸子太深邃,暗沉沉地,仿佛要把周遭所有光亮都要吸进他的那双眸子里。
“辰辰,我想听你说出来。”
“什么?”她佯作不知。
雷绪咬牙切齿地看着她,遇到她这种女人真的应该算他倒霉,他非但不恼,反倒缓缓地笑出来:“真不说?那咱就换个地方。”作势就要发动车子,以为他要带她回家见雷母,傅歆辰急喊:“不行,今天不行。”
一双电眼继而弯起来,笑得别具风情,俊脸贴了过来,贴着她的耳朵咬字:“快说,我要听,或者……叫声好老公也行。”
微微动了动唇,傅歆辰小脸一红,含糊不清的声音低低地传来:“……雷绪。”
雷绪脸色一沉,深深吸气。
下一刻,他的双手撑在她身侧,整个人罩住她,压迫感就这样铺天盖地席卷而来。他唤她辰辰,近乎呢喃,然后薄唇吻下来,缠绵悱恻,挑动人心。
她比较可口
男子汉大丈夫最讲求的就是信用二字,雷绪那日一阵脑热说了大话,那他就必须得为自己一时的心血来潮买单,这段日子,他还真就担起了家庭煮夫一职。
这男人一旦对某件事情认真起来,还真挺像那么回事儿。
傅歆辰头重脚轻回到家的第一眼就瞧见小厨房里某位成功男士忙碌的身影。她怔仲、痴迷,冲着那颀长背影微微一笑,笑中带着一丝苦涩,却惊吓于他深眸之中毫不掩饰、倾泻的爱意……
“老婆,你回来啦!”听到开门声,雷绪探出头来。
再过冷硬的心也会随着他灿笑脸庞消融。
“晚上吃什么?”傅歆辰站在他身后。
“今天似乎回来的挺早哦!”他要去接她,她偏就不肯。雷绪微笑转身,一双深邃的眸对上她清澈晶莹的眸子,登时垮下脸,不满弩着嘴,含糊不清说:“老婆,你都还没任何表示。”
这男人要是腻味起来,还真是要命。
傅歆辰有些好笑地看着雷绪充满孩子气的动作,踮起脚尖,象征性在他脸上亲了下,弯唇笑开,“好了,表示了已经。”
“不是那里呀。”雷绪气闷。
蜡黄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雷绪呆了一呆,下一秒,不待她逃离,朝她大手一伸——有着不容拒绝的力量!
傅歆辰垂眸,低问:“做什么?”
雷绪弩着嘴,‘啾啾啾’一声,眼中全然是索吻之态。
傅歆辰感到心又开始不规则加速跳动了,这个坏家伙总是无时无刻不想着要占自己的便宜,看来不给他些甜头,今天是不会放过她的了,粉唇迅速在他的唇上一扫而过,状似十分疲乏,“呶,亲过了,可你还没告诉我今天晚上吃什么。”
“就这样子?”很显然,雷绪并非满意她的这般敷衍。
“那你还想怎样。”傅歆辰抿唇轻笑,如水晶般闪烁的眸中有着全然揶揄之色。
不难将她的反应尽收眼底,长臂一伸,将她柔软的身躯一把拽入臂弯中,霸道地支起她的下巴——
“似乎是我的过错,那么,让老公我来教教你什么才是吻!”语毕,他便强悍地封住她的唇。
他吻得又贪婪又饥渴,火热地舌长驱直入,炽热的气息充塞在她檀口间,令她无法呼吸,奇异的悸动夺走她的理智……
在她即将因缺氧而昏倒时,他终于松开了她,满意得看着她满脸通红的样子后,轻声说道:“紫米粥,可喜欢?”
初掌勺,差不多每天都在翻新花样,今夜的晚餐他准备了紫米粥,这还是导购小姐给他特别推荐的,听说有补血养颜功效,瞧她最近一脸菜色,疲累不堪模样,他瞧着都心疼。
心,快要沉溺在他强大的男性气息之中,傅歆辰双臂勾着他的颈部,抬起头,水眸之中含着氤氲之气:“你知道我一向都不挑嘴的。”他是在为她而改变,她如何能不感动。
“傻瓜,这么好哄,待喂饱了你,才能喂饱我啊!”执起她的手腕捧在唇边,轻轻地、细细地将轻柔的吻落在她柔嫩的肌肤上,举手投足全然是陷入恋爱之中男子的表现。
“咦,这什么?”他眼尖发现她胳膊上的一个小小的青红斑点,不悦地蹙了蹙眉头,就要捋起她袖管查看,傅歆辰惶急抽出手,无谓笑笑:“大惊小怪,最近天热,出疹子而已。”
“怎就出了疹子?”雷绪整个人冷下来,眼底一片暗色,深邃无比。
最近天很热吗?
可是连着下了好几天的连阴雨,气温非但没有回升,反而下降了。
狭小的空间里一股浓郁的焦糊味儿飘了过来,傅歆辰鼻子嗅了嗅,适时岔开话题:“什么味儿?”
“我的粥!”
雷绪急喊,松开她,第一件事就是伸手去关火,可到底是迟了,粥,糊锅了,雷绪深受打击,瞧着咕咚咕咚直冒焦黄泡泡的锅底,又是摇头,又是叹气:“唉,又失败了。”
傅歆辰脸上漾着蛊惑般的笑容,她绕过他,拿起勺子将粥分别盛在两只小碗里,她的声音变得殷软而充满诱惑力:“就糊了一点点而已,还能吃的。”
“我真是笨,这点小事都做不好。”雷绪挫败,抚额。
徐徐抬头望向他,那张俊容赫然占满了眼球,她牵着他手在餐桌边坐下,将过错都揽在自己身上,“这哪里是你的错,都赖我,是我让你分心了。”
舀了一汤匙,她吃的香甜可口,频频点头,“味道还不错,真瞧不出来,雷总还有两把刷子。”
瞧着那张生动的脸,雷绪欲言又止,脸上一片灰色,左手覆上她右手,随着她的睫毛扇动,他终于还是问了出来:“老实告诉我,你最近是不是常去医院。”
她臂上的那个青红斑点真是疹子?他怎么瞧都不大像。
“为什么会这么问?”她神色一僵,左手抓紧了汤匙,粉唇轻抿,神色有一阵慌乱,她强作镇静,低头看着粥碗,再抬眸,情绪已然调整到最佳状态。
他究竟都知道了些什么?
“邵齐说在医院有瞧见个女人长得跟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