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送春卷给他,跟霍妈妈打了个招呼就直接推了霍郁房间的门。霍郁正坐在电脑前,看到我脸色大变,“唰”地站起身,挡在屏幕前,背着手关显示器。
我那时虽不通晓人事,却也隐约感到他没在做好事。如果是幼儿园那会儿,我肯定暴扁他一顿;如果是小学,我会和他扭打一番,即使打不过也是破口大骂。但这偏是我和他关系最淡漠的一段时期,我僵了一会儿,放下手上的春卷,扭头就走。
才到门口,背后一阵风声,霍郁握住我的手腕,关上了房门。此时的霍郁已经高出我半个头,在这么近的距离,他呼出的热气一阵阵地在我的额头散开。
房里一片寂静,只有他的呼吸声轻轻起伏。我以为他抓着我是想求我别告状,心中既不屑又不耻,我又不是他,我方侠从来就不是告私状的人。我等了一会儿,他还是没有动静,我们僵持着这个奇怪的姿势使得气氛有点诡异。最终还是我开的口,我垂着眼淡漠地说:“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我说完这句话后,等着他做表态。然而他什么也没说,缓缓地松开手,打开了门。
之后的几周我都没见到霍郁,我怀疑他是心虚所以躲着我。但他却并未淡出我的生活,那时候他风头正劲,已经劲到我同桌这儿来了。我同桌傅雪晨是个典型的追星族,为了看一场韩国组合的演唱会不惜一掷压岁钱的主儿。她追星协会的那些同仁们正巧有霍郁的校友,把霍郁捧得天花乱坠,傅雪晨信了真,便随着那校友去看霍郁。没想到,一见萧郎误学业,改追星变霍粉了,还私下给他取了个花名叫霍少。成天就叨叨着霍少如何如何,听得我烦躁不安,我真想摇着她的脖子告诉她,她心目中的霍少不过是个躲在家看大胸图片的猥琐男。但我惟恐说出来后,她要天天押送我回家窥视霍少,只好隐忍不发。硬是憋得内分泌失调,大姨妈两个月没来。
所以当这两个月后成功会师的大姨妈在一朝愤怒地奔涌而出时,我被它杀了个措手不及。我在月事方面很有点福气,即便初潮也未尝过痛楚。但那一天,却疼得天地变色,草木含悲,落霞与眼泪齐飞。
我拖着脚步孤单地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平均走三步就要下蹲一回,歇上几分钟。
霍郁这辈子做的最英勇最MAN的事大概就是他在我大姨妈奔流的这个黄昏出现在我的面前。虽然当时我并不这么以为,我曾经在五年内都将此事列为我人生最糗的糗事,没有之一。
我正疼得欲哭无泪,完全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冒出来,总之,他就是冒出来了。他一把拉下我的书包,走到我面前蹲下来,沉声道:
“上来。”
我没理他,直接绕开他捂着肚子前行。背后传来的他的脚步声,他跑到我面前,又一次蹲下,说:“上来。”
我还是绕开他前行。当时为什么会有这种赌气式的形态,我至今也不太明白。霍郁像和我较上劲一样,再次跑到我面前蹲下。
我继续忽视他。
突然间视线海拔升高,他一把抱住我的双腿站了起来。我尖叫一声像个麻袋一样被他扛在肩上。
“你干什么呀!发疯啊!”我急叫。
他不说话,只是扛着我大步前行。
“你个疯子,放开我!”我敲打着他的背大喊大叫。
他的脚步慢了下来。原地站了会儿,轻轻地把我放了下来。我头发散乱,面红耳赤地对他怒目而视。
他转过身,背对着我蹲下。“上来。”
每次想到这段回忆时,我丝毫记不起街景和街上的人,在那一刻,整个世界就只有我愤怒的心跳和霍郁蹲着的背影。
要说我是什么时候对他心动的,大概就是这一刻吧。
不过当时的我并没有发现如此微妙的情感。我真正对他有感觉是在初三的某个春天。起因狗血又平淡,大概是因为我年长了一岁,突然在审美观方面开了窍,俨然发现霍郁的确是个帅哥,而且是绝色。这一发现开启了我颜控的潜在基因,让我开始留意上他,不再厌烦傅雪晨的叨叨了,而且内心深处为着我能和霍郁近距离接触而沾沾自喜。
那天,傅雪晨拖着我去霍郁学校看他打篮球,我也就去了。在夕阳的余晖中,他跳起,投篮,命中。那个瞬间,同时也命中了我少女萌动的春心。
“后来呢?”陆容容问。
“后来,”我想了想,“后来进了高中,他就转了性子,变得骚包又爱现,还招惹了很多女生。破坏了我心中朦胧的美感,我就不喜欢他了。”
“就这样?你和他都没有表白?”陆容容很失望。
我点头:“我都不喜欢他了还表白什么。他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又怎么会跟我表白。”
“唉……你还真是从小就淡定,这么个绝色,你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陆容容叹道。
少女的爱情大概是这世上最执念的感情。曾经喜欢的人不再喜欢,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喜欢上了别人。曾经的绝色说放弃就放弃,那也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有了新的绝色。
那个绝色,昙花一现的白衣少年,离开我的生活已经7年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心目中的霍少原型是长成这样的,嘻嘻。
、第 3 章
十二月正值隆冬,但同时也是个充满了节庆气氛的时节。最初将这么多节日定在冬天,一定是因为冬天太萧瑟,为了驱除人们心中的孤单才这么做。但事实上,流离的灯光,巨大的圣诞树,欢乐的人群。幸福的人感到更幸福,孤单的人只是更孤单。
作为一个单了很久的女青年,我无疑是后者,但就在这一天,一通电话完全改变了我的心情。
电话是出版社打来的,我投在网上连载的小说《年华》因为积累了一定的点击量,显出一线商机。那一线商机被一个某某工业啥出版社的编辑给慧眼识珠看出来了,找我去商谈出版事宜。那位张编在同我会面时不无遗憾地带了句。
“这本小说虽然还不错,但题材很难改编。要想改编成电视剧电影,你将来的写文方向最好是宫斗,你看甄嬛环,步步惊心,这样的版税是我们这种出版商给不起的。”
我深以为然,但我实在不擅长宫斗,除了格斗外,我对其他的斗都不感冒。人贵有自知之明,这种九死一生,环环相扣,爱恨情仇不是我的脑容量可以井喷得出的。
我回家后仔细思量了一回,打了个电话张编,说:“宫斗我的确不擅长。不过《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不也拍成电影了。这样的文行不行呢?其实我这里有一篇完整的文,没发表过,内容也是说初恋的。书名?书名我倒没仔细想过。我觉得可以叫‘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男孩’。”
后来我把文发给了张编。第二天张编说,她读完了。情节文艺了点,剧情平淡了点,但倒是也有卖点。问我为什么不放到网上试水,毕竟我没知名度,还没炒红就出版对他们来说风险有点大。我说能出就出,我不强求,但这一篇我不想在网上发表。张编说评定后会给我个答复,顺便告诉我《年华》的出版事宜已经敲定了。
我心情大好,在格瓦拉上订了两张《霍比特人》的电影票,请客陆容容看电影。但她临时被通知要加班,生生错过了这三年一开花的机会,下回再想让我买单,要等《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男孩》出版。
我不想浪费多余的票,花了十分钟在电影院到商场口进行调研观察,最终锁定了8点档时分这一带半径圈十米内最帅的一个男生。当时他正独自坐在影院边上的肯德基啃着鸡翅。直到他啃完了三个鸡翅,没有任何异性靠近的迹象,于是我就壮着胆子走上去告诉他我多买了一张票请他看。他双手抓着鸡翅,迷茫地看着我。沾满鸡油的嘴唇嗫嚅了一下。我赶紧把票扔到他面前先进影院了。
直到开场15分钟后我才相信鸡油男不会来了。他没有被我的美貌打动,白白浪费了我一张电影票。
我人生第一次占了两个座儿看电影,这让我想到《秘密花园》的金社长买了三个座看歌剧的情景,他一边听着催人心肺的歌剧,一边幻想出他心爱的女人坐在他的左边,又坐到他的右边。
我望着我的右座,空落落,黑漆漆,暗红的椅背闪着银幕上反射的幽光。
右座前方那男子的小半个侧脸长得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新西兰壮美广阔的自然风光衬着中世纪哥特建筑,伴随着鼓点,史诗般地层层铺开。那和《指环王》并无二致的画面,一晃已经十年了。
当年坐在右座的人却仍然是个少年。
我抬起眼,如果他有机会长大,他右边四分之一的侧颜,大概就长成这样吧。
陆容容加完班打了个电话给我,直接跑到电影院门口来等散场。我知道她是不相信《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男孩》会出版,所以赶来捞点油花。我答应到超市买点零食送她,她不满足,她看不起零食。我语重心长地告诉她,现在的零食真的很贵。而且零食比吃饭好,一包零食省点吃吃,能吃两三天。但一顿饭最多吃一小时,以我俩的速度,只能打发半小时。
陆容容咕哝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妥协了。
她在超市拿了两包薯片,一块巧克力后,又拿了一袋狗粮。
我提醒她,她没养狗。
她说双休日要去探望朋友,那朋友有条名叫哈士奇的狗,她觉得这朋友很有点才学,连狗名都取得如此独特。
我默默地付了款。没有告诉她,她手里的那袋狗粮对哈士奇就是日料,不管饱。
过了几周,张编打电话给我,说《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男孩》通过了。不过她说这个名字不行,建议我改成《夏日恋曲II》。我想了下说,就叫《白夏》吧。她问我什么寓意,我说就是白色的夏天。她思忖了一会儿说应该没问题。
《白夏》是打着《年华》姐妹篇的名义一同出版的,因为出版方想借着《年华》的那点人气来带动《白夏》。
出人意料的是,《白夏》卖得比《年华》好,可能《年华》之前在网上连载得多,大家觉得没必要再多钱看个结局,反正等一阵也会有的。
当今年第一阵春风掠过江南的时候,真如张编所说,《白夏》是一部能改编成电影的小说,宋人影视找到我说要把《白夏》拍成电影。当时的我正在办公室里第17遍改着领导演讲用的PPT。听到这个消息,我第一个反应是辞职。在我强大的念力控制下,我硬是逼着自己改了第18遍PPT,发送了邮件,迈着狂喜的脚步回家。一路上打了无数个电话,通知朋友们我要成名人了,连我搬家前的小区保安大爷也没放过。
我在电话里喊着:“大爷,我的小说要拍成电影啦。”
大爷说:“你哪位呀?”
我毫不气馁:“我小侠呀。”
“小侠呀!”大爷热情地道:“那要记得送我喜糖啊。”
“那是,大爷,到时候我一定送你电影票。”
大爷:“好,好,那就好,我还等着吃小侠的喜蛋呢。”
作者有话要说:过渡章是无爱的,但是必须……过渡章结束后,霍少又要闪亮登场了
、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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