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的是,儿子已经喜欢温如兰喜欢到了骨髓里,韩朔是一个执着的人,认定了的事情,绝对不会改变,哪怕,不择手段。
不可否认,温如兰长得很美丽,即便是在美女如云的大城市,温如兰仍然像是迎春第一支的玉兰花,夺人眼球。
如果问韩朔,为什么喜欢温如兰,他答不上来,因为他觉得,喜欢就是喜欢了,没有理由,昨天,两人明明睡在同一座院子里,但是,对温如兰的思念,却像是水缸中的葫芦瓢,即便是摁下去,也会很快的浮起来,根本无法控制。
一想到她那个名正言顺却不能见人的未婚夫,韩朔就忍不住妒忌。
他们之间,有两三岁的差距,一般男人,都喜欢比自己的小的女子,但愿,那个小男人能够改变主意,主动放弃温如兰。
韩朔带着温如兰从医院出来以后,开车去了韩京北的公司。
韩京北,温如兰只见过两面,直至现在,韩京北还是钻石王老五,他不想结婚,但他身边从来不缺少女人,经常会有某个明星,主播或者是模特之类的女人伴随他出现在饭店或者酒会上,韩家是不可能让一个戏子进门的,用韩破城的话说,韩家可以让一个小学文化的村姑做媳妇,也不会接纳一个演戏的,韩破城最是看不上那些所谓的明星。
韩破城的话,就是圣旨,即便是韩京北现在已经成为一家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只要看到韩破城的眼神,还是忍不住一哆嗦。
韩京北每次去看父母,都是先打电话问一下,哥哥在不在,他是能躲就躲。
韩朔却喜欢这个叔叔,闲来无事的时候,就去找韩京北,韩京北的别墅,还特地按照他的喜好,装修了一个套间。
韩京北刚刚开完会,秘书贺娟笑道:“董事长,韩朔来了,还带了一个特漂亮的小姑娘。”
“特漂亮?”贺娟见过他身边的明星不知几多,对于美丽漂亮这类词语基本已经绝缘了,贺娟轻易不会夸别人漂亮。
韩京北拉开门,看到韩朔坐在他的椅子上,一个女孩弯着腰,正在听他说什么,两人的目光,都集中在电脑屏幕上,根本没有听到开门的声音。
韩京北咳嗽了一声,他的办公室,可是两道门,虽说声音不大,可也不至于让两人对他如此漠视。
韩朔看到韩京北进来,起身笑道:“小叔。”
韩京北对温如兰没有多少印象,听到温如兰喊他小舅,愣了一下。
韩朔忙道:“她是兰兰。”
韩京北这才发现看出来,这个高挑美丽的女孩子,就是温如兰。
贺娟说的没错,还真是特漂亮。
看着她略带腼腆而又局促的目光,韩京北笑道:“兰兰,别紧张,我不是你大舅,不吃人,不训人,坐吧,韩朔,你小子怎么不知道给兰兰拿饮料。”
他这样一说,温如兰马上就不紧张了,莹润的鹅蛋脸上,现出浅浅的微笑。
韩京北是何等样人,看到韩朔的表情,马上断定,自己的侄子喜欢上了姐夫的外甥女。
只是不知道哥嫂知不知道?
韩朔一直是个好孩子,从小到大,没有给家里惹过麻烦,比起那些总是惹是生非的子弟,韩京北还是很骄傲的。
因为一直没有结婚,这个侄子,他是当做儿子来看的,韩朔学车以后,二话不说,他就拿钱买了一辆三菱送他,他还送给韩朔一张自己的副卡,只不过,这小子自律,从来不会乱花钱。
“小叔,我在教兰兰电脑,兰兰现在连五笔都不会。”
“我一会儿让人送一台笔记本过来,对了,你的换不换,要不一块换了?”
“不了,我的用了还不到半年。”
温如兰顿时明白过来,连忙摆手,“小舅,不用的,我现在用不着。”
“怎么会用不着,以后会有一天,人的生活都可能被电脑左右,不会电脑,会被淘汰的。”韩京北已经拿起了桌上的电话。
韩朔和温如兰把位置让出来,韩京北坐下,处理了几个文件,这才抬头说道:“一会儿请你们俩到对面吃饭。”
“小叔,我们就是为了吃饭才来这儿的。”
“你小子,就知道讹我的钱,兰兰,以后离他远点,你哥表面上斯斯文文的,内心可是坏透了,一肚子花花肠子。”韩京北故意一本正经地说着。
温如兰知道这是玩笑话,微微一笑,“哥他挺好的。”
韩京北扫了一眼侄子,意味深长的笑了。
很快,电脑就送来了,东芝的笔记本,在市场上属于高端产品,温如兰并不知道这款笔记本的价钱,但她知道,一定很贵,这礼物太贵重了,温如兰犹豫的看向韩朔,韩朔笑了笑,“兰兰,小叔送你的这台笔记本,还不如他一顿饭花钱多,你要是心疼钱,一会儿吃饭的时候,少点两个菜。”
温如兰还真的点点头,叔侄俩相视而笑。
第二十四回 不会
趁着温如兰去洗手间的时间,韩京北很严肃的问韩朔,“韩朔,你喜欢兰兰?因为她长的漂亮!”前一句,是肯定句,后一句,是疑问句。
“是,也不是。”韩朔的眼神变得有些迷离,“小叔,你知道吗?我一看到兰兰对我笑,觉得心上好像有一朵花儿开了。”
他的话,勾起了韩京北对自己初恋的回忆,那时候,他何尝不是如此,只不过,两人之间的距离,永远的静止在那一刻了,就连这份悸动的感觉,随着岁月的流逝,也在慢慢的淡去了颜色。
“韩朔,你一向很理智,应该知道,我们的家庭是不同的,即便是再喜欢,也只能放在心底,兰兰还小,你说了,她也不懂,你答应小叔,在兰兰大学毕业之前,不要轻易地说出喜欢两个字,到时候,我会替你想办法。”
韩朔一阵惊喜,激动地嘴唇都有些发颤,“小叔,谢谢你。”
“谢我,从小到大,你应该谢我的事情多了去了,算了吧,眼下,还是学习要紧,反正我这辈子也不打算结婚了,等你能够独挡一面的时候,我就把这对烂摊子丢给你,游山玩水去了。”小叔的志向,原本是要做个旅行家,和自己心爱的人,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带走了他的心爱之人,也带走了他的梦想。
韩如兰并不知道叔侄之间的约定,这七天长假对她来说,很充实,很快乐,韩朔对她,一直都是保持着安全距离的呵护,让温如兰有种恍惚的感觉,只以为那一次的拥抱,不过是韩朔心疼她而已。
回到市里,又开始了新的生活,长君子因为韩如兰带回来的礼物,全然忘记了对温如兰的怨恨,只是趁着爸妈不在的时候,把温如兰亏欠他的吻,全部索了回来。
高中的生活,对于温如兰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地改变,她的性格沉静,不善与人交往,也不喜与人交往,所以,她的精力全都用在了学习上。
就如初中的时候一样,她永远保持班级第一,年级第一,甚至于,老师都愿意为她开小灶,这个世界,从来没有绝对的公平,没有付出,妄想得到。
反倒是长君子,学习之外,有了很多的新朋友,放学以后,把书包丢给温如兰,就去打球了,他现在在学校篮球队,已经成了主力。
温如兰喜欢游泳,她觉得自己进了泳池以后,就像是一条鱼,长君子说,她是美人鱼。
学校的游泳馆,每隔两天,就能见到温如兰的身影,只是,温如兰没有发现,在她游泳的时候,游泳馆的男生特别多。
温如兰就像是空谷幽兰,总是盛开在尘世之外,令人不敢靠近,她清冷的气质,宛若月光,每个人都爱月亮,也只是仰望而已。
高二的时候,学校第一次建立了英语实验班,毫无意外的,温如兰分在了实验班,这一次,长君子却没能进入英语实验班。
长君子的成绩,总是飘忽在十来名左右,英语成绩,无论温如兰给他怎样补习,都游离在其他科目之下。
两个人没能在一个班,长君子很失落,却只能在家发发脾气。
其实,暑假的时候,他本想让温如兰帮他补习英语,结果,温如兰被一个电话就勾走了,整整一个暑假,温如兰都在B市,理由是,她寒假的时候,没有过去。
下了课,长君子把书包照例扔给温如兰,温如兰放在车筐里,低声问了他一句,“晚上想吃什么?”
酒楼的生意好,长大康夫妻基本不在家,有的时候,会让人给他们送菜过来,但大多数时候,是温如兰做饭,“我想吃糖醋排骨。”
长君子喜欢吃一切糖醋的菜肴,一般男孩子都不喜欢吃这类酸甜的东西,独独他是一个例外。
“别太晚回去,老师说,高二时最关键的。”
“我知道了,同学约我打球,总不能拒绝吧。”长君子身边,总会有一大帮朋友,他善于交际,而且高大帅气,且为人仗义直爽,所以无论女生男生,都喜欢围着他。
因为只有他们两个人升入这所高中,所以,没有人知道他们之间的真实关系,两人虽然一起回家,更多的人,以为他们是表姐弟。
只是,有人试图通过长君子追求温如兰的时候,被长君子的拳头吓到,才会玩笑似的追问温如兰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长君子在这时候,也是羞于启齿的,只是冷漠地看着对方,直到把人吓退。
温如兰回家以后,先化了排骨,然后淘米洗菜。
饭做好了,人还没有回来。
温如兰决定去学校找他,吃过饭,就应该写作业了。
温如兰的生活,几十年如一日的有规律,就像是时钟上的秒针,一丝一毫不会出现差错。
球场上已经没有人,温如兰愣了一下,看到体育场旁边的大树下,似乎站着两个人,再仔细一看,是长君子和唐悦。
这次,唐悦和长君子分在了一个班。
唐悦和长君子一向不对盘的,温如兰已经知道,唐悦的父亲,是新上任的省委书记的秘书,因为这座城市的教育水平优于省城,所以,唐悦在父亲升迁以后,并没有去省城,而是留在了舅舅家,她舅舅就是被长君子崇拜的薛长林。
唐悦和长君子在说什么,她听不清,一年的时间,唐悦对长君子的态度似乎转变了很多,以前,唐悦对长君子的不屑,已经慢慢变成了崇拜。
长君子的长相,很像当红的明星谢霆锋,但是,他比谢霆锋要高多了,而且,他的身上,没有谢霆锋的沉郁气质,所以,很多同学说,如果谢霆锋和长君子二选一的话,他们宁愿选择长君子。
这个城市本来就不是很大,同学们都知道,本城最火,最高档的饭店,尚城,就是长君子家开的。
唐悦和所有小女生一样,喜欢帅气的男生,所以,她对长君子的追逐,最为明显。
长君子一如既往的不喜欢唐悦,唐悦娇小俏丽,学习成绩中等。
而他的温如兰,亭亭玉立,年级第一,无论哪方面,都是温如兰占据上风,最起码,在长君子的心里,就是这样的。
唐悦身高一米六三,在女同学中,不算个矮的,但若是和身高一米七的温如兰站在一起,高下立见,所以,这也是大多数女生不愿和温如兰做朋友的原因之一。
“长君子,回家吃饭了。”
温如兰喊了一声,长君子吓了一跳,转而像是从牢笼逃脱的野兽,噌的一下就跑了,唐悦跺了跺脚,追上了温如兰。
“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