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沦陷(自始至终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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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沦陷(自始至终之四)-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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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应该的,谁叫我……舍弃你了呢?找尽了国家和皇室,还有责任的借口,将你抛下,口口声声的不舍……
  如果我不是帝皇……我就是自始至终负了你心的人。
  可……谁让我坐了御座呢?迫不得已……
  今生,让我全心全意的爱你吧。
  百里夕雾,男性,生于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二日,现年十七岁。
  其父名为:慕容笙,企业主。母为百里摹夕,无业。百里夕雾是他们的私生子。三年前百里摹夕去世,他被慕容笙接回慕容家抚养至今。
  就读于私立醒微中学六年级七班,是该校数一数二的天才人物,在学校里聪敏优雅,十分得人缘。不过,其性格为明显的两面,白天与夜晚迥然不同,可能有不明显的双重人格倾向。
  因他性格乖张怪异,为慕容笙妻子所不喜。所以现在时常不在家中,夜晚出外游玩,夜生活非常复杂。目前最喜欢在吟水附近的同性酒吧中流连,参加各种表演。
  慕容笙家中还有一子,叫做慕容徽,十五岁,在寄宿学园玉麒学园就读中学四年级。一家四口中,他与百里夕雾最为亲近。
  ……
  关上薄薄的资料夹,放在书桌边。
  我仰起头,看着四周墙壁上他娇态万千的模样……这些画像突然鲜活起来,好像就是他,那绝美、绝媚的人儿在对我笑、恼、嗔、哀……
  夕雾啊夕雾,上天为什么又要将你安置在那样的家庭?
  如果要做补偿的话,你难道不该得到一个和乐融融的家么?不该得到所有亲人的爱吗?
  因为你不曾向他祈祷,所以他在惩罚你吗?
  还是说,是在惩罚我?因为没有家庭的关爱,你不会懂得什么叫做爱……只知道怀疑和恨。让你我……仍然无法得到对方。
  在请现在家里的侦探所对夕雾进行调查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夕雾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那时侯遇见他,他举止优雅,所以也就没将他的家庭背景放在心上。如今……真有点后悔,应该当时就将他带在身边的……
  不过,现在也为时不晚。
  我起身,到厨房开始煮咖啡。咖啡的浓香渐渐飘溢出来时,我看着窗外的前庭花园,和花园远处来来往往的人和车流。
  公寓所在处是凌宜的“贵族”生活区。
  自从成为教授后,我搬出家里,独自居住也有四年多了。这三室三厅的大公寓一个人住也委实大了些,平日总有些寂寞的感觉。曦刚到这里的时候就说房子大得没有一点活人气息。要是能邀请他同住,应该会更有一些生气吧。
  不过,夕雾也不是那种单纯的孩子了,即使是诚心诚意邀请他,也绝对不会轻易的答应。
  就算是那种随处可见的中学高年级孩子,也未必会答应一个陌生人的邀约吧。
  先和他熟了再说。
  心动不如行动,第二天,我就开车来到醒微中学,以教授参观的名义,在教务长的带领之下,去听中学六年级的公开课。
  采用职务之便的方法也是不得已的。醒微中学最出名的便是治校严谨,学风肃穆。平常外人不得轻易进出校园。就算家长拜访老师也得事先预约。慕容笙为什么要将夕雾送到这么严格的学校?夕雾中学低年级时在一所普通中学读书,那时侯,好像性格并不是那么极端。难道他认为严格的学校能改变夕雾的性格?
  “慕容教授。”
  “慕容教授?”
  “啊。对不起,看见刚才教室里的气氛不错,所以有些走神了。”我舒展眉头,浅浅的对着身边的中年男子笑。要听的公开课是历史课,据说讲解的内容就是史上的“议政之乱”,即是那时最后的那场混战。很巧,现在我想知道的是夕雾的想法,想看的,也是他的表现。
  “没事。我们马上要到七班了。这个班级在我们学校可说是风云人物的聚集中心。以学生会会长为首的高中学生会大部分人,都在七班。还有从四年级刚来的时候就被公认为我校形象代表的百里夕雾。他是唯一可参加校董事会、家长协会以及偶尔的新闻会的学生代表,帮了我们老师不少忙,是个不可多得的孩子呢。七班八九个孩子可以直接推荐到您所在的凌宜大学。”教务长露出礼貌的笑容,停住了步子。
  我自然知道他此刻期待的是什么,于是也跟着停下:“放心,我听过课之后,一定会帮学校写推荐书的。我相信教务长,他们都是很优秀的孩子。”
  “这就好了。”
  不多时,我们来到才开始上课的教室外,我尽量放轻步子,从后门进去,所有的学生都注视着前方的老师,并没有发觉多出一个听课者。不过,我能感受到夕雾的目光迅速的扫过我,带着一点疑惑。
  我笑,落座。
  夕雾可真不是一个专心的孩子。
  虽然动机有些不纯,但无论如何也至少要像其他的中学老师那样准备个记录本和笔。我从大衣的口袋中拿出工具,有模有样的听着记着,视线却不由自主的常常转向夕雾。
  他大概也觉得我有些面熟,时不时也回头瞧瞧我。
  我们的目光数次在教室的空中相撞,我淡淡的笑,他轻轻的蹙眉。
  最终,他有些沉不住气了,频频的瞄我,媚眼中是毫不掩饰的怒火。
  我仍旧只是笑,示意他要好好上课。
  或许是由于公开课上的老师太多,他隐忍的回过头去,瘦削的双肩微微发抖。
  下课铃一响,他就冲过来,上下打量我一番后,挑起秀气的眉头:“这位老师,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如果他像从前一样对我在意的话,就不至于不认识我了吧。
  压住心头的酸涩,我浅浅一笑,点头,转身:“我也觉得同学你很眼熟呢。”
  “是吗?”他勾勾唇,带着一点讽刺。
  他想起我了吗?不应该吧。我仍然维持着笑容。千年以来,我的笑容永远都是一个完美的面具,即使对他也一样。
  “从来没见过老师,您是中学老师么?”
  忘了教务长说过这孩子是学生代表的事情了,想必他参加教师活动也很多,看这些面孔也看得熟了……
  “不,我是凌宜大学历史系的客座教授。”
  “哦?大学教授到中学来做什么?”
  “中学的历史教学,对于大学今后的教学也有所影响,不是吗?”
  旁边的老师已经集体向外走了,于是我跟上去,没想到他也随过来,亦步亦趋的在我后头走。
  “同学,你也要参加讨论吗?”
  “老师别误会,我只是去向老师们了解他们对我班的表现是否满意,这是身为学生代表应该做的事情。”
  “负责沟通啊。”以前的他,从没有这么伶牙利齿。或者,他从前不愿意在我眼前显示出来?我弯弯眼,淡淡的笑。真是不一样的风情呢。
  他不再言语,我们一前一后,和那群老师保持着距离,朝办公大楼走去。
  半路上,一个羞涩无比的小男生和我擦肩而过。
  然后,我听见身后的脚步顿住了。
  没注意到这小家伙居然是情敌呢。当着我的面对我的人出手,胆子可不小啊。我装作毫不在意的继续前行,不久,便传来他清脆的声音。
  “我现在有事,有什么话一会儿再说。”
  “师兄,我……我。”
  “如果是告白的话就算了。我还不知道我们学校学风已经到如此开放的程度。”
  干脆利落的拒绝。
  小家伙真不该挑这个时候呢。白天的夕雾是个优雅、冷淡的人,而晚上呢……大概……妩媚如火吧,和那时侯一样,无时无刻不在蛊惑着世间所有的人、神和魔。如果是晚上,夕雾怎么应对靠近他,心怀不轨的人?
  随着一阵凌乱的脚步声过去,我回过头,远远的对着他微笑:“我的耳力太好了,所以,听见了呢。想不到醒微的学生竟如此胆大,还是说,同学你的魅力不可抵挡?”
  他轻轻的走近,乌黑的瞳中闪过几分媚惑:“那么,老师您,也是被这份魅力吸引来的么?”
  “只是在街头见过一次,您就念念不忘吗?”
  他想起来了?那时侯,他眼里,有我的身影吗?缘于千年来对我的恨,还是——
  或许他是想引得我恼羞成怒吧,不过,可能要失望了。慕容斐的面具,向来是完美无暇的。
  我浅浅笑着点头:“哦,你记得呢。确实,我一看见你就觉得放不开了。”
  “我对你这样的男人没有什么好感。”他拉下脸,说。
  这样美丽的唇瓣中吐出的却是残忍的结论。我轻轻一叹:“你误会了。我虽然是历史系的客座教授,主要的研究方向却是艺术。我希望你能在最近我的一次画展中担任画展模特。”
  绝美、绝媚的脸凝住了,他转身便走。
  “我拒绝。”
  看着他穿蓝色西装校服的背影,我笑。
  意料之中的答案。
  “百里同学,你会同意的。”
  如果你恨我,就来向我复仇,如果你还爱我……就来到我身边吧,夕雾。我不相信,前世那样绝望的纠缠,到今生,你竟会将我忘记……

  第三章

  晚上,我来到吟水边。
  过去,吟水是流过京城的玉带,四十八孔桥,座座都有别样的风情。白天熙熙攘攘的人群自桥上行过,驻足河岸的柳丛中,三三两两的小家碧玉们就成了让人流连忘返、观之悦目赏心的美景。傍晚,静寂的画舫热闹起来,衣带飘飘的舞女在船头飞旋,令人忘却她们的身份,觉着好似亲眼目睹了飞天下凡。
  平常尚如此美妙的吟水沿岸,若是到了些特别的日子,更是让人心醉。
  每逢节日的时候,凌宜百姓们如潮水一般涌来,每人都手持着各式各样的或美丽或粗糙的灯笼,隔个在河中放灯,悠悠荡在河中的画舫也挂起平常少见的精致灯笼,衬得整条河仿佛自天上垂下一般的华丽。
  天河坠落至凌宜……
  那个笑得纯洁妖媚的少年这么对我说。
  是,这些景象我从来也不曾见过。身为帝皇,我只能在那富丽堂皇的宫殿中生活,看的也几乎只是那一片永远不会变的精美风景。御花园,珏湖……确实美丽无比,就算是一草一木也挑不出任何瑕疵。但是,那个孩子,那个笑得纯洁妖媚的孩子,他在那座偏僻宫殿中央的花丛中,细心的呵护着不漂亮的花朵,对我说:
  圣上,没有瑕疵的景色都是死的。
  他不喜欢死的风景,他爱活着的一切,他爱他入宫之前看到的一切。所以他会在与我喝茶的时候提起吟水,那个充满活力与生机的地方,那个凌宜最热闹,最繁华的地方,那个拥有一切丑恶与美丽的地方。
  属于我之后,他仍然怀念以前的日子,所以在各种节日的时候,总要央着出宫,然后,便会兴奋的将他沿途的见闻都讲给我听。
  看他容光焕发的绝艳模样,我总是情不自禁的要打断他。
  脑海中浮现出的,我的国土、我的国都中的一幕幕,在那个时候,都比不过他的一缕发丝,他的一串眼波。
  如今,他对这个地方也情有独钟吗?所以,即使吟水已经不是凌宜百姓热爱的地方,即使它已经成了酒吧区,他也要来这里挥洒他的光阴,他的寂寞和孤独。
  还是说,他不过是想找个有体温的地方,让他度过漫漫长夜?
  穿着一身灰色长风衣的我,在寒风吹拂的柳条中漫步,仔细的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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