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三不四?似乎很快的,话锋一转,就变成了凌依乔来骂武承嗣了——武承嗣嘴角露出一抹揶揄的笑——
“本王会管那么多的话,就不是你认识的那个武承嗣了。反正——这东西,是叫绳吧?”依乔点点头。
“听好了,你的绳,只能和本王一起跳!”
“好好好,我的绳,只能和你一起跳!哈哈哈,真好笑,无聊。”依乔很敷衍的回答这个自大狂,然后,又丢下了一句:“幼稚!”
现在轮到武承嗣哭笑不得了。
“眠愁——”依乔扯起了嗓门开始叫唤,“过来!”
“哦——”一个不情不愿的丫头,小跑过来,然后就开始唠叨了起来:“拜托,大小姐,我还有很多的事要做,您又想吃什么了,难道不可以自己去取吗?”
难怪最近长胖了…。
“好了,这次是真的有事要摆脱你哦!请帮2把这根绳子送给慕木,告诉他,我一定会去送他的,让他千万要保重。”
然后回过头去,洋洋得意的看着武承嗣,现在,连绳都没了,也不要在和你一起跳了吧?
武承嗣只是摇摇头,说:“本王会在送慕木的时候,加一个叫凌依乔的人的名字的。”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她要出宫,又怎么会是你们容易的事情?还真是需要有个人来首肯。
然后,她有忽的换上了很羡慕,很讨好,很哈巴狗的笑容:“王爷,我知道你最好了,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一表人才,仪表堂堂——”
武承嗣摇摇头,还真是现实啊,不过可爱至极,他喜欢!
他喜欢?不过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用了这么一个词汇,一个很危险的词汇。
“我会让你去的,这慕木也是的——”让他出征就出征吗?他是不会让你去的,放心好了,他不会给你一个立功的机会的。
谁都可以想到,到时立了战功的慕木,若是说要娶谁,陛下自会允了,慕木,是在用自己的命来赌自己的幸福。真傻,他武承嗣是不会让你得逞的,等着吧。
“王爷不留下来一起吃饭吗?”
看着翩然离开的武承嗣,依乔忽然神经质的问道。“不了,本王怕你下毒,待会别忘了喝药就好了——”
谁会下毒啊——
☆、第六十五章 出征
十天很快的过去了,这天,凌依乔起得格外的早。她答应了慕木,要去送他的,他这一去,吉凶未卜,胜败未知,她不相信求神拜佛就可以用保平安。可惜当初没有好好的学历史,而且学什么破金融管理,否则还可以帮到慕木。
摇摇头,坐在铜镜前,将青丝高高的挽起,连早餐都懒得吃,一早的来到了城楼高处。原来慕木来的更早,他的军队已经在开始集合了。估摸着凌晨的时候,就到了吧?
他一身金黄的铠甲,很闪很霸气!
依乔一来,慕木就看见了,他回过头,对她浅浅一笑,似乎是在宽慰她,不要,担心。
她有一时冲动,说:“慕木,我为你唱支歌吧?你要好好的保重!”
“君欲守土复开疆血犹热志四方
我为君擦拭缨枪为君披戎装
君道莫笑醉沙场看九州烽烟扬
我唱战歌送君往高唱
听昨夜有戎狄
叩我雁门关攀我十丈城墙
看九州有烽火
江山千万里烽火次第燃
我高歌送君行
掌中弓虽冷鲜血犹是滚烫
且为君倾此杯
愿君此行归来踏凯旋
我梦君征战一月
君行一月梦君征战
我梦君归来一年
君行一年梦君归来
我梦君不还五年
君行五年梦君不还
我梦已不在十年
十年梦不在
闻说塞外雪花开吹一夜行路难
我织一片明月光愿为君司南
闻君跃马提缨枪逐戎狄酒一觞
我将祝捷酒浅埋待君
共醉万场
我高歌送君行
掌中弓虽冷鲜血犹是滚烫
且为君倾此杯
愿君此行归来踏凯旋
我梦君征战一月
君行一月梦君征战
我梦君归来一年
君行一年梦君归来
我梦君不还五年
君行五年梦君不还
我梦已不在十年
十年梦不在
当年君欲行边疆血犹热志四方
我为君擦拭缨枪为君披戎装
当年君道醉沙场看九州烽烟扬
我唱战歌送君往高唱
如今我歌声已哑难高歌迎君还
我站在城楼细数将士三十万
忽见君跨马提枪旧衣冠鬓却白
我将祝捷酒斟满且问
君可安康!”
唱到最后,她忽然的哽咽起来,就像是要失去了一个最好的朋友一般。“慕木,听着,你一定要好好的回来!我在这等你!”
慕木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喊道:“我一定会回来的,我等着你的祝捷酒,等着你为我擦拭缨枪。到时候,你也要为我脱下戎装!因为那时,你将是我的妻——”
“咳——咳——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啊——”依乔开始后悔来给他唱这首《闻战》了。她不是看不见慕木对她的情意,可是很多事情讲的就是感觉啊?她忽然后悔了,要穿越过来,不难猜到,慕木要出征,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她——到时候,他要是胜了,陛下一定会答应他,让她去自己。可是,强求的,不是爱啊!
很快的,人多了起来,不少人悉悉索索的就开始讨论她和慕木的关系了——
依乔狠狠地剜了一眼慕木,可是慕木笑的很无赖,算了,看在他即将要远征的份上,就给他一个允诺吧——
“听着,你要是好好地回来,我就,我就——”
“你会不会嫁给我?”
“嫁!”
就是你是骗他,他也心满意足了——
“好,你现在就是慕夫人了,你会等我的吧?”
“会,一定会——”
依乔转身抹掉眼泪,她知道,慕木的心里,一定比谁都要难受,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她不能在给他在添烦恼了。
武承嗣怎么比得上她和慕木之间的友谊和他的性命重要!
浩浩荡荡的军队,就在慕木的带领下,出了玄武门,然后,马蹄声,被喧嚣的,鼎沸的人声,给淹没之时,她才缓缓的走下高楼。
城楼下。
“你真的会嫁给慕木?”
好家伙,今天玩集合吗?武攸暨,武三思,连武承嗣,都在。
嗯,也是,这么大的事,这些个王爷也该到哦。
懒得理这群无聊的人,独自的走向长安街头——
☆、第六十六章 初识
那几个人的笑,分明都是不怀好意,还有,各怀鬼胎!凌依乔现实狠狠的剜了三人一眼,然后,别过头去,向皇城外面走出去,难得有这么一个可以出宫的机会——她又怎么会忽略?
身上也没几个铜板,真悲哀。依乔决心先去乔布坊里拿点银子。
这个天气,可真好啊…依乔很得瑟的在路上晃着,浮生偷得半日闲,难得啊,难得。还真是难得——
前面热闹的很的摊子,是在做什么?好事的凌依乔,也不管什么的,挤进去,真是一点点的气质都没有。
切——原来是套圈。依乔不屑的努努嘴,这种幼稚的游戏原来在古代就已经有了,还有这么多的人围着看,真是没见过世面。
她继续的回她的乔布坊拿银子,顺带换了一身男装,毕竟一个女孩子在大街上还是不会,免不了和熟人遇见——
然后,某个幼稚的人,一路小跑的,过来这家摊子套圈……
刚刚是谁说幼稚啊?
“老板,这个多少钱一个圈啊?”依乔又挤呀挤,坚持不懈的挤到了最前面。“公子,一串铜板十个圈。”
老板很商业式的笑容,让依乔微微的一颤,她又想起来她在现代的日子,她永远也是在练习着这种招牌似的商业化笑容,而如今的一切,都恍若绮梦一场,太遥远太遥远。
依乔掏出一锭银子,淡淡的问:“老板,为我换圈吧。”她被忽然弥漫上心头的愁和悲,变得面无表情。
心不在焉的丢着这一个个的圈,还真是一个都没准。
真是有够气人的了,凌依乔那泼妇的一面又闪现出来了,她毫不犹豫的挽起了袖子,露出纤细而白皙的手腕。骤然间,她似乎感到了后脑一阵算计的寒光…。她忽略了,反而继续的卯足劲,坚决一定要中!
约莫半盏茶的功夫,依乔看着手中仅剩的三个圈,丫的,她竟然一个都没中,还真是够二的!
气呼呼的依乔,忽然发现,她手中的圈,一下就被一个异域的男子夺取了——
她错愕的看着男子:男子一身墨绿色的,有点像女子才穿的长裙,只是稍微的短一些,领口和袖口上还有兽皮镶在上面,他的皮肤虽然稍微的黑一些,但是是健康阳光的小麦色,另外,他的眸,像一滩波澜不惊,又深不见底的湖水。干净,纯澈。微微翘起的嘴角,和略向上挑的眼,那张精致的脸,让她又想起了慕木。不知道,他还好吗?
罢了,他把她的圈都抢了就抢了,反正她也套不进。
摇摇头,然后静静地走了。等男子发现时,她早已踪迹难寻,淹没在人海之中,遍寻不着了。男子一脸的错愕,随即又一笑,亦是消逝在人海之中。
“真是怪人。”老板一边拾起落了一地的圈,一边嘟哝着,这些人还真是一个比一个要怪啊,这个先是买了近一百来个的圈的人,那人一个没进,后来又一个怪人,一个没有掉,可是呢,却头也不回的走了——真是什么世道?
依乔很潇洒的在街上走着,一路上对街上的清纯美眉狂抛媚眼,弄得人家一个个都不好意思,春心荡漾了——
忽然间,耳畔的一阵尖锐的喊声,让依乔不由的侧目,她想起了,和可儿初遇之时,她也是这么的楚楚可怜。
不过呢,这次不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而是一个二十多的少妇,一身白色的戴孝的麻衣,死的是她的丈夫。她的丈夫是一个落魄的书生,屡试不中,终于意志消沉,整日借酒消愁,最后——死了。
死时,家中连半文钱都没有,无奈之下,现在要来卖身葬夫。
依乔不禁的摇头,这个女的也太傻了吧?她的丈夫对她不好,还要这么做,换在现代,绝对离婚,离婚!
这种考不好就喝酒的男人,自暴自弃,已经无可救药了,看看咱家的武承嗣,永远都不会认输,这才叫男人!
谁是你家的武承嗣?
☆、第六十七章 再遇
“爹,这个姐姐长得好漂亮哦,我要娶她做娘子——”忽然穿来的声音,让依乔不由的感到好笑,这还真的是个傻子哦。话说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的看过傻子,那是一定要好好地观察一下。还真是有意思,连傻子都知道娶媳妇。
一个大胖子,拖着一个小胖子,蹒跚的走了过来,身上穿的是艳黄的近乎低俗的锦缎,浑身散着油腻腻的感觉——他们每走一步,依乔都可以看到两人身上的脂肪,一层一层的在抖啊!她都看着揪心,他们一天吃的什么?
“好啊,儿子要娶就娶!”估计这个爹的脑子也不怎么的正常,傻子的话也听。
这个爹真的扔了五两银子在地上,说:“你拿着这些银子,葬了这个窝囊废,然后买套好衣裳,进我的府上,做我的儿子的妾。”
依乔忽然很好奇,这个看似柔弱的少妇,会怎么做。
少妇的双肩忍不住的在颤抖,她素白的手撑地,略微的有些艰难的站了起来,然后,用脚,将那五两银子,踢到了那对父子的脚下。
“张乡绅,我希望你记住,第一,我的相公,不是个窝囊废,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第二,我是不会嫁给一个傻子做妾的。我素雨今生嫁给了相公,就不会在嫁第二人。各位也看清楚了,素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