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该去准备一下了。喜服虽是现成的,那些金银饰物也不能缺了,再来,还要请上喜娘,摆宴的话,杏花村那么多乡邻,只怕要摆上百桌才够。还有师娘也要请来,若是成亲的时候高堂不在,对影儿来说总是遗憾。
明月当空,雁行疏思忖着。
而容郁影想的则是,前两天在扬州看到绝云谷的暗记,只怕悦大哥就要来了。一年已到,当初悦大哥只说代她掌管绝云谷一年。若是他忽然不想当这个谷主了,那她的惬意日子不就完了。
所以,明天一定要缠着雁,离开这里一段时间。嗯,江南的秀丽风光她已经看尽了,这次该去哪里呢?
是去那遍地繁华的京城,还是四季如春的云南大理,抑或是胡人牧马,一碧万顷的关外草原。
嗯,无论无何,只要有他相伴就好。
尾声
尾声
封河镇是临近玉门关的一个小城镇,也是出关的必经之路。封河镇上有一家大风客栈,客栈很简陋,却是镇上唯一一处供来往行人打尖歇脚的地方。
石头是大风客栈的老板,端是人如其名,长得像石头一样壮实。他阁子高壮,肤色黝黑,憨憨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封河镇上,任谁都知道石头是个憨人,从前打着赤膊为富人家搬货,被克扣了工钱也不吱声。任谁有了麻烦要他帮忙,也是有求必应,很是吃了不少亏。
然而老天疼憨人,楞是给他派了个贤内助下来。说起他那浑家,可真是长得标致,秋水似的眼睛微微一转,便有种消魂的韵味。那女子自称落月,是从外地来的,一到这里便开了大风客栈。封河镇的有些地痞见她长得漂亮,又是个孤身女子,瞅准了机会便来寻衅,石头看不过去,为了帮她,硬是迎上十几个地痞的拳头,最后虽然把那些人打跑了,自己却也被打上了筋骨,在床上躺了足足一个月。
一个月后,落月便嫁给了他,大风客栈就当作她的嫁妆。从此石头成为了大风客栈的老板。如今那个美丽的女人已经为他添了个女娃儿,长得和落月一样水灵,石头心里头那个欢喜啊,恨不得天天将妻女拱在眼皮子上。
所以,人人都说石头是封河镇上最幸福的汉子。
如今,他正呵呵笑着,搭着块汗巾,坐在柜台前有模有样地打着算盘。
“得了,你去招呼客人吧。这帐你也算不清楚,我来吧。”落月从门帘后款款地走了出来,纤长的十指在算盘上轻拨,哒哒的声音煞是好听。
石头痴痴地看着,半晌才“唉”了一声,转身招呼客人去了。
落月扑哧一笑。这憨人,都已经成亲两年了,竟还是那么呆愣。偏偏自己就是喜欢他质朴的个性,为他停留在这边陲小镇上,甚至为他生儿育女。
算好了帐,看着那壮实的背影在大堂上穿梭忙碌,落月心里涌起一阵淡淡的温暖。看了一会儿,她收起算盘,准备朝内堂而去。
然而却在转身的一瞬,硬是愣了一愣。随即侧身躲在帘后,眼睛却一瞬不瞬地望着正走进客栈的一双人影。
那男子一身白衣,淡雅出尘,微笑的时候就好像春风拂柳,又如暖阳初照。挽着他的那名绯衣女子,却是眉目飞扬,一双点漆的眸子熠熠生辉。
这两人一出现在客栈之中,就仿佛满是凡鸟的林子里,忽然飞进了两只凤凰,所有的光彩都集中到他们身上。
是他们!落月闭了闭眼,当年离开的时候,从没有想过还能再见。
没想到,今日竟在这里又见到了。
紧紧地盯着那白衣身影,依然是清俊的眉眼,然而凝在眉梢深入骨髓的寂寞清冷却已消失无踪,留下的是淡淡的温和。眸光流转,落月露出欣慰的笑容。
“店家,我要一斤烙饼,再切一斤牛肉。再给我准备两袋清水。”白衣男子淡淡一笑,道。
“我要酒,我要酒。”绯衣女子扯着他的衣袖,叫道。
“影儿,你要变成酒鬼了。”
“那也怪你酿的杏花酒,让我有了瘾头。”
白衣男子微微苦笑,道,“那好。店家,再给我一壶烧刀子。”
“烧刀子?”石头愣了一愣,朝绯衣女子瞅了瞅,犹豫了一会,还是依言灌了一壶。心头却想,那么标致的一个姑娘,柔柔弱弱的个子,别被这烈酒呛着才好。
他却不知道,除了最爱的杏花酒,那女子最喜欢的就属这烧刀子,而且是越烈越好,越烈越够劲。
打了酒,只见那女子欢呼一声,抱着酒袋子,挽着白衣男子朝门外走去。
“再过去,就是关外了。”白衣男子微笑着说。
“太好了,我很早就想去看那里的沙漠戈壁,还有传说中的绿洲。”
“那就去吧。”
只听一声马嘶,两人相视一笑,跃上马背,伴随着马蹄声渐行渐远。
怔怔地看着,半晌,石头叹息一声,“真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样的人物。”
走到丈夫身边,望着那两人两骑远去的方向,落月喃喃道:
“公子,您一定要幸福呵!”
番外
我生在绝云谷。
那遍地桃花,落红如雨的山林幽谷,是我的家。
父亲是刑堂执事,在高手如云,谋士如雨的绝云谷里,着实算不了什么。然而在我眼中,他却是山一样的存在。他端正严明,教我读书习武,教我为人之道。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依然记得,他曾在我耳边谆谆教导:“悦儿,要记得,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我的母亲,温柔娴静,一生为我们父子活着。她缝衣纳线,煮饭熬汤,终日忙碌地打点着我和父亲的饮食起居。怕我们饿着,怕我们冻着。
而我的名字,正是母亲取的。我常常会想,如果是父亲为我取名,也许我今生会叫东方正,或者东方威,抑或是东方义。然而我终究叫了东方悦,那是母亲的坚持。
她说:“我希望我的孩子一生幸福。”
严父慈母,衣食无虞,日子平平淡淡,无甚大喜,也无大悲。我本以为这一生会如此平顺地度过。我从不向往轰轰烈烈,于是常引得父亲摇头骂道:“没出息的小子。”
我不在乎,径自享受着平凡而惬意的生活。
然而有一天,这样的平凡忽然被彻底颠覆。从那以后,我的人生像脱了僵的野马,不知跑向何处。
那年我才十岁,最喜的便是爬上高高的杏树,摘下颗青黄的杏子,小口地咬下,任酸涩的滋味在口中晕开。母亲见我如此,采下一篮红杏予我,每一颗都清甜爽口。然而我却不喜欢,依然故我地爬上杏树,摘那青涩的杏子咬在嘴里。
我所爱的,是那苦涩之后的淡淡酸甜!
初夏时节,天很蓝,暖风习习,我赤足躺在枝头,把玩着两颗红杏。这时节杏子已经成熟,再看不到透着碧色的青杏了。
我百无聊赖地将红杏掷了出去,看着那一点绯红在空中划过一个优美的弧度,“咚”一声落在——
落在一个小女孩的脑袋上。
我瞪着眼睛,怔怔望着那不知从哪儿跑出来的女孩子。
她显然吓了一跳,跌坐在地上。落英飘飞中,那一身雪白的衣裙在我眼中晕染开来,渐渐化作那女孩秀气的小脸。那时我还不知道什么叫眉若远山,眸似点漆,也不知道什么是琼鼻皓齿,凝脂玉肌。只觉得那女孩子好漂亮,就像一尊玉雕的娃娃,正用一双灵动的眼睛朝我望来。
我直觉地想要下树,跑到她身边,好好安慰这个似乎受到惊吓的女孩。然而早我一步,一双修长漂亮的手搭在女孩的肩上。那女孩抬起眼睛,毫不犹豫地扑入来人怀里,荡出银铃般的轻笑。
定睛望去,只见一个与我差不多年岁的男孩静静地站在那里,洁白的衣袂在风中飘飞。他眸中含笑,那双眼睛,泉水一样干净,不染半点烟尘。那时,我直觉地打量自己。粗布短衫,沾了泥巴的双手,散发赤足地挂在树上,简直就像一个野孩子。
生平第一次,我知道了什么是自卑。
我一步步走过去,带着歉意对那女孩说:“对不起!”
手里拽着那枚红杏,她稚气地笑着,窝在男孩怀里,摇了摇头。
是不怪我了吧?我心头一动,望着那粉妆玉琢的娃娃,伸出手想要摸摸她丝绒一样的长发。
白衣男孩身子微侧,不着痕迹地避了开去,摸了摸女孩的小脑袋,微笑着对我说道:“以后小心些就是了!”
那老气横秋的样子气得我牙痒。然而却没有说话的余地,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两人手挽着手,相携而去。
后来我才知道,那女孩子正是谷主的掌上明珠,绝云谷上上下下捧在手心里宠着的小公主——容郁影。而那白衣男孩,名唤雁行疏,乃是谷主唯一的入室弟子,据说也是唯一有资质练习天地九重心法的旷世奇才。
我那时还不懂什么是天地九重,也看不出姓雁的小子有什么旷世奇才的样子。但那两人的身份与我天差地别,不啻云泥,这我是知道的。
我开始觉得寂寞,甚至缠着母亲,想要一个妹子。母亲却总是笑我孩子气。于是,我只能悄悄地躲在树后,偷眼看着那两人畅快地在杏林子里嬉戏,望着小影儿一次次张开手臂,扑进雁行疏怀里,咯咯笑着,脆生生地叫:“雁哥哥!”
雁行疏是知道我的存在的,有时他会朝我藏身的地方淡淡望上一眼,有时会对我温文地笑笑,却什么都不说,任我在大树后头屏息望着。有时候我一站就是半天,夏日里蚊虫甚多,叮咬的我浑身发痒,挠过之后又隐隐发疼。那时我就把这一切都记在雁行疏头上,下定决心讨厌他到底。
然而有一天,我忽然被谷主叫去,说我骨骼根基都属上乘,要收我做记名弟子。我清楚地记得,那日父亲是怎样的欣喜若狂,而母亲,眼中又是怎样的隐隐含愁。
记名弟子?一个刑堂执事的儿子,忽然被谷主青眼看中,收为记名弟子?可是,那高高在上,威严沈穆的谷主,我甚至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见过我?
偶一抬眸,对上一双含笑的眼睛。白衣温文,气韵内敛,雁行疏微笑地望着我,小影儿咬着手指,靠在他怀里。他蹙了蹙眉,拉下她含在嘴里的手指,不赞同地拍了一下。
我咬了咬唇,望着大人们忙忙碌碌,为我插了香头。香雾袅袅,我跪下身子,对着谷主恭恭敬敬地拜了下去。
从那时起,我成了谷主的第二个弟子,成了小影儿的师兄。然而绝云谷千娇万宠的小公子,小影儿纯纯依恋的大师兄,依然是他雁行疏。
但从此以后,我离小影儿毕竟近了。我喜欢听她软软地唤我师哥,喜欢看着她满杏林子跑,喜欢看她秀气的小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我开始和雁行疏一起读书习武,在授业解惑上谷主从不厚此薄彼,对我们两个弟子均是一视同仁地对待。然而我不得不承认,他的天分的确比我高上许多。一样的武学一样的招式,我苦练一月才有小成,他却不用十日,便已融会贯通。我气恼灰心,他总是温和地开解,称自己习武甚早,根基比我扎实,才得以事半功倍。然后便耐心为我讲解武功招式,一招一式讲得极其仔细,直到我彻底掌握。
时光荏苒,我真正对这个师兄起了崇敬之心。
一日,雁行疏唤我来到跟前。
“明日我需闭关修炼,一月之内恐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