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过陌路。
爱也可以作假,浓情蜜意的纠缠原来都是装出来的。没有什麽是真实的吧,人生不过是蝴蝶的一梦,睁开眼睛就会化蝶吧。
康承颀,你是要逼我到无路可走麽?
颠簸著到了市郊,下车,沿著熟悉的路线走到齐家,站在门口。手抬起来,食指和中指勾起,叩门。
门里是齐阿姨和小颖,齐阿姨看到他,眼中会闪过一丝不快,但是表情会很快调成笑容,欢迎他的到来。而小颖会很可爱地笑起来,扑到他身边,问叶哥哥你最近怎麽样,有没有认识叶嫂子啊。
小颖……如果把钱拿回来,她的病又会怎样?不做手术的话……她身体还扛得住麽?
可是这笔钱不拿回来的话,他又会怎样?那几个人说不是高利贷,其实根本一副黑社会架势。黑社会讨债,还能有什麽合法手段?
或者……让她们离开B市吧,自己反正只有一个人,死活都是一人担著。万一他们逼债逼到她二人这里……
书歌想著,思路混乱,手不知在门上敲了多少下。终於,隔壁有人受不了了,开门大骂:“敲什麽敲?没完了啊!”
书歌被惊得回神,停住手转身,对那人抱歉地说:“对不起,我没注意他家没人,就一直敲……”
“呦,这不是叶小子嘛。”隔壁大妈认识书歌,马上换成笑容,“你敲门做什麽啊?不知道老齐和小颖搬走了吗?”
“搬走了?”书歌重复著问。
“是啊,搬走好几天了,你不知道?奇怪,她们怎麽都应该通知你的……”大妈奇怪地说。
“是去医院了吧?小颖要做手术……”书歌喃喃。
“是啊,是要做手术,不过老齐说可能要准备出国做。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弄得钱,出国啊,啧啧……”大妈感慨,“怎麽你真的一点也不知道?那她们的钱……”
“她们什麽时候搬走的?”书歌再问,脑子混乱一团,身体软软的,站都站不住。
“哎唷,是上个月的事了,月底吧……到现在也有十天了。”大妈说,“对了,她们搬走之前好像有个年轻小夥子过来,那小夥子真漂亮啊……”
书歌只觉脑中“嗡”的一声,眼前一黑,昏倒在地。
尾声
“老大说先把你送去夜雾吧里,你给我放乖点,听秦老板的话。”
光华集团业务组负责人踢了踢地上半死不活的人,说:“夜雾里的客人有不少出手都挺大方,你虽然长得丑点,估计也能卖出价来……你身上那点零件都登上记了,要是半年挣不到一百万,就拆吧拆吧卖了你。”
半死不活的书歌被他这麽一踢,嘴唇微启,吐出小半口血来:“你直接把我拆了卖了算。”
“都是卖肉,一男人还装什麽贞节给谁看?再说你不是早被上过了吗?被人上是不是很爽啊?我给你多找点人还不好!”负责人用脚踢地上人下体,哈哈笑起来,“你放心,如果你赚不到足够的钱还债,我肯定把你拆开卖。”
夜雾是一家酒吧,一家开放的酒吧,客人以同性恋为主。酒吧老板当然坚持说夜雾不是gay吧,更没有乱七八糟的Se情服务。至於真正有没有,就要看客人是否熟客,来头如何了。
这世界上永远少不了赌钱把自己输光的,做生意把家底赔光的,亲人生病把能借的都借光的……也就永远少不了卖身的。而且这年头男人也可以卖,哪怕长得抱歉,调教一下,照样有热爱性虐的人士点。粗壮也无所谓,有人就好这口,而且也有人专门买1。
“叶子,你以前跟男人做过,调教就可以免了。”夜雾领班这麽对书歌说,“不过你实在是不太听话,幸好这客人就喜欢这调调,你随便反抗,反得越激烈他才高兴。”
书歌侧过头,偌大的客房布置华丽,琉璃在灯光照耀下散发出夺目的光彩。他盯著大红地毯,怔怔出神。
“忍一忍就过去了,光华帮的钱可不能欠,他们的手段啊……”领班摇头,劝了几句,“房里没有什麽可以当作凶器的,你瘦成这样,估计也没什麽力气,好自为之吧。”
外面传来敲门声,领班知道是客人到了,忙起身开门。他跟客人说了几句话便离开,留下书歌坐在床上。
那人是名中年男子,长得粗糙。他坐在书歌身边,伸手抓他肩膀:“嗯,长得还行,就是眼神太弱,一点反抗架势都没有,没意思……”
“还没开始,您急什麽?”书歌对他一笑,他的笑容很漂亮,有一种飘渺得像要消失了的感觉,“我先去洗个澡,然後我们再开始好不好?”
男人在他身上捏了把:“小子还挺有花样的……好,去吧。出来的时候别脱光,我要亲手撕。”
书歌笑著点头:“我知道。”
进了浴室,书歌反锁上门,松了口气。
被光华帮抓走之後几天里,这是第一次独处,第一次有机会。他站在镜子前,看著镜子里那张瘦削的脸,手放在自己轮廓上。
如果那人在,他会说什麽?
“书歌你怎麽这麽瘦,多吃点,养肥了才能吃。”
他轻轻地说,对镜子里的自己笑起来。
没有利器,如果打破镜子,外面的人肯定能听到声音。玻璃不足以立即致命,会被救活的。
书歌四下看著,发现一把剃须刀,虽然是小刀片,根本割不深的那种。
拿起来,脱下拖鞋迈进浴缸,打开水。
把刀片放到左手手腕上,一点一点地割开。果然很浅,连动脉好像都割不到。
没关系,书歌笑了笑,茹毛饮血,人类不是从野兽时期进化来的麽。
左手放到唇边,牙齿狠狠咬下去,咬到的是已经割开的肉,疼痛彻骨。
还不够,从嘴边拿走,再用剃须刀来割。割得深了些,再用牙咬。
血漫了满浴缸,人终於无力,倒在水中。水没了人,有些暖和,像是某个人的怀抱。
奇怪,为什麽要怕水呢,水里是多麽舒服,像是母亲的慈爱,也像那人的关怀。
书歌闭上眼,好像忽然回到童年,在家附近的小湖里面玩水。
诶?家附近还有湖麽?怎麽不记得?
这念头在脑中只是一闪而过,缺血又缺氧的脑子已经无法正常运转,一些刻意被遗忘进记忆深处的东西冒了出来。
对,那时候自己五岁左右?经常跑到家附近的湖里玩,有的时候也恶作剧一下,吓吓经过的大人什麽的,孩子嘛,顶多被骂两句,不会有人计较。
然後那天,有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经过,他恶作剧地在水里浮上潜下,叫了几声救命。
小姑娘呆了一下,马上跑到湖边,想了一会儿,放下书包跳进湖里。☆油炸☆冰激凌☆整理☆
书歌轻轻笑了,他看到女孩的脸,和承颀好像。
张开嘴,大量的水涌入,他本想打声招呼的,却没有声音。
於是在心里默默地念。
“承颀,你来接我了麽?”笑著,很开心,“真好,在离开这世界的最後一刻,看到的能是你。”
忘记了一切,我依然记得我爱你。
伸出手,女孩和他错身而过,他浮上水面,女孩沈下水底。他反身去抓女孩,抓不住。
下一个画面,女孩那张和承颀很像的脸变形浮肿,出现在他眼前。一个小男孩走到他面前,拼命地打他。小男孩身边有一男一女,女人像是疯了一样,拽著他打个不停。
那个男孩,好像承颀……
女人推他,把他推倒,倒下的时候撞到了头。然後一团漆黑,他什麽都看不到了。
黑暗之中,听到父亲的声音,好像是在打电话:“如果我们赔你两条命,你是不是就能放过书歌?”
“好,那我赔你。”
水淹没了他,呼吸再难继续,手腕处源源不断的血带走了生命力,书歌似乎看到了光,白色的,朦胧的,光。
万方有罪,其曲在我。书歌默默说,轻轻笑,睁开眼,眼前是透明了的鲜红色,真的漂亮。
就这样消失吧。没有牵挂,没有愿望。
只希望如果有下辈子,不要再见到你。
──恨一个人·第一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