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野蛮笔友 by 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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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野蛮笔友 by 陶子-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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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不服:拜托!有人当众出千,满嘴全是骰子,没人性到连乞丐的钱也骗。你们竟然这么好脾气!不扁他,只是拉出去?那还怎么让小狼来救我? 

被扔出惊天街后,我不屈不挠又冲进去。 

「死叫化子,你们今天不打我,我是不会走的!」我捡起一只破碗狠狠一砸,只觉周身气氛诡异。一抬头,整个洛阳总舵的叫化子都目露凶光地瞪着我。 

「这小子找打!」 

「不废了他一只手,他连左右都分不清了!」 

乖乖,要出人命了!我撒腿就向街上跑,没逃几步,就被人抓住按在巷子的墙上。 

「敢找碴,敢惹事!让你知道知道我们丐帮的厉害!」众人举起拳头,来回抡了好几圈,齐齐捶向我的胸口。 

「啊!」要饭的个个抱手叫痛,「这小子是铜身铁骨吗?怎么打上去,手会疼?」 

「打死人了!要饭的杀人了!小狼,救命啊!」我暗骂小妹怎么还没把她师父带来。 

「小狼哥,快啊!我哥要被人打死了!」巷口,小妹正拉着小狼火速赶来。 

小狼一看到我,突然停下脚步,淡道:「又是他出的主意?自己排的戏,就让他自己演完好了。」 

「小狼,你不能见死不救,你就舍得我被人这样,唔……」还没等说完,我又被人按到地上,猛踢猛踩。 

「我哥好惨啊。」小妹深受我的真传,掉下两颗眼泪。 

「这只兔崽子,吃了豹子胆敢来总舵闹事。今天非要废了他一条腿!」一个麻子脸对准我的腿,举手要劈。 

惨了,腿上没有戴护膝!我紧闭上眼睛,只听喀一声,头上哀嚎不止。 

「快滚!」 

我一听是小狼的声音,赶紧抬头说:「小狼,你终于来救我了。」 

边上的人见同伙手被拧断,还不服气,竟找死地打杀而来。小狼一把将我拽起,揽在怀里,飞身踢倒一大片。 

叫化子人多势众包抄过来,小狼猛然把我揽向身后,突然凌空飞身而起,拳声跌起,将众人打得连连倒地。 

「小心啊,小狼!」我惊声大叫。只见一个被扁成熊猫眼的小人,捡来一根粗棍,从背后狠命朝小狼打去。 

棍子打在小狼身上,刹那变成两截。众人大骇,慌忙逃窜。 

「哇,好厉害!真是大开眼界,见所未见啊!你什么时候练的绝世武功?」我一兴奋,向小狼扑去,没望见脚下的木棍,猛然绊倒下去。 

「当心!」小狼伸手抓住我,却一把撕开了我的衣襟,露出底下的全副武装的身体。「宋小鱼,宋小虾!你们敢骗我!」 

「嘿嘿!我也是为了安全起见嘛,他们打伤我,你要多心疼呀!」 

当晚,我因「欺瞒家人、教唆妇女」被罚洗一个月的碗。正蹲在院子里多愁善感,小狼已坐到了身边。 

「知道错了吗?」 

「嗯……」 

「错在哪里?」 

「不该带坏小妹,更不该去骗叫化子,更更不该布局骗你来救我。」 

「不够深刻。」 

「最不该抛头露面去唱戏,最最不该和女戏迷发生身体接触。」在小狼面前我不敢掉眼泪,只有他知道我的眼睛如同水匝一般,开关自如。于是,我忙扑到他怀里蹭了蹭:「小狼,不要生气嘛,你不要我唱戏,我就不唱了。」 

「也不是说不可以唱。」小狼果然心软,轻抚我的身子说:「在家里唱唱就好了。」 

「好,我听你的。」先用缓兵之计,我抱紧小狼柔声道:「这次皇上南巡,我们在人群里大喊大叫,他和小凌竟没认出我们。」 

「可能是我们变化不大,八哥的目光应该停留在更老成一点的人身上。这么多年不见,他倒是变得更加威严了。」 

「是啊是啊,小凌变化也好大。虽然看起来还是傻傻的,但长胖了不少。这才几岁的人,就开始发福了。」 

「小鱼,宋少爷那里有没有来信?」 

「来过啦,大姐和叔父少瞳撞上了。那天少瞳在街上错把大姐当成叔父,去牵她的手,大姐大喊『非礼』,把少瞳痛扁一顿。等叔父赶来,才算沉冤得雪。」 

「天呢!大姐怎么还是这么男人婆,主子没事吧?」 

我暗忖这姐弟性格如出一辙,打哈哈道:「没事没事,现在她是黄府的常客。」 

「那就好了,算是不打不相识呢!」 

聊着聊着,总算让小狼消了气,眼里露出无尽柔情,抱着我亲了几口。 

「小狼啊!」我甜甜地回吻他一下,「还记得我们怎么认识的吗?」 

「干嘛问这个?」 

「人家想听嘛。」我不依不饶地摇着他的肩膀。 

「不就是我随便写了一张字条,结果被你收到,然后就用鸽子飞来飞去,书信往来喽。」 

「那你不反对交笔友,搞『飞恋』喽?」 

「也不能这样说。」小狼叹了口气,「现在有不少坏人就有这种手段,欺骗别人感情。交笔友始终不牢靠。」 

「那你是不相信我?」 

「我没说啊。」 

「那你相信啦?」 

小狼呈现头大状:「算是吧。」 

「我就说嘛,你怎么会不相信。小妹交了个笔友,她不敢来跟你说,怕你反对。今天晚上她见笔友去了。」 

「什么?」小狼猛然站起身,瞪着我说:「她是你妹妹,你这个做兄长的,怎么一点不负责任?你就让她一个女孩子家去见陌生人?快说!地点在哪里?」 

「怎么了?刚刚你还不是不反对吗?」我嘟嘟嘴,「何况小妹哪里像女孩子家?」 

「我真不知道跟你说什么好。」小狼拉起我,一起往外赶。 

「我们以前不也是笔友,你还不是对我这么好。」 

「那是因为你傻人有傻福!」 

「什么?我傻人有傻福?有没有搞错?跟着你这么暴力野蛮的一个人,你竟这么说我。我不服啊!」 

天空飞过一只白鸽,一种我称之为「红娘」,小狼称之为「祸害」的鸟儿。 

问世间情为何物? 

直教人幸福无限、姻缘不可挡啊…… 





——————————END———————— 

















后记 



《我的野蛮笔友》是我在倍乐文化推出的第二部小说,风格与《倾世佳人周小史》截然不同。 

这里先要感谢我的出版公司,给我这样近的档期;感谢我的责编灯心草,认真校稿;感谢为我收集搞笑资料的网友们;还有感谢再一次,或是第一次阅读我书的读者朋友! 

非常有趣的是,在写这部搞笑作品时,正是我最失意的时候。现在回想高三,还是如此惊心动魄,每晚回家看到昏黄的路灯,我就觉得发自内心的累。 

写完《周小史》後,一直处在低谷。直到联考前的两个月,我还觉得自己考不上大 

学。还好;现在什么都已过去。我顺利地进入了大学,可以安心继续从事我热爱的写作。 

高三期间;唯一打发苦闷情绪的就是看搞笑剧;看到笑出眼泪来。大家也可以在《笔友》里,许多场景都是取自生活。例如主人公少年老成,其实讲的就是我。想我十五岁起,就被人说像二十岁。妈妈也像小说中这样安慰我,现在像二十,以後就一直这样子了。如今将近二十岁了,我在国中和高中的毕业照一点也没变过。慢慢开始相信妈妈的话。要真是如此,那就太好了。不过我的少女时期,可是一直笼罩在'成熟'的光环下 的。 

《笔友》里有许多新鲜的元素,是一部较前卫的古装小说。文中许多是真人真事,比如「真心话大冒险」那段。真是有人输了後,站到某饭店门口问行人,这家饭店在哪里。 

里面的同伴笑得死去活来,不过行人倒不像文中那样千姿百态,大多说,就在你身後呀! 

在麦当劳等座位,坐下後饱受站著的顾客的两眼灼烤……相对的是小说中,主角们在「大不列颠餐厅」吃饭。这些大家势必都经历过,看了一定会很感亲切。 

我一直很讨厌去公共浴室洗澡,理由在小说里也有提到。水忽冷忽热,好不容易找到一处适合的,又要被其他澡客围观著洗…… 

以前住校时,宿舍里有个女孩鼾声如雷,犹如火车一般。唉!如果她看到我小说里对这部分的描写,只怕会气得发抖…… 

本文完结後,我曾请风维作序,不过姐姐已经退出,婉拒了此事,但答应给我一些意见。非常感谢风维,很想早一天将印成铅体的小说,送到她手里。 

《我的野蛮笔友》可谓是我创作过程里的一段插曲风格。唉!陶子还是一个内心忧郁的人啊!如今在写《倾世佳人董贤》,迷上了武侠风格,突然发现自己还蛮会打的。 

啊!忍不住要先介绍起我的小贤了。笔者非常喜欢这个角色,起先没有想过这么快写董贤。印象中他总是一个柔弱、美貌的男子。不过,我笔下的小贤有些不一样,希望届时大家能够支持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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