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势:“请坐。”
然后他自己坐在了那水杯所在位置的对面。
陆青越,堪称是歌坛最有名的作词作曲,才华横溢,曾经帮曾经的“歌皇黎家”作词,填词一首据说是十几万,还是最普通的那种,不过都是谣传的,到底是多少谁也不知道。
圈内作词首推陆青越,何之风刚刚进入歌坛,还是个愣头青的时候,陆青越的才华几乎就已经得到了所有人的承认,他成名得太早,才名太高,可是为人谦和,从来不端架子,在歌手之间的人气向来很高,刚刚进歌坛,还是个新人的何之风也只是能够远远地听着那样的名字而已。
何之风没有想到,他后来会跟陆青越合作,准确地说是,那个时候的陆青越,会看中他。
此时此刻,当初那个风云的男人,现在也风云着的男人,似乎褪尽了自己一身的繁华,就那样坐了下来,高领的毛衣,松松挂在眼前的黑框眼镜,古板又入时,被镜片遮住的眼睛很亮,眼神却很暗淡,他双手手肘搁在膝盖上,十指却交叉,握住了手,然后放到了自己的下巴上。
成熟的脸廓,上次见到的时候看到的青色的胡渣已经消失干净,他整个人都透着几分爽利,就算是此刻情绪低落,他那眼神流转之间也带着几分灵气,是那种文人特有的气质,尤其是,他是个久负盛名的才华横溢的作曲人。
“我以为,你会直接不理我。”陆青越沉默了许久,看着何之风,然后才说话。
何之风手捧着水杯,却看着那道虚掩的门,淡然道:“我跟你,又不是什么仇人,何必闹到那个地步?以后都是不会有交集的人了。”
陆青越听前面半句的时候,心就已经沉了下去,他太了解何之风,他说不是仇人,后面隐藏着的意思必定是“也不是朋友”,更何况他根本没有打算跟他卖关子,后面半句直接就说了,那样冷淡绝情地说了——不会有交集的人。
他转战影视圈,将自己撞得伤痕累累,他以为他会回来,所以他一直忍受着内心的熬煎,停留着等待,可是他向着远方走,就算跌跌撞撞也绝不回头,如今他碰壁多了,似乎也看到了光,何之风要红了,他比什么人都清楚。
陆青越伸手,端着那一只冰冷的玻璃杯:“你何必这样绝情?我说过了,那是误会。”
“我也知道是误会,可是就让这个误会继续下去有什么不好?”何之风摇晃着玻璃杯,就像是摇晃着红酒,姿态闲雅,“你知道,我原来就不是什么好人,我也不想再跟你纠缠不清。”
纠缠不清。
陆青越真觉得心冷,他的笑也冷:“你没心没肺没心肝,我之前竟然喜欢上你,将自己陷于自己这个境地,还真是够蠢。”
“不要总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本质上来说,你我都没有什么区别。你想着跟沈闲逢场作戏的时候把我置于何地?我这人小肚鸡肠,容不下那么多——更何况……”
更何况,他已经为那一场所谓的“误会”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远离了曾经那个光耀的舞台,甚至也不再唱歌,他甚至不想再看到过去自己的那些歌和唱片一眼,沉沦堕落,直到现在才有起色,然而刚刚有了起色,陆青越又来了。
陆青越对当时是新人的何之风感兴趣,他什么也不懂,甚至还从心底仰慕这个才气纵横的前辈,事实上陆青越也的确帮了他很多,可以说没有陆青越,他在歌坛的路不会那么顺利,陆青越有自己的人脉,还有足够的才华能够帮助他,他唱着他写的歌,那些为他量身打造的词,似乎轻而易举地就红了。
本来这些都是相当残破的记忆了,何之风已经快要想不起来,他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地丢弃掉这些,可是一看到陆青越,这些东西就像是满山的蔓草,疯狂地填满了他的大脑,让他一刻也不得闲。
烦。
如果可以,他真想就这样一把火将那些东西全部烧掉。
“……你从来不听我解释。”陆青越嘲讽地一笑,接着像是灌酒一样,将杯中的水喝了一大口,放下的时候才意识到,何之风这里没有他最喜欢的白兰地,这是他最讨厌的纯净水。
那个时候,他很想哭,是什么让他们走到了如今的这一步?
何之风始终平静极了,看着陆青越将他自己的脸埋进双手之中,一副颓废的模样,“我听过你的解释,也相信了,可是过去的事情我说得很清楚了,我们之间的事情已经过去了,本来也没有什么过于亲密的关系,一开始是你情我愿,分手的时候不也该是这样双方好聚好散?陆青越,你潇洒一些,别让我看不起你。”
陆青越摇头笑,他还能怎样潇洒?
“之风,何之风,到现在,我才知道你当初不是跟我开玩笑。”
“我不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也常常开不起玩笑。我的世界跟你们不一样,陆青越,你早该知道,你自诩比任何人都了解我,可曾知道我的真面目?说我忘恩负义也好,没心没肺也罢,你知道的永远是你知道的,我了解的也永远是我了解的。过去的交集已经消失,今后的交集,也一起掐灭掉吧。”
陆青越当初看中何之风,不过就是个玩笑,那个时候的何之风太认真,以为他真的喜欢自己,还像个傻子一样高兴得不得了,后来认清楚了,知道他是逢场作戏了,并且又跟一个沈闲逢场作戏了,他才知道——原来逢场作戏是这么回事儿。
可是当他告诉陆青越,一切就这样结束的时候,陆青越竟然说他不是在游戏。
其实是不是逢场作戏,那个时候已经不重要的,何之风是一个容易对眼前的一切生厌的人,就算是一场误会,印象已经被破坏,就像是现在的商照川一样,就算商照川后来跟他道歉,可是他永远也不会对这个人抱有百分百的好感。对陆青越也是这样,印象一旦被破坏,其他的也就跟着崩塌。
再加上,还有一个沈闲,什么也不懂的沈闲,跟当初的何之风是多像?他那个时候看到沈闲,就觉得自己是看到了什么也不懂的自己。沈闲那个时候新得不能再新,甚至他都没资格见到何之风,可是就是因为这样一个新人——何之风与陆青越之间出现了无法弥补的鸿沟天堑。
那是一道巨大的裂缝,将原本合作亲密无间的两个人,隔在了两边。不同的是,何之风潇洒地、没心没肺地对陆青越说结束过去,然后一个人,一头扎进对岸的无尽黑暗,不再回头,尽管挣扎,却始终不回望,而陆青越只是站在那道鸿沟旁边,一步也不曾离开,就那样看着,折磨自己。
所以何之风才说,让他潇洒一些。
陆青越没有想到,这场谈话还未如自己打算的一般开始,就已经走向了终结,他的那些话,都不能再说出口了。
因为他在意的人已经不在意他,这不过是一段在何之风的眼中已经过去的感情。
“你真的不再回歌坛?”
何之风闻言垂眸,按住深口玻璃杯的杯口,“回不去了。”
他做得比任何人都绝,抛弃过去,如何能够做到?光想想是不够的。
歌坛的何之风其实是个狠角色,不是良善之辈,只不过他能够对别人狠,也能够对自己狠。
夏秦曾经发现何之风的嗓子有问题,那大半是他自己自残的结果,现在说话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唱歌的话,有的特殊的音域上不去。至于剩下的原因……
何之风忽然笑起来,问道:“你何必留恋过去,我看沈闲就很好,我偶尔听到他的歌,声音很纯很清亮,该有爆发力的时候也能上去,你给他写的歌不对。”
陆青越叹气:“你还不知道我吗?”
“是啊,我还不知道你吗?沈闲于你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其实与我无关,我只是觉得,跟你断,就应该断个干净。你别纠缠,我不留恋。”
陆青越为沈闲写的那些歌都是一个类型的,现在的沈闲已经比当初的何之风走得更远,似乎很快就有一颗巨星升起,可惜不是昔日的何之风。
不过他每次听到沈闲的歌,总是会笑,可是笑完了又觉得眼角有泪,因为沈闲,就是他昔日的影子——陆青越大约也是这样认为的。
他觉得沈闲很可悲,却依旧不会觉得此人可怜。
不喜欢沈闲,这是第一印象决定的事情。
何之风还曾经欺压过当时是新人的沈闲,这些事情他没少做过,不过那个时候是不懂事,还有陆青越在一旁兜着,什么事儿都没出,也不会有人捅出去炒作。
说起来,过去的何之风就是个渣。
他想起自己对迟时雨说的那些话,竟然有些迷茫。
——何之风走神了。
陆青越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刚刚张开的嘴便闭上了,他看着何之风,看着他眼底露出来的那遮掩不住的迷茫和困惑,心中却痛得窒息,这样的眼神,分明是想到了别人。他想到了自己遇到过几次的人,那个时常出入这栋公寓,被媒体炒作说跟何之风关系很好的那个——迟时雨。
果然已经是时过境迁,他以为这个人撞得头破血流了会回来,他可以顺理成章地接住他,用自己的怀抱温暖他,可是何之风走得这么决绝,不曾回头,他在前行的道路上,遇到了一个比他更优秀的人。
已经完了,不可挽回地结束了。
何之风始终是淡静的,回过神来的时候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他双手交叉到一起,对着陆青越抱歉地一笑:“好像走神了。”
“是……”陆青越不知道该说什么。
何之风一看时间,然后道:“当初我打压沈闲,也是我不对,不过都已经过去了,我与他恩怨两清,你带着他,尽管往最光亮的那条路上走就好。我不会嫉妒,也不想看你们,因为我何之风,也有自己的路要走,不想再看到你,还有他,出现在我的视线之中,以后如果看到,就当是陌生人吧。时间也差不多,你该走了。”
陆青越认识的人之中,下逐客令下得如此理所当然的只有何之风了,不给人拒绝的理由,他也实在找不到再坐下去的理由。
于是站起来,走到门口,临到走了,却又说了一句:“也好,我也不希望你跟沈闲再有什么牵扯。”
接着他走出去,带上了门。
何之风握着水杯,细细揣摩了他这句话很久,想起很久以前的事情,忽然之间一声冷笑,竟然直接摔手将手中的玻璃门砸到了门上,“啪啦啦”地那些碎片就跌了一地。
他舔着嘴唇,然后牙齿刮过下唇,仰着坐进沙发里,双手按在扶手上,眼神中带着平静的冷厉,“陆青越,过了这么久,你还是个蠢货。”
☆、第三十三章 情难自制
“一休;我要搬家……”
迟时雨端着电话;一脸严肃地说着。
正在给他上妆的那位手一抖,差点没把化妆水给他倒下来。
当迟时雨的经纪人还真是……一件辛苦的工作啊……
电话那边的沈一秀正在公司拿文件;一听这话差点崩溃;当下不顾场合就对着电话狂吼道:“迟时雨你给我适可而止一点!你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需要搬家啊!!!”
迟时雨机智地将手机拿远了,继续装严肃:“我觉得我需要一个新的地方来安置我新的内心。”
…………化妆师已经言语不能。
沈一秀那边一阵手忙脚乱,文件掉了一地;她干脆也不减了,转身过去就开始问:“搬家?理由呢?现在的住处被狗仔队包围了?被疯狂的粉丝盯梢了?旧情人找上门了?隔壁住了变态?还是……”
噼里啪啦地;沈一秀说了一大堆;可是那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