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燥热的天气。天色幽暗。半空中的浮尘半晌不落。街边的柳树叶子上蒙了一层灰。
丁芙蓉翻身下马,一边用手里的鞭梢轻扫长衣下摆上的灰尘,一边将马拴在柳树上。然后径直向街边的小酒店走去。
酒店很小也很破旧,但生意很兴隆,因为这里是坡岗子上唯一的酒店,而坡岗子是自北方进入省城的必经之路。
丁芙蓉跨入店门,坐在临窗的一张破椅上,掏出手帕,擦了擦手。四周都是灰尘,但他别无选择,因为这张椅子是唯一的空座。
他的对面,一个挑夫模样的彪形大汉正在贪婪地喝着粗瓷大碗里的白酒,仿佛很饥渴。说他是挑夫,是以为在他的身侧丢着一副捆紧瓷盘的担子。在他的两侧,分别坐着两个赶考书生模样的人,竟也在开怀畅饮。
挑夫汉子的身后,正是因天气燥热而尘土飞扬的大街,每有车马经过,飞尘滚滚而来,令人窒息。
纵使这样,急于赶路的人无心顾及体面,只等喝酒解渴后立即赶路,因为天色已更加昏暗了。
丁芙蓉皱紧了眉头。
他用细长的左手小指指甲在酒碗里挑出一只细若米粒的飞虫,轻轻弹落在酒店的土地面上。他实在无心喝酒,但是他不得不坐在这里。他的主人命令他在这里接一个人。
他没有选择。他知道,自己就象一条狗一样,必须凭任主人的差谴。作为拥有门客五百的省城富贾柳青山府上的一个门客,能有今天的任务,已经是一种荣幸了。
但是他很想吐。
当管家柳聚财走人贤园的刹那,立即有数十人围将上去。贤园内的门客都百无聊赖,巴不得找一点点事情做以图表现被柳青山看中。因为柳青山膝下无子,又有万贯家财无处打发。门客们献媚的姿态让丁芙蓉恶心。
尽管丁芙蓉也是门客之一。
而柳聚财却用双手分开人群,把丁芙蓉唤了出来。“哎,叫你呢。”在众人各种复杂目光中,丁芙蓉随着柳聚财走出贤园。这意味着他抢先占有了一个表现的机会。
机会是怎样降临的?柳青山的话给了解释。
“你很干净。这件事情你去做最合适。”
丁芙蓉出身低微,父母双亡,自小由一远房表叔抚养。他十三岁入省城富商翁炳旭家作为翁子的伴读书童,因而能够识文断字。翁家同时注重武学修养,翁子从小习武,丁芙蓉自然也得其一二。后丁芙蓉年过廿五,长得英俊儒雅、气宇不凡,翁炳旭很是喜欢,几乎认做义子。只可惜一把火将翁家烧得七零八落,家财殆尽。翁炳旭患病死去。翁子投奔远亲。独剩他一人没有着落。后来便走进了柳宅。
丁芙蓉没带走翁家一分一毫的财物,反而在临行前用仅有的银两给翁炳旭修缮坟墓,并批麻戴孝,焚香祭奠。
丁芙蓉的确很干净,并且很义气。
他从不张扬,又让人觉察不到有很深城府。柳家门客中考场落第者有,山匪从良者有,官场失意者有,唯一一个默不作声的,就是他。
柳青山虽然年迈体衰,但是目光很锐利。
“于我的金钱地位,此生已经无所图谋,只是怕家产基业随着我闭眼而没了着落。你是个极具内秀的人,今天落在我的门下,未曾尽施才能,我一直心怀愧疚啊……”丁芙蓉对此嗤之以鼻。不求金钱地位何苦官商勾结将赈灾粮偷梁换柱以次充好,让老百姓吃了掺了沙子的麦子还对他感恩戴德呢?只是他表面上不露声色。他不想成为柳氏走卒,但是他很无奈。
他不想细心琢磨此行的目的和意义。
丁芙蓉的白色长衫很干净,上面一抹污迹都没有。
他放眼北望。暮色中的城郊路上,一个黑点由远即近游移而来。
应该是客人到了。
酒店里的人已不象先前那样拥挤。挑夫已上路,一担瓷盘无一破损。丁芙蓉很羡慕他,略显醉态的样子和凌乱的步伐使他肩上的担子悠来荡去但绝对安全。丁芙蓉由此想到了自己:我的心如同那瓷盘,该怎样在悠荡中避免破碎保全自己呢?
黑点渐进,看清楚是一个年轻人。
—个很瘦的年轻人,几乎可以称为弱不禁风。在这样的天气里长途跋涉而来,竟然没有出一滴汗水。
他的确瘦得可怜,两腮陷下去,眼窝陷下去,披肩的长发漫在额前遮住他的眼睛。他也的确白皙,十指如枯竹般节节突出又惨白。
他的身后背了一个直径一尺高约两尺的皮质圆桶,上面的盖子—亡有个圆形的通气孔。
年轻人也进了店干。叫了一碗清洒。解下背上的桶子,轻轻放在椅子上。
没错儿,是他。刀…荚蓉想。
这是件奇怪的事情。柳青山为什么要自己来迎接这个年轻人呢?他从何而来。到何处去?他背负的特制皮桶里又装了什么东西?
年轻人小心翼翼地打开皮桶盖子,把手伸进去摸了摸,脸上立即展开了菊花般的笑容。
“乖,真乖。没有尿,还在睡着呢。真能睡。”店伙计一边上菜,一边搭讪。“看客官这打扮,怕不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吧?”“塞北。”
“怪不得。不过客官的官话讲得可是很地道。大漠的风沙很烈吧。气候很冷吧。怪不得客官穿了一件皮衣,是骆驼皮的吧?”
“我身体不大好。”年轻人不冷不热地回答着。他望向窗外,透过发丝缝隙,他的目光很怪。这些全都没有逃过丁芙蓉的眼睛。
年轻人抿一口酒。若有所思。问:“店家,有牛奶吗?或者羊奶、马奶什么的……”“这……客官,这里不比大漠,哪儿有那些东西啊。您看……”
“那么有米汤吗?”“有,都是早上剩下的了,已经凉了。”
“帮我热一下,端一碗上来。”吩咐完毕,年轻人再次打开皮桶,竟从里面抱出一个熟睡的婴儿来。
丁芙蓉的心里一动。
店伙计端了一碗米汤来。年轻人将婴儿抱在怀里,手持调匙,一勺一勺将米汤喂入婴儿胖嘟嘟的小嘴里,极尽呵爱,竟连妇女都会自叹不如。那婴儿始终都不曾醒过来,也不哭叫,乖乖胖胖的样子实在可爱。
就是他。丁芙蓉心道。
丁芙蓉起身,向年轻人施礼。“敢问阁下可是骆公子?”年轻人点头。不说话。将婴儿重新放回皮桶内,盖好盖子,背在肩上。完毕才道:“是柳青山派你来的?”
“在下是柳老先生门下学生丁芙蓉,特来迎接骆公子。”
“何必呢?虽然事隔多年,柳府的地势我还是清楚得很。有劳丁兄了。”说话键年轻人已步出店外,行步飞快。
丁芙蓉不敢骑马,牵着马跟在骆公子身后,进了城,城门刚好正要关闭。此际月上东山,天色幽暗。
骆公子道:“柳青山身体可好?”丁芙蓉道:“柳老先生一直健康,只是年事已高,毕竟是将近古稀的人啦。”他心中却很是异议。不知何故这位骆公子言谈中对柳青山没有半点谦恭之意。这位骆公子究竟是什么人呢?
“丁兄年龄不过二十出头吧,看来是深得柳青山的重用了。一定是文武全才德才兼备的佼佼者啊。”听他的话,丁芙蓉的心中很不舒服。看他的年龄也不过二十几岁吧,竟用如此的语气对自己做评价。丁芙蓉感觉不是滋味,但是表面上仍然不露声色。
丁芙蓉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表面上总是静若秋水。“哪里,柳老先生门客上千,我只是泛泛之辈而已。”
“门客?”骆公子脸上露出一丝不易为人觉察的冷笑。又叹道:“七年前,我也是其中之一啊,那时候我刚刚二十六岁。”丁芙蓉暗惊。若此推算,他如今已年如中年,但是从他的外表看来,断断推算不出的。
他面如白纸,嫩皙光滑。虽然瘦得可怜,却没有几根皱纹。只是披散的头发遮住了他大半个脸庞也遮住了他的两道剑眉和一双秀目。
清秀的他,竟然从万里之遥的塞北背负着一个婴儿步行到中原来,这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那么骆公子肯定深受柳老先生的器重了。”丁芙蓉借机问。
“器重?何止是器重呢?我是柳青山的义子。当年,他膝下义子十三人,我是他最……宠爱的一个了。”“哦,原来……”
“都是原来的事了。七年,弹指一挥间。如今柳青山还有几个义子啊?”“这……倒是没有。”
“没有?那倒是奇怪了。”骆公子一笑。“难道他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成?哼哼,我倒是忘子。他一直是个谨小慎微的老狐狸啊。真是糊涂了。”
天色愈暗。丁芙蓉看不清骆公子的面目表情,只是觉得他的声音清朗,谈话间语气很是生动,每一个字角都咬得很准,话语气息间散溢着一派兰草的馨香。
真是个奇怪的人。
更古怪的是他背上的婴儿仍然每哟任何声音,仿佛仍在熟睡,既不哭闹,也不翻动,几个时辰过来都不醒转。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婴儿?
穿街过巷,两人终于在柳府高墙外停下脚步了。按照柳青山的吩咐,丁芙蓉将骆公子引入后门,不惊动任何人,带至柳府后院西厢房休息。门是虚掩的,一切如计划所示。一盏盏灯笼照在地上映出一圈圈昏暗的光环。天上的月亮一直在乌云中穿梭。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骆公子刚才的清朗仿佛在刹那间被夜风卷走,不留痕迹。他轻抚楼台栏杆,伫足花园小桥,时而叹气,时而低头静思,仿佛故地重游勾起了他无限的追忆。
任他举动,丁芙蓉无半点干涉,也不插言,这也是按照柳青山吩咐而行事的。
穿过花园,西厢房围墙外一扇花窗下有一石椅。石椅两侧翠竹环绕,竹林间溪水淙淙。此际水面上荡漾着细碎如银的月光碎片。
骆公子捋起皮衣,坐在椅子上。半晌。
“为什么现在才来?不知道人家等得好怕么?”突地一个女人轻柔的声音绵软飘过。丁芙蓉吓了一跳,侧耳倾听,竟不知声音来自何处。
骆公子道:“我脱不开身,没有办法。”“我不管。不许你撒谎骗我。”女声道。
“我没有骗你。我怎忍心骗你呢?”“不信。你要发誓。”“发什么誓?”
“就说你今生今世永远不离开我。如果违背誓言就肠穿肚烂,不得好死。你快说啊……”
“好,我说。我骆君宇今生今世永远不离开萍儿。如果违背了就让我肠穿肚烂,不得……”余下的话却哽咽在喉了。那悲凄沉闷的哽咽听了酸楚难当,几乎情不自禁。
丁芙蓉终于听出,原来这两种声音全都是从骆公子口中发出的。他似乎在旧事重温,那清细温柔娇嗔的女声他竟然模仿得惟妙惟肖,丝毫破绽都听不出。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他是万万不会相信刚才的对话是一个人在做独角戏,而这份做戏的酸楚又是怎样的呢?
“骆公子……”丁芙蓉欲言又止。
骆公子已停止了哭声。月光下看到他的眼中泪光闪动。那张脸十分动人,悲伤的表情竟也媚态十足。他真是个奇怪的人啊。
“七年,对我如同七十年的七年,是怎样的遥远和漫长呢?相思苦,苦得都麻木了。也许没有人知道,有许多心灵的荒芜是无人能够陪着走过的。在这茫茫红尘,又何止你我呢?”丁芙蓉问:“你的话是对我说的?”骆公子不做声了。
丁芙蓉道:“看我,又错会了公子的意思。夜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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