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溟渊。”列凤儿爽快的改口。
“你要说什么?”从来就不在乎什么“食不语”的规矩的墨某人一边嚼着食物,一边口齿清晰的问。
列凤儿接过下人递过来的米饭,道了声谢,才问:“怎么没看见尘王爷呢?”明明早上还一起用了膳。直到现在,她还不敢相信那天人般超凡出尘的绝代美人儿就是尘王,一个十六岁孩子的爹。
简直和比古清十郎一样强!
墨溟渊不在意的道:“不知道!”那家伙总是神出鬼没的,他又不是FBI的,没空一天到晚注意他的行踪(YAOO:你说的那是狗崽队吧)。
“溟渊,今天下午我想出去逛逛。可以吗?”因为目前自己正受着墨溟渊的庇护,还是问一声为好。
“想去就去吧!没钱就问帐房支,我会知会王伯的。”女孩子逛街最需要的就是就是钱,这点他倒是很清楚。
“我自己有银子,不用溟渊你给啦!”有武功的人弄钱总是容易的。做了一年女侠的少女现在总算明白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为什么总是那么有钱了。
“哦!”耸耸肩,继续吃他的饭。
* * * * *
用过午膳后,列凤儿开开心心出门逛街了。
墨溟渊休息了一会儿就坐上马车去御史大夫府。司恒代他的两天将六部打理得妥妥帖帖的,他也省去了很多麻烦。
明天葭燮使节团觐见,他要处理的事很多,不过这些对他而言,都是小CASE。所以用最快的速度处理好六部事物,他写了封信派人送到鸿胪寺,说了夏雎将军袭为的事,让他们派人去夏雎讨说法。
按理,这么大的事,应该递上折子禀报给国主后再行处置。不过他实在不认为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就略过这个步骤,直接对上夏雎王。
“大人,那袭为等人该怎么办呢?就这么关在牢里,等候夏雎王来赎人?”刑部尚书柯丹寻站在一边,看着正翻着不知什么书的墨溟渊问。
“如果丹寻你有什么特别的嗜好用得上他们,本王也不会反对你借用他们的。”他一脸“我是很大方、开明”的样子。
什么特别的嗜好啊?!
“大人,下官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柯丹寻皮笑肉不笑的说,特地加重了“特别”二字的读音。
“丹寻不必害羞,本王从来就不歧视你这类人的,你放心大胆的说吧!”放下书,墨溟渊一脸严肃的道。
“大人!下官是想说,就这样关着他们未免太便宜他们了,毕竟他们曾试图对大人您不利啊!”柯丹寻俊眉紧皱,正色道。
“你也说是曾,他们并没有真的下手,不是吗?更何况,当时他们是不知本王的身份才想下狠手,得知后也乖乖跟本王回了京,如果对他们做了什么,倒时面对夏雎,倒是我们理亏了。”墨溟渊也不开玩笑了,淡淡地道。他还想利用此事在与夏雎的结盟一事上占点便宜呢,当然不能因小失大。
能被墨溟渊看中提拔为一部尚书,柯丹寻自然不会是庸才,相反,他的聪明才智连墨溟渊都颇为赞赏,心思通透,一点既通。所以,墨溟渊只是稍微提了一点,他已经猜到这位上司的盘算了,佩服地道:“下官明白了,是下官思虑不周。”
“你明白就好!所以,对袭为等人却不能太过严苛了!”当然,稍微小整,还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
“是,下官省得!”
第二十三章
回到王府,已是掌灯时分。
墨沉云抱着一只黑毛琥珀色眸子的猫端坐在正厅的大椅上,对正走进来的墨溟渊微微一笑,温雅如月:
“渊儿回来了!”
假装自己没有听见那让自己鸡皮疙瘩翩翩起舞的称呼,点点头,流光飞舞的琥珀色眼眸看向男人膝上的猫,疑惑地开口:“这只猫……”真眼熟。
“渊儿忘了,岳鞣。”墨沉云好心的提醒。
原来是那只帮了他点小忙的猫啊!不过……“它怎么会在这儿?”别告诉他,是它自己跑来的。
“是我让汪大人派人送来的。”
“为什么?”
“渊儿不觉得这只猫,很可爱吗?”像某人一样的可爱。墨沉云笑得意味深长地看着不解的青衫少年。
不就是只猫,哪里可爱了?想归想,他才懒得反驳。
“渊儿用过膳没?”扬起一抹清风朗月般的笑容,墨沉云转开了话题。
“在外面吃过了!”被柯丹寻强拉着去酒楼吃的。
“吃过了啊……那也没关系,我还没吃,渊儿陪我一起吃。”。放下猫儿,男人几步走到墨溟渊面前,笑得温和,动作却强势不容人拒绝地握住墨溟渊的手,拉着他便向厅外走去。
为什么他必须得陪他吃饭啊?很想朝男人这么吼过去,可是又觉得太浪费力气了,嫌麻烦的某人无奈地保持沉默。被握住的手挣了挣,却没挣开,也放弃了抵抗。
不过时间已经这么晚了,这人怎么会还没吃饭呢?纳闷地抬头看向笑容醉人的墨沉云,心里浮现出一个假设,一个让他不想承认的假设……
他不会是在等他吧?!
怎么可能!这家伙一定是回来得太晚(YAOO:大墨又不是你)了才没来得及吃饭,一定是这样。
得出了“结论”,墨溟渊就不浪费时间去追究这个问题了。
* * * * *
一个人的出色可以体现在文采、武艺、品德,甚至是在虐人(比如某些虐文作者)上,可是当一个人不论做什么都显得出色的时候,墨溟渊会觉得这个人根本就不是人。
——虽然他自己就是被称作天才的人物。
但是他的天才只是表现在处理事物的头脑上,而不是像眼前的人一样,即使是在做杀鸡这种血腥的事也可以美得像幅画。
放血、拔毛、剖腹、去内脏……动作利落而优雅。
这个人已经完美得变态了!墨溟渊并不是嫉妒——他从来不会有这种麻烦的心态(YAOO: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你麻烦的程度也深得变态了)——,他只是很诚恳地在叙述一个事实。
话说回来,“你不是让我陪你吃饭吗?”可为什么现在他却在旁边看他杀鸡?
“是啊!但是吃饭前必须得先做菜啊!”身上并没有围围裙的大墨在杀完鸡后,一身白衣依旧干净如雪,整齐得没有一丝褶皱。
墨溟渊嘴角微抽,“为什么不让厨子做?”姑且不论他这个王爷怎么会做菜,反正他已经习惯这个男人的无所不能了,就算以后他说他可以生孩子他都不会吃惊了(YAOO:大墨是会生小孩啊,否则你现在用的身体哪来的!溟渊:你就尽管装纯洁吧)。重点是,自己为什么会乖乖地站在这里看他做菜?!
这种浪费他睡眠时间的行为根本不应该发生在他身上吧!
“因为我想亲手做饭给渊儿吃啊!”悠然的在处理干净的鸡身上刷涂着调料,墨沉云答得理所当然。
可是要吃东西的人是你吧!小墨已经懒得开口了。不论他说什么,这个男人都有十足理由。
找了跟凳子坐下,墨溟渊懒洋洋地靠着被油烟熏黑的砖墙,双手环胸,修长的双腿上下交叠,微眯的眸子下垂着,一副昏昏欲睡的懒散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墨溟渊快经不住周公的勾引,上下眼皮即将亲密接触的时候,一个宛如天籁的悦耳声音传来:
“好了,可以用膳了!”
* * * * *
其实,他没有吃消夜的习惯。看看色香味具全的大桌子佳肴,又看看笑得柔和清绝的男人,始终没有说出口。
虽然很纳闷为什么自己会由陪吃的人变成消灭食物的主力队员,但是不得不承认,墨沉云的手艺还不错……好吧!他承认,不是还不错,而是高超绝顶。
忍不住添二碗的小墨抽空看向墨沉云,却见男人并没怎么动筷,只是拿那双宛如沉潭千尺的眸看着他,脸上带着令红尘迷醉的笑。
即使是不解风情如墨溟渊也不由得老脸(YAOO|||:再怎么说,你这张青春年少的脸也称不上老吧!小渊你语文学得真差)一红。略显慌乱的转开眼,却不知男人看见他染上艳色的脸蛋时笑得愈发的柔情似水。
男人生得这么美,真是祸水!某人完全是恼羞成怒地忖道。
果然很可爱呢!大墨心里想着,却没诉诸语言,因为面皮薄的渊恼起来,可不好哄呢!
第二十四章
墨沉云回府的事,最终还是在墨珏接见葭燮使节团后被墨珏知道了。泄露的人,自然是墨溟渊了。
虽然墨沉云并没有特意隐瞒自己回来的消息,可是已经习惯了闲云野鹤生活的他却并不想再接触朝廷之事。如今这种悠闲的生活,他很满意。
不过他满意,却不代表墨溟渊满意。
你说为什么?如果墨沉云老老实实地做他的太平王爷倒也罢了,可是这家伙最近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了,总是有事没事的逗弄小墨。,若是平时还没什么,可对于懒散的小墨来说极其珍贵的睡眠时间大多就夭折在他的手上了,所以脾气不怎么差的墨溟渊便采取了他认为应该有效的报复手段。
他只是很“不经意”地在墨珏面前提了提最近自己的工作量好象太大了,真希望父王能帮帮他。墨珏这迟钝的小孩自然没什么感觉,可他身边精明的强势男人却不可能没注意到。当着墨溟渊的面没说什么,转个身,召见尘王的圣旨便送到了王府。
然后,墨沉云经不住小侄儿的哀求重新回朝,接过墨溟渊的工作,而墨溟渊以旧伤复发为由,得到了一个月的假期。
所以,现在他很空闲的坐在自家院子里,晒着太阳,看着手里的书,听着列凤儿唱歌:“老天搞不定命运我自己摆平,善解人意百无禁忌,爱只会麻痹不爱也没有关系,称兄道弟不伤感情,天不灵地不灵天下大乱发神经,你太入迷我太清醒十万八千里,我干杯你随意管它野火烧不尽,今夕何夕随心所欲无事一身轻,云淡风也清花飞花落花满天,色不迷人人自迷。
老天搞不定命运我自己摆平,善解人意百无禁忌,爱只会麻痹不爱也没有关系,称兄道弟不伤感情,天不灵地不灵天下大乱发神经,你太入迷我太清醒十万八千里,我干杯你随意管它野火烧不尽,今夕何夕随心所欲无事一身轻,雾里看风景爱与恨分明,风里来浪里去别在意。
天不灵地不灵天下大乱发神经,你太入迷我太清醒十万八千里,我干杯你随意管它野火烧不尽,今夕何夕随心所欲无事一身轻,雾里看风景爱与恨分明,风里来浪里去别在意。”
列凤儿喜欢唱歌,她的歌声也很好听。虽然对流行歌没什么兴趣的墨溟渊也难得地认真的听,跟听了总让他打瞌睡的古典音乐不同,流行歌曲很多都是让人精神振奋(YAOO:也只有你这不懂欣赏的家伙会听古典音乐听得睡着好吗?)的曲子。
“我很喜欢这首天下大乱。”列凤儿浅浅笑着,轻声说道:“尤其是‘老天搞不定命运我自己摆平’这一句。”因为她总是让别人维护着,无法为自己的命运做主。
墨溟渊抬起头,看向少女眼眸深处,那难掩的不甘、哀伤令他动容:也是,在这个女人地位底下的时代,她一定有很多的怨怼辛酸,尤其她还是来自女人不比男人软弱的世界。
沉吟片刻,墨溟渊合上书本,淡道:“凤儿,你想掌握自己的命运吗?”既然答应了要护她,自然要连她的心一并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