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错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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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错i-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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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错I 





文案:
为求温饱,真绯一直遵守「不管主子队下人做什么,决不能反抗」的规定服侍着主子,即使主子将他生吞活剥,他也力求让他心满意足!然而对李琛而言,这只是引诱涉世未深的猎物调入自己的全套的游戏……他并不笨,总算懂了李琛对他照顾有加的原因,但他无怨无悔,只因他爱上了他!为他换上女装、受尽非人唾弃,全都甘之如饴,但……看他抱着第一花魁……他心碎了,不得不开始怀疑爱上他是不是一种错?错误全是炎绯造成的!谁叫他一再犯了他的大忌,甚至扑至他的死敌怀里寻求慰籍。他这种不聪明的下人,他当然施展铁腕作风,进行「再教育」……


  唐王朝初,局势动荡不安。

  表面上,大唐天下虽然已由李氏家族统一,但朝野各地仍存有许多依附前朝杨家的反抗声浪。

  虽无天灾,但唐王朝国土边境的外患,以及国邦居中的内忧,仍是造成社会乱源的原因:近年来,朝廷虽有垣王李琰等猛将致力於征战外域蛮族,得以些微平息胡族於边陲之地为乱,但在中原地界,却仍有前代的亡命者、穷人以及逃兵们,散布在唐王朝的版图内,为恶多端。

  他们集结在各地的深山野林里高筑山寨,以掠夺路人的财物为生,那些人之小虽不乏拥有真性情的江湖好汉,但绝大多数都是作好犯科的下流胚子,为世人所不容。

  唐王朝初期,商贾经商不易,就是因为这帮流寇与盗贼为数众多,地方官府举治无能所致。

  为此,唐王朝天子曾数度与众位开国大臣密商对策,但即使以军队武力压境,平息一段时日之後,那些草莽英雄又四起,导致成效不彰且问题日益严重。内忧不断,外患也就跟著永无宁日。

  他是名弃儿。

  强褓时期的回忆,其实他都已经记不得了,只知道在三岁的时候,他就让养不活自己的养父母,在行商的途中给抛弃在大漠的沙域里:当时,稚龄的他睁著无望的大眼睛,看著市集里来来往往的人群,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个没人要的孩子。

  懵懂的孩童什么都不懂,只晓得放声大哭!……没人理会地饿了好几天,他竟奇迹似的没有被饿死,或许是上天看他可怜,市集里的商贩们好心轮流喂养了他一段时日,直到一对来自汉领地的夫妇表明要扶养他之後,他才离开了那终年风沙滚滚的戈壁之地。

  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他小时候待过的那个地方,究竟是哪里。

  然而好景不常,那对善心的商人夫妇在回京城的路上,遇到了杀人不眨眼的盗匪,财物被洗劫一空之外,还让盗贼给活活杀死。

  他幸运地躲过了一劫,虽然没被盗匪杀害,却让他们带回了山寨,一待就是十年。

  在那座山寨里面,并非人人都是嗜杀成性的恶人。

  他在那里遇上了一位瞎眼独居的老人,老人对他很好,还收他为义子,他则叫老人「义父」。

  义父告诉他很多的事,也敦了他很多的东西。

  原来山寨里的人并不是单纯的恶贼,义父说他们只抢依附於唐王朝的商旅,但不杀孩童。他说他们是前朝的遗族,因为唐王朝的窜起,不得已只好当起山贼自力更生。

  这些事情当时的他根本听不懂,直到十三岁那年,他才知道为什么义父他们非得躲在那座山里的原因。

  那一个晚上,很平静。

  他让山寨里顽皮的小孩给骗到山寨後方的山里面去,慌张的他在深山里迷了路,可黑暗并不让他觉得害怕,因为满天灿烂的星斗在夜色里闪烁著,包围著他,让他舍不得离开。

  望著那成串闪耀著的浩瀚银星,他走得累了,索性待在那片荒野里休息,不知不觉中,他竞昏昏沉沉地睡了去,直到半夜因为一阵嘈杂的声音才被吵醒。

  爬起身,他看见山寨的方向隐约闪烁著红色的火光,并不时传来嘶叫的杀戮声音。

  此起彼落的哀号声不断响起,他吓了一大跳,赶忙往山寨的方位跑去。

  跑到半途,远远地,他就瞧见一大群士兵正与山寨里的人们对抗著。

  他看见平时鄙视他、骂他是杂种的大人们,个个为了保卫家园浴血奋战,顿时他心里也觉得有些激动,瞬间一个念头窜出。

  不知道义父怎么了?

  加快脚步,他弱小的身影在烽烽火光里穿梭著,一幕幕屠杀的血腥场面让他不忍细看,只觉心惊。

  他很害怕、很惶恐,好似又要失去什么的感觉在他身体里面蔓延,此时他只有一个念头,他要尽快找到义父,然後躲起来。

  义父平时虽然对他不理不睬,但是他养了他十年)他万万不能一个人逃命,丢下他不管!

  可是山寨里面是一片的混乱,来来往往的都是一张张陌生的脸孔,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恶狠狠的凶杀戾气,他不敢停下脚步,慌乱不已地梭巡著义父那佝凄的身影。

  「啊!」

  突然间,从天而降的一只大手揪住了他的衣领「一名唐兵抓到他,对著他大吼:「哪里来的小鬼?」

  瞪著眼前的彪形大汉,他吓得讲不出半句话,一会儿,耳边就又听见那人的声音。

  「你也是山贼的一份子?」士兵像是杀红了眼一样地逼问,锋利的刀眼看就又要举起。

  他摇了摇头,脸色惨白的回道:「不、不是……我不是……」

  可一说完,他眼前便是一黑!

  没有听到士兵回应他的话,他就让人给反转过来,强迫低头地趴在地上,他浑身战栗地发抖著,两只眼睛都害怕地闭了起来。

  「不要……」他发出嗫嚅般的哀叫声。

  刷的一声,士兵拔出佩刀,眼看就要在一瞬间将他的头给削下,就在此时,有道声音适时阻止了士兵的动作。

  「放了他吧,他不过是个不知名的小鬼。」

  温文儒雅的声音,不同於在战场上厮杀冲刺的吼叫声,更与周围让人胆战心惊头首分离的凄厉声音形成强烈的对比。

  他怕得不敢将头抬起,但那道声音却救了濒临死亡的他。

  「是,琛公子!」听见那个人的话,士兵恭敬地将刀收回,转身将他踢倒,大斥一声:「小鬼!滚到那一边去!」

  他的头发被那名士兵用力地扯起,那种撕裂的疼痛让他头皮发麻,疼得整张脸都拧成一团。

  被人踢到一旁有许多妇孺蹲著的群众之中,他才得以张开眼,在火炬照耀之下,看清楚方才出声救了他的人是谁。

  那人身後跟著数名侍卫,晈白月色之下,映照出一个身穿白衫的斯文公子。

  蒙朦胧胧的光影错落,他看不清楚那个人的脸,只见到他那一身华贵的衣饰,墨黑色的直发在他头顶上盘了个雅致的髻,那身影看起来绝俊飘逸。

  与一方战乱格格不入的姿态让人心生疑惑,但他根本不在意那个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只知道那个人就是出现了的这个事实而已。

  那是他的恩人,彷佛天上谪降的飞仙一样,不沾一点污泥似的出尘完美……

  努力想抬头再看看那个人,不料他却又让看守的士兵一记狠击给踢得晕了过去!

  之後,对那一晚的回忆,他就什么也记不得了……

  他被带到一处收管奴隶的地方。

  明亮却让人毛骨悚然的场所,烧著炭火的炉灶里是替俘虏们黥面用的刑具,由司管奴隶的人在奴隶们的身上,以铁具烙下红印。

  他的心中一阵颓丧,义父在那场混乱之中丧生了,自己又被人抓到这里,他还会有离开的时候吗?

  看著山寨里的小孩一个个被烙下奴隶的印记,他咬牙用一块一出生就佩带在身上的玉佩,换得了个被黥面的机会,可那奴隶的标志却自此牢牢地刻印在他的身上。

  唐王朝时的昆仑奴,在社会上是地位最卑下的人种,他们受到人们的鄙视与唾弃,贵族之间,能自由地买卖他们,只要用一点点的金钱,就能决定一个人的人生。

  若要简单的解释那是什么原因,只有四个字

  弱肉强食。

  而他,亦是其中之一。

  在那个地方,听著其他奴隶们告诉他如此认命的说法,他觉得没有了希望。

  义父死了、寻找他亲生父母的玉佩也没了,他真的成了孤苦伶仃的一个人,想到往後要面对的生活,他就觉得害怕、就觉得无望……

  可即使面临茫然不知的未来的恐惧,他的脑海里却还是浮现一个温柔的身影,他想起那个时候帮助他的那个人。

  不知道有朝一日,他是否还能再见到他的恩人?

  可抱著这样念头的他知道那个人一定是出身名门的富家子弟,与自己的身分是天与地的悬殊,他想他是再也见不到他了。

  、

  心灰意冷了好一阵子,数天之後,他因为容貌清秀让一名来自皇宫采买奴隶的人给挑中,并且买下:虽然奴隶们说他到了皇宫是件能捞油水的好差事,能够吃好、穿好、用好,三餐温饱不再为饥寒交迫所苦,但他知道这是因为自己丝毫没有选择的机会。

  於是,他又跳入另一道命运漩涡的洪流之中。

  原本以为要直接入皇宫净身当太监,但行至中途,那名来自皇宫采买奴隶的曲总管却收到了一道命令,临时改道,没带他往皇宫走。

  「小子,真是便宜你了!要不是靖王府尚缺奴才,瞧瞧你这一身细皮嫩肉的,真应该跟我到皇宫去。」曲总管边说边露出淫靡的目光在他身上来来回回的看着。

  那眸子里的肉欲让他觉得惊惧且思心,他垂著头跟在曲总管身後走,尽量不去直视他。

  後来,他让曲总管给带到一处雅致的府第,走过怎么数也数不清的厅堂,最後他来到一间下人房,被交到另一位掌管奴役的总管手中。

  这名管理下人们的总管是个脸孔看似尖酸刻薄、留著小胡子的中年男人,所有人都叫他夏总管。

  他被带到夏总管面前,问了几句话之後便又被带到另一间更狭小的房间,而在这间屋里早已居住著另一位名叫四儿的少年。

  「你是新来的吗?打哪儿来的啊?」四儿对他笑了一下,好奇地接过他的包袱後问道。

  他有些害怕地点点头,面对陌生的四儿,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应他的话。

  打哪儿来的?他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说,连自己的父母是谁他都不知道,即使是从前栖身的山寨,他也是连山寨的名字及方位一概都不晓得。

  「你是哑巴吗?我看你头发是红色的,还以为你是外地人呢!」四儿讲著,突然双眼二兄,像是发现什么新奇玩意儿似的大叫:「你的眼睛好漂亮,竟是绿色的!」

  四儿的话令他的脸红了红,暂时忘了来到陌生地方的恐惧。

  「我不是哑巴。」他反驳道。

  「会说话啊,报上名来听听吧!」四儿看著他,又露出了善意的微笑。

  从来没有人问过他的名字,在山寨里也没有人叫过他的名字,就连义父也只是「小子、小子」的喊他。

  义父曾说要在山寨里安身,就要把自个儿的过去给忘了,所以连名字都不给他取。

  拧著眉地想了又想,好半晌,他才嗫嚅地轻声道:「绯……你可以叫我阿绯。」

  「徘」是他那块自出生就带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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