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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43
南烛醒时,已经到了榆林。马车的车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盖上。杜若跟鲁冰花两人正靠着车窗看风景。晨风送朝霞,金河绕碧叶,薄雾重重,轻纱裹路。再加上飞鸟掠空,北雁南飞。秋意正浓。
肥猫靠在南烛身边,一副有南烛万事足的模样。很多时候做一只猫比做人更简单幸福。
“窗外怎么了?”南烛问,她发现鲁冰花一边看一边还跟杜若指指点点,很是起劲。
“维郡王爷大寿。驿道上不少车。车子太多,堵了。”杜若简单地解释。
南烛爬起来一看,可不是么,晨雾缭绕中,大小车辆若隐若现。大大小小的车,纷纷扰扰的人,有的着急有的平静,有涂脂抹粉头束高冠的世家子弟,有不怕露面的骑马少女。有等得不耐烦的马夫镖师,有闲看林花的书生文人。有衣裳单薄的随轿小厮,有披着皮裘斗篷的公子小姐。好一副榆林浮世绘。
“喂喂喂,你们,臭当兵的。有没有眼力见啊,快给我们大小姐让路。”车旁突然响起声音。
南烛循声看去。只见一队蓝袍黑裤的家丁正在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带领下来要高程一队人“让路”。 原来南烛带着高程一队人虽然穿着军装,却并未打出沐王的旗号,这是南烛的交待。“不想惹麻烦的,看见戎装自然走开。打着旗号除了平白招惹不怀好意的人外没别的用。不若进城后再打。”南烛是这么说的。
“让……”那管家的话别憋回肚子里。因为高程等人一起回头看他。历经沙场的将士,那种带着血腥寒意的肃杀之意,立刻要管家脊梁骨一寒,生生地把话吞了回去。
乖乖,没旗号,这是哪个小节度使家的亲兵吗,好重的杀气!
对于高程这些将士而言,根本不会把一个圆圆肥肥像戴眼镜的土拨鼠似的小管家放在眼里。他们在执行军令,除非现任管事的南烛下令,否则他们不懂什么是让路。
杜若眼睛好,道:“马灯上写着‘林’。”
鲁冰花眼睛一转道:“林?怕是节度使林家的林大小姐。她的姑妈就是当今皇后。小南南,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见风使舵是鲁冰花的专长。
原来如此。
南烛打开车窗,给了高程一个眼睛。高程会意,一扬手。左边的黑红袍子沐王军立刻整齐划一地朝内一并,让出一条小路来。规整地像是一个人。
土拨鼠似的胖管家又吓了一跳。到处混吃使蛮的军爷常见,这样训练有素的军队可不常见。再仔细看这些人,虽然没打旗号,却穿着可怕的红黑袍子。在这一片边境,这样的服色并不算少见,但是用在军队里代表的就是一个以无情铁血著称的人。
这莫非是沐王的兵。如果是,这个煞神真的像民间传说一般可怕呢。
“傻大个,摆什么谱,还一起跺脚。不就几个送礼的小喽喽么?你们知道我们是谁吗?你们这种货色,连给林家提鞋都不配。”这世上总不是不缺乏真正没眼力见的人。隔着纱雾,有笨蛋看不见高程等人的眼神,肆意地叫嚣。
南烛向来懒得计较这些,何况就这么几步路。只可怜高程等人会觉得憋屈。
“你们都是死人吗?慢死了,让开!”一个女声道,很是张扬。晨雾里走出一个黄衫白衫的女孩。平心而论,这个女孩长得有几分姿色。
这个女孩带着几个丫鬟径自从高程等人让出的小道上走过,自有一种养尊处优目无旁人的傲气。“好大的脾性。”鲁冰花点评道,他慵懒地坐在花格纱窗的一侧,漫不经心地吹吹指甲。他已经见惯了这样的女子,就像看惯了他曾近小院一墙之隔的繁花,美则美矣,无心守护。再看那气势汹汹的林大小姐一个谢字不说,径自超过这一行人。追上香车前方不远的一辆青油皮小轿。二话不说从小轿里拉下一个人来。紧接着,连南烛等人隔着老远都听到了一声响亮的“啪!”竟然是动了手。
林大小姐站在那,神情倨傲。她对从小轿里拉出来的一个蓝衫女子道:“世子的眼光可高着呢,不是什么鸡啊鸭啊都能入眼的,有些人以为自己穿了一身好衣裳就成天仙了,也不想想一个庶出的女儿有没有资格。”
蓝裙女子倒是不卑不亢:“诗会并未规定嫡庶,王爷令上说同好之人皆可参与,那么姐姐来得,妹妹我自然也来得。”
南烛闻言便多看了蓝裙女子几眼。这个女孩长相并不出众,却给人一种恬淡舒服的感觉。
“林烟岚,你最好给我记清楚你自己的身份!”林大小姐很有些恼怒。即使她长得有几分姿色,这吹胡子瞪眼的模样也并不好看。
名叫林烟岚的女子淡淡一笑,转身进了青布小轿。
“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战争。”鲁冰花挑着指甲漫不经心地说,显然已经见惯。
南烛内心不喜林大小姐,倒是喜欢那蓝衫女子林烟岚从容倔强的样子。若是仍在闺中,南烛定会与那蓝衫女儿结交。
“世子已在适婚年龄。郡主也未明确指给秦小公爷。这诗会花灯会对有心人来说可不亚于一场博弈。鲁兄以战做比,却是最为恰当。”杜若道。
“诗会?花灯会?”南烛好奇地问。她没出过门,这诗会花灯会都只从大哥的信笺上看过。究竟是怎样的情景从未见过。听鲁冰花一说,不好奇才怪。
鲁冰花解释道:“按往年例,维郡王会举办一场百老宴、一场诗词会、还有一场花灯会。百老宴请的是德高寿高的长者,诗会是才子才女的首选,花灯会雅俗共赏。不但维郡有这风俗,其它有封地的王爷们都有这风俗,只不过财力大小规模不同而已。维郡虽说是边郡,但维郡王颇有几分力量,诗会灯会都是举国有名的。若是有机会,为兄带你俩好好耍子一番!”
“玩什么玩。把寿礼送到再说。还不定维郡世子给不给我们游玩的机会呢。”杜若最爱给鲁冰花泼冷水。见鲁冰花苦了脸,杜若就心满意足。
话音落,就又听见车窗外响起奇怪声音。
“可恶!来人,给我把这摊儿砸了!”说话者不是别人正是林大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
☆、44
“可恶!来人,给我把这摊儿砸了!”说话者不是别人正是林大小姐。
三人不由得往外看去,心中都道:这小妞的性子也太霸道了些。不知又惹了什么事。
只见驿道旁的榆树下坐着一个长衫的中年儒士,手上一个酒葫芦,身前一张木架,脚边一排笔墨,竟斜靠着书箱卖起画来。堵车的人等得很是无聊,不知不觉就在他身边围起一圈看热闹的人来。
就是这么个卖画的疯癫书生,也不知怎么就惹怒了林大小姐。
“嘿嘿,莫非是借她的脸画了春宫?”鲁冰花坏笑,“她这谁都欠钱的样子,画了也下不去口啊!”
林大小姐的家丁已经捞起袖子围过去。
一个围观的镖师看不过去了,忍不住说:“这位小姐,只不过是不肯画你,为何要砸人摊子啊?”
“就是,说不过去啊。”有人出头就有人帮腔。
众人都忿忿不平,不少人在劝林大小姐算了。
南烛三人算是听明白了。原来这个中年疯癫醉酒书生不肯给林大小姐画像。
“你,为什么单画那林烟岚不画我!”林大小姐道,“还把她画得这么好看,简直岂有此理。”
林大小姐将手中的画卷重重地摔在地上。
这个林大小姐似乎容不得庶妹好上她半分。凡是庶妹有的,她都要有,而且要更好。她在家跋扈惯了,哪里容得一个醉酒书生对她“视而不见”。她比林烟岚美,凭什么不画她!
醉酒书生微微一笑,仰头喝了一口葫芦里的酒,以袖拭嘴,然后醉醺醺地道:“我从来只画我想画的东西。”
声音不算太大,却任谁都听得出这书生骨子里的不羁与傲气。
车轿里的三人听到这话都是眼睛一亮,对视一眼。
“可恶,你今天画不画,若是不画,我就拆了你的摊子!”林大小姐道。此言一出,手下立刻叉腰瞪眼。几个丫鬟直接扑上去将各色画轴二话不说就撕开。那哗啦啦的声音听者心疼。
看到物品被毁,“你有酒吗?”醉酒书生斜眼问。
林大小姐以为他回心转意,拍拍手示意手下人停止,然后得意地道:“算你识相。早点答应也省得你那些破纸遭殃。识时务者为俊杰,酒,我有。但是,一定要把我画得比她美上一百倍。”
“如果有酒的话——我会把你的衣裳画好。”醉酒书生一边说一边倒酒葫芦,他确实没酒了。
“衣服?”林大小姐没反应过来。
“反正你也不要脸。”醉酒书生懒洋洋地道。
此言一出,周围哄笑一片。林大小姐哪里吃过这种奚落,当即就红了脸。竟然二话不说就拔过一个家丁腰间的护刀,道:“我教你再画不成!”
银光一划,直劈那书生的手臂。林大小姐是要砍书生的手!
围观中有那女子已经尖叫出声。
却见青影一闪,凶悍的长刀硬生生地停在半空。林大小姐身前横空出现一个青衣飘飘的俊美少年。那少年一转头,不少人心中皆是一跳,好个漂亮的人。
“莫闹了。一张画而已。”那少年对林大小姐道。
“你,你……”林大小姐显然也被突然出现南烛惊到,更吃惊的是她从未见过南烛这般好看的人。
“你放手!”林大小姐道。语气却平缓了不少。话音刚落,林大小姐就软软地倒了下去。“大小姐!”土拨鼠般的胖管家吓了一跳。“大小姐!”众家丁见林大小姐突然倒地也吓得不轻。要是林大小姐出了事,他们估计只有陪葬的命。
“没事,我们这有军医!”鲁冰花出现道。一双眼笑得不怀好意。林大小姐突然晕倒,无疑是他跟杜若的杰作。南烛敬重有才的人,出手是必然。可他是鲁冰花,他不可能让南烛孤身犯险。南烛救了人没错,却忘记会得罪林大小姐引火上身,林家这把火南烛承担不起。南烛这傻家伙,尽让他操心。
杜若大模大样地上场,佯装严肃地查看了一下,道:“没吃饭吧?”
“吃得不多。”土拨鼠管家点头道。
“经常头晕吧?”
土拨鼠管家点头。
“脚冷吧?”
土拨鼠管家点头。
“事儿特别多,脾气不好容易动怒吧。”杜若问。
土拨鼠含泪道:“神医啊!”
“控制饮食可防丰腴,却不可太过。你看,体力不支,晕倒了。这归根结底都是血气不足,血不养脾所致。”杜若边说便偷偷地将银针拔出。“我开个偏方,保管吃上一个月就好。肥鸭半只,肥鸡半只,五花肉一斤,煎炸烹煮不限,保管一个月后再不容易头晕脚冷。”
“这这这,是早上吃还是晚上吃?”土拨鼠管家问。
杜若想了想,严肃地道:“饭后吃。”
“这……”土拨鼠管家有点犹豫。
“想想看,一个主子,每天只绣绣花喂喂鸟,对你们温柔似春风,大度如春月。没有暴力,没有打骂,没有耳光与脚丫,只有平和的微笑。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生活……”鲁冰花充满诱惑力地说。
“这……”土拨鼠管家仍有点犹豫。
杜若一本正经地指着鲁冰花道:“看,吃之前他也跟你家大小姐一样。大小姐吃完之后跟他一样。”
鲁冰花一听呆住。美好的兰花指都忘了放下来。
这下土拨鼠管家看了鲁冰花一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