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故事之 暴风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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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故事之 暴风之舞-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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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了。” 







昂星取出药箱来,见倾城正站在窗边吸烟。他夹烟的手势十分熟练,头靠在墙上,凝望着窗外灯火,年轻而稚气未脱的脸,眉宇间,却有着与年龄不相衬的痛楚沧桑无奈。 







倾城回过头,看见昂星,吐出一口烟,冲他笑一下。 







昂星走过来,拉他离开窗边,一手放下百叶窗,“不要靠近窗边。” 







“为什么?” 







“危险。” 







昂星让倾城坐在沙发上,打开药箱,准备为他的手换药。 







“我想起来了,那个叫什么灵芝的人不是说,要你去换药的吗?去了没?”倾城问。 







“去过了。” 







昂星小心地解开倾城手背的绷带,熟练地替他清洁伤口、涂药、包扎,轻手轻脚,生怕碰痛了他,他的手比倾城的手大,相较倾城细致的皮肤而言,他可就粗糙多了。 







“你很熟练嘛。” 







“多少懂一点。不说医人,但求医已。” 







倾城手背上的伤,看起来很是触目惊心,伤口烧成火红色,只是还好伤口的面积都很小,即使留下疤痕,也不会明显。 







看到昂星那样认真的为自己换药、包扎,一脸凝重认真的神情,倾城觉得,他倒是真的关心自己的伤。 







“哎,”倾城唤他,“别对我这么好,我会误会。” 







“想什么呢,不过帮你换药罢了。” 







“可是我就是会觉得你对我很好,很体贴啊。” 







“我对人人都这么好,人人都误会,那我可赚了。”昂星想岔开话题,“天空城里不是也有很多人关心你么?” 







“他们,”倾城冷笑,“他们不是关心我,是关心身边的一个小玩意儿。没人把我当人看,我只不过是一个小玩意儿罢了。” 







“不要这样说。” 







“你不要以为我没感觉。我说的都是事实。让你保护我,也不过是不想我这小玩意被打碎罢了。” 







“好了,”昂星说,“动动看。” 







倾城笑着挥挥手,“没什么,早不疼了。” 







“那,你休息吧。洗澡的时候小心些。要不要我找个什么防水的东西给你包上。” 







“不用。” 







昂星煮了面,捧来客厅吃,一面看新闻,突然感觉身后有人,一回头,倾城披着浴袍,斜靠在卧室门口,定定地看着自己。 







“怎么了?”昂星问。 







“没什么,看看你。”倾城答的淡然。 







“你怎么还是不擦干头发,很容易着凉,还总是不穿拖鞋,地板是大理石,很凉。”昂星埋怨他,“真不会照顾自己。” 







“那,以后你照顾我好不好?” 







“怎么可能,”昂星笑,“你又不是小孩子。而且,我们不同组织。” 







“对哦。你是一生堂的人,我是东乡门的人。”倾城喃喃自语。 







“你会照顾玫瑰吗?”倾城突然问。 







“当然。”昂星奇怪,“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来了?” 







“我和玫瑰,哪个比较好?” 







昂星笑,“你们怎么比,什么都不一样,什么好不好的?” 







“谁比较漂亮?” 







昂星看着倾城,倒答不出来了。按说,玫瑰也是不可多得的美人儿,但是真论面孔美,倾城远胜于玫瑰,倾城的容貌真的可以算得上是倾国倾城了,如果硬要说缺憾,那只能说,他是一个男孩子,而且,倾城身上透出的那种少年的不羁潇洒,有一股青春逼人的魅力,同时不经意间,他又会流露出几分少女的清纯羞涩,形成十分独特而突奇的气质,真的与众不同。 







“问你呢?谁比较漂亮?”倾城见昂星迟迟不答,追问道。 







“你们是不一样的,不能比较。”昂星皱起眉头。 







“你想不想要我?”倾城很直接地问。 







昂星早已习惯了他的这类问题,摇摇头,置之一笑。 







“我是很认真的在问你!” 







昂星调小电视的音量,语气温和地说:“你去休息吧。” 







倾城又站一会儿,砰地关上门。 







昂星悄悄松一口气。总是受这种试练,不多修行修行涵养工夫还真不行。 























第五节 







昂星又在四时许,来到天空城,,早有东乡门的人告诉他,倾城还无法下班,有人客需他陪。于是昂星叫一杯酒,悄悄坐在舞厅一角。 







舞厅另一边,倾城正陪着一位看似只三十出头的贵妇。 







贵妇手放倾城肩上,半边身子偎在倾城身上,握一杯酒,笑个不住,一面不住用手指轻抚倾城的脖颈。 







“你最近都好像无心工作似得。”贵妇怨到,“约你往东南亚一游,都不肯答应。难得我现在有空。” 







倾城握住贵妇的手,放在唇边轻吻一下,“我最近不方便出门,我老板不让我去。” 







“为什么。” 







“有人要整我呗。” 







贵妇瞪大眼睛,“什么人这么大胆!” 







倾城就着她的手,在她杯内喝一口酒,“我都不怕,你紧张什么。只是近期不便离开本市而已。” 







贵妇握住倾城的手,细细看他英俊的脸,“你可不能出事,我会伤心的。” 







“真的吗?” 







“当然,人家最担心的就是你了。” 







倾城再喝一口酒,将唇凑近那妇人,吻住她,将酒喂入她口中。贵妇似八爪鱼般紧紧抱着倾城不放。 







真的担心我吗?倾城在心中冷笑,真的仅仅只是担心我吗? 







昂星目睹这一幕,别转脸。 







“嗨。”有人打招呼。 







昂星抬头,“玫瑰。” 







玫瑰穿一袭银红色的丝绸吊带长裙,美好身段尽显,一脸柔和的笑意,轻轻坐在昂星身边。 







“来接人?” 







“是。来早了点。” 







“不,是客人加了钟数。” 







玫瑰向倾城处看了看,“那女人出手相当大方,东乡门的人对她十分巴结。倾城人很聪明,很会得哄客人开心,长客不少。” 







昂星不语。 







“你知道为什么他这样的小孩子这么受欢迎吗?” 







“不知道。” 







“因为年轻啊。年轻就是一切,什么也敌不过年轻。年轻真好。”玫瑰轻叹。 







昂星笑了,“玫瑰,你一样年轻。” 







“不。”玫瑰不无惆怅,“我老了,真的是不比十八二十了,你看看现在这天空城里当红的,都是才二十出头的小女孩子。” 







昂星轻轻把手放玫瑰肩上,“玫瑰,但是你是最善体人意,最温柔可人的玫瑰。” 







“昂星,你真会哄人开心。” 







昂星看出玫瑰已有七分醉意,于是轻轻让她的头靠在自己肩上,“玫瑰,你知我从不讲大话。” 







“谢谢!” 







远远的,倾城看到这一幕,脸上的笑意凝结,眯起眼睛。 







好不容易送走了贵妇人,昂星带倾城回家。 







已经过了一个月了,倾城没有第二次遇袭,于是东乡门里有人沉不住气了,开始向钱老大建议,可否答应客人的要求,让倾城外游。 







但是朱雀反对。 







自有一生堂的人传朱雀的话过来:“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卖。” 







钱老大权恒再三,还是同意朱雀的观点,让昂星继续保护倾城,一切小心从事。他们真心怕这根摇钱树受到伤害。 







越是平静,背后就越是有危机。昂星十分清楚这一点,多年来杀手的职业素养已经令到他十分的沉稳。他不动声色,但是内心不时提醒自己:注意!注意! 







倾城似乎早已不把上次受伤的事放在心上,东乡门自然也有人跳出来说了:“谁敢动我们的人,不想活了!”他仍不可外游,并仍与昂星住在一起,于是天天嚷无聊。 







昂星也觉得同住的生活很无奈,因为以往,都是自己一个人独享所有的空间,但是现在变成两个,还要适应对方的生活习惯,个性如他般的人,仍觉得不十分习惯。一向安静的他,面对倾城带来的种种噪音,也要花时间调适。 







但在不知不觉中,两个人开始习惯有对方的生活。 







昂星慢慢发现,倾城并不象初见的那般讨厌。他只是有时对于自己不喜欢的客人,态度冷淡些,说话尖刻些,在天空城内,他唱、笑,陪客人跳舞喝酒,一个牛郎能做的,他全做。但是回到住处,他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喜欢打电动,听热门音乐。 







最重要的是,昂星发现,倾城其实很寂寞,也很怕寂寞。他总是在天空城内尽情释放自己年轻的能量,喝大量的酒,回来倒头就睡,以此逃避。 







昂星也寂寞,但是,他会用其他方法来排缱。 







与昂星斗法,似乎成为倾城愉乐自己的一部分,他会在回来后,故意不停地吸烟,昂星本人并无烟瘾,也讨厌人家吸烟,倾城就故意与他唱反调,昂星无奈,只得多装一具空气调节器。 







反正,倾城似乎就想激怒昂星,但是为什么要激怒他,激怒他之后会怎么样,他完全不考虑。 







而昂星,似乎天天在修练着自己的涵养工夫,如老僧入定,不为所动。 







昂星想,日子长了,倾城总会自己觉得无聊而停止的,他必竟还是个孩子,而且,离任务结束的时间,只剩两个月了,一想到这儿,他就会忍不住开心起来,那时,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去请自己一生堂里的一众淘伴来家里了。 







昂星比预想的时间要早的来到天空城。 







有人告诉他,倾城在十楼,1009室,昂星上来一看,十楼有客房及二十一点的赌厅。他选了偏厅一处角落坐下来,正好可以斜看到1009室。 







昂星要一杯啤酒,静静等待。 







过了一会儿,1009走出来一位中年男子,一身高级白领的名贵衣饰,低下头整理了袖扣,脸带满意表情,勿勿离去。 







昂星不由心中纳罕,记错房号了。 







正想着,一转头发现玫瑰走过来。 







穿着钉有亮片的T恤和牛仔裤的玫瑰,脚上穿着一双大红色的高跟缎子拖鞋,看来她这爱红的毛病是改不了了。 







玫瑰笑着打招呼:“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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