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她还敢再次勇敢的踏出这一步吗?
然而就在这一刻,她忽然又想到了自己曾经蹉跎的近二十年,是的,真的是近二十年时间,如今想起来,却也转瞬即逝,恍然如一梦。她用近二十年终于证明了一个错误,看穿了人生百态。她仿佛只为了这个人,而他亦只为了她。既然这样,也没有什么可以多想的。其实无关时间的长短,只关她和她身边的那个人,彼此存在,彼此依靠,彼此刻骨铭心,彼此融为一体。
其实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并不是多么遥远的事情。
过了一会儿,诺兰敲门走了进来。
“小姐。”
声音温和好听,和他做事凌厉冷清、果断狠辣的风格完全是两个极致。
这些年在美国,诺兰时时出现在她身边,对她很是照顾,两人现在算是不错的朋友。
诺兰身材修长,容貌秀雅,眉目如画,如同古书中的仕子,令人一见难忘。虽然是个欧洲白人的长相,但是中文说的却异常的流利标准。
“今后,还要请您用心的对待殿下。”
他的声调很轻柔,眼底却有一种很深很复杂的眸光。他亦是了解清逸的,因此也清楚,一直以来她刻意保持的那最后的一丝距离和防备,在他眼里,其实一直是有一丝为自己的主子抱不平的,只是碍于凡森的面子和与清逸之间的情谊,始终不能够一探究竟,但是现在两人的婚事已经提上日程,作为一个从小看着凡森长大的如同大哥一般的存在,他不可能不在这个时候还保持沉默。
凡森是整个奥格拉斯家族的主心骨,他是奥格拉斯家族所有人心目中的神明和帝王,清逸虽然即将成为这个家族的主母,但是在他们这些人的心目中,凡森的位置永远是最特殊最尊崇的,他们之中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容忍有人对于自己视若神明的这个人不完全尽心。
“是,我会的。”清逸释然的微笑,眼底的真诚一览无余。
就在刚刚的一瞬间,她忽然想通了太多的事情,这一次她还是想再冒一次险,即使将来会后悔会受伤也没有关系。
人生有的时候必须要冒险,否则就只能错过很多东西,而她不想那样。谁说失败过一次,就注定会再次重蹈覆辙呢。
诺兰如释重负,终于也释然的对她一笑。
然后,他转身走了出去。
下午回到家,就听佣人说皓希感冒了,因为他坚持不去医院,这会儿还躺在房间里。
清逸听罢,不禁皱起了眉头,以皓希如今的知名度,去医院却是不方便。但是这些天她和孟庭苇都忙着集团的事情,无暇顾及其他,连皓希病了竟然也不知道,不觉很愧疚。
清逸推开皓希的房门,房间里一片寂静,她皱了皱眉,把心思从其他事情上移开,轻步走到病床前,见皓希苍白疲倦地阖着眼睛,唇色比枕头还要雪白。
他每次生病都是这样,却常常还要硬撑着打起精神工作,而每每当工作结束之后,他往往浑身的气力都仿佛被抽走了一般。也正是这样的敬业精神和对这份事业的无与伦比的热忱,才让他在屏幕上如此的大放异彩,如此的受大众的喜爱和追逐。
“小希,感觉怎么样?起来吃点东西好吗?”
知道他并没在睡,清逸拿起放在床头的一盅保温壶。她拧开盖子,鸡汤的香味溢了出来,引得人食指大动。
皓希听到是她的声音,立即挣开了眼睛,唇角勾起了灿然的笑意,眼里的愉悦令她无法忽视。
“姐姐,你回来了。”声音有点儿沙哑。
清逸坐到床边,握住皓希的手,“回来晚了,你生病了我都不知道,可是小希,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皓希眼神柔和地凝视她,“姐姐,你的工作那么忙,况且姐夫又刚刚从国外回来,我这不过是小小的感冒,吃了药就没事了,没必要让你担心啊!”
清逸的笑容像花瓣儿一样轻盈,手指抚上他的额头,感觉他的体温还算正常,才微微松了口气。
“你啊,总是这样懂事,姐姐照顾你是应该的,你有时候可以任性一些的。”她语重心长的说道,眉眼温和,眼眸中的关切一览无余。
“姐姐,我知道了,以后我就烦死你。”皓希似真似假的说着,一双乌黑清透地眼睛却悄然无痕的避开了清逸的眼睛,敛起了那淡然如水的浅浅忧伤。
“病了这么久,一定消耗了很多体力,应该补一补才对。”她调整病床的角度,让他的上半身稍微起来一点,然后,她吹凉勺子里的鸡汤,笑盈盈地说,“你不喜欢吃油腻的,我让凯西把鸡汤里的油全部吸走了,很清淡,也很香,你尝尝看?”
勺子喂到皓希的唇边。
他皱了皱秀眉,一张异常漂亮的脸上泛起丝丝抗拒,“姐姐,我没有胃口。”
“就尝一尝,好不好?”她笑得眉眼弯弯,“这个熬鸡汤的方子是我的独家秘方呢,你不想尝尝?”
他的睫毛缓缓抬起,脸上浮起一丝笑意,但仍是不准备喝汤,“姐姐,我这会儿真的不想喝,没有什么胃口。”
“小时候我生病,也是什么都不想吃,”她将勺中的鸡汤又吹凉一些,不容置疑的小心喂进他苍白的双唇中,“白叔叔就会熬这个鸡汤给我,放几颗红枣,再放一点中药,熬好几个小时,再把油全部吸走,然后我就会胃口大开的喝上一大碗。”
皓希看着她认真专注的侧脸,禁不住微微笑起来,全面妥协,一勺一勺的喝下她喂得汤。
她喂他喝了有小半碗的样子,才停下来。
“嗯,差不多了。”
第104章 肺腑之言
满意地将手中的碗放下;清逸按了床边的唤人铃;几乎立刻有女佣在门外应声;进来将屋内的东西收拾好。倚躺在床上;皓希的气色比刚才好了一些,双唇也不再苍白得像纸一样了。
她陪他静坐着;眼神淡淡的,唇边的笑意却很温暖。
眼睛望着落地的玻璃窗外;那大片大片如同花海一般的蔷薇花。
“姐姐,是谁种的这些花?”
随着她的目光望出去;过了一会儿,皓希好奇地问,又紧接着说:“或者;我应该问;是谁这么了解姐姐的喜好。”
虽然从美国来到这座别墅之后,他几乎连踏出房门的机会都很少。但是站在窗边,园子里触目所及的花卉,几乎都是蔷薇,各式品种的蔷薇几乎随处可见
“是姐夫吗?”他试探着问,查看她的神色。
清逸望着窗外,眼瞳依旧是淡淡的,唇角的笑容却很温柔,“不是,是白叔叔,这是他为我种上的,你喜欢吗?”
皓希握紧她的手,目光远远地落到花丛中,目光深邃而悠远,“喜欢,我很喜欢。”
怎么可能不喜欢呢?这是她最喜欢的花啊。一直以来,只要是她喜欢的东西,他也必定会喜欢的,只是她不知道而已。
“皓希,你看这些花朵,多壮观多美好啊,我一直喜欢这样的热烈和繁华,这样的花朵可以点亮我的视线和生活!”她的神色安静美好,唇角的笑容将她的眼睛都点亮了。
皓希看着她唇角宁静的笑容,也不禁笑了,只要她好,他就会好。
皓希吃了药,一直睡到晚上。
清逸再次进他房间的时候,他还没醒。她坐到他的床边,用手中沾了水的纱布,轻轻擦拭那双仍旧苍白干涸的唇片。她用最轻柔的力量,一点点去沾湿皓希的唇片,在微起的干裂处,她用濡湿的纱布反复地去湿润。
“咳,咳……”
沙哑的咳嗽声压抑地响起,清逸连忙凝神望去,见皓希的睫毛在苍白消瘦的面容上颤了颤,他望向天花板,眉心微微皱着,眼底仿佛有些不适,眼珠却是淡然的。
“是我弄疼你了吗?”
她有些担心地问,急声说,“小希,需要我去叫医生吗?”
他终于完全的清醒过来,连忙摇头一笑,“姐姐,别担心,我已经好了。”
清逸舒了口气,用温热的毛巾,轻轻帮他拭去额头和脖颈处细微的汗水,她正在考虑是先让他休息一下,还是先起床换一身干爽的衣服,房门处传来一点响声。
接着,孟庭苇从门口走了进来,她曼步走至皓希的床前。
“小姐,少爷。”
柔声低唤了两人一声,然后她坐在床畔,低头仔细的打量着脸色并不是很好地皓希。
“少爷,您好点儿了吗?病了怎么都不告诉我?”
孟庭苇轻轻握起皓希的手,凝望着他,她的身姿优美如剪影,良久,声音里充满了歉疚,她哑声说,“您没事了吧?”
皓希微笑着做起来,靠在床头,“我已经没什么事了,您别担心了,姐姐一直在照顾我呢。”
孟庭苇闻言一笑,“小姐一向细心,有她照顾你确实不用我担心了,但是你平时还是要多注意身体,工作别太劳累。”
皓希点头,“我明白的。”
床边,孟庭苇又温柔地对皓希说了很多话。其实这六年以来,她与清逸成为同盟,和这年幼的两兄妹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不知不觉间也对两个孩子产生了很深的感情,多数时候她甚至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
这不是没有原因的,清逸和皓希都是严重缺乏关爱的孩子,而且过早地成熟懂事,因此也就更加容易让人怜惜和不舍,更容易产生感情。现在,他们三个人之间并不是简单地雇用或者同盟关系,而是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关系,这样的情谊并不只是口头上而已。
孟庭苇接到一个电话出去之后,清逸抬起睫毛,望向面容苍白的皓希,忽然好奇般地说,“小希,你的绯闻女友最近怎么没有来电话了?”
皓希眉心一皱。
他缓缓地抬起头看向她,眼珠忽而淡漠,似乎有些不高兴。
清逸见此,笑得如同窗外竞相盛开的蔷薇,她伸出手,亲昵地抚了抚他的眉心,说,“好,你不想说,那就别说,姐姐只是开玩笑而已。”
皓希默默看着她,没有再说什么。
他的眼神很深,将她一直望到他的瞳孔深处,良久之后才疲倦地又将眼睛闭上。
他是这样默默的关注着她,默默地在心里爱慕着她,然而她却只是把他当成弟弟、亲人而已,这样一份无望的感情,他却只能一个人坚守,甚至不能让她有所觉察,不是不痛苦的,但是能看到她得到幸福,他痛苦却也高兴。
真正爱一个人,有时候就是要懂得放手和成全。
清逸吩咐佣人给皓希熬了他喜欢的皮蛋瘦肉粥,用人很快就把粥和小菜送到了房间。皓希也饿了,默默地就着小菜喝起粥来。
清逸走出他的房间,进了起居间,和接完电话的孟庭苇聊天。
纯白的地毯,紫色的水晶吊灯,一组黑色镶乳白边的宫廷式天鹅绒沙发,钴蓝色的英式茶具,闪闪的银质小勺,空气中散发着伯爵茶的袅袅香气。
将茶杯放回茶几上,孟庭苇坐直身体,目光郑重的盯着这个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女孩子,她缓声说,“小姐,听说奥格拉斯先生回国来了。”
“是的,昨天刚回来的。”黑色的天鹅绒沙发中,清逸一身黑色性感的ol短裙,颈间带着光芒闪耀的钻石项链,她垂目而坐,整个人娴静高贵,犹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