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也没有寒暄,赶紧坐下歇了歇,走了一路,幸好在天黑之前,凭借着记忆,找到了这个镇子,要不然只能在地头夜宿了。
“掌柜的,烧一壶水过来。”沐灵仙喊到。
然后手法娴熟的取出包袱里面早已经备好的茶叶,烫了茶壶后,洗茶后再泡好再递给了欧阳俊逸,:“如今只能是将就了。”
“这还将就呢!上号的猴魁茶叶。香味浓郁,茶汤清朗,果然是好茶。”掌柜的接过沐灵仙的话便夸赞起来。
“掌柜也是嗜茶之人啊!只闻了茶香,便知是何茶。品茶和品酒一样,非要是同道中人,才能够辨出其中微妙不同,否则便无乐趣可言了”欧阳俊逸夸赞到。
“其实要说好茶,我们这个山石镇倒是有一味好茶,不过因为长在这深山老林中,而又未通商路,所以没有几人知道。”掌柜的有些唏嘘。
“那是太好了,我便在掌柜这里住上几日,去看看这茶叶,到时候还请掌柜的指教。”欧阳俊逸一说起茶叶,便走不动路了,再说了,他为了振兴千山茶号,已经想了不少办法了。
但是唯独只有是有更多像雀舌这样的好茶叶,成为宫廷御用茶叶才行我,光靠产量很少炒制要求太高的“千山暮雪”是靠不住的。
掌柜的非常热情的同意了,两人随意吃了些山珍,味道虽然不错,但是不知道是累了还是怎样,沐灵仙吃得很少。
到了房中,沐灵仙见屏风后面已经冒起了热气,便知道掌柜的已经放好了洗澡水,突然计上心头,自己既然并未吃太多,那么便……
本来想要撒花瓣的,但是一想撒了花瓣便看不清楚她的曼妙身姿了。所以把自己最喜欢的蔷薇花瓣放回了自己的包袱。
很快,她听见了隔壁关门的声音,知道欧阳俊逸已经回屋了,便假意抽筋,大喊起来,喊了一会,发现自己真的抽筋了,而且疼得要命,什么叫做假戏真做,自己现在这样便是现世报,啊!然后疼得她抓不住浴盆的边缘,连喝了几口水,欧阳俊逸听见了,便飞快的走了进来,沐灵仙为此没关严的房门,倒是起了些作用,否则等欧阳俊逸撞开门,自己非要被洗澡水淹死不可。
欧阳俊逸冲到屏风后,便看见沐灵仙浑身*,在拼命的挣扎,并不是特别的有美感,欧阳俊逸想都没有想,便用旁边的衣服裹住她把她抱了起来,然后放她在床上。
沐灵仙还在被抽筋弄得面部都扭曲了,欧阳俊逸揉着她的小腿,然后点了一些穴位,抽筋便好多了,沐灵仙觉得自己的小腿是最好看的部位,几乎盈盈一握,又无任何的毛孔,白皙得如同婴儿的手臂一般,但是欧阳俊逸见她不抽筋了,拿了被子便给她盖住了。然后便出了门。
沐灵仙差点被欧阳俊逸气死,这个男的到底是不是男人啊!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居然有男的看都没有看一眼,沐灵仙觉得挫败极了,但是同时又燃起了和任务无关的斗志。
欧阳俊逸关上了沐灵仙的房门,他的眼睛基本上看光了沐灵仙身上所有的禁忌部位,但是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禁忌部位,并没有任何反应,过目不忘的本领让他想起了沐灵仙的身体,可是分明脑海中的脑袋却是上官玲珑的,然后慢慢地身体也变成了上官玲珑的……
那天上官玲珑喝了不少酒,自己完全放心不下她,想着之前她因为喝醉摔到头部,现在都还记不起自己是谁,如果现在自己走开了,万一再出点什么事情,岂不是会后悔莫及?自己蒙住的眼睛,想等着她睡了后再走。
果然玲珑遇水便挣扎起来,当时自己心中惊惧万分,完全不能有条不紊,伸手就去捞她,结果玲珑一耳光朝着自己扇了过来,这一扇不要紧,把自己遮眼的布条扇了下来,突然睁眼一看,看见玲珑姣好的身材凹凸有致的展现在自己的面前,自己立即满脸通红,别过脸去。但是过目不忘的本领让他现在仍然能够想起来。
自己到家的时候已经入夜了,虽然尚早,但是黑幕已经拉开,灯火初上,正是各个酒楼觥筹交错的时间,自己心中噗噗乱跳,这颗心今天已经快速跳动一天了,丝毫没有疲惫的意思,脸上的潮红还未退却。
如今不过只是回想,身体便有了反应,可是,玲珑也许将永远不再属于自己了,然后自己的身体却记住了她的气味。
第九回 李恪评李白 一吻定关系
近来无限伤心事,谁与话长更?从教分付,绿窗红泪,早雁初莺。当时领略,而今断送,总负多情。忽疑君到,漆灯风飐,痴数春星。
苏小月得到自由后和裴逸楼一起浪迹天涯,寻到沐灵仙便要一起去苦寒之地的的故事,慢慢的变成了长安城的一个传说,更让桃花庄的姑娘掀起羡慕和嫉妒,但是纵然嫉妒,有能如何,不过只能对着苏小月住过的空屋呸上几声。
曾经嘲笑过苏小月的痴念,傻念,嗔念的人,现在也不过是闭了嘴。一把相思,几处闲愁,白了少年头不悔无怨,终是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吧!
就连孙淮紫内心都有几分羡慕,虽然这种羡慕任何人都看不出来,她把自己的内心掩饰得密不透风,遮掩着自己无限苍凉,逼着自己站在高位,俯瞰众生,终究不如她手里的一颗棋子幸福。
桃花庄依然歌舞升平,如从前一般,没有两样,只是有姑娘在侍奉了客人后,会想,爱情,是不是真的不存在,还是说只是错付了人?如此便不要在想了吧!可是又完全控制不住内心的疑问。
虽然被癫了特别长时间,但是所幸休息了一会儿便没事了,加上饿,玲珑把无木递过来的野鸡腿三下五除二的就搞定了,吃相之难看绝无仅有,相比于李恪的优雅,玲珑就像个饿死鬼投胎,有时候玲珑都在想,这样一个翩然如清风,独秀于山林的男子,怎么会跟自己打成一片的。真是奇怪。不过吃饱了后,脑袋也不那么晕了,眼见着天就快要黑了,不能够再耽搁,得赶紧找地方宿下。
马车开始走起来的时候。玲珑吃饱喝足,心情大好,不由想起了四时歌,这个时候真是唱春天的歌的时候,随手捡了脑海里一首流行歌的调调便哼唱起来:“风轻云静正*。月淡星疏带浪摇。缶藓绿阴侵曲洞。水桃红艳映平潮。朝莺唤醒金闺梦,草杏妆成玉貌娇。乔柳垂溪频点翠,十分芳惠异香飘。”虽然后边因为一时间无法找到押韵的词。便啦啦啦啦的啦了好长时间。
但是无木却把歌词听了进去,认真的念了一遍,好词,果然是好词。
“嗯,这个歌是写四季的,什么时候再给你唱剩下的夏,秋,冬。现在唱剩下的三个季节不应景,眼下正是风吹云儿静幽幽。月淡星稀花香浓,桃花夭夭身姿窈,黄鹂声声柳上鸣的时候,离着夏天的聒噪还有些时候呢?”玲珑还是第一次有一点点大家闺秀的样子,故意的附庸风雅一番。
就连带着无木都特别的新奇:“说你没才气,就是唱的歌都这么的对仗工整。说你有才气,常常说话口无遮拦,大大咧咧,你的幺蛾子真是多。”无木敲了玲珑的头一下,嘭的一声。还挺响。
“你干嘛打我?你不是自己说最讨厌夏天的聒噪吗?夏天的虫鸣,吵得你觉都睡不好不是吗?”玲珑回敬到。
“什么牛头不对马嘴,再说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过我讨厌夏天了?”无木觉得莫名其妙。
“你教我《诗经》的时候,你说过最喜欢秋天落叶漫天飞舞,有人说是萧条,但是其实却是成熟,叶子掉了,才看得见果实。”玲珑仔细的想了一下,也就是在那时玲珑把无木当做知己的,知己有时候不是说从不斗嘴吵架,是心意相通,志趣相投。
“你连这个都记得?哈哈哈,哈哈哈,那我告诉你,我还喜欢蒙蒙细雨,萧萧风声,竹林微雾,林间鸟鸣。你可都记得?”无木乐不可支。
“你喜欢的这些东西,都是美得紧,谁不喜欢?难道还喜欢毒日头,暴风雨,地震还有海啸啊?神经病!”玲珑一着急,又口无遮拦了,幸好古人不知道神经病是什么,要不然自己就死得难看了。
“神经病?是什么。”
“公子,有客栈,是否宿下?”三黑救了玲珑一命。
“宿下,宿下,我可困得很了。”马车没有停稳,玲珑就赶紧跳下去,要逃走。
无木一把抓住她,然后说了句:“慢点,也不怕摔?”语气平缓温柔,就像是父母的宠爱,让玲珑一时间鼻酸。
回来的路上,除了桃花坞,玲珑发现景致完全和来时不同,无木故意选了更加偏远难走的路,为的只是让自己不要见到熟悉的景色,然后睹物思人吧!
那种感觉渐渐淡了,本就没有认识多久,分开的日子反倒比在一起的日子长,只是在他小小的桃花源中,玲珑觉得那种恬淡的小日子,恐怕一去不复返了吧!
以后在玲珑眼前的路,是一条未知的,不知道通向何方的十字路口,无法选择,只能听天由命,甚至,无法预知自己的生死,只是知道李恪的每一个节点,这种感觉让玲珑觉得好不踏实。
无木以为玲珑已经睡了,便悄悄走上了房顶,这个客栈非常的低矮,只不过二楼,独到之处了有一个能够上房顶坐着看星星的梯子,无木一进客栈的时候便发现了,走上去找了个地方坐下,发现不远处玲珑抬头望着月朗星稀的天空,用手托着脸,看得呆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连自己这么个大活人已经上楼了都没有发现。
“想什么呢?竟痴了?”无木声音虽然很小,但是还是吓了玲珑一跳。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玲珑说到,这才发现不知觉带出了李白的诗,李白的诗虽然字句简单,但是却意境极深,根本不是玲珑能够达到的水平,说话有些不敢看无木。
“是啊!离着天如此静,都不敢高声说话了。不过这话定不是你说,是谁人说?定是个及其有才的人!”好吧!还是被无木发现了,虽然有点不爽,但是毕竟那个人是李白,是诗仙,跟他比自己算老几呢?
“他是我非常喜欢,非常佩服的一个前辈,非常喜欢喝酒,喜欢在花下独酌,月下舞剑。”玲珑憧憬地说到。不过和一个古人说一个更远的古人,这种感觉实在是不怎妙,有一种后脊背凉悠悠地感觉。
“什么时候真想会一会你口中的那个前辈,他一定是个桀骜不驯,任性风流的雅士。”不知道无木是怎么把这些看起来毫不相干的词组合在一起的,但是却形容的那么贴切,就好像真的认识李白一样。
“不说他了,你这次回了长安城后有什么打算。”玲珑虽然记得李恪是贞观七年去的封地,但是今年属于他的事情应该有很多,首先是封了秦州都督,今年应该还会被指婚,但是现在这些都不能说,因为还没有发生,还是听他怎么说吧!
“不知道,只知道父皇说我到了该成婚的年龄了。”无木说完,眼神里面无限落寞,是的,他的婚事已经决定,绝不可能更改,他没有任何的话语权。
玲珑看着他的脸,突然觉得他真的好可怜,贞观五年到贞观二十年,漫长的十五年,他无子嗣,且和一个可能不相爱的女子在一起,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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