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王妃 作者:圣兰苗苗(潇湘vip2014-06-19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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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王妃 作者:圣兰苗苗(潇湘vip2014-06-19完结)-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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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换乐璇挠头了,她就是睡得迷迷糊糊地顺嘴一说,这家伙居然也能当成个噱头来吸引十四爷的注意?她要是没有有趣的东西呢!

    “反正有趣话是你说的,若无趣要罚也不是罚我!”乐璇眼瞧着百里失歌一边说话,一边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笑容,顿时便有一种想掐死他的冲动!

    ------题外话------

    大家猜猜看,这有趣儿的究竟会是什么呢?

 第29章 我这儿不欢迎玄凌璃的人

    午后的阳光正酣,十四正一脸玩味地看着眼前这个小少年,百里似乎早已经跟他混熟了,看百里的样子,该是真的拿她当个少年了吧?市井上的那群傻子说他是少年,他却一眼便看得出这不过是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丫头,女扮男装也想在他的驼城闯出点名堂来,他倒是很想看看她究竟能有多大能耐。

    百里失歌却是一脸的兴奋:“快,什么有趣儿的东西,我都等不及了呢!”

    乐璇扁扁嘴,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

    乐璇从袖中掏出一串配饰,那红线穿着的几个铜钱大小的珠儿,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晶莹剔透,竟如同那冬日里房檐上垂下了的冰溜儿,反射着太阳耀眼的光芒,格外夺目灿烂。

    十四有些好奇,这已近春天,她是从哪儿搞来的冰球呢?

    “你从怀里掏出冰球来,是算戏法么?”百里失歌眨着小鹿一般的眼睛,仔细地盯着“冰球”看了一会,也没发现什么不同,便伸手去夺,才碰触,便惊呼:“哎,居然不是冰球,是温的,是温的!”

    十四伸手去触碰,竟真的不是冰球,那珠儿分明还带着体温,若是冰,一早便化了。十四不禁牵起嘴角:“果真是个有趣儿的,这是何物?”

    乐璇冲十四坦然一笑:“就是一种如同铜铁、陶瓷一般的人工制品——玻璃。”

    乐璇初入驼城时便发现这驼城竟然盛产石英,这便让乐璇动了制造玻璃的念头,她若是可以做这玻璃制品的龙头老大,便真的不愁以后半辈子没产业了。

    不过,想想若是整个天朝一掷千金地买玻璃杯,也是件挺有趣的事儿!

    十四原本挂在嘴边的笑容却顿时消失了,一双浓眉也紧皱起来:“你说,叫玻璃?”十四眯了眯双眼,冷冷一哼:“百里,送客,我这儿不欢迎玄凌璃的人!”说完,便甩袖径直而去。

    乐璇有些惊讶,她似乎并没有想把玻璃跟十二联系在一起,不过十四说的也没有错,她确实与十二交好。像十四这种放浪不羁的人,原来也有放不开的心结。只是十二对玄凌珏那么好,对玄凌瑨也不算太差,没有理由与十四交恶啊!

    也许,这事儿只有十二才能解释了吧?

    百里失笑也扁扁嘴,满脸都是纠结:“走吧,王公子,十四爷最讨厌与十二皇子有关的人了,恐怕你在这驼城要难熬了!”

    这突然的反转让如乐璇般冷静的人都有片刻迟疑,在驼城,得罪了十四爷会是怎样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

    玉黎庄的后院并不大,当初乐璇用了不过半天的时间便已经归置得井井有条,天井里的一棵参天杨树才微微泛着绿意,在夕阳的照耀下拖出一条长长的影子。乐璇站在阴影里,思考着接下来该如何处理。

    方如喜会对她恭敬有加,不得不说是有十四爷的面子在,如今十四跟她闹翻了,她又该如何立足,如何挽回呢?

    忽而一个黑影闪现,乐璇抬头,便见一个黑衣人恭敬地站在她面前:“乐小姐,王爷派属下送信来。”

    玄凌珏?乐璇微微怔了一霎,才接了信件:“关于我在驼城的事情,你们王爷可差人打点过?”

    静谧的夜,只有清脆的瀑布声充斥着整个萧山,漫山已经是满满的春意盎然,虽然入夜,却还是可以嗅到清新的草香。玄凌珏负手而立,望着窗外不甚明朗的月光。

    乐璇传话说她觉得方如喜的态度十分可疑,可他虽然派人打点了驼城的商户,却并没有知会方如喜。

    只是乐璇想多了吗?玄凌珏是相信乐璇的判断的,所以这一切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除了他以外,还有他人在关注着乐璇的一举一动。

    思及至此,玄凌珏不由得抿紧薄唇,绝不能让乐璇受到伤害。负在身后的手握紧,将那玻璃珠串完全覆盖。

    一片月光下尚未安睡的还有乐璇,虽然夜已经深了,乐璇却仍旧清醒地立在杨树下。天鹰走了三天了吧,估计应该已经到了萧山。

    乐璇不仅开始反思自己的表现,为什么这么依赖玄凌珏,他不过派了个属下来,她便迫不及待地将自己所做的一切分享给他听?

    甚至还带着炫耀地将刚刚做好的玻璃串儿送了过去,她这是怎么了?

    期待着玄凌珏的眼中会出现如十四一般好奇的神情吗?

    乐璇不仅愤愤地拍了拍自己的头,她这是胡思乱想什么呢!有这时间不如想想怎么把玻璃推广开,在天朝变成一种奢侈品吧?

    所有的奢侈品都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必须要有名人的认可和支持,而有能够推广玻璃的能力的人,却只有十四最适合。

    十四啊,乐璇微微叹气,想起玄凌珏带给她的信,信里简单地讲述了十二与十四所谓的过节,让她突然对这个十四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十三皇子玄凌瑾与十四皇子玄凌璨是禧妃所生的一对双胞胎,因为与十二年龄相仿,从小便与十二玩在一起,无论是玄凌珏称帝时在原来的王府里,还是清君侧后玄泽称帝住进皇宫,三个人始终是形影不离的。

    十二年前,皇宫大兴土木,修建了一个硕大的荷花池,三个小孩便好奇地跑去看荷花,不想十三与十四两人双双落进湖水之中,十二呼救了许久也无人发现他们的存在,只得自己跳进湖水里去救人,谁知只救到了十四,再去救十三时,却发现他已经没有了气息。

    这次游湖,原本就是十四的主意,所以十四始终坚持,十二应该先救十三的,他才是该死的那一个,也是因此,十四每次提及十二,都是满心愤愤,其实连十二都清楚,与其说十四是在恨十二,还不如说他是在恨自己。

    乐璇浅笑,十四到底只是个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感情的孩子啊!

    “这大半夜的不去睡觉,是在等我吗?”一个诡谲妖娆的声音从房檐上传来,乐璇抬头,便看见一袭红衣立在房檐上。

    ------题外话------

    话说苗苗还真滴去查了一下,大家放心,玻璃是古代就可以制造的哦!玻璃最初由火山喷出的酸性岩凝固而得,约公元前3700年前,古埃及人已制出玻璃装饰品和简单玻璃器皿,当时只有有色玻璃。约公元前1000年前,中国制造出无色玻璃。

 第30章 这是什么恶趣味啊!

    乐璇不由得微微皱了皱眉:“百里失笑?”

    “别动,就是这个神情!”百里失笑牵起一侧嘴角,纵身一跃到乐璇身前,捻起兰花指在她眉间一点,“可算在你脸上看见点惊讶了,否则我百里失笑的成就感就统统毁在你手上了!”

    乐璇皱眉:“你又是来带我走的?”

    “不了,现在不需要了!”百里失笑轻轻摇头,“我现在要陪着你!”百里失笑的笑意还涔在嘴角,却已经兰指微动,两枚梨花针带着幽蓝的光射向院子的角落,乐璇随着他的手看去,便见鬼瞳抽搐着倒在地上。

    “你的针有毒!”乐璇不禁怒目圆瞪。

    “真聪明!”百里失笑浅浅一笑,仿佛刚刚射杀的不过是个躲在暗处的蝼蚁。

    “解药拿出来!”乐璇竟也不知哪儿来的底气,冲着百里怒吼,“谁准你随便杀我的人!”

    百里失笑不怒反笑:“杀了她又如何,不过是个小丫头,大不了陪你一个就是了!还有……”百里失笑猛地掐住了乐璇的脖子,“谁准你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的!”

    乐璇冷哼:“你不是来陪我的?若是杀了我,你是准备到地府陪我去么?”

    百里失笑撇嘴,一双柔夷顺着乐璇的脖颈向上移,掐住了乐璇的脸蛋:“你死了我也一样可以陪着你啊,你的尸体肯定比你活蹦乱跳的听话多了,我每天给你换最漂亮衣服,画最美的妆,用最好的熏香掩盖你死后的味道,在这方面你是可以绝对相信我的审美的,保证三年后你下葬的时候还跟刚死的时候一样!”

    乐璇嫌弃地皱眉:“这是什么恶趣味啊!你不是有恋尸癖吧?难怪百里失歌会让你养成这种模样!”

    “百里失歌?”百里失笑瞪大眼睛,松开钳制着她的手,“百里失歌在驼城?那那那,解药给你,不许告诉他我出现过!”百里失笑将解药往乐璇手里一塞,便转身要走。

    还没起身,便被乐璇拽住了手腕:“哎,别走哇,你不是要陪我么,再说兄弟见面分外脸红的事情,我乐璇怎么愿意错过呢!”

    借着幽暗的月光,乐璇还是看见了百里失笑微微尴尬的神情,这种带着些许脸红的百里失笑她还是第一次见到。百里失歌在百里失笑这儿是一个怎样的存在,乐璇似乎大概猜得到一些了。

    果然,世上总是一物降一物的。

    百里失笑低头瞧了瞧握着他手腕的小白手,怔忪了一瞬,才挥手便给了乐璇一个爆栗,趁着乐璇微怔的时候跳到了房檐上:“休想抓住我的把柄,否则小心你的小命。”

    乐璇抬头看着百里失笑略带仓皇地消失在夜色之中,也知他有段时间不会再来纠缠,便直接冲过去将解药塞进了鬼瞳的口中。

    她是不是该庆幸百里失笑并没有在针上下那见血封喉的剧毒?亦或者如百里失笑这样三观不正的人,看着一个人中慢性毒受尽折磨致死更合他的胃口。

    乐璇忽而想起他那日在萧山给她吃的药丸,究竟是在她脉搏中摸出了什么,会让他突然改变了想法呢?

    鬼瞳醒来时还带着不小的惊吓:“王公子,那红衣男子……”

    乐璇却面色平静地看着鬼瞳:“也算是个教训吧,鬼瞳,我眼中向来揉不得沙子,我不管是谁让你看着我,有没有恶意,若是再发现你监视我,别怪我手下不留情。这次只是中毒,也许下一次,就是尸骨无存。”

    鬼瞳瑟缩地抿唇,轻轻点头:“鬼瞳知道错了,娘说,若是王公子发现了,便请您去见一见她。”

    乐璇扬眉:“你娘让你监视我?还要见我?”

    驼城中的倚笑楼带着边城特有的豪放气,不见合欢香烛舞榭歌台,也没有那天性风流的书生饮酒赋诗,却随处可见那醉生梦死的恩客手中搂紧的卖笑美人,亲亲我我恩恩爱爱,倒是丝毫不避讳。乐璇撇嘴冷笑,在这地方待得时间越长,就越觉得这个驼城格外开放。

    “呦,公子,您这是头次来吧?”一个穿着花哨的老鸨不知从何处蹭过来,乐璇都不抬眼,推出一锭碎银子,便冷冷开口:“我找天香。”

    老鸨收了银子,却微微皱眉:“公子的品味还真是独特,桃花,带这位公子去楼上找天香。”

    天香所在的房间是二楼最里面的一个小房间,已近傍晚,房间却还不曾点灯,打眼看起来似乎是个不常有人进出的角落。桃花也不多留,几乎是用逃的便离开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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