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刚刚脱裤子的时候不小心弄疼了。对不起啊!”笑嘻嘻地道歉,颇没诚意。
“不需要!”冷哼一声别过头去,像是多看一眼便会污了眼睛。
胡悠瘪瘪嘴,猛地从苏晗手里抢过衣服,一件件打开,一件件摸了个遍:“料子不错啊!你是地主家的小少爷吧?”
那孩子目瞪口呆看着,脸一僵。
重新叠好,递过去,笑得那叫一个不怀好意:“你身娇柔贵的,快穿上吧!不然地主老爷该心疼了。”
握了握拳,忽然站起,居然比胡悠还略微高一些:“赏你了!还有,小爷才不是地主家的孩子!”
“啧啧,难道是皇帝家的?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光屁股也光得这么有气势的呢!”
“悠儿,不得胡说!”苏晗虽然搞不清楚两个孩子之间究竟有什么恩怨弄得这么剑拔弩张,不过胡悠这句大不敬的话还是要及时喝止的,随即又转而温言问道:“小兄弟看样子应该不是附近人家的吧?马上天就要黑了,下山的路不好走。不如告诉我你家住在何处,我送你回去。”
“多谢好意,不用。”面对自己的救命恩人,不自觉便放软了语气:“我叫人来接我。”
说完,两根手指放在嘴里,吹起了响哨。
片刻,便闻一声尖细长鸣,一只通体雪白的幼鹰俯冲而至,落在孩子的肩头,亲昵地蹭了又蹭。
“微风,去把左护卫带来。”
鹰儿叫了一声似是应承,旋即振翅,转瞬不见。
“这位大哥,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日后但有所需,可往百里外的沈府,报我沈棠的名号,沈家上下定当全力相助。”
一番话,说得字正腔圆不卑不亢,全然不似一个寻常八九岁的幼童,可见,绝对不是出身在普通人家。
苏晗朗朗一笑:“我刚才说了,不过是举手之劳,小兄弟不用放在心上。什么救命之恩不救命之恩的,可是万万担当不起,别平白折了我的福分。”
那孩子直到此时才仔细瞧了他几眼,终是破颐而笑。即便五官尚未曾长开,却霎那有了几分耀目之感:“既然如此,我便交了你这个朋友。我叫沈棠,字维扬,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苏晗,字仲卿。这是我的外甥,名叫胡悠。”
沈棠的目光轻轻在胡悠身上一转,勉强压下厌恶,单单只冲着苏晗一抱拳:“幸会。”
夕阳下,他那寸缕未着的小身板挺得笔直,倒像是穿了最华贵的衣衫似的。于是那水蜜桃一般的小臀 瓣,还有那昂然的粉色‘小鸡鸡’便越发显眼起来。
天天跟着一帮‘光腚小弟’在一起厮混的胡悠,对此本来早已视觉疲劳,只不过,粗养的娃儿毕竟没有这种有钱人家的少爷生得有观赏价值,于是便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沈棠的小脸一黑,觉得无论是侧转还是背转还是正对反正无论怎么站立都别扭得紧,只好僵立不动,嘴巴忿忿然无声开阖,看那口型应当是:‘死阉人’……
胡悠一脸坏笑刚想再逗逗他,忽闻一阵翅膀扑棱声,那只小白鹰去而复返,绕着沈棠的头打了几个转,方才又停在他的肩上,照例亲昵地蹭个不停。看得胡悠艳羡不已:“好通人性的鸟儿呀!”
“什么鸟?微风是一只雄鹰!”
“鹰还不就是鸟!鸟啊鸟啊,来,给我摸摸。”
沈棠见状大骇,连退数步:“你离我的微风远点儿!”
胡悠觉得伤自尊了:“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只破鸟吗?”
苏晗只好笑着阻止了两人之间的斗嘴:“悠儿,你比人家大,怎么也不知道让着一点儿?如果你喜欢鹰的话,改日我给你捕一只来也就是了。”
“真哒?!”胡悠大喜,一把抱住他的腰:“小舅舅是全天下最好的小舅舅了!”
沈棠站得远远的瞅着这对奇怪舅甥,皱皱眉,叹了口气。为什么苏晗这样的人会有一个‘阉人’外甥,而且,还是个如此讨厌的‘阉人’……
苏晗的衣服尚且未干,紧紧贴着身子,抱着的时候有一股混合着体温的清浅凉意,很舒服,让胡悠不想放开。
“小舅舅……”
“嗯?”
“你怎么干吃不长肉啊?要像人家地主家的孩子那样肉嘟嘟的才好。”
“…………”
沈棠怒:“我不是地主家的!”
正在扯皮,胡悠忽觉眼前一花,一个劲装身影几个起跃便至沈棠的跟前,声音里有一丝惊诧:“少主人,你……”
沈棠则继续保持着昂首挺胸的凛然气势,手一挥,言简意赅:“丢了,走!”
那人的目光在胡悠手中的衣服一扫而过,什么都没说,只脱下外衫包住沈棠,然后将其负于背后,足尖一点,纵身而起,在白鹰的指引下,穿梭于林间,眨眼便消失不见。唯有一个稚嫩却清亮的童声远远传来:“苏大哥,沈府恭候,后会有期!”
苏晗笑了笑还未答话,胡悠已抢先大嚷:“记得帮我们多准备一些地主家的余粮!”
默了默,旋即怒吼回来:“我不是我不是我不是地主家的!你个……阉~人~~……”
苏晗疑惑:“他说什么人?”
“他说那个潭里的水能淹死个人。”
“哦……”
下山的时候,胡悠翻了翻手里的衣服:“小舅舅,哪里有当铺?把这几件当了,好歹也能弄几个玉米馒头吧?”
“不止,至少能换二三十只烧鸡。”
“烧鸡?!那是肉啊!!”
胡悠的眼睛里顿时冒出了绿油油的亮光,来到这里好几个月了,连肉沫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过,差点儿忘了,这个世上最美味的食物不是玉米馒头,而是肉,鸡肉鸭肉猪肉羊肉牛肉人肉……呃……最后一个貌似暂时还没到那个程度。不过,沈棠那小子白白嫩嫩跟里的小哪吒似的,倒是真让人忍不住想炖来吃了……
“一身衣服就这么值钱,难道真是皇帝的儿子?”
苏晗抬手敲了她脑门一个爆栗:“悠儿,这种话切记不可在旁人面前乱说,否则,是要惹来大祸的!”
“知道啦,小舅舅又不是旁人。对了,那姓沈的小子到底是什么人啊?”
“定远侯沈策的独子。”
斑驳树影下,苏晗的眸色仿若深了深,一顿,旋即轻笑:“所以,如果你能保证当了小侯爷的衣服,还有命可以拿了银子去吃烧鸡的话,镇子里倒是有一家当铺,明儿个一早去,晚上就能回来。记得啊,帮我带些辣酱回来。啊~辣酱配烧鸡,美味呀美味……”
“…………”
————————————
————————————
一个月后,苏晗真的给胡悠捕来了一只幼鹰,不过不是白色,而是纯黑的。
胡悠那个兴奋,直接跳起来搂住苏晗的脖子就在他脸上响亮地啄了一口。
只不过,这个吻,除了让那只鹰小小地吃惊了一下之外,在两个人的心里都没有留下什么印记。
因为,苏晗是以一种父辈的慈爱来看待的。而胡悠,则由于亢奋过度导致大脑暂时性神经失调,所以压根儿就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按照苏晗的指点,胡悠开始‘熬鹰’。
用了整整三天三夜的时间与鹰大眼瞪小眼的互瞪,谁也不能睡觉,据说,这样就可以摧毁鹰的意志,让其彻底臣服。熬成以后,任凭飞到哪里去,最终都会乖乖飞回到主人的身边。
第四天,双眼血红的胡悠带着同样兔子眼的小鹰来到了山谷的空地,无比自豪地向苏晗宣称,‘熬鹰’成功了!
然后,解开链子,手潇洒地那么一挥,鹰立时展翅高飞,毫不留恋,瞬间便成了一个小黑点。
胡悠昂着脑袋仰望云宵,自信满满地等啊等,等啊等啊等,从太阳当头照一直等到太阳小偏西,连根鹰毛都没有等回来……
这时,苏晗已经躺在草坡上睡了几小觉,伸个懒腰爬起来:“悠儿,回家吃饭了。”
胡悠眼泪汪汪:“小舅舅,小鹰为什么不回来啊?”
“我又不是鹰,我怎么知道?”
“……可是你说熬三天就能熬成的。”
“对呀,是三天就可以了啊!只不过,我刚刚想起来,之前忘了告诉你,在‘熬鹰’的时候是不能喂东西给它吃的。”
“……你是故意的吧?”
“因为我觉得不给吃的实在太残忍了。所以想试试看,如果正常喂食只是不让它休息的话能不能熬成,现在看来,果然还是不行呀!”
泪奔控诉:“……你耍我!”
一本正经:“不,悠儿,我是想借此告诉你三件事。第一,祖传的东西总是有道理的,不要想着能轻易将其改变。第二,如果想费时费力去验证什么东西的话,最好的办法是让别人代劳。第三,越是言之凿凿之人,越是有可能所言非实,比如,你小舅舅我。”
“…………”
胡悠气恼疲累至极,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撒泼放赖,苏晗得意大笑,俯身将她抱入怀中,轻抚其背软语相慰。
少顷,一个沉沉睡去,一个含笑为其拭去腮边的泪水。
斜阳下,两人,一影。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宝莲灯前传》里除了大美人杨戬之外,那个小哪吒真是让人心水得冒泡啊……好想咬两口~囧
第十一章 小舅舅的往事
夏末,秋风渐起。
苏晗随郑锦往邻县已十日,未归,胡悠甚是蔫菜。
在领着众小弟跟隔壁村的孩子又干赢了一架后,胡悠百无聊赖地爬到村口大树上睡午觉,这一睡便睡到了日落月升,五脏庙鼓乐齐鸣。
揉着眼打着哈欠,正想从树上出溜下来时,恰好看到两个人远远走来,定睛一瞧,立时便如打了鸡血一般浑身的毛孔都舒展了个遍。想飞扑迎上,却又生生顿住,忍笑藏于枝叶间,待二人自树下走过,方蹑手蹑脚爬下,悄悄跟上。
却见他们径直绕过家的正门,至后院侧门,先后入内。
胡悠呆了呆,半年多以来,郑锦还从来没有踏进过这个小院半步,今儿个是刮的什么龙卷风把村长大人的脑子给刮坏了?
苏晗临走前只说是去办事,具体的也没多讲。而张氏这十天来倒是罕见的一次飙也没有发,彻底把胡悠当成了空气。让原本做好了准备要单枪匹马与之好好斗斗法的某人大为泄气,颇有千钧之拳打到一团胖乎乎棉花上的感觉,弄得连削‘大少爷’都没有了借口,生活实在是少了很多乐趣。
‘母老虎’突然转了性,莫非与苏晗爷儿俩去办的事情有关?
胡悠越想越是好奇,便悄磨叽爬上墙头,伏低了身子屏息凝气的偷窥。
当先的郑锦略微佝偻着腰,背着的手里照例赚着那杆走动不离身的老烟枪,左右看了看院内的环境,停在一块大石边。
随后的苏晗一袭半旧青布长衫,越发衬得其清瘦单薄却肩背挺拔,上前一步,以袖拂去石上尘土,侍立一旁。
郑锦坐下,苏晗躬身为其点燃烟丝。火光明灭间,父慈子孝。
少顷,苏晗转到郑锦面前,撩衫跪下,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响头,复直起身子,侧面望去,背脊若苍松,然而,脖颈弯折。风吹过,掀起袖管,可见紧握成拳的手,骨节峥嵘。
郑锦默然不语,只管吞云吐雾,片刻工夫,便在两人间升腾起一片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