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立秋之后才开始采蘑菇,绝对不是因为有毒无毒的关系。
一般来说,从杨树桩上长出来的无毒,而且比较好吃,通常人们称这种蘑菇为杨树蘑。次之便是松树蘑。而从平地上长出来的就不如树桩上的,因为那大多是从动物尸体上长出来的。
而吃蘑菇最大的忌讳就是有鲜艳颜色的蘑菇一定不要碰,一般是有毒的。
不过既然此二人称不立秋坚决不能吃,她也就没再坚持。而是坐在那里等着他们给自己烧麦粒吃。
这个季节是烧麦粒最好的季节,因为此时的麦粒不但丰满且还有嚼劲。
先是找一些干枯的树枝,引火烧旺,就可以将麦穗放在上面烤,也可以埋在烧红的柴火里烧,总之很简单。待麦穗烧得黑乎乎的,
麦芒都烧成了灰,就将包着壳的麦穗放在手心里一搓,那粒子和谷壳便自然脱落,将谷壳轻轻吹掉,剩余的便全是烧熟的麦粒了,放在嘴里一嚼,外酥里嫩,还有丝丝甜味,真是满口麦香之气,好吃得不得了!
吃完烧麦粒,裴子慧抹了抹嘴,歪头问裴子唐,“二哥,咱们村是不是有一个姓金叫金柱的人?”
“有啊!”裴子唐继续搓揉着手中没吃完的麦穗道:“不过他不姓金,他是姓兰,叫兰金柱。”
“姓兰?”裴子慧不由奇怪,既然姓兰,那他家就应该是本村的落地户了,是兰氏家族里的人,凭她对本村的了解,但凡是本村的落地户,家中的田地都是不少的,就算过不上什么富裕的日子,但是温饱总是能解决的。但是那日听裴子芙的口气,这兰金柱家可不是一般的穷呢。
“对,就是姓兰。”楚牧接话道:“金柱是他们家老大,老二叫银柱,老三是铜柱,老四叫铁柱。”他嘿嘿一笑,“反正就是金银铜铁四根柱子。”
“那他们家还有什么人?”
“还有一个爹。”裴子唐答道:“因为金柱爹的一只眼睛有点歪,所以村里的人就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兰老歪。听咱祖母说以前兰老歪家的日子过得还不错,有田有牛,年年还有余粮。但是金柱的娘病了,不但把家底子都花空了,还卖了耕牛,卖了余粮,好像那家中的田地也卖了不少。后来金柱娘走了,兰老歪就有点呆呆傻傻的,听说金柱他们几个能活下来,也还多靠他们的族人和亲戚帮助呢!”
“那金柱这个人怎么样?人品可好?身体如何?”她连连发问。
楚牧歪了歪脑袋,说道:“人品还行,这几年他们家也就靠他在撑着,左邻右舍的大娘婶子们也都挺喜欢他的,就是家里太穷,娶不上媳妇。至于身体嘛,人高马大的,人家耕地用牛,他家没牛,他自己都能当牛使唤。”
裴子慧点点头,心想这兰金柱倒也是个勤劳肯干的,若是还能真心待子芙,倒也是个良人的首选。
“妹妹,你打听那金柱干啥?”裴子唐起身踩灭了烧麦穗的火苗,“他家就住整天吵架的那个凌家的前院,你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就路过他家屋后的。”
“没事儿,我就是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听那些婶子大娘们提过金柱,然后就胡乱打听一下。”裴子慧笑道:“不过说起那天天吵架的凌家,现在还吵吗?”
“这两天还真是没听到。”裴子唐说完,将目光转向楚牧,问:“牧子哥你有听到凌家吵架吗?”
楚牧摇头:“我也没听到。”
如此几人围着村中的麦田和山脚走了那么一大圈。本来是从村东出去的,结果却是饶到村西回来的。
进村时,正好路过凌正坤家和兰金柱家。
裴子慧隔着院前的栅栏,不动声色地向凌正坤家的院内观看。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子正在院内坐着,手里似乎在摆弄着什么好玩的东西,很是聚精会神的样子。一个二十多岁的妇人,正抱着一捆柳条叶喂院内栓着的三只羊,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妇人正蹲在小园内拔青菜,看上去很是风平浪静。
她不由微微放下心来,再转头去看金柱家,果然是大吃一惊。
那是一座四间的泥草房,由于年久失修,草顶上已经长起了绿色的苔藓,远远看去,竟像是黑色泥墙的房子上面,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一般。所以由此便可以想象出这房子有多少年没有修整过,也可以想象到逢了雨天,那房子肯定是要漏雨的。
而房子四周的栅栏几乎是七凌八落的左右歪斜着,风一刮就会倒下去的样子。栅栏里侧除了一条用来走路的小道之外,还有一个小园子,虽然里面也种了一些家常小菜,但却由于无人打理而荒草丛生。
裴子慧不由摇了摇头,心想:过日子还是要有个女人的。
第018节:有客
更新时间2014…3…6 7:01:46 字数:3054
说到女人,裴子慧就不得不想到自己的母亲段香瑶了。
虽然农家女子没什么学问,但用通情达礼,温柔贤惠来形容她是一点都不为过的。何况她还长得柳叶弯目,花容月貌。虽然衣着破旧无光,但却丝毫不能掩饰她眼中那种熠熠生辉的神韵。
孝敬公婆,和睦妯娌。
与裴逸之更是琴瑟和谐,举案齐眉。
对几个孩子,包括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楚牧在内,同样舐犊情深;含辛茹苦。
所以说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都不能不说她是一个好女人。
可是让裴子慧奇怪的是,事到如今,她也穿过来有四个月之久,不知道为什么从没去过外婆家,也没见外婆家来过人,甚至父亲和母亲包括那两个哥哥对于母亲的娘家似乎连提都没有提过,至少在她的印象中是没有的。
这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有好多次她都想对段氏问及此事,但又觉得不妥。就思虑着找个机会从侧面问一下大哥或二哥算了,以免若是真有什么不妥的事,惹了怀孕中的段氏心里不痛快,那当真是不值得了。
不过还不待她找大哥和二哥问出口,他们的大姑裴逸华便抱着一只大母鸡回来了。
裴逸华是叶氏嫁到裴家后生的第一个孩子,是裴家的长女,后来嫁到了距兰家沟五里路的丁家窑,夫家是丁家窑的落地户姓丁,祖上积了那么几十亩的田产,所以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对这个娘家也算没少帮衬的。
当年裴逸华订亲的时候,是叶氏做的主。所以这就成了她后来炫耀的资本,常常瞪着眼睛对大伙道:“当年逸华的亲事就是我亲自给定的,瞧瞧现在人家过得好不好?再过两年就要盖瓦房了。”
就连那肖氏也常常在两个女儿面前唠叨道:“将来你们能嫁得像你大姑母一样好就行了!虽然也是农家,但终归衣食不愁,宽裕的时候还能帮一帮娘家。”
日子久了,这位大姑母在几个孩子心目中似乎就成了那种“幸福女人”的象征。再者她一次次送回的粮食种子,磨好的细粮,在镇上提回的二斤猪肉……所以,渐渐的她也就在裴家人心目中变得举足轻重起来。
不过肖氏的心里还打着另一个如意算盘。
裴逸华嫁到丁家后一共生养了一儿一女,儿子十岁叫大春,女儿六岁叫小麦。她有心将自己的女儿许配一个给丁家的大春,可是子芙大人家整整四岁,她有些说不出口。子蓉虽然与大春的年龄相当,但是裴逸华和叶氏没吐这个口,她自是也不好主动提及,而且毕竟长幼有序,大女儿子芙和儿子子桥这亲事还没着落,总不能把最小的,只有八岁的子蓉给定出去吧。传出去了也要被乡里乡亲们笑话,
会说她巴望着人家丁家日子过得红火,抬着脸往上贴。
子桥也就罢了,是个男娃。而且年龄还小,还不急。
只是这子芙都十四岁了,倒是该找一户好人家配出去了。她一旦嫁了人,那么张罗着给子蓉订个亲,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不过这裴逸华虽然离娘家只有五里路,但并不是常常回来的。有个什么事儿,或是捎点什么东西回来,也都是托给来回走动的同村人,或是交给大春来跑腿。因为裴逸华的丈夫是个极为老实的人,但凡家里有什么事都是她里里外外一把手的张罗着,所以不是逢年过节,她也很少回娘家来。
这次回来,也是因为叶氏过生辰。
“娘!”裴逸华笑得亲善,将抱着的大母鸡放在了院中,“您过生日,我也没什么好孝敬您的,就把这只大母鸡抱来了,您若想吃鸡蛋,就养下来。若是想吃鸡肉,那就一刀杀了。”
叶氏面上是瞪了裴逸华一眼,其实心里高兴着呢,谦虚道:“拿这干啥?我这儿也养着六只母鸡,天天下着鸡蛋呢。”
“您的是您的,这是我孝敬您的,您若不缺鸡蛋吃,就杀了吃鸡肉吧,养养身子。”裴逸华笑着说道。
“这孩子!”叶氏笑瞪她一眼,说道:“这个时候正是母鸡下蛋的好时候,哪能随便杀了。要杀也得等到冬天了,母鸡只吃食不下蛋的时候才能杀。”
“好,好,好!”裴逸华笑道:“反正这鸡我是给您了,想怎么办你自己决定就是了。”
叶氏也笑,转身张罗着安排饭食去了。
在叶氏眼中,这闺女和儿媳妇就是不一样。就说裴逸静吧,她处处护着,一直长到十五岁,就那么如小姐一般养着,过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日子。日子一久,裴逸静自己竟也觉得自己与其它人不一样了,总是学着叶氏的样子,见人连眼皮都懒得抬一眼,似乎永远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而这位大姑裴逸华,虽然叶氏待她也一样亲厚,看着她的笑,那是直到眼底的,与平时和儿媳妇们相处,那是完全两样的。且不说肖氏和段氏并不是她的亲儿媳妇,就说那宋氏这位亲生的儿媳妇,在叶氏的心目中,那与她的两位闺女也是无法比的。
不过裴逸华与裴逸静倒是不同。她不但见人面上就带笑,与哥嫂弟妹,甚至这些侄子侄女们之间,根本就看不出与哪个亲与哪个疏,似乎个个都一样,这让人不由就对她生出几分好感来。
午饭后,男孩子们都出去玩去了。
叶氏带着几个儿媳妇和两个闺女坐在院中的大槐树下乘凉。裴逸华和裴逸静围坐在叶氏身边,裴子芙和裴子蓉则围在肖氏身边,裴子慧坐在段氏身旁,唯有宋氏孤身一人坐在那里,显得有几分落寞。
裴逸华笑望着段氏越来越大的肚子,笑道:“二嫂这肚子真是不小,我怀小麦的那会儿,到生的时候肚子也没这么大,你这是还有多久才生?”
段氏笑道:“还要一个月。”
裴逸华的目光就围着段氏的肚子前后左右看了一遍,不由笑出声音:“依我看啊,二嫂这胎是个小子。”说着又望向叶氏,“娘,您说呢?您看二嫂怀的是不是小子?”
叶氏用鼻子“哼”了一声,晴蜓点水般瞟了一眼段氏的肚子,道:“肚子不尖,反而扁平发大,后腰也泛粗,是小子的胎象。”
段氏就笑了起来,“我倒是希望再生个闺女给子慧做伴呢!”
“生什么,这可由不得你。”裴逸华笑得爽朗。看着裴三裴逸涧的媳妇宋玉梅,孤单单地坐在那里不说话,于是欠了欠身,一把抓住宋氏的手,缓声道:“三弟妹你还是没怀上吗?”
语气里虽然满是关心,并没有半分责怪的意思。
但宋玉梅闻听此话,脸上却是不大好看了。本来看着人家怀胎,心里想着自己多年不孕,已经够不舒服的了。现在又被人这么直接了当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