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他葫芦里买了什么药,又转头继续看下去。
原来我竟看露了一个人,随他们进来的,还有一个粉妆玉琢唇红齿白的小童,看上去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五官玲珑眉目如画,身上披着一件月白色的衫子,小腿在衣摆下方若隐若现,那衫子在灯下有种半透明的质感,看来竟似里面未着其他衣物。但此刻他秀美的眉头微微皱起,额头上也洇出一层薄薄的汗珠,像是忍耐着什么。
与翁儒翰一同进来的那个女人,长相只能算是中人之姿,只是眉眼间流露出一种风尘和狐媚之气,她身上的衣着华丽细致,我想到之前听到的描述,猜想这个女人,怕就是他们口中那个被翁儒翰赎身的紫颜。
翁儒翰本人和白日里见着的样子,没什么两样——他们显然没有觉察到我们的存在。
这种时刻,他们到书房来做什么?沈逸风要我看的,又是什么?
第二十六章
我屏住呼吸,等待着翁儒翰的下一步行动。
那个可能是紫颜的女人,在三个人都进入室内之后,将门窗都关闭起来。
这件屋子,离主建筑的距离较远,几乎可以用偏僻来形容,他们还做的这么小心翼翼,显然是要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大约沈逸风想让我看的,就是这个。
自一进到这里,我就觉得这室内的陈设有些不和谐的地方,但始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翁儒翰将那个小童抱上书桌,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我觉得不对的,正是这张桌子。
翁儒翰书房里的陈设,多以竹制品为主,只有这张书桌,不仅是由紫檀木制成,而且厚重且大,桌面离地也不高。若说翁儒翰是为了放更多书卷,显然也说不过去,因为那上面根本连一本书都没有放。
当翁儒翰分开那小童的腿的时候,我想我知道了那张桌子的用途。我又转头看着沈逸风,难道沈大公子这样高雅之人,居然带我来看这种龌龊事情,也不知道他到底什么目的。
沈逸风显然也为眼前的事情所惊讶,他瞪大了眼睛透过箱子上他刚悄悄划开的一个小洞看着外面,发现我看他,又是脸红又是焦急,只是此时苦的是不能开口。
我猜测这事件大约也超出了他想象的范围,与他原本的计划也相去甚远。
“文绪,给爹看看姨娘帮你弄的怎样了。”翁儒翰柔声说道,如果不是亲眼见到他所作所为,所有人只会觉得他正对自己的孩子表示关爱。
可惜他这个时候,正将那应该是他儿子的孩子大大分开,虽然他背对着我们不能看见他在做什么,但猜也猜得到,他是在看那孩子会荫部,而且看的显然相当仔细。
那个被他唤做“文绪”的孩子,似乎因为他的碰触,轻轻挣动了一下,嘴里溢出的呻吟,怎么听都蕴涵着浓厚的情欲。
翁儒翰到底在对这孩子做什么?我疑问间,他错开身子,道:“紫颜,你来看看,文绪这里有些肿了,你是怎么搞的。”
果然是紫颜……不过这个时候我关心的重点已经不在这个女人身上。
文绪的腿被分的很开,膝盖已经贴到他的胸口,翁儒翰这一错身,恰好将他下身暴露在我们眼前,原来这孩子的确没有着里衣,而他的后|穴之中,赫然插着一根粗大的玉势。
我有点想作呕的感觉,这翁文绪生得如此娇艳可怜,柔弱之感远胜女子,比那紫颜的相貌身段好上数倍不止,再加上这么个场面,如果没有猜错,这翁儒翰将紫颜赎身带回,只是为了调教他这儿子。
沈逸风已经别过脸去,脸上流露出震惊和厌恶,我在心中叹口气,也转过脸不去看外面的情形。
这箱子空间本就狭小,我俩动作一变,他的脸却靠在我的胸口,他的表情看不清楚,口中呼出的热气透过衣服轻拂着我的胸口,有点麻麻痒痒的感觉。
突然外面那孩子惊叫了一声,我急忙转头去看,只见紫颜正伏在他下身,头置于他两腿之间,而那根玉势,已经被翁儒翰拿在手中。
此时此刻,我觉得我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这间屋子并非翁儒翰的书房,根本就是他为了掩人耳目的一个所在。
难道竟然要我们耳濡目染这场龌龊的性茭?虽然我心里厌恶,但若只是听听,尚无所谓,不过沈逸风显然已经不太舒服,我能看见他握住我衣服的手,指关节因为用力已经有些发白。
他是不是又想起了那个噩梦般的狱中的夜晚?
我伸出手臂小心环住他,努力避过发出声音的可能,然后将他搂在怀里,轻轻抚摸着他的背。记得过去那只野猫也是这样,在雷阵雨的天气,只要一打雷它就变得很紧张,竖起一身的毛,而只要将它抱在怀里轻轻抚弄,它就会放松身子乖乖睡着。
沈逸风的身子果然柔软了下去,他整个身体的重量似乎都压了过来,这让我有些吃不消。
此时只听外面那紫颜道:“既然事毕,奴婢就下去了,老爷和少爷就慢慢来吧。”那声音果然是魅惑动人,不愧是勾栏院中的被翁老爷相中的老手。我又好奇向锁眼望去,紫颜恰好在那时退出房去,关了房门。
屋里渐渐弥漫着某种香熏的味道,人体纠缠、低呤喘息、衣衫厮磨混合着发出的声音是那样的淫糜和挑逗。
我的身体渐渐有些发热,呼吸也急促起来,下腹急剧涌上的热潮让我不由得有些咬牙切齿,此刻我明白,那香熏看来是有催|情的作用,不过这个时候,我根本一动也不敢动,只能任由欲望在身体里慢慢堆积。
沈逸风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知道,这香怕是对他也产生了影响。
我们动也不敢动,这一刻所有的刺激,恐怕都能带来不好的后果。
第二十七章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我几乎已经以为自己到达了极限,屋里两人似乎是终于结束了那场我所不能接受的情事,翁儒翰轻声安慰着声音里带着哽咽的翁文绪,其间夹杂着悉悉索索的衣物摩擦声,大约是他们正在着衣。
“绪儿,紫颜说你现在已较过去好了许多,必有一天会不再用那情黛。”翁儒翰声音很是温和,若不是知道说话的对象是他儿子,我估计我会觉得那是他深爱的情人。
翁文绪并没有回答他,不过翁儒翰居然笑出声来,还是那种极其满意的笑声,我想那孩子一定是做了什么。
他估计是抱起翁文绪离开,我们听见门咔的一声合上,但外面的灯光却没有熄灭。我再次自锁眼中望出去,他们确实已经离开。
我终于松懈下来,吐出一口憋在胸中的沉重气息,打开箱子的顶盖。
身上的冲动和欲望,怎样都得找个地方宣泄才是,不过现在显然不具备这种条件,此时此刻我只想寻觅一个无人的角落自行解决,但沈逸风压在我身上,一动也不动,连带得我也动弹不得。
他该不会是因为缺氧晕倒了吧?我推了推他,他口中却发出了暧昧不明的声音。
“凡……杨凡,这是……怎么回事?他们用了……药?”沈逸风的反映看来比我严重的多,他眼神已有些迷茫,双颊泛起粉红,眼中也饱含氤氳水汽,艳红的唇轻轻开合,流露出无匹的媚惑。
完了,我觉得我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发生了断裂,现在我们这个样子,算不算干柴烈火?
看起来找个角落自我解决这个问题已经成了泡影,先要将眼前这个问题人物解决才是。
沈逸风像是无意识的在我身上轻轻的磨蹭,老天!他不知道这是在玩火么?我长叹一口气,在手臂上狠狠咬了一口,欲望总算下去了许多。
我将手伸向他的下体,他的荫茎果然已经坚硬火热,不过我想我大约也好不到那里去。算了,现在时间无多,还是一起解决吧,不过这个箱子真是太窄,估计不好施展。
我勉强拨开他,爬出箱子,又将他抱出来放在那书桌之上,沈逸风发出意味不明的呻吟,长而浓密的睫毛轻轻颤动。本来实在不愿意用翁儒翰用过那处,不过环视左右,再无没有比它更适合的地方。
我动手除去沈逸风的衣物,他脸上流露出一丝惊恐,我停下动作,轻轻在他耳边道:“逸风,没事,我不会对你做那件事,相信我。”
他点点头,垂下眼帘,只是身子还微微颤抖着,我想这是他本能的害怕,但现在显然没有更多时间让他放松精神,因为我自己也快到了极限。
沈逸风不反抗,我不费多时将两人身上的衣物都悉数除净,躺在他边上,他的身体立即变得僵硬——他还是在害怕。
我和他面对面将身体贴在一起,伸手握住我俩的棒棒开始摩擦,说实话这本来该是很无奈很无情趣的一件事情,但屋里暧昧的空气似乎在沈逸风无意溢出的呻吟中变得浓郁起来,他的手指用力的抓着我的肩膀,指尖深深陷入我的皮肉之中,微微张开的殷红双唇里,粉嫩的舌缓慢滑过齿间。
我的手更卖力的做着套弄的运动,在这种情况下一次解决两个人的问题我还没有尝试过,不过只是那里运动显然太过于枯燥。
沈逸风那已然超越了性别的魅力刺激着我,而这种时候放纵一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反正我和他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关系——虽然那是两方都非自愿。
我吻上那张早已诱惑我多时的唇,其中的甜蜜滋味超出了我的想象,沈逸风显然没有太多这方面的经验,他羞涩的躲避着我的舌头,牙齿还几次碰到它。不过他生涩的表现,倒让我有些莫名的高兴。
很快,他便沉浸在这个吻里,他的反应也变得主动起来,他的手在我身上慢慢滑过,引发出一串串的火焰。
身体已经滚烫到吓人的程度,我产生了我的手会被我们两人的那摩擦着的欲望烫伤的错觉。
空虚在体内蔓延开去,我从来没有像这样想要身下这个人,但我的残存理智告诉我,这只是药物的关系。
就这样交换着吻和爱抚,我们差不多同时迸发在我手中。
高潮过去之后是疲惫和沉默,沈逸风的眼神渐渐清明,突然坐起身来,什么也没说,跳下桌子捡起衣服,一边穿一边道:“我们赶快离开吧,时间已然不多了。”
他没有看我的眼睛,但他的耳朵和后颈红成一片。
我本想解释两句,可不知该从何说起,于是保持沉默,今天的事情太过突然,我想不仅是他,我自己也多多少少受了些打击。
擦干净手中我们二人的体液,还未待我将衣服穿上,就听沈逸风警觉的喝道:“谁在外面?”
我顿时觉得尴尬无比,我们在人家这私密的地方偷窥也就罢了,居然做这种事情还被人发现,也不知道外面那人是不是翁儒翰,不过如果真是他,我觉得我们这梁子,怕是就此结上。
“在下也不知道能在此看见如此活色生香的场面,若是不小心打搅二位,是在下不对了。”来人一脸笑容的走了进来,我看见他的脸,不由得大吃一惊。
第二十八章
那人见我盯着他,微微一笑,抱拳道:“杨兄,别来无恙?”
拥有一张平凡的脸,身上的凌厉气势却让人难以忽视的这个人,其实和我有过一面之缘——赵仕杰,记得上次看见他的时候是在东宛,原來他也顺利逃出。
我实在没有觉得在这里会遇到认识的对象——如果他算是我认识的人。
说实话我对此人一无所知,司徒过去没有提过此人任何事情,沈逸风也似乎对他不甚了解。我来不及想他和翁儒翰可能的关系,当务之急还是和沈逸风快些离开比较好。如果赵仕杰认识翁儒翰,我想他极有可能将在这里看见我们的事告诉翁儒翰,如果我站在翁儒翰的立场,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