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并不是没有成果的。
魔族和联军在东方的势力范围犬牙交错,战线往往纵深千余里,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魔族据点旁边是一个联军据点,双方人马在相隔不到千米的地方远远看着,有时还彼此大声喊话聊天,但是都不敢进攻。这种情况下狙击手就很起作用。东方修仙者的飞剑不适合狙击,因为万一飞剑袭击失败反被魔族摧毁,那么施放飞剑的人会因气血相关的飞剑被毁而受重伤。所以狙击手还是得靠人类。人类的狙击枪对魔族的肉体还是有很大威胁的,魔族再生能力很强,但毕竟不是不死身,魔族的脑和妖族的心脏一样,都是其致命点,狙击手们当然都要有一枪爆头的本领才能狙杀魔兵了。而魔族数千年来一直生活在地底魔界(这个地底不同于地底下的意思,地底只是一种说法,一种概念,事实上魔界是属于一种异次元空间。说地底魔界是为了和天界区分,天界和魔界都是属于异次元空间,当然,是和地球隔得非常近的异次元空间,近得只隔着一张纸),科技完全没有进步,他们的远距离攻击方式还是魔法和弓弩,所以经常吃人类狙击手的暗亏。
妖族在此战中居功至伟,妖圣孙悟空于是成为联军的几个领袖之一。现在人类世界联军中,东天神族的领袖是天界兵马大元帅托塔天王李靖,西天神族的领袖是大天使长加百列,吸血族领袖是狄更斯,他还一同统领弱智的兽人族,而黑巫族,早在魔族入侵的第一时间就投靠魔族了。人类的领袖,自然是伟大英明的联合国秘书长了!当然,由于人类国家众多,世界各地都安排了代理领袖,比如妖圣就兼任妖族领袖和中国的抗战委员会主席,而托塔天王由于以前是人类,也勉为其难地当上了中国联合军方面的军事总指挥。妖圣打仗是可以的,冲锋是强大的,但是,他对战略一窍不通,他更适合作为冲锋陷阵的战士和精神领袖,而不适合当军事指挥。
※※※
现在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红尘小队,就是妖圣直属的二十个小队中的一个,实力在二十个小队中排名前三。
转过一个街角,前方的道路被一座肉山挡住了。红尘一脚踢飞这具横在路上的挡路的魔族坐骑恐兽的尸体(恐兽,魔族骑兵坐骑,样子像恐龙,用四足奔跑,头上生有两角,可用来刺击,比钢铁坚硬),那比大象还粗上一圈的恐兽尸体被她踢飞十几米,摔成一团肉酱。跟在她后面的风魔铃月伸出小舌头,对旁边的蓝风轻声说:“呀,好暴力!”蓝风凑到她耳边说:“你是新来的,还不知道吧?我们队长号称天下第一暴力女,她最喜欢的节目是把俘虏的魔族贵族一刀刀凌迟,把肉条放在油锅里炸熟了喂恐兽……她还特别喜欢留下魔族贵族的生殖器最后才割……”听到这风魔铃月的脸色有些发白,勉强笑道:“算了,你还是不要说了。”
两人的窃窃私语并没有瞒过红尘的耳朵,但她本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所以并不在意。踢飞恐兽后,地上出现一个下水道铁盖,红尘吸了口气,说:“魔气,有魔兵躲到里面去了。”
巨灵神的弟子,身高超过两米四的向云嘿嘿一笑,大步上前,红尘及其他队员后退十米。向云单膝跪地,铁拳对着铁盖一拳轰去,轰然巨响中,拳劲将铁盖击穿,一团紫色的血花激射上天,铁盖周围的水泥路面突然破裂,五条黑影自下水道中暴起,寒光连闪,五柄弯刀斩向向云。向云那一拳将一名正躲在下水道铁盖下的魔兵轰得粉碎,逼出了另五个魔兵。
面对五名魔兵的联手合击,向云不闪不避,暴喝一声:“天野流星!”双拳飞快地轰出,漫天的拳劲将那五名魔刀的钢刀粉碎,拳劲余势不停,直击上魔兵身体,“砰砰”连响不绝,每个魔兵至少身中十拳,全都吐血飞退,重重地坠在地上,身上黑色的铁甲尽碎,中拳处都破开一个碗大的血洞,血洞飞快地愈合,那五个魔兵也都挣扎着身体想要站起来。
“留下一个俘虏,其余的杀掉。”红尘冷冷地下令。
向云走上前去,一拳一个,击碎了四个魔兵的脑袋,将最后一个魔兵提到红尘身前,重重地顿到地上。红尘抬起右脚,用脚尖点上那个年轻的魔兵的下巴,将他的头抬起来让围上来的队员看清他的样子。
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魔兵,金色的头发乱糟糟的,沾满污泥的面孔很清秀,从外貌上看与人类没有任何区别,只是眼珠子是紫色的。
“说,你是哪个魔将下属的,躲在这里想干什么?这周围还有没有其他的魔兵?”红尘冷冷地问。
“呸!”那个魔兵很轻蔑地啐了红尘一口,唾沫星子溅上了红尘的军装。红尘不以为意,道:“再问一次,你是哪个魔将下属的,躲在这里想干什么?周围还有没有其他魔兵?”
那魔兵不作声,挑衅地看着红尘,眼神十分桀骜。
“杀了。”红尘说完这句话,转身就走。身后传来一声高呼:“太阳万岁!”然后便是砰地一声爆头的声音。
向云快步走到红尘身后,轻蔑地说:“明明是生存在黑暗中的魔族,偏偏崇拜光明的太阳,真是变态。”
齐肩的金发扎成马尾,一脸斯文的神骑士斯洛。欧文笑道:“正是因为他们长年生活在腥臭黑暗的魔界中,所以才崇拜光明的太阳,才想夺得这块有清新空气阳光雨露的大地啊!”
腰里别着个银质十字架,脸色比较苍白的神父雷。欧姆说:“如果不是魔族的天性是征服和毁灭,我们也用不着和他们战斗,完全可以给他们一块土地,和他们和平共处的。”
“这是天性呢,自从创世之战中魔族被赶入地底魔界后,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重新回到地上,夺回这个大地。可是他们的手段,神、人、妖都不能接受呢!”美丽的四翼天使席拉。斯通说。众人都表示赞同。
领头的红尘忽然停下脚步,“底下有人。”
有着褐色头发,非常英俊的吸血绅士布朗。科德拉克点点头,“我也感觉到人类的生命气息了,但是很微弱,好像垂死的人。”
李萧说:“下面是下水道,什么人会躲在下水道里?”
“管他呢,救起来不就知道了?”向云说着,一拳轰开地面,跳了下去,不多时便抱着一个浑身赤裸,身上、脸上都染满污泥的男子跳了上来。
“哈哈,是个裸男哦!”李萧坏笑着,用雨水洗净那奄奄一息的男子身上的污泥,风魔铃月和火奂马上红着脸,尖叫着别过了脸,而天使小姐席拉和红尘则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男子。
洗净了的男子露出身上白嫩的皮肤,头发很长,直达臀部,有着英俊到完美的东方人面孔,身材很匀称,堪称黄金分割。
“喂喂,我说,你们两位女士请转过头好吗?这是一个裸男哦!虽然他的皮肤看上去比女人还嫩,虽然他的身材很有诱惑力,但请你们矜持一点好吗?”李萧大呼小叫起来。
席拉耸耸肩:“我是天使,我们在天堂里都不穿衣服的,裸男我见得多了。”
“晕!”李萧非常夸张地做了一个晕倒的动作。
“好了别闹了,给他件衣服披上,神父负责把他救活,我们再巡逻一圈就回驻地。”红尘下了命令。 ← → │││││││ │ 用户名: 密码: 温馨提示: 1。评论请文明用语;请给作者多一些支持。 2。请不要留下QQ;电话号码以及E…mail地址;以防被他人利用。 友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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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乱世·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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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文 第三十九章 乱世·无名 再世惊云 红尘小队的驻地在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小村落中,这里离那个残破的城市只有不到三十公里。小村落四面环山,座落在山间盆地,村后有一条小溪流过,村子整体规模不大,房屋多是土木结构,建筑十分简陋。驻扎在这里的只有五百名人类士兵外加一个红尘小队,平民也不是很多,只有两百多户千余口人。村落三面的山坡是一块一块的梯田,种植着人类目前最需要的粮食和药草。化学药品固然效果好,但在这个每天都有大量人员伤亡的年代,一切医药用品自是多多益善了。
这个村落没有建设价值,因为它正处在魔族和人类的战线之中,随时可能被魔军袭击,化为一片废墟。虽然村子的地理位置算得上比较隐蔽,但魔族的空中巡逻兵还是随时可以发现这里的。住在这里的平民多是没来得及撤到大后方,又或是城市被毁时逃到了山里,后被红尘小队给找出来聚集到一起的。
村子四面都建有三米高的土木围墙,围墙交接处则是用石块垒起来的雕堡,虽然这样的防御工事在魔族的魔法弹和投石车面前显得不堪一击,但总是聊胜于无,普通的人类士兵还是需要掩体来保护他们脆弱的肉体的。
村子里普通士兵的武器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火器,每人的标准配置都是一长一短两把枪,外加枪刺、匕首,虽然在冷兵器搏斗时人类士兵和魔族士兵相差不止一等,但七个训练有素的人类士兵还是可以干掉一个魔族普通士兵的。贵族的话,则需要更多的人类士兵。
迫击炮、火箭筒、重机枪等重型火器这里也有相当一部分,但弹药补给却无法跟上,当真被魔军正面强攻的话,估计半个小时之内重火器的弹药储备就会全部打光。轻火器虽然能支持一阵,但杀伤效果却不如重火器好,到最后还是必须与魔军展开肉搏。
简单说来,如果魔军由一个三等公爵领队,只需要两百魔兵就可以将这个村子里所有人全部杀光,有希望逃掉的只有红尘小队的高手,而如果是二等公爵的话,那就连红尘小队都会全军覆没。
不过魔族现在并没有那么多高等贵族,所以没有哪个高等贵族会闲得没事来突击这个并没有多大战略价值的小村子。
红尘小队回到驻地后雨就停了,村子里四散着泥土的芬芳,村中主道上铺着的青石板被雨水淋得干干净,亮得可以照出人影来。
现在,红尘小队的十一个队员正在红尘的军帐中,围着捡回来的裸男,议论一件很奇怪的事。
“我肯定,他身上没有任何魔法波动。”雷神父斩钉截铁地说。
“不会吧?”年轻的天师道道士魔红挠挠后脑勺,迷惑地说:“他到底是什么人?没有任何魔法波动,甚至连经脉都没有。整个身体里完全是空的,这种体质,百年不遇呀!”
“的确,他这种体质,不能练魔法,不能修道,就算我给他初拥,他也只能成为最低等的丧尸。”布朗。科德拉克说。
“嘿嘿,长得像个神仙中人,其实呢,却是个垃圾中人,这种身体,当兵都没力气,没有经脉,全身会虚软无力,看来他是个只能拿筷子吃饭的废物啊!”李萧皱着眉头说。
“怎么办?队长,这种废物我们要养着吗?是不是扔了完事?我们没有多余的粮食喂他,打起来的话也没有多余的人手照顾他。”向云已经开始后悔把这小子救回来了。
红尘冷冷地看着床上已换上一袭干净的军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