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云劫火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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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云劫火鸳鸯-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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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他摇摇不稳地站了起来,眼前的景物,模糊一片。
  伟岸老者怪笑道:“好小子,你真是命大,还能站……咦!”
  双目暴睁,张口结舌,望着武同春脚前的彩玉,赤红的睑起了变化,脱口又道:“彩玉牌!”
  这一声“彩玉牌”,使武同春的神智突然振作起来。
  紫衣少女说过,这彩玉可以保命,想来是被震倒地时掉出来的,努力一眨限,视线清晰了些,不错,彩玉正在脚前,映着日光,发出斑斓彩霞,费力地弯下腰,捡在手中。
  伟岸老者粟声道:“你怎么会有这东西?”
  武同春喘息着道:“阁下管不着!”
  难道这块彩玉真的可以保命?伟岸老者又道:“小于,你跟彩玉主人是什么关系?”
  彩玉主人是谁?是那紫衣少女么?武同春冷冷地道:“我不必告诉你。”
  伟岸老者怔住了,他似有什么顾忌。
  一块彩玉,能镇住这可怕的人物,那彩玉主人就简直不可思议了。如果说,紫衣少女真的是“黑纱女”,那彩玉主人可能便是她师父“接引婆婆”了。
  心念之中,他将彩玉放回怀里,心里闪现了一线生机。
  伟岸老者目中厉芒一闪,道:“你以为老夫不敢杀你?”
  话虽如此,气焰已不似先前的嚣张。
  反正不是敌手,武同春已经不在乎了,平静地道:“阁下尽管下手就是!”
  伟岸老者的巨掌,再次扬了起来……武同春冷寂地注定对方,不言不动,生死已不由自己做主,一切只有付之命运,现在别说是一掌,一个指头他也受不了。
  传岸老者的手掌没有拍出,僵持了片刻,放落手掌,沉声道:“小子,今天算你命大,等老夫查明真相之后,可就难说了。”
  说完,巨大的身躯一晃,眨眼而没。
  伟岸老者的身影消失了,武同春的心反而狂跳起来,刚才真是生死一发,如果对方不顾一切出手,彩玉只是个表征,决救不了他。
  呆了一阵,首先想到的是疗伤,方才老者那一掌,份量相当不轻,如果不是他很基深厚就再也起不来了。
  在原地疗伤,当然不行,万一伟岸老者改了心意回头,那可就什么都完了。眼前就是山区,入山是最聪明的办法。
  于是,他凭着一丝残存的真力,忍着痛楚,往山里走去,他故意避开山道,手足并用,朝最荒僻的地方走。
  他现在的情况,说多狼狈有多狼狈。
  爬过两道山岭,越过一条小溪,竭尽残余内力,登上一座险峻而怪石峰峰的峰头,选了个较深的石穴,停了下来。
  力已用尽,内腑阵阵抽痛,他躺了下来,四肢百骸,像是全被拆散了。
  日头沉落山背,瞑气四合,石穴暗了下来。
  武同春坐起身,盘膝,运起内功心法治疗。
  朝阳冲开晓雾,石穴重见光明,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
  武同春疗伤完毕,气血顺畅,功力尽复,起身出穴,迎着旭日,深深做了几次吐纳,意念又回到现实里,对那伟岸老者,他连恨意都没有,只把速返当作年灾月厄,一颗心仍在许中和身上,别的,似乎都不值得他想,除了许中和这段过节,对于江湖,他的心早死了,即使有时冲动,也是暂时的。
  他下定决心,再找到对方时,决不开口说半句话,见面就下杀手。
  暮地里,突然有人声传了过来———“那小子受了重伤,能跑到哪里去?”
  “定在附近!”
  “可是连个可疑的鬼影子都没有看到……”
  “也许另外几条路的已经逮到了他。”
  武同春心头一霞,不用说,是在搜索自己,他倾耳听下去。
  “这里石窟不少。”
  “搜上一遍,我们回头。”
  “我说老李,这事情可真怪,太上护法已经逮到了他,把他放了,现在却又出动这么多人找他……”
  “不懂的事少开口。”
  “老李,为了这么个小子,竟然要太上护法亲自出马……”
  “你懂个屁,这是威信问题,本会传出的‘天地符’,只这一面没收回,会主十分震怒,传下金令,非逮到他不可。”
  武同春大为激动,原来那伟岸老者是“天地会”的太上护法,看样子对方是必得自己而甘心,这么一来,真是要寸步难行了。
  心念未已,两名黑衣武上,从乱石中现身出来,襟上有“天地会”的标志。
  武同春迅快地闪了开去,借着石林掩护,转到另一个方位,无疑地,这附近全是对方的人,他不愿惹事。
  两名武土搜了一阵之后,下峰而去。
  武同春松了口大气。
  突地,一个阴恻恻的声音起自身后,道:“好小子,看你能飞上天去。”
  武同春这一惊非同小可,一颗心登时收紧,拔剑回身,一张阴沉可怖的面孔映人眼帘,是个黑衫中年,一脸残相,使人一看便打从心里泛出寒气。
  鹰眼一翻,黑衫中年阴阴地道:“武同春,相好的,你自己说,要不要本人出手。”
  武同春沉住气道:“阁下什么身份?”
  “告诉你无妨,副巡监黄有道。”
  “司马一夫的副手?”
  “完全正确。”
  “看来我俩之中,有一个要栽在此地……”
  “嘿嘿嘿嘿……你的意思是非要本人出手。好吧!我们节省时间……”话声中,长剑出鞘,耀眼的寒芒一闪,罩向武同春。
  武同春举剑相迎。
  又是一场搏命之争,惊险的场面,叠了出来。
  身为“天地会”的副巡监,当然不是泛泛之辈,武同春仗着手持的是柄宝剑,堪堪与对方打成了平手。
  剑气纵横,金刀交击之声传得很远。
  武同春心里知道,如果不速战速决,对方高手闻声而至的话,后果就难说了。招式一变全力施展杀手,形同拚命,实际上他也是在拚命,不拼命就无以保命。
  无双堡的剑法,自成一家,玄奥凌厉,可惜武同春功候不足,主要原因是他父亲“无敌剑”过世得早,再方面,八年来为了家庭变故,使他心灰意冷,辍了苦练,否则的话,仍可做视剑林的,饶是如此,黑衫人在他的猛攻下,节节后败。
  武同春占了上风,豪气大盛,着着进迫,他立意要除去对方。
  进退转折之间,不觉到了绝省边缘。
  黑衫人也开始搏命,变招狂攻,场面惨烈惊人。
  暴喝声中,两条人影掠到现场,是那两名武士,去而复返。
  武同春心头大凛,三对一的话,他将处于劣势。
  剑芒打闪,两名武土出手助攻,剑术也相当不俗。
  腹背受敌,武同春竭力厮拼,这一来,情况大变,黑衫人得了臂助,攻势又趋凌厉,两武土乘虚觅隙,配合黑衫人的攻击,使武同春险象环生。他是名家之后,而且资禀天生,尽量沉住气,不使心浮。
  一声震耳的金铁交鸣,双方剑锋接实,黑衫人暴退数尺,检视手中剑,业已崩了半寸长一道口。
  高手,讲究的是捕捉那瞬间的有利时机,武同春当然不能放过,几乎是黑衫人弹退的同时,回剑猛袭侧身的两名武土。
  惨号破空而起,一名武土栽了下去,打了个翻滚,坠入绝谷。
  另一名兵刃齐腰而折,略不稍停。武同春假其余威,展出家传绝技,摇剑直刺,那名武士丧胆亡魂,急向后门,武同春如影附形,剑势中途一连三变,惨号再传,那名武土也步了同伴后尘,翻落绝谷。
  金刃破风,黑衫人挺剑急攻,想救那名手下,但已迟了半步。
  武同春回剑迎上,双方又狠斗在一起,高潮再现。
  压力解除,武同春威力倍增,剑势更见凌厉。
  黑衫人也进入了疯狂状态,不顾门户,一派进手招式,只攻不守。
  惨烈的搏斗,泣鬼惊神。
  “锵”地一声振鸣,黑衫人氏剑变成了短剑,齐腰而折,接着是一声闷曝,武同春雪亮的长剑,插入了黑衫人右胸。
  场面静止了刹那。
  武同春拔剑后退。
  黑衫人戾气不散,脱手掷出半载断剑。
  武同春横剑去格。
  黑衫人狂吼一声,弹身扑撞,这是临死的反噬。
  武同春被对方的暴戾之气所慑,略感一窒。
  黑衫人的身已扑到,长剑本能地刺出,又是一声闷曝,长剑没及柄,透过黑衫人的后心,黑衫人双臂环抱,武同春被那奇猛的冲力撞得倒退跟跄,后脚一空,身一轻,双坠泻而下。
  两个身躯绞在一起,如殒星股朋绝谷下泻,加速……武同春连转念的余地都没有,一沉,腾起,再次殒坠,猛然剧震,失去了知觉。
  阴沉潮湿的谷地,武同春仰天平躺着,不远处躺着的是黑衫人。
  静,死一般的静。
  不知过了多久,武同春的意识逐渐回复,首先感觉到的是接近麻木的剧痛,全身似已被肢解,破撕裂。
  眸子张开,景物由模糊而逐渐清晰,神志复苏,峰头的一幕,浮现脑海,他不由自主地喃喃道:“我没有死么?”声音出口,他吓了一跳,那简直就不像是他自己的声音,全变了调。
  他想起身,才一翻动,哎哟一声,又躺了回去,骨节似乎全断了。
  喘息了一阵,向上望,峰顶高入云天,壁峭如斧削,从这么高的峰头坠落,不死真是奇迹。
  剧痛有增无减,他用手抹抹脸,才一触及,如针扎般的剧痛使他收回下,颈旁有些异样,用手一摸,粘湿湿,全是血,有的已凝结变硬,把颈子皮绷得老紧,到底伤成什么样子,现在还无法想象。
  喘息了一阵,他用手撑地,咬牙忍住痛楚,徐缓地坐了起来。
  身侧约莫八尺之处,是黑衫人的尸体,脑袋已被撞碰成稀烂,他的剑,还留在对方身上,令他倒抽了一口凉气。
  正面,峰脚,是一大片藤萝,攀附石壁约莫五六丈高,他想,是这片藤萝救了自己,如果不是藤萝缓冲了坠力,必已粉身碎骨无疑。
  现在,他还没虑到出困,只想到伤,也许就此残废也不一定。
  休息了很久,他开始检视伤势,除了脸看不见,身上不少擦伤与裂伤,挂碎的衣衫,已被血紧紧胶在身上,慢慢伸动四肢,幸好,只是皮肉伤,骨头没有断,这未始不是不幸中的大幸。
  日到中天,阳光从上洒落谷底,谷道幽森,连阳光也走了样,没有热度,是冷的,看来正午是谷底唯一有阳光的时辰。
  他重新躺了回去,闭目,徐徐运动心法。
  半个时辰不到,谷底回复阴暗,太阳已移到另一边,仅只数十丈高以上的一段峰壁,还留有些许残阳。
  在痛苦中,他为求生而努力,直到天空黑下来,由于内功心法之助,痛苦减轻了,他能挣扎着起身,像久病初愈,一身都是虚飘的。
  他从黑衫人身上拔回剑,入鞘,扫了一眼那丑恶的尸体,移到另一边的峰脚,寻了个干燥的地方坐下来,重行运功疗伤。
  渡过了漫长而死寂的一夜,谷顶天空再现天光,内腑骨骼已没有痛感,剩下皮肉外伤是他所能忍受的。
  饥渴袭来,头晕目眩,于是,他的心力移转到觅食充饥上。这绝谷长约半里,宽不及十丈,四面峭壁,是个天生绝地。
  他慢慢移动脚步,寻觅,终于发现一丛野果,红绿相间,大如拳头。
  饿死不如饱死,他已无法计及这野果是否可吃,拣那红透了的大口啃食,略嫌酸涩,没有别的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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