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彩六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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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彩六號1-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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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至少比去把他们找出来好。可能会有个家伙从转角丢颗手榴弹过来,杀掉一票芭比娃娃。不,长官,我也考虑过从後面进去或来个前後夹击,但就我看来,那两个方式的距离和时间因素都不大好。您是不是在说我的方式错了,长官?」

  「在这次行动里,的确是这样。」

  狗屁!查维斯心想。「好吧,那你认为我们该怎么做?」

  事实上,两种方式比起来只是个人风格的差异,无关对错。丁也知道,亚利司特.史丹利做的是其他人也会做的事,所以他也只是看著听著;克拉克也一样。

  「我不喜欢这样。」在史丹利发表完高见之後。努南说道,「你可以轻易地把一个噪音器安装在门把上,那个烂东西只值十块钱左右,而且可以在任何机场的纪念品店里买到;人们通常把那东西安装在旅馆的门上以防不速之客。我们在局里就有过经验,对方用了这个东西,差点搞砸我们整个行动。可是从窗子丢颗震撼弹进去就可以盖掉噪音器的噪音。」

  「如果监视者没办法给我们所有目标的位置呢?」

  「但是,他们做到了。」努南反驳道,「我们有时间去追踪他们。」事实上,训练练习已经把时间压缩到原有的十分之一,这在电脑模拟上是很平常的。「用电脑来作突击行动的计画是不错,但它仍有某些缺陷。我认为我们这次任务相当成功。」查维斯心想,努南的发言表示他想成为第二小队的正式成员,而非只是技术支援。提姆花了不少时间在靶场上,而且也跟上了队里其他成员的水准。说起来,提姆曾在联邦调查局的人质救援小组里跟过葛斯.渥纳,也是有资格加入这个小队。渥纳当初也曾被考虑过担任虹彩六号的工作;但是说起来,史丹利当时不也被考虑过吗?


  「好,」克拉克接著发言,「我们来看看带子。」

  看带子让大夥儿发现了一件超级鸟事:根据电脑的说法,恐怖份子二号虽然被击中头部,但在他转身倒下时,手指已扣下 A K四七的扳机,其中有颗子弹贯穿了查维斯的脑袋。

  丁已经死了,因为根据超级电脑的运算。有颗假想的子弹正好从他的防弹头盔边缘射入,直接贯穿他的脑袋。这让查维斯震惊万分;虽然这是电脑程式模拟产生的随机事件,但也十分真实,因为现实生活是有可能发生这种事的。他们曾经讨论过要在头盔上加一个压克力面罩,那就有可能挡下那颗子弹,但他们最後仍然决定不加,因为它可能会造成视线扭曲,使他们的射击……查维斯暗忖,也许我们得再考虑一下。电脑模拟结果显示:这种事是有可能发生的,只是迟早的问题。那时队里就要有人开车到丧生队员的家,告诉那个人的妻子说她刚成为寡妇,因为一次意外,或说是坏运气那种感觉实在很烂。查维斯想著就感到有点不寒而栗,佩琪该如何面对这种事情?他随即甩掉这个念头,因为这种事发生的机率非常低,就像在高尔夫球场被闪电打到,或死於坠机那么低。而人生本来就有几分风险,不是吗?他转头看著艾迪.普莱斯。

  「这是不可避免的,只能说是运气不好。」这士官长带著一抹诡异的微笑,若有所思地说道,「可是,丁,我干掉了那个杀掉你的家伙。」

  「谢了,艾迪,我感觉好多了。下次开枪请快一点好吗?」

  「我会记住的,长官。」普莱斯保证道。

  「丁,高兴一点。」史丹利听到他们俩的对话,看著他说道,「还可能更糟咧。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过有人被一颗电子子弹打成重伤的。」

  至少应该从训练练习中学到点东西,丁暗自思忖。但是从这次事件能学到什么?鸟事有可能发生?这事值得他好好想想。不论如何,第二小队已一切就绪,而彼得.寇文顿的第一小队也已蓄势待发。他们明天要再作些射击训练,也许可以让他们瞄准开枪的速度再快一点;但问题是,他们已经没有什么进步空间了逼得太紧反而可能让他们钝掉,失去已经获得的锐气。丁觉得他就像是某个顶尖美式足球队的总教练一样,球员都很出色也很用功……

  只是有点不完美。但还有多少是可以单靠训练来纠正的?还有哪一点可能成为敌方可以利用的缺点?第一次任务太简单了,摩戴尔和他的同夥在被干掉时都大声惨叫,但是事情不会永远那么轻松的。
 
【第六章 真正的信徒】
 
  问题在於对环境的容忍度。他们知道这个基本有机体是有效的,但这些小东西非常脆弱,一旦暴露在空气中,就会轻易地死去。原因还无法确定,也许是温度、湿度,或是太多氧气这些其他生命所需的元素,对於那些分子大小的生命来说,却是头号杀手。这些所有的不确定让大家困扰不已,直到小组的一位成员提出了解决方案。他们利用遗传工程的技术,把癌症基因移植到有机体中;更精确地说,是利用结肠癌的基因一种更强健的品系结果相当惊人。新的有机体只比原来大了三分之一微米,但却强健多了。从电子显微镜的电视萤幕上可以看到证据:把一小段有机体暴露在室温的空气和光线中,十小时後重新放回培养皿;此时技术人员可以发现,小小的有机体仍然相当活跃,在吸取营养之後,它开始利用本身的核醣核酸(RNA)复制出几百万个自己。这些有机体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吃掉肌肉组织,而在这个研究里,它们吃的是肾脏组织。拥有耶鲁医学学位的技术人员把结果记录下来;由於这是她的研究计画,所以她有权为这个有机体命名。她回想起二十年前修过的比较宗教课程,心里想道:可不能随随便便给它乱取个名字,不是吗?

  湿婆,她想道,是的,印度教中最复杂也最有意思的神只,既是毁灭之神也是复活之神;唔,湿婆,完美的名字。这位技术人员终於作完了记录,其中也包括她建议为这个有机体所取的名字。再来还要做一次实验,那是另一个技术上的挑战,如果通过了,所有事情才能算是准备妥当,可以付诸行动了。

  接下来,她取了一些湿婆的样本,密封在一个不绣铜容器里,然後走出实验室,顺著走廊往二百公尺外的另一间实验室走去。

  「嗨,玛姬。」实验室的主任跟她打招呼,「有什么东西要给我吗?」

  「嘿,史提夫。」她边打招呼边把容器递过去,「就是这个。」

  「要怎么称呼它?」史提夫接过容器,把它放在工作台上。

  「我想叫它湿婆。」

  「听起来不大吉利。」史提夫笑著回道。

  「没错。」玛姬赞同地说道。史提夫是这里的另一位医学博士,也是这家公司最好的免疫学家,他的两个学位都是在杜克大学拿到的。史提夫目前正从事有关A I D S的研究,而且才刚有了一些突破,不过为了这个计画,他却硬是被延揽了过来。

  「结肠癌细胞的表现符合你的预期吗?」

  「我把它放在空气中长达十个小时,看来它对紫外线的忍耐力还不错,但是我不大确定它能不能忍受阳光的直射。」

  「它只要能忍受两个小时的阳光直射就够了。」史提夫提醒她,而且他们两个人都知道,即使只有一个小时也够了。「那喷雾系统呢?」

  「还是得实验一下。」她坦承道,「不过,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她说得没错,这个有机体应该能够轻易地通过喷雾系统喷头的考验,而这项实验将会往某个大型环境测试实验室中进行。虽然这项实验在外面做的效果会比较好,但如果湿婆真如玛姬所预期的那么强健的话,最好还是不要冒险。

  「我知道了,玛姬,谢谢。」史提夫转身把容器放进一个隔离箱中,然後打开容器开始他的疫苗实验。其实,大部份的工作都已经完成了。自从那年恐怖的大规模疫病事件之後,政府就开始提供补助给他们的疫苗计画,而史提夫本人更是以身为这方面的专家而远近驰名,他可以研发、取得及复制可激发人体免疫系统的抗体。他多少有点後悔终止了A I D S的计画,因为他已经在不经意中发现了生产多用途抗体的方法,这方法将可用来对付A I D S这难缠的小混蛋。他估计,只要对A I D S造成两成的改变,再加上对科学有新贡献,他就可以功成名就……十年後再飞到斯德哥尔摩去领取诺贝尔奖。不过,十年後这些成就恐怕就不再那么重要了,不是吗?他转身从实验室的三扇大窗子看向外面,窗外是一片美丽的夕阳,不久,夜间动物就会开始出没活动,像是蝙蝠追逐著昆虫、猫头鹰猎杀野鼠,连家猫也会走出屋子,开始觅食以填饱肚子。史提夫有一副夜视镜,他常用它来观察这些生物的行为,而这些行为跟他的工作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他转身走向工作桌,拉出电脑键盘,开始为他的新研究计画写下一些记录。通常他会使用笔记本,但这个计画只能使用电脑来作记录,而且所有记录都要经过电子加密。虽然复杂了点,但使用电脑对他来说并不困难。

  他们需要会用枪的人,但是这种人不大容易找,特别是要找对人;而且在政府单位为了不同目的而展开类似的行动之後,这项工作就变得更难了。不过,这倒是帮了他们一个忙,让他们可以离那种显而易见的狂人远一点。

  「他妈的,这地方的风景还真漂亮。」马克看著窗外说道。

  主人哼了一声说道:「另一边有栋新房子,天气好的时候,你还可以看见他们烟囱的烟呢。」

  马克不由得笑道:「这下子你跟丹尼尔.布恩成了邻居了。」

  福斯特换了副嘲讽的表情说道:「是啊,距离五哩远的邻居。」

  「可是你知道吗?你说得没错,想像一下白人还没到这里来之前,这地方是个什么样子。除了河岸、兽径之外,没有半条路;在这里打猎一定棒透了。」

  「是啊,好到你可以不用辛苦打猎就有东西吃。」福斯特指指他木屋里的壁炉。墙上挂满了他打猎的战利品,虽然不见得每只都是合法猎捕的,但在蒙大拿的比特鲁山脉这一带实在没有几个警察,更何况福斯特几乎是离群索居,不大跟别人来往。

  「那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权利。」

  「的确,」福斯特赞同道,「而且是值得我们去捍卫的。」

  「狩猎很困难吗?」马克边监赏著墙上的战利品边问道。

  福斯特又为他的客人倒了一些波本酒,说道:「我不知道在东岸那边是怎样,但在这里,你要打就打,想杀就杀。到头来,我操,只要朝你的对手射上一枪,就可以让他安静好一阵子。」

  「但你还是得把尸体处理掉,不是吗?」马克啜了口酒说道。心里想著,这家伙买的威士忌还真烂。算了吧,他可能买不起好东西。

  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大笑,「有没有听过挖土机这种东西?要不然放把火烧了也可以。」

  据说,福斯特曾经被怀疑干掉过一个渔猎警察,使他被本地警察盯上好一阵子,连开车超速个一哩,公路警察都会把他拦下来。最後那位警察的车在四十哩外被发现了,烧得面目全非,而警察的尸体却不见踪影,然後整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这一带实在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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