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面对似乎不可理解的事物时,唯一需要做的是以理性的方式解释它。
有时候,我觉得人类的头脑比我们自己所知道的还要黑暗。
先讲一则故事:19世纪70年代,英国坎伯兰郡的“克罗格林田庄”中,住着克兰斯维尔家的三兄妹:麦克、爱德华和阿米莉亚。在一个闷热的夏夜,三个人早早地睡了。阿米莉亚的卧房在一楼,她望着窗外远处一座废教堂,忽然发觉有两个“亮点”从教堂后院向她的窗子移动过来。亮点越来越近,阿米莉亚终于确定:它们真的是一双眼睛!而且长在一张最最恐怖的脸上。
她的卧室门被从里面锁住了。还没等阿米莉亚打开房门跑出去,那个“东西”已经拆坏了窗子,爬进来。据她描述说,那是个活像稻草人似的东西,它抓住阿米莉亚的头发,迫使她的脸向后仰,露出喉部……
妹妹的尖叫声把两个哥哥唤醒。麦克和爱德华破门而入!那个东西立刻跑掉了,它逃跑的速度令人震惊,并且以超群的弹跳力翻过院墙,消失在夜色中。因为阿米莉亚的脸和喉咙都被毁伤,鲜血如注,所以两位兄长无心去追赶那个怪物,而是忙于救护妹妹。
当时还没有发明抗生素,咬伤感染是可能致命的。但阿米莉亚幸运地痊愈了,不过脸部和脖子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痕。邻居们告诉他们,这里近年曾发生过类似的吸血鬼攻击事件;医生则劝他们远离此地。三兄妹赴瑞士度假,但不久后又回来了——两个哥哥各带了一支单发手枪,他们誓为妹妹复仇。
这两把手枪所用的铅子弹带着微绿色,很容易识别。麦克和爱德华把枪放在各自的床边。如果攻击者再来,麦克会冲进房间保护妹妹,而爱德华将到窗外去截断它的退路。
在预期的时间内,阿米莉亚真的又看到了那双眼睛,它们越过夜晚的草坪,往她的窗前移动!复仇计划立刻实施。麦克在几秒钟内已赶到妹妹的房间,用枪指向怪物;爱德华早已冲出门外,在后面向那个东西开了一枪。
子弹射中怪物的腿,伴随着一声号叫,它一瘸一拐地向教堂逃去。爱德华紧追不舍,看到它擦过教堂院墙,钻进了一座——坟墓!
爱德华并不是胆小鬼。但他的单发手枪已没有子弹,他还知道,那个神秘的怪物异常强壮、危险。他在坟墓外面守望着,猜测着。最后,他决定回去叫更多的人一起进入墓中,搜寻怪物。
没过多久,爱德华带领麦克、阿米莉亚和一些朋友返回墓地,冲进那座墓中。据说,里面满是破朽的棺材和里面正在腐烂的尸体。但有一口开着盖的旧棺材放在坟墓中央的高台上,里面有一具保存相当完好的干枯尸体。在他们的灯光照耀下,尸体的嘴唇和指尖红殷殷的——沾满鲜血。
这群人把尸体抬出去,在路上肢解。他们发现一枚带着微绿色的铅弹头嵌在那东西枯槁的腿上。尸体马上被焚烧,这个村子及附近地区再也没有发生吸血鬼攻击事件。
这件事是真实的吗?如果是,又如何解释?19世纪70年代已经有了左轮手枪,两位复仇者为什么要用那不保险的单发枪?假设这个故事其实是发生在17、18世纪,就更合理些。
歇洛克*福尔摩斯说:把对一个案件的所有可能的解释都列出来,将其中不合理的一一剔除,剩下唯一的解释即便再离奇,也必定就是事实真相。
不合理的解释可以有无数种,当然克罗格林当地人愿意把它说成是吸血鬼事件。而我们认为,吸血鬼这种生物是不存在的。
其他还有种种说法,我觉得最合理的一种是:当地有一个精神病患者,住在那座坟墓里。这个变态者袭击了阿米莉亚,当爱德华开枪打中他时,他逃回了自己那可怕的小巢。有句话说:疯子未必就傻。这个变态也并不傻。他很熟悉坟墓里的那具保存完好的尸体,就从这儿为自己找到了出路:他挖出腿里的子弹,把它塞进尸体的干枯肌肉里,又把身上流的血涂抹在尸体嘴边和手上!造成“吸血鬼”的假象。然后,当爱德华回家求助时,他从坟墓中溜出来,趁着夜色远离了村子。
但是,变态者用刚刚摆弄过尸体的手去触摸伤口,感染了坏疽。几天后,感染致他于死地。但人们不会把距离克罗格林几十里远的一个无名流浪汉的尸体与轰动一时的吸血鬼联系起来的。所以,这个秘密就随着变态者的死永远埋入地下了。
真黑暗呀……姚海军曾说,只要电影里一出现变态,他就觉得虚假。但我觉得世界上是有很多精神变态者的,并且,他们比吸血鬼更可怕……所以,请允许我不再讨论变态,继续讲吸血鬼吧。
吸血鬼是人类头脑的黑暗面创造的最恐怖的生灵之一。有关它们的传说可以上溯到很久以前,据说亚当的第一位妻子莉莉丝就是个吸血鬼。希腊、罗马、俄国、非洲,甚至中国,都有类似吸血鬼的传说。
在17、18世纪的欧洲,对吸血鬼的迷信随着瘟疫肆虐而盛行。当时的人们被告知如何从周围的正常人中辨认这种可怕生物:如果你的一位朋友有红色的眼睛、长长的利爪、多毛的手、充满仇恨的炯炯目光(这种描述,有点像我的一位熟人啊),他很可能就是……为了更加确认,请在他面前放一面镜子。天哪!他没有镜像!
这时候你唯一该做的事就是:一,发出尖叫、以优雅的姿势昏倒——如果你是女性;二,发出粗声喊叫、以酷毙的姿势昏倒——如果你是男性;三,狂奔——如果你没昏倒。
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传说吸血鬼拥有无比神奇的恐怖力量,就算你是绯村剑心,面对它也得甩下木屐光着脚飞奔而去。
吸血鬼的黑暗力量计有:
一,体力:巨大,足以与众多人对抗,并且随年纪而增长。也就是说,吸血鬼是越老越健美。
二,超自然力量:可以控制风、雨和雾。
三,复制其他吸血鬼:只须咬别人一口就行。
四,轻功:奔跑速度惊人,百米成绩平均在5秒以内;甚至可以飞行。
五,催眠:说一句:“看着我的眼睛。”你就身不由主任他摆布。这种特异功能使吸血鬼受到了女性的崇拜。
六,传播瘟疫:利用老鼠和蝗虫,使大面积的人类染病。
并且,吸血鬼寿命极长,几乎是永生的。他还往往以风度翩翩的苍白贵族形象出现。真TMD!嫉妒死我了。要不说我们得破除迷信呢!
但是,吸血鬼也不是完全不可战胜的。只要我们不怕牺牲,排除万难……(谁把我们老师的讲演稿摆在这儿了?)
我本来想说的是:吸血鬼也有弱点。因为它的力量和不死的生命是以受上帝诅咒为代价换来的。所以它是一种黑暗生灵,在阳光下,吸血鬼几乎会立刻解体。圣水和圣像也是它最惧怕的东西。流动的水可以阻挡它们。银制的武器可以杀死它们。它们甚至连大蒜都怕(有些人也很怕大蒜,但他们不一定都是吸血鬼,切记)。
所以,就有了抵御吸血鬼的办法:
首先,要在家里摆放圣像、十字架等等,要记住,这些东西只对“年轻鬼”有效。我不知道在中国是不是应该摆放关帝像,因为我是无神论者,所以摆的是李小龙像。
其次,利用大蒜——把所有门窗上都挂满;甚至在身上也缠满大蒜。当然这样做是需要一定勇气的,你得先考虑清楚:女朋友和吸血鬼哪一个更可怕。
然后,准备好圣水——没有的话就用雪碧,圣餐饼——就是那个什么旺旺雪饼啦,据说它们可以烧灼吸血鬼的皮肤,像硫酸一样烧得吱啦吱啦响。
还有某些种子——芥子或罌粟种子,均匀地撒在走廊上。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我觉得最适合撒在走廊上的东西是图钉。
柏油。所有门上涂满柏油可以阻止吸血鬼入侵。这样看来,吸血鬼是不可能出现在城市的了,因为城里到处是柏油马路。
阳光。诱使吸血鬼走到太阳下做日光浴。注意,这种办法对某些“老鬼”是无效的。我想起在上个世纪末,带着女朋友去北戴河玩。她就是不肯晒太阳,钻在帐篷里只露出一个头。当时她的目光的确是很阴森的……
最后,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吸血鬼从它的墓里挖出来杀掉。砍头或用利器穿透心脏都是好法子。
还不只如此。世界各地对付吸血鬼有不同的方法。我抄录一些,有的看上去很好玩。
一,用剑把它刺穿!记住你的剑必须先受到祝福。知道什么是祝福吗?就是举行一种宗教仪式,在剑上写些字。欧洲人写:“圣母玛利亚我爱你。”美国人写:“我有B2轰炸机。”中国人写:“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日本人写:“喝牛奶,长高高——恶灵退散!”印度人写:“如来佛万岁万岁万万岁。”
二,在马来西亚,对付吸血鬼的办法是用瓶子装起来,就像《一千零一夜》里写的那样。最好雇一个当地巫师来做。
三,挖陷阱捕捉。对付外国鬼,在陷阱上放某种蔷薇属植物;对付中国鬼则用糯米糕当诱饵。中国鬼真馋。
四,把吸血鬼的心脏挖出来烧掉!这个办法太血腥了,建议别用。
五,是最有趣的一条:拿袜子一只——必须是左脚的袜子,右脚的不管用。装满土壤,抛入村外的河流里。我觉得这一条有些道理,但要分是谁的袜子。如果是我上铺同学的,那不论是左脚右脚,其威力都足以抵御方圆百里内的吸血鬼和人狼。
下面再罗列一下欧洲“吸血鬼猎手”的标准装备:
尖木桩——刺穿心脏所用,棒子——可以用来扁吸血鬼,手枪——打不过它就开枪,绳索——用处很多,撬棍——撬开棺材,手电筒——进入墓穴必备,并可用来在路上捡钱包,镜子——可以分辨吸血鬼,刀——防身、进攻之用,大蒜——要新鲜的,不要隔年的老干蒜,锯——锯棺材用,圣水——相当于浓硫酸,圣像或十字架——吓唬年轻的小鬼,圣饼——相当于耗子药。
看了这么煞有介事的装备,你大概会思索世界上究竟有没有吸血鬼。如果没有,它是怎样从原始传说演变为几乎是坚定的信仰呢?我们来看看黑暗王子是如何从历史的铅幕中与人类心灵的阴暗角落走出来的。
最著名、最恐怖也最迷人的吸血鬼是德寇勒伯爵(Count Dracula)。德寇勒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但把他与吸血鬼联系在一起,并逐渐演变为一种神话,完全是由一本书开始的。这本书就是作家布莱姆*斯托克写的《Dracula》,成书于1897年。
德寇勒的故乡——Transylvania,是个充满神秘感的地方。这里在古代确实有过吸血鬼的传说。图片上的城堡是德寇勒的私人城堡之一。当斯托克看到这座仿佛笼罩在迷雾中的建筑物时,就决定用它作为书中吸血鬼的巢穴。小说里的吸血鬼伯爵与德寇勒故乡传说中的吸血鬼大不相同。伯爵是一位文雅的贵族,整洁、苍白而英俊。他喜欢把牙齿刺进女士的脖子里,但对女士来说,他的风度又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而Transylvania当地传说中的吸血鬼则是个粗鲁肮脏的汉子,满脸胡须,吼声粗野。他喜欢吸牛血和猪血。作家的这种改动,当然为小说引来了更多读者。
我们谈谈真正的德寇勒伯爵吧。他的本名是弗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