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噼噼啪啪……“
萨姆的长刀在空中如同风车一般,在一阵密集如同雨点一般的金铁交鸣声中,那些锋利的三页枪纷纷掉落,萨姆那强健的身躯没有丝毫减速,如同一阵旋风朝那群士兵席卷而去。
眼看着萨姆扑过来,那群士兵巍然屹立不动,前面投出三页枪的二十五名士兵蹲了下来,后面二十五名士兵的手臂就像绷紧的弓弦,在韦雄一声“掷”中,二十五支长枪几乎是紧随着前面的二十五支长枪射向萨姆。
说来话长,实际上,所有的事情动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生,当萨姆发现不好跃起的那一瞬间,韦雄就发出了命令,而且,他是接连发出两个命令,也就是说,前面二十五人投掷的时候,后面的二十五人也完成了准备动作,前面二十五人投掷之后立刻蹲下,后面的二十五人手中的三页枪也同时投掷出去,所有的动作都配合得滴水不漏。
这个动作整齐划一,让每一个人都有一种天衣无缝的惊艳感觉。
的确是天衣无缝,这可是千锤百炼的动作,为了完成这个没有间隙的投掷动作,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组可以说是训练了不下千百次,为的就是这一霎拉的芳华。
“呯”的一声,萨姆的身体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在他的身上,密密麻麻插满了三页枪,腿上、受伤、腹部、胸腔都有透体而过的三页枪,至少有十支以上的三页枪命中穿透了他的身体,穿透的三页枪上挂鲜血淋漓内脏,夺人心魄。
让人诡异的是,萨姆的身体居然没有死绝,身体一阵急剧的抽搐,然后,一双眼睛死死的盯在韦雄的身上凝固不动,眼神之间,充满了不甘。
气氛安静的让人窒息,所有能够看到萨姆将军尸体的人都看着那双不甘的眼睛。
没有人想到,一个万夫莫敌的绝世勇将居然会如此的被人轻易杀掉。
安静!
安静!
安静!
“韦雄!”
“韦雄!”
“韦雄!”
……
突然,一个士兵喊了一声,紧跟着,数十个、数百个士兵一起高喊,那些看不到现场的士兵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可以从那高喊的声音之中感受到胜利的喜悦,也跟随着高声大喊,热血沸腾的呐喊声音在峡谷里面回荡,直冲云霄,风云为之变色。
而主角人物韦雄则是有点手足无措,一脸局促的嘿嘿傻笑,贼头贼脑之间让人忍俊不禁,显然,他一时之间还无法享受这巨大的荣誉。
“不错!”刘飞走到韦雄身边,拍了拍韦雄的肩膀,韦雄的表现让他很满意,如果说韦三有大局观,那么韦雄可以用急智来形容,从他排兵布阵来看,他早就在悄悄的布置准备,他与萨姆的对话只是为他拖延了时间,无疑,韦雄对时机的把握可圈可点。
“谢谢!”韦雄顿时受宠若惊,连连点头哈腰。
“韦雄!”韦重阳也朝韦雄竖起了大拇指。
“谢谢,谢谢!”韦雄连连鞠躬。
“雄哥,有你的!”韦三自然也要道贺。
“谢谢谢谢……”
……
韦雄这一战成名,他用事实证明,只要齐心协力,再强大的对手也可以打败,可怜的萨姆将军致死也想不到,他居然成了一个无名小卒的踏脚石,早知如此还不如自己了断,免得毁了一世英名。
除了韦雄,青龙组也同样享受到了至高无上的荣誉,他们不光是获得了刘飞奖励的一把匕首,还享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尊重,这让白虎朱雀玄武三组羡慕不已,暗自发誓要立功。
有意无意之间,士兵们之间开始产生了一个良性竞争,这是刘飞也没有想到的。
这一战,萨姆以身殉国,所率角斗士混甲骑兵全军覆没,这一战让韦雄一战成名,如同一颗耀眼的新星光芒四射,同时,也让韦家集的军队名动天下,韦三的军事才能也开始崭露头角。
……
当晚,刘飞率众连夜越过了大峡谷扎营,宰杀了一些缴获的受伤战马庆祝休息,蓄…精养锐。
就在刘飞扎营庆祝的时候,大草原上也发生了第一场遭遇战,这是一场大规模的战役,在乌托邦共和国的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一场战争有如此多的人数参加。
十万鱼龙混杂的部落军队对一万骑兵和二万步兵。
十万对七万,在人数上,部落军队有着绝对的优势……
第105章 血染草原
汉弗莱年龄在四十左右,身材并不高大,提醒却极为彪悍,身上的肌肉一块一块,如同花岗岩一般,让人产生一种极强的侵略性。
汉弗莱是格林家族族长的儿子,当然,汉弗莱能够担任这支部队的首领,靠的可不是关系,而是实力,他乃是格林家族第一汉弗莱是三支部落军队的首领之一。
高手——唯一的七阶角斗士。
格林家族是韦家集仅次于韦氏家族的第二大家族,族人有十万之众,加上与另外一个家族联姻,两大家族青壮年就有数万,在这次讨伐南城之前,又有无数小家族依附,格林家族的人人数已经隐隐有超越韦氏一族之势。
也正因为格林家族有机会成为韦家集第一大族,所以,这次格林家族可以说是倾尽全力,发动了所有的青壮年参加了这次远征,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拔得头筹,攻克南城,好让家族的利益最大化。
根据情报显示,南城军区最强大的角斗士铁甲骑兵已经被刘飞歼灭,剩下的骑兵不到五万,而且为战斗力并不强大的藤甲骑兵和混甲骑兵,另外还有大约十五万步兵。
汉弗莱对于你五万骑兵还有一些忌惮,但是,那十五万步兵他并没有放在眼里,乌托邦共和国最强大的是骑兵,而不是步兵。
当然,汉弗莱对那十五万步兵也没有放在心上,南方军区的防御线很长,五万骑兵分散之后,也很难形成战斗力,毕竟,他现在可是手握十万大军,在他的右边,还有两支十万大军互为犄角,哪怕是五万骑兵击中在一起,靠人海战术淹也要淹死他们。
汉弗莱骑着一匹劲马奔驰在草原上,十万兵马紧随其后,密密麻麻漫山遍野,掀起漫天的烟尘,场面极为宏大,让人心驰神往。
汉弗莱心中升起一种无比奇妙的感觉,他喜欢这种重权在握的感觉,他喜欢这种令出如山酣畅。
还有两天就可以到达南城。
汉弗莱很聪明,他跑得并不快,他在蓄…精养锐,他可不想为他人做嫁衣,让别捡一个便宜……
……
“首领,前方发现骑兵侦骑。”就在汉弗莱幻想着在另外两支部队浴血奋战,他却在战争关键时刻力挽狂澜成为万众瞩目的英雄时候,一个斥候迎面快马而来,一脸惊惶之色。
“骑兵侦骑?”汉弗莱一愣。
“是的,是南方军区的骑兵侦骑,很可能有大规模的骑兵埋伏在前方,我们现在最好是和另外两支部队会合,互相照应。”
“不可能!”汉弗莱断然否定道:“这里离南城还有二天多的路程,他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而且,南城城池险峻,他们没有理由冒险深入到这里来。”
“可是……”斥候顿时急了。
“放慢速度,布成防御阵型,哪怕是有骑兵,我们也不用畏惧,我们的人数有着绝对的优势,他们不可能把所有的骑兵都派到这里来,我们只要接阵,他们也无可奈何。”汉弗莱一脸肯定道。
斥候张了张嘴,终究是没有说出话来,沉默着退了下去。
汉弗莱传令下去,十万混杂的兵马开始形成防御阵型推进,在布阵之时,很多人听说有骑兵出现,一个个顿时摩拳擦掌,战意高昂,恨不得立刻与骑兵杀个你死我活。
他们的愿望很快实现了。
就在十万混杂的兵马还在慢悠悠的布阵时候,远处天空中飞扬起一阵烟尘,仿佛乌云压顶一般滚滚而来,铁蹄踏在草地上发出雄壮的撞击声,大地在颤抖,杀声震天。
杀!
杀!
杀!
草原上刮起一阵阵狂风,吹得双方的旗帜猎猎作响,快,太快了!还没有等十万大军从震撼之中醒悟过来,那支骑兵就像割麦子一般把十万大军一分为二,没有丝毫的阻力,如同热刀切奶油。
这是一支万人的角斗士藤甲骑兵,杀气腾腾,军容鼎盛,奔驰之间,气势磅礴
性格凶悍的战马纷纷扬起头颅,惊天动地的马蹄声震起遮天蔽日的尘土,如同猛烈的旋风席卷大地,前仆后继,勇往直前,永远不知道腿上,只知道朝前奋勇奔驰!
骑兵的那强劲有力的铁蹄和长刀轻易的就把十万大军分割,十万大局被这支为数并不太多的骑兵不停的穿插分割,宛若一把利剑在一块巨大的肉上面肆无忌惮的切割,一个接一个的士兵倒下,倒在铁蹄之下被踏为肉泥。
一开始热血沸腾的十万大军很快就被这惨烈的屠杀杀得找不到北,士气低落,士兵们就像无头的苍蝇一般在草原上胡乱奔跑躲避着那雪亮的长刀,这种混乱让本就不森严的战阵变得疏散,士兵们互相践踏着,惨叫着,呻呤着……
草原成了人间地狱。
这是一轮血淋淋的屠杀,十万大军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在一片胡乱的惨叫,短暂惊慌之后,一些士兵开始拼死战斗,纷纷拔出兵刃砍杀,弓箭手也混乱射击。
这种毫无组织的反抗面对如狼似虎的凶悍骑兵没有任何意义,骑兵分成若干冲锋战队,每每看到有人聚集在一起结阵抵抗,立刻纵马冲散,至始至终,汉弗莱都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抗。
汉弗莱就像发疯了一般在混乱的人群之中左右砍杀,他已经杀红眼了,他不止杀死了一个骑兵,但是,他的勇武在这成千上万的军队之中显得微不足道,一支骑兵小队似乎知道他是首领,一直都在他周围冲杀,把他与士兵完全隔离。
终于,汉弗莱力竭了。
他的头发湿漉漉的,他的铠甲已经残破无比,他身上到处都是纵横交错的伤痕,他的长刀的刃口已经卷曲,他的双眼也被额头上流下的血液浸得视线模糊……
汉弗莱孤零零的站在草原上,在他的周围,是堆积如山的尸体,一匹巨马从远处狂奔而来,在马头前面,是一把闪烁着寒芒的巨大的长枪,长枪在空中发出刺耳的破空声,令人心悸。
汉弗莱没有动,他感觉自己的手臂就像山一般沉重,他缓缓的举起手中的长刀,一脸木然的看着那越来越近的战马和长枪,他仿佛感受到了死神在召唤。
“嗤……”
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汉弗莱感觉时间无比的漫长,就像过了千千万万年,他的身体凝固不动,他并没有感觉到疼痛,他低头看了一眼穿透自己胸口的长枪,然后又缓缓抬头,看着那手持长枪的军人,那军人高高在上,也俯视着他,一双眼睛里面,露出一丝笑意,仿佛在嘲笑他的自不量力……
第106章 佼佼者德子
汉弗莱死了。
勇猛无敌的汉弗莱死了,当汉弗莱那圆睁双眼的头颅挂在长枪上之后,十万苟延残喘的大军再也无法组织成大规模的战队与角斗士藤甲骑兵对抗。
正所谓是兵败如山倒,十万大军彻底溃散,尸体遍布大草原,到处都是残肢断臂,内脏血肉混杂在青草里面,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浓烈血腥味。
这一战,从中午一直杀到晚上,直到夜色笼罩大地,被杀得魂飞魄散的十万大军才获得一线生机,当然,这个时候十万大军已经去了大半。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战,在这支杂牌军中涌现出无数具有军事才能的优秀士兵,他们凝聚成小股小股与骑兵殊死拼杀,他们顽强的战斗精神给骑兵造成了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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