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道天书 作者:刘定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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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天书 作者:刘定坚- 第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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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禅三世道:“岂有此理,有的话我还来问你?”
  小天诛道:“那你有什么损伤吗?”
  班禅三世道:“我损失了近乎五成修为。”
  小天诛道:“那是你冲动的代价,付出了又怎能讨回,能讨回又可赚来一个清风,岂不是太便宜你了?况且你五成修为就够你降魔卫道了,又何必介怀啊!”
  也有一个“假亥卒子”于“仙梦冢”内尚未解决的亥卒子,早就参透这玄机,听到小天诛以轻松语调来提点执迷的班禅三世,脸上泛起浅笑。
  亥卒子道:“佛祖所留下的佛理是来替人在迷惑中解困,但当所修学的佛理解决不了事情,反而钻进去思考佛理的意思,只会令人更加困惑不安,想不来的话,放弃算了。”
  小天诛道:“嘻嘻,还有啊,没有一个道理可以解决所有的困惑,正如班禅三世你修为虽然厉害,但流水可以乾掉,可以渴掉,但怎也不可能“碎掉”的,人家说废话你可以不用理会,你却偏要耿耿于怀,所以我说你蠢啊!蠢啊!”
  小天诛以手拍打班禅三世的头颅,嘻嘻笑笑。
  …
  刘定坚《六道天书》第三部 天魔邪童 第三卷第 五 章 巫血幻之法
  树木森森,荫着一片碑林,一片死寂中一道惊箭破空袭来,疾射向碑杯中一头正嘴馋着灌草的灰白野兔。
  野兔机灵闪躲,这一箭虽急劲却没有计算它逃跑的方向,落了空。
  受惊的野兔立即窜逃碑林后,两个提着箭筒的人急赶而追,一个边走边嘲笑,一个则在厉声咒骂。
  “放屁!放屁!天下间最大的烂臭屁!”嘲笑的在道。
  “挑那娘的!这箭不算数!”咒骂的一个道。
  “什么“百步穿杨”””白发中,只不过五十步之距,还要是立地而射也不能击中目标,你老爹替你起“百步穿杨”这浑号真是丢人现眼,徒具虚名不如有自知之明,骑射的赌局我看还是可免则免。”嘲笑的人道。
  白发中立即辩驳说道:“我去他娘的!什么“百步穿杨”?一步算一尺的话,百步也不过是百尺,千多丈之外射穿一片柳叶又算什么神技?我白发中是百丈穿杨!”
  嘲笑他的那人一身扎实肌肉,双目炯炯,最恐怖的是两边肩膀均以不同的兽皮钉穿在皮肤上,有斑斓的豹皮,也有一撮似乎是从一头巨猿身上撕下的深褐色短毛。
  他的名字也直接刺青在壮阔的胸膛上,叫做鬼冢。
  鬼冢听罢白发中的辩护之辞,又嘲笑道:“真是大白痴,你以为单腿跨出去便算是一步吗?所谓“一步”是指两腿都迈开一次,那一步要算是两尺,百步便是二百多尺,连这些换算也不懂,真蠢得要命,赶快死掉算了,大白痴!”
  鬼冢与白发中在林中比试射术,真正胜负未分便先起口角,两人喧闹声把林中的走兽动物惊动四散,难得有一头不知死活的野兔忽然出现眼前,一箭失准后便衔尾穷追。
  眼看野兔就要走回自己巢窟内时,白发中与鬼冢身后响起一声刺耳怪叫,带着一阵劲风袭来,两人头一低下,黑影自两人中间穿过,定过神来一看,已见一头怪鸟把野兔抓上树桠。
  怪鸟体形巨大,足有半个成人体积,俯伏在树桠上动也不动,只以一双通红血目盯视着白发中与鬼冢两人。
  白发中与鬼冢两人相视而望,脸上勾起一阵诡谲笑容,大家都怀着同一个目的,要将巨大怪鸟射下。
  白发中屏息静气首先搭箭上弓,弦线一拉一松,箭矢呼啸离弦,眼看就要一矢中的,惊人的事就要发生。
  只见怪鸟不慌不忙,张开如钢铁般坚硬的羽翼把来箭劈落,更将箭一分为二,它动作迅捷得犹如一个人伸手挡箭那般灵活,白发中与鬼冢两人顿感奇怪。
  白发中一击不中,此时鬼冢才好整以暇地抬出自己的“箭”。
  与其说是“箭”,不如说成是矛更贴切,“箭”长逾三尺,重约三十斤,箭头呈游动的蛇状。
  如此巨大的“箭”,也要用大型的弓弦来搭射,鬼冢躺地平卧,把双腿张得老大撑住弓弦,以双手拉弦放“箭”。
  “箭”冲势狂猛锐烈,由巨型怪鸟前腹贯胸而过,但怪鸟双爪却仍然紧抓着树桠,整枝“箭”就插在巨鸟身上没有将它打下。
  鬼冢一箭得手,兴奋如狂,哈哈大笑地道:“哈哈哈,你的三脚猫射艺从今天开始可以收摊了,我才是真的百发百中。”
  被嘲笑的白发中盯着中“箭”巨鸟脸如死灰道:“你的箭是射中了,可是怪鸟却没死。”
  鬼冢道:“笨东西,怎么可能?”
  白发中道:“真的啊!它还有呼吸。”
  鬼冢道:“你这糊涂家伙死不认输!”
  白发中道:“我也认为不可能,你过去瞧清楚一点便确信我所言非虚。”
  任怪鸟如何皮坚肉厚,被长箭贯胸穿过又怎可能不死?
  况且艳红的鲜血一滴一滴地自长箭淌下,鬼冢靠过去伸手接着鲜血,张开血红的手掌对白发中道:“看啊!除非你是盲的,否则不可能看不到这是鲜血,一个人流了这么多血早就不能活了,何况只是一只鸟?”
  在烈日的映照下,鲜血显得特别红,也特别地烫,如火炙热,瞬间溶掉鬼嫁接着鲜血的右手,吓得他哗然怪叫。
  巨鸟的血不断自树桠顶上流下,自鬼冢的断掌内窜入体内,他自己则不断流血,待血流乾,体内已都是巨鸟的鲜血。
  这头巨鸟赫然就是闯上“道仙峰”大闹“天狗堂”,丸冷血的化身,是一头凶猛无匹的鹫。
  “巫血族”人奉行近亲通奸流传血脉,代代相传,每一个诞生的“巫血族”人其血皆有不同功能,丸冷血的生命在血的本身,而不在躯壳。
  躯壳会老化,血却不死,只要有新的躯壳,丸冷血便可延续生命,他以鹫的身分闯上“天狗堂”,自然也可以鹫的身分逃亡。
  白发中瞧见同伴鬼冢被换血成功,害怕得忘了掉头拔足,双腿一软便跪倒地上,咚咚咚地连续叩拜了几个响头。
  白发中说道:“小人该死,小人该受千刀万斩,不知道巨鸟是神明托世,刚才有所冒犯,原谅啊!请原谅啊!”
  无知的白发中曾听闻每一种动物体内都有神明寄居,但一直未曾遇上,是以并不相信传言,眼下目睹丸冷血“借身还魂”,马上便将他当作神明般叩拜。
  丸冷血道:“……过来。”
  白发中五体投地般一趴一趴地向丸冷血爬过去,还带着恭恭敬敬的样子,似乎真的怕他会惩罚自己刚才无知的冒犯。
  只见丸冷血虽已化身回人形,但右手上的断掌仍不停淌血,他在“天狗堂”时曾经在身体处抽出皮肉重新制造新手腕,如今却无力阻止血不停淌下,显见“李问世”的“幻之法”的确伤他不浅。
  贪生怕死的白发中也注意到丸冷血有点气若柔丝,忽然停止继续向前爬行,为自己的生命进行一场赌博。
  丸冷血道:“我叫你过来,你听不明白?”
  白发中道:“听是听得明白,可是却不知为什么要过来。”
  丸冷血道:“你愿意得到永生的生命吗?我可以给你。”
  白发中道:“不要。”
  丸冷血道:“为什么?”
  白发中道:“正确点说不是不要,而是不信。”
  丸冷血道:“为什么?”
  白发中道:“看你连自己也快要活不了的样子,怎么可能给我永生的生命?”
  瞧丸冷血的确已是举步维艰的模样,似乎离死不远,连走前一步杀掉白发中的气力地没有,如何叫人相信他有给人永生的能耐?
  丸冷血脸上表情忽地抽搐,变得狰狞震怖,喉头发出兽类的嗥叫声响,全身抖震间口中吐出一颗球状的物体。
  球状物体闪烁着红华,近半透明之状,丸冷血说道:“只要吞下这颗“血丹”,你不但可以长生不死,更可以位列仙班。”
  白发中道:“仙班?你是说我可以位列仙班?”
  长生不死,登天成仙的吸引力着实大得惊人,白发中双目贪婪地盯着“血丹”,纵使仍在怀疑,但也跃跃欲试。
  丸冷血瞧见白发中已有点心动,将“血丹”放于地上,自己则勉强地退后三步,让白发中确信长生不死可以唾手可得。
  人始终是贪心的动物,就算有危险,但只要有宝物放在眼前仍甘愿以性命相搏,即使还不能证实丸冷血所说的话是否真实,白发中已走向前把“血丹”拾起来吞食。
  “血丹”下肚,一股炙热的火劲立刻散遍全身,白发中感到的不是全身舒泰,相反的,是痛苦难耐,后悔自己一时冲动没有考虑清楚后果,正尝试把“血丹”吐出来之际,一只血淋淋的手掌已从后穿过他腹腔,抓住还在喉头未曾下肚的“血丹”。
  白发中一时贪念,到死都不知究竟是怎么回事,连感激天狗解除他痛苦的话也来不及说。
  丸冷血大闹“天狗堂”,天狗以“太极不死诀”请来李问世的“生灵”将其击杀,只有天狗知道丸冷血根本没死,化成巨鹫逃走。
  明明将其放生,却又再从后跟踪而至,他有何目的?
  天狗道:“这颗“血丹”是你从“魔君”李问世身上所挖下来,在还不知道它的作用之前就献给人的话实在太可惜。”
  丸冷血露出怪异的笑容道:“你不但是一条狗,更是一条不忠心的狗,李问世可以命休了。”
  天狗道:“人人都想他死,可是却毫无办法。”
  丸冷血道:“他如今与毛老道已是半个神仙,拥有仙法,凡人根本难伤他分毫。”
  天狗道:“杀不掉,除非等待他吞食灵童血肉后真正飞升成仙,否则就只有毛老道可以将他诛除。”
  丸冷血道:“可能吗?”
  天狗道:“不可能,他们现在是一体两命,要互相依靠。”
  丸冷血道:“那你就只能够等待奇迹。”
  天狗道:“你便是我一直等待的奇迹,告诉我这颗“血丹”有什么用?是否可以杀掉李问世?”
  丸冷血道:“必定可以杀掉。我们“巫血族”有一种“种血”方法,能以别人的血肉种入另一人之体内,将那人复制,但需要冒险。”
  天狗道:“背叛那头怪物已经是一种冒险,我愿意作更大的付出。”
  丸冷血道:“包括你的生命吗?”
  要“种血”成功便必须要先牺牲生命?天狗禁不住有点犹豫不决。
  多年来天狗皆屈在性情古怪的“魔君”之下,看似大权在握,实际上每一天都过着惶恐的生活,只要“魔君”喜欢的话,随时可以再以另一人可以取代天狗的位置,完全无力反抗。
  想杀掉“魔君”也只不过是为了摆脱被操控的命运,如果要先冒死险,代价岂不是太大了吗?
  丸冷血见天狗仍在考虑,嘲笑地道:“哈哈,你不但是条不忠心的狗,更是贪生怕死。”
  天狗盯视手上的“血丹”,这是一场死亡的赌博,假如真的可以成功“种血”,就可以拥有“魔血”的仙法,更可以长生不死。
  但要先死而后生,假如无法再活过来,一切便是徒然。
  天狗道:“我愿意付出这个代价。”
  为要争权夺位,杀掉“魔君”李问世,天狗立定死志,将“血丹”吞食下肚。
  一阵火热立时炙烧全身,体内如有万虫噬咬,痛苦得倒在地上抖震起来,就像一个离死不远的人在垂死挣扎。
  痛楚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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