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尽人皆知,很是生气,就下令追查,一查,所有的太监都作证说:“这些机密都是徐友贞散布的,他这人就喜欢四处散布国家机密……”
什么,徐友贞竟然有这么一个爱好?朱祁镇气坏了,从此不再搭理徐友贞。而徐友贞对此懵懂不知,还每天乐颠颠地在内阁跑来跑去呢。
未过多久,内阁上本,弹劾石亨和曹吉祥,说他们横行不法诸多事。石亨和曹吉祥抢先一步,先发制人,哭诉内阁阴谋害他们。朱祁镇也不知道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就吩咐把内阁中的徐友贞、李贤等人带来,李贤辩说他们的奏章全都是事实,朱祁镇却说:“是事实你们为什么不早说?”有此一言,徐友贞并李贤双双下狱。
却不料,内阁刚刚进了天牢,就见东北方向乌云翻滚,电闪雷鸣,狂风裹胁着鸡蛋大小的冰雹,不由分说劈天盖地地砸了下来。当时朱祁镇呆了半晌,说:“难道老天爷对我的处理方式有意见吗?有意见你提啊,搞这些狂风冰雹的干什么?算了算了,徐友贞就流放吧,还有那个李贤,提拔重用吧!”
明摆着,朱祁镇这厮对一切都心知肚明,他只是借石亨并曹吉祥之手,将徐友贞赶出京城。放着这么个政变天才在身边,谁还能睡安稳觉?
徐友贞被清除了,下一个就是石亨。
朱祁镇突然对石亨的态度冷了起来,这让石亨说不出来地不适应。于是就对部属们说:“大同的军队最是精锐,我侄子石彪是太同的守将,如果我们父子联手,取天下易如反掌耳。”部属童先听了,非常激动,就说:“那咱们还等什么?快点动手干起来吧。”石亨道:“现在时机还不够成熟,要等到所有的将领都换上我的人,那时候,这天下就是咱们的了。”
于是石彪暗遣十几人入京,欲与石亨合谋,不曾想朱祁镇早就盯着他呢,当即将来人全部逮住,交给锦衣卫一顿暴打,打出全部口供,然后下令逮捕石彪。
实际上,石亨说造反,只是图嘴皮子上痛快,他这人虽然作战勇猛,但对于皇室,却是非常恐惧,急忙请罪。朱祁镇趁机先捕石彪,不追究石亨,等过段日子,石亨嘴巴上又在乱说乱讲,却不知锦衣卫就蹲他家的床底下,早把他说过的话,一句也不少地报到朱祁镇这里。
这可就怪不得朱祁镇不客气了。石亨拿下,判处死罪。可还没等到上刑场,石亨就在天牢里郁闷死了。
蹲在石亨床底下,搜集到石亨谋反证据的锦衣卫,名叫逯杲。搞掉大将军石亨,那意味着他人生的巨大成就,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而骄傲,而是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盯上了大太监曹吉祥。
曹吉祥赶走徐友贞后,眼见石亨死于大牢,情知自己在劫难逃,于是他小心行事,闭门不出,希望能够逃过灾祸。为防万一,他就把侄子曹钦叫来,让曹钦千万要小心,不要落把柄于人。却万万没有想到,正是这个劝告毁灭了曹家满门,原本是平安无事的曹家,就此弄出事来了。
话说曹钦回到自己的家,关起门来一琢磨:“我有没有什么把柄落在别人手里呢?好像没有,好像……”忽然之间他想起一个人来——家人曹福来。
这个曹福来,本是曹钦的家奴,后来光荣地加入了锦衣卫,做了一名百户。因为工作繁忙,经常在外出差,但谁也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不知道就算了,可是曹钦偏不,凭直觉,他认为曹福来多半是在从事对他不利的事情。
怎么解决这个子虚乌有的问题呢?
曹钦的脑子一闪,想出一个超级怪异的解决方案。
他叫来曹福来的老婆,让她去衙门报告,说自己的老公患了精神病,离家出走,不知下落——曹钦的这个怪主意,大概是想先给曹福来扣上顶精神病的帽子,万一他指控自己的时候,自己就说对方是精神病,证词不可靠……弯子绕得如此之大,其间的逻辑又是如此地诡异,就算是没事,也非得弄出事来不可。
果然,锦衣卫逯杲听说了这事,大为奇怪,心说老曹家这是搞什么鬼?一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看来,只要我找到失踪的曹福来,一顿暴打,多半就能够弄清楚事情究竟。于是锦衣卫纷纷出动,满世界去抓曹福来。
发现自己无事生非,果然弄出事来了,曹钦后悔得要死,一咬牙一跺脚,又干了一桩蠢事——他自己先把曹福来找来,捉回家中,打了个半死。
锦衣卫逯军越看这事越怪,最要命的是,御史们也听说了这事,也搅和进来上奏章,就连朱祁镇都表态,他对失踪的曹福来表示高度关注。
全乱套了。
曹钦终于发现,自己的脑子真的有问题,明明什么事也没有,现在弄得好像什么事都有一样。怎么跟人家解释呢?如果说自已脑子不灵光,那别人是不会相信的,要不……
要不干脆就造反吧。
“等造起反来,估计就没人注意到我的脑子有毛病了吧?”曹钦想。
(16)终成帝王大智慧
凌晨时分,曹家大院突然传出一片呐喊之声,只见一群乌合之众,在曹钦的带领之下,杀奔锦衣卫逯军的家中。恰逢逯军穿戴利索,正要出门上班,被这伙人一拥而上,当场砍得稀碎。
杀手团随即冲向几个御史家中,将御史一刀两断,而后杀奔长安门,发现这扇门不好攻打,曹钦下令放火烧,不信烧不开你。正烧之际,后面的官兵数千人杀来,曹钦横刀立马,扭身大战,忽然想起不如去攻打朝阳门——他这人脑子是真的有问题,这节骨眼上,朝阳门会大敞四开吗?可曹钦不管这么多,杀到朝阳门,发现门不开,就又杀向安定门,见这扇门也关着,就又转向东直门、齐化门……不长工夫,内城九门,被这厮攻打个遍。发现哪扇门也打不开,曹钦很生气,就回家了。
官兵尾随追来,曹钦愤满地说:“都说我脑子进水,我今天就多灌一点水进去……”“扑通”一声,投井自尽了。
老太监曹吉祥可倒了血霉,明明没他什么事,却要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被推出去千刀万剐了。
搞掉了夺门之变中的所有功臣,而且手上居然没有沾到一点血腥,朱祁镇对自己的佩服,已经到了极点。不服不行啊,全都是对手自寻死路,只有自己是明君——这个就叫帝王大智慧。
朱祁镇彻底成熟了。
下一个目标:袁彬。袁彬是哪个?就是朱祁镇沦为也先的俘虏时,他身边的人——另一个是蒙古人哈铭。袁彬不仅是帮助他度过了人生最艰难的时刻,而且在朱祁镇寒冷的时候,甚至用自己的身体来替他取暖。如此恩德,理应干掉。
不干掉还怎么办?难道把万里江山送给他吗?一碗米养个恩人,一斗米养个仇人。无法回报的情义,就只能跟你不客气了。
怎么个干掉法呢?思路决定出路,办法总比困难多。于是有锦衣卫跳了出来,强烈控告袁彬犯罪,对此,英宗表示了最大程度的愤慨,不予理睬,可是锦衣卫太欢实了,告个没完没了,于是英宗流下了眼睛,说:“你们必须还我一个活的袁彬。”
说出这句话,最深刻地表明了当时的密探政治,凡人诏狱者,有死而无生,锦衣卫考虑的不是你有什么罪,而是用什么法子弄死你。对此,朱祁镇比谁都清楚,所以他才有这样一句话。
袁彬人诏狱,果然又半死不活地回来了,朱祁镇将他调到南京锦衣卫——这厮也当上了锦衣卫了。
终于没事了,朱祁镇总算是可以做他的明君了。
传令释放关押在冷宫中的建庶人。建庶人是大明帝国第二任皇帝朱允汶的儿子,朱棣推翻建文帝的时候,这孩子刚刚两岁,眨眼工夫已经被关押了足足五十四年。奇怪的是居然有许多大臣坚决反对释放建庶人,也不知这些人是怎么念的书,书都念到狗肚子里去了?
建庶人释放,实际上这个人放不放出来,对他来说都没什么意义,他生命中的全部记忆,就是冷宫中的囚禁生活。突然来到外部世界,心理的冲击空前之强烈,结果大脑受刺激过度,还不到两年就死掉了。
朱祁镇让自己跻身于明君之列的,是他坚决地废除了活人殉葬制度——从朱元璋的时候起,一个皇帝死掉,就会拖着一大群年少貌美的妃子进坟墓,这个制度比较原始,而且像这种恶习,一旦开始就很难终止。而朱祁镇明确表态,他死后,不要任何一个女人殉葬,仅此一项功德,就不枉他活上这一遭。
做完了这件事情之后,朱祁镇心满意足地坐下来,左看看,右看看,还有事没有?没事我死也……他死于1464年正月,亨年三十八岁。
第六章 宪宗朱见深——拒绝长大的孩子
(1)掌握权力的女人
一个软弱的人,一个缺乏主心骨的人,一个人格被神秘力量所掌控的可怜虫。
掌控了他人格的神秘力量源自于何方?
这个事,就要从山东诸城说起了。话说诸城地方,有一个椽吏,名字叫万贵。椽吏不是官,最多算是个副主任科员,可不知怎么的,万贵犯了事,被贬到了霸州,从此陷入了困苦之中。自己困苦倒还罢了,可家里还有一个四岁的女儿,名叫万贞儿。怎么办呢?要不把孩子送到宫里,让她当一名光荣的服务员吧。
这个四岁的女孩子进了宫,当时没有关心爱护祖国花朵这一说,花朵们打小受到的教育,是关心领导,爱护领导,有饭领导先吃,有麻烦领导先走。花朵们要时刻准备着,随时为领导献出自己的青春、贞操和生命……所以这可怜的小丫头,就沦为了孙太后的一个宫女。
到了土木堡之变的那一年,时任皇帝朱祁镇,被境外恐怖分子也先绑架。于是孙太后当机立断,立了刚刚两岁的朱见深为太子,又恐小太子年龄太幼,拉屎撒尿也没个人管,于是孙太后就派了万贞儿出马,去给朱见深做小保姆。
这一年,万贞儿已经21岁了。
21岁的女孩子,已经过了花季,情窦早就开了。可是这阴气森森的皇宫中,举目所见,清一色大龄未嫁老处女,连个男人的气味都闻不到。可以想象得到,当万贞儿初见朱见深的狂喜。哇塞,男人?原来男人是这么个样子的。
当然朱见深还不能说是男人,刚刚两岁,连小男孩都不算,最多算是个婴幼儿。但婴幼儿会长成小男孩,小男孩会长成小男生,小男生再嗖嗖地长,就会长成一个大男人——这就是命运赐给万贞儿的宝物,从这一天起,她的生命终于有了意义。
此后,万贞儿以她一颗女儿之心,似水的柔情,还有她那如花似玉的容貌……不对不对,万贞儿哪点都好,就是容貌跟如花似玉贴不上。史书上说,这丫头的模样,长得超雄性,到底雄性到什么程度呢?
《万历野获编》上记载说,万妃“丰艳有肌,上每顾之辄为色飞”……意思是说,万贞儿这姑娘,胳膊粗力气大,登台表演一运气,哇,胸前至少八块腹肌。这本书算是说得比较委婉的了,其他史书,说得就比较野蛮,诸如“貌雄声巨,类男子”等权威性记载。貌雄,就是指线条比较粗;声巨,说就是嗓门大。
把一个女人形容到这份上,再补上“类男子”这种闲话,史家明显有失厚道,有这么糟践女生的吗?不管怎么说,当时的万贞儿就是和幼小的朱见深相依为命,度过了人生的重重难关……都有些啥难关呢?
看看朱见深的个人求职简历,就清楚了。
朱见深历史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