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转而又想道,那又能怎么样呢?即使警方能够证明自己曾与刘历文共进晚餐,甚至于自己曾到过玉湖路327号的门口,但他们又如何能够证明自己曾进入刘历文的公寓呢?当然更无法证明自己杀死了刘历文。因为,按照法医的判断,刘历文的死亡时间是8点半到9点半,而自己从8点到11点都一直在《金满屋》酒吧与两个女同事在一起共聚。自己精心设计的计谋是如此高明,警方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破解的!
然而,她的内心还是充满了惊恐和疑虑。因为,就在几天前,她听公司里的同事们说,警院的资深教官陈子明已经介入此案的侦破。倘若真的由他接手此案,自己的计谋还能够瞒得过他那鹰隼般的眼睛吗?
不过,陈子明再厉害,也需要证据呀!她庆幸自己行为果断,在杀死刘历文之后,立即就将所有可能的证据全都干净彻底地处理了。她在杀人现场戴的手套当天晚上就扔到垃圾箱里去了,捆绑刘历文用剩的那卷胶带也都扔了,最最关键的证据便是那氰化钾,她11月14号一早就扔进护城河里,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时,她突然听见有人敲门,她立刻感觉自己的身体在不停地哆嗦,心头就似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她看了看钟,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是谁呢?不会是警察吧?她失魂落魄地走到门边,从猫眼里看了一下,果然是警察!完了,全完了!警察这样晚上门,绝不会是什么例行询问,大概是抓捕吧?
她心里恨恨地想道,林蕴芳这个小婊子,一切全被她给毁了!现在只好听天由命,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
第十三章
警方对胡玉明的住宅进行了彻底搜查,希望能找到一些涉案罪证。可是,李大鹏所预想的几样证据一样也没有找到。显然,胡玉明早就将有关罪证进行了干净彻底的清理。
李大鹏重点寻找的,便是使刘历文死亡的剧毒化学物质氰化钾。可是,翻遍了胡玉明的公寓,也不曾找到一星半点的氰化钾。
陈子明曾关照他寻找有关的胶带卷,刘历文就是被胶带捆绑在铁床上的。那剩余的胶带卷很可能被凶犯带回家里。倘若能找到那胶带卷,倘若那胶带卷后来不曾被使用过,其胶带断口理应能够与案发现场的胶带断口相吻合。如果的确如此,这将是胡玉明作案的铁证!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李大鹏费尽功夫,根本没发现任何的胶带卷,胡玉明肯定将那剩余的胶带卷扔了。
李大鹏从胡玉明的写字台抽屉里找到一本笔记本,其中记载着一些电话号码,还贴了不少剪报。这笔记本能不能提供什么线索呢?他想了想,最后还是将这笔记本交给了子明老师。
陈子明逐页翻看那些剪报,突然,他的面孔上出现了一丝兴奋的笑容。他翻到了一小块剪报,那是临渝法制报前些时候的一篇报道,其内容是关于美国佛罗里达州曾经发生的一起案例。在该案例中,麻醉科医师科普里诺使用了一种特殊的药品将自己的妻子卡梅拉杀害。那种药品叫做琥珀酰氯化胆碱。这种药物的最大特点是,它在人体内分解特快,几分钟之内就可以分解90%,因此,法医很难查明真相。如果剂量足够大,可以抑制呼吸肌而令人窒息而死。可是倘若剂量较小,则仅仅使人肌肉麻痹而不至于死亡。看来胡玉明对这篇报道非常重视,难道她已经仿而效之,将这种药物用之于刘历文?
倘若胡玉明决定在11月13日晚上杀死刘历文,她必须首先考虑两个先决性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她需要一种延时装置,利用该装置,她可以既能够杀死刘历文,又同时能够给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第二个问题是,在她安排那延时装置之前,她必须完全控制住刘历文。
她理应深知刘历文的体质,自己决非他的对手,又怎么能控制得住他呢?想来想去,唯一的方法就是采用药物。她是学化学的,很容易就可以查明各种药物的药理性能。她知道,几乎所有的安眠药和麻醉药在人体内的降解速度都比较慢,人死后,法医完全可以查明死者生前可能服用过何种药物。因此,她必须找到一种法医无法检测的药物。或许她前些时候碰巧曾读过关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的那篇报道,那种药物岂不是正符合自己的要求吗?
琥珀酰氯化胆碱是一种横纹肌松弛剂,使用之后会导致全身肌肉麻痹。它的最大特点是,它与其他所有的麻醉药不同,它在血液中迅速被分解,5分钟之后就会分解90%。因此,两个小时之后,这种药物已经从体内完全消失了,法医又如何能查得到呢?从这个意义上说,使用它是最安全的。虽然该药物的作用只有5分钟,但是要将刘历文捆绑起来,5分钟已经足够了。
前几天,当陈子明看完玉湖路杀人案的卷宗时,他已经预估到凶手使用这种药物的可能性,因为除了这种药物之外,没有其他的任何一种药物具有这样快速代谢的特征。
下一个问题便是药品的来源。使得刘历文致死的化学物质是氰化钾,这种东西一般人不容易得到。但是,大学的实验室里有这种东西,而胡玉明是大学化学系毕业的,因此,她如果想搞到这种东西并不难。可是,琥珀酰氯化胆碱是一种临床药物,一般的化学实验室里是没有的,只是在某些医院的手术室里才有。那么,胡玉明是从哪儿搞到这种药物的呢?
在胡玉明的交际圈里,未曾发现有人在医院的手术室里工作。因此,如果她利用该药物实施犯罪,大概是从市场上买来的。
由于琥珀酰氯化胆碱在临床上仅仅是作为手术时的辅助麻醉剂,所以在一般的药房里根本没有,仅在较大的医药公司才有此药出售。陈子明建议李大鹏立即对本市的几个大医药公司进行调查。
第十四章
李大鹏很快就向子明老师报告了调查结果。
本市的医药公司中,只有两家有琥珀酰氯化胆碱的注射剂出售。其中一家是临渝市医药总公司,另一家是康寿医药公司临渝分公司。李大鹏分别对这两家公司进行了调查。
由于琥珀酰氯化胆碱并不是常用药,而是一种麻醉辅助药,仅仅用于手术中,所以只批发给一些较大的医院,而且每笔批发的数目都比较大。因此,调查起来就比较方便。
据临渝市医药总公司销售部的工作人员说,近一个月来,他们总共售出了四批琥珀酰氯化胆碱注射剂,但买方都是本市的几个大医院,而且每笔的数目都很大。李大鹏一一核实了买家名单,基本否定了胡玉明购买的可能。
在康寿医药公司临渝分公司销售部,李大鹏却有了新的发现。该销售部一位年轻的男职员回忆道,大约半个月前,确实有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儿来过,要求购买一盒琥珀酰氯化胆碱注射剂。由于该药剂以往一直都是批发,从未零售过,所以他们不想卖。可是那女孩儿可怜兮兮地说,她的父亲在乡下的医院里要进行气管插管,非此药不可,她急得都快哭出来了。在她的一再央求之下,最后才卖了一盒给她。李大鹏拿出胡玉明的照片让那男职员辨认,他立刻就认了出来。
事实已经清楚,胡玉明在杀死刘历文之前,曾首先使用琥珀酰氯化胆碱使其丧失行动能力,便于她对现场进行布置。
可是,陈子明无法解释的一点是,琥珀酰氯化胆碱必须注射给药,如果口服则会因胃肠道消化液的分解而失效。那么,凶手又是如何给刘历文进行注射的呢?因为在死者尸检时,法医未曾发现任何针眼。也就是说,死者死前未曾被注射过任何药剂。
那么,胡玉明又是如何使得琥珀酰氯化胆碱进入刘历文的体内呢?
陈子明查阅了有关药剂学方面的专著,对于某些药品,如果既不能口服给药,又不能采取注射的方式,那么,只有两种方式可以使用,那就是直肠给药与舌下给药。所谓直肠给药是指将有关药物以栓剂的形式塞入肛门,使其在直肠内溶化,从而被直肠粘膜吸收而进入血液系统。而所谓舌下给药是指以诸如含片之类的形式将药物置于口腔中的舌下,使其溶化,通过口腔粘膜吸收而进入人体的血液系统。
陈子明想道,对于本案而言,采取直肠给药的形式不大实际,胡玉明凭什么将琥珀酰氯化胆碱注入刘历文的肛门呢?既然如此,剩余的唯一方式便是舌下给药了。
难道胡玉明将那琥珀酰氯化胆碱做成含片的形式?她没有相关工具,又如何才能够制成含片呢?姑且不谈她缺乏药剂学方面的各种知识,她连压片机都没有,又如何压片呢?
那么,她到底使用了什么办法呢?
除了含片外,还有什么方法能使得药物被口腔粘膜吸收呢?陈子明猛然想起了口香糖。如果胡玉明将那琥珀酰氯化胆碱渗透到口香糖里去,再让刘历文慢慢咀嚼那口香糖,其中的琥珀酰氯化胆碱岂不是就通过口腔粘膜进入到刘历文的血液系统了吗?
刘历文在咀嚼那口香糖之后,很快便失去了反抗能力,于是胡玉明便可以将他捆绑起来了。
但是,下一个问题是,胡玉明究竟是如何做到既杀死了刘历文,又能够为自己提供不在杀人现场的证据呢?
她必定是设计了一个延时装置,该延时装置大概非常巧妙,以至于警方至今未能查明。虽然现场并未发现任何可能的延时装置,但陈子明认为,那延时装置必定和铁床上方天花板上的那个小挂钩有关。
陈子明想道,倘若在那挂钩上拴一个容器,那里面盛有氰化钾溶液,让那溶液慢慢滴下来,可以精确计算时间,控制溶液滴下的速度,从而控制刘历文的死亡时间,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是,那个盛有氰化钾的容器最后到哪儿去了呢?当晚10点10分司马玉茹进入现场时发现丈夫已死,就立即打电话报警,当时没有一个人发现有什么容器挂在那儿。况且,警方进入现场后曾拍摄了大量照片,现在再仔细观察那些照片,天花板上的小挂钩在照片上清晰可见,可是根本就没有什么容器。
倘若没有任何容器,难道氰化钾溶液能够凭空挂在那里吗?
陈子明猛地醒悟道,原来如此!
他终于知道胡玉明是怎么做的了,真是聪明绝顶呀,可惜用错了地方。
胡玉明将那氰化钾溶液冻成了冰,然后再挂在那小挂钩上。
可是,这儿还有一个问题。
倘若胡玉明在7点40分离开刘历文的公寓前将那含有氰化钾的冰块挂在那小挂钩上,当她出门后不久,那冰块就开始融化,含有氰化钾的水将滴在刘历文那塞满棉布而张得很大的口中。由于氰化钾的致死时间极快,只不过几分钟时间而已。因此,刘历文的死亡时间理应是7点40分至8点,可是据法医报告,他的死亡时间是8点30分至9点30分,这又是为什么呢?
按理说,法医对死亡时间的推断是依据各种指标综合判断的,即使有误差,也不会有那样大的误差,必定是胡玉明的杀人设计方面还有什么其它内容。
陈子明陷入久久的沉思,怎样才能够使得氰化钾的作用延迟呢?
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或许胡玉明正是运用了这个办法。
胡玉明可能是首先用一般的自来水制造了一块冰,这块冰根本不含氰化钾。至于这块冰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