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这样的人。大概正因为这个,他才能想出最后的方法吧?”
“我也很关心,是什么方法。”
“刘湘为什么要半夜去大厅?从她定了闹钟来看,约会是一定有的。如果不是她约别人,那就是别人约她。她真的会因为看不见,就丧失安全意识,谁约都肯去?不,对方必然是个非常熟悉的人。你在调查的时候曾经说,半夜约她出来,那些人里,只有许飞做得到,这我也同意……她在被杀的那天晚上,曾经和许飞说过非常关键的两句话:‘你给我留字条了吧?’和‘你的电话簿丢了吗?’。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和人说话,你真的听懂话里的意思了吗?还是有个先入为主的想法,认为说的就是你心里想的这个?或者你说了一句话,人家答应了,被应承的就是你想让他应承的?而且,出于各种原因,也许是情绪,也许是顾虑,人总会多说或者少说那么一句话……”
“要发感慨等以后。到底怎么回事?”
“在案发前一天,许飞曾经给她留了张字条,夹在她门缝里,想着她早上起来一开门就能收到。可是她看不见,一定是打开门,字条掉在地上,她从上面踩过去。那她又怎么会知道有这张字条呢?除非是有人捡到拿给她。是谁呢?又是那个最不应该的人。”
“凶手?”
“他捡到几乎是必然的。一位前一天打乱他的计划的女孩,一个无缘无故假装明眼人的瞎子,他绝对比其他人更关注她,何况他们住对门。”
“有没有更硬性的证据?”
“有。许飞那天回去,刘湘和他说的第一句话。如果没收到字条,她恐怕会说‘你去哪儿了?又去探病了?’。而她说的是‘回来了’,说明她知道他去干什么。也就是说,那时已经有人把字条的内容告诉她了。而在许飞之前和她接触过的,只有方擎岳一个人。”
“他把条子交给她……”
“就在大厅里。老板说过,他拿着张纸和刘湘在说什么,他解释为在问疑难字。其实那纸恐怕就是了。”
“为了试探她知道多少?”
“也许。那时他大概并不想杀她,只是对她演戏的行为好奇,或者顺手帮个小忙也说不定。可是,紧接着,刘湘被谋杀的理由就出现了。”
“什么?”
“我以前说了,生活中叫出别人大名的机会很少,但那只是平时。有些特定的场合,是非常容易叫出名字的,尤其是道歉和道谢时。田静说过‘对不起啦,刘湘’;在学校里,‘谢谢您了,老师’和‘多谢了,某某’,都能经常听到。而当时,方擎岳把字条塞在刘湘手里,‘你门口捡的,许飞留的条’。刘湘攥着那张纸,会不会说出‘谢啦,田静’呢?”
“你是说……”
“她说出这句话,不管她知不知道案子的内幕,都必死无疑。本来凶手处境很为难,吕良死了,剩下田静这个他以为的证人,如果再被灭口,两条人命总要有人负责,调查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她这么一说,等于给凶手指了一条明路:杀了她,和吕良的事一起嫁祸给田静,除去证人,了结凶案,一举两得。于是他想到,死亡留言……只要是死者写的,没有人会怀疑它指示的人是否正确。刘湘知道一旦动手的人是他,就会留下指向‘田静’的线索……”
“可能吗?杀刘湘,单纯为了造成凶案;刘湘的尸体,只是嫁祸的工具?”
“但这思路,联系凶手的性格,很像他会想到的,对吗?而且,他以前杀人,用的是什么方法?推下铁轨,暗中下毒……如果目的真是置刘湘于死地,在楼梯上推她一把不行吗?出于表演的需要,她就在大厅用餐,在食物里下毒好不好?而锐器杀人,凶器、血衣,要牵扯上多少样东西?又简单粗暴,他这样的凶手只怕会嫌弃。选择这种方法,是必须的,也是巧妙的。他需要她的血,当最终留言的墨水。”
“用把刀子,凶手也想了这么多?”
“刀作为凶器,且不说那些渴望血腥的杀人狂,一般都是……一时冲动,抓了把刀子就捅过去--但这次是预谋杀人;或者早有谋杀的想法,但下手机会难得,过这村没这店,而手边只有刀--刚才说了,还有很多更便利的方法;要不就是刺杀,图的是便于携带、藏匿和丢弃在别处--而凶手直接把它扔在现场,也不存在携带的问题。这些都不符合,我只能往特殊意义上想了。”
“勉强还有点道理。”
“就算这些不能说明什么,其他地方,也始终弥漫着陷害的味道。比如旅馆的封闭环境,不像是利用机械刻意制造的,那么就可以排除外来人。可是,如果是内部人士,只要拔开一个插销,推开一扇窗户,旅馆就和外面连通了,凶手就要从全世界去找。而他不这么做,特别把嫌疑圈定在内部,把自己也陷入危险中,除非是有了明确的嫁祸对象。如此说来,留言就不对劲了……”
“这可是整个案子的基础,不要说一开始就错了。”
“留言也是分几种情况的……”
“死者留下线索前也要精心算计?你能保证每个人都知道你这规则?”
“如果是其他情况,留言当然不成问题,只是还没机会面世,就被凶手抹掉了。可以保留到让办案人员发现的留言,通常就是:第一,凶手不知道死者留了言。比如断气之前,抓住了可以指示凶手身份某样小东西,动作很不明显,凶手只以为是死前的挣扎。血字就一定不属于这种。很多侦探故事,为了在留言上做文章,说凶手明明看到死者在写什么,但因为解读不通,就放心留着它。现实中可没有这样拿生命当儿戏的罪犯。”
“第二,凶手因突发状况--比如刚刚得手,听到有人往这边来--必须立刻离开,到尸体被发现前,也没有机会重返现场。而凶手走时,被害人还没断气。这个案子时间充裕,也没有这种条件。”
“第三,留言被凶手涂改过,甚至就是凶手写的,以指向了其他人。再加上密闭的旅馆,让我觉得这留言必然是假的,但是现场看不出修改的痕迹。用死者的思路,可以非常顺利地解释。要是凶手模仿的,怎么可能这样?如果他不是死者肚子里的蛔虫,那就是出自死者的手笔。一个凶手明知道有留言,却扔着不去管,一定有什么内幕。而且,留言的内容,也未免太复杂了。中药,谐音,形似,倒转,已经够繁琐了。而且,居然还都是和许飞提到过,他可以理解的,留言的时候一定费心考虑过吧?刘湘就算脑子再快,对这些小地方的奇妙想法再熟悉,真能在死亡之前的瞬间反应出这么多?我很纳闷,只好去想象案发时的情景了。”
“根据现场,推测出的过程是:凶手背后行凶,刘湘身前先中一刀,然后被按在沙发上,背后又中一刀,留言,断气。虽然差不多是这样,但是,压住她,刺一刀,需要多长时间?5秒钟,足够吧?可是,满沙发的血手印,是在这么短时间内可以留下的吗?所以我关心,从第一刀受伤到第二刀致命之间,她在沙发上被按了多久……”
“第一下刺在不重要的部位,凶手是故意的吧?得到他想要的血后,迟迟不肯再下手。他把她的脸挤在沙发里,保证她不会出声把其他人惊醒,然后把刀抵在她后背心脏的位置,在她耳边说话,让她听出他的声音,知道他的身份,甚至告诉她她不可能生还,提示她留言,好写下错误的讯息。等他确认她已经留言完毕,才一刀插下!”
“你……你怎么想得到这种事?这……啊……一个人从小到大,见过的血算在一块有几加仑,当然什么都能想到了。不过,你的思路又开始跳跃,怎么一下子跑到案发时了呢?还没说刘湘是怎么被引去大厅的呢。”
“好,我们回到白天的大厅,方擎岳刚把字条转交给刘湘时。虽然咱们分析了这么多,但这对凶手来讲,产生杀人嫁祸的想法,不过是灵机一动。他要动手,需要一个隐蔽的时间--夜里;一个人口稀疏的地方--一楼大厅;他要怎么把她骗出来呢?想想凶手脑子里有的东西:许飞和刘湘的关系--他开始误会过他们是情侣,被否认后,大概会觉得这是一对还没有确定关系的有情人;许飞留下的字条;刘湘是瞎子;她看不见字条的内容……他心生一计,从口袋里拿出许飞的电话簿……”
“不是丢了吗?正好被他捡到?”
“我想是他一开始就藏起来的。站在他的角度,会怎么看许飞?吕良被杀时,许飞在火车站出现,当天又正好住进那家旅馆,太巧合了吧?很像来卧底的调查员。事实也确实如此。当他看到柜台上,许飞落下的电话簿时,自然顺手牵羊了。电话簿这东西很能体现人的身份,他想看看里面有没有‘派出所,公安局,某局长,某队长’的电话。当然,只看到‘报社,杂志社,某编辑’,也就知道许飞是干什么的了。他向他请教字时,说他懂得多,恐怕不只是客套。”
“他要怎么用这电话簿?”
“他把它也塞到刘湘手里,说:‘许飞这人还真逗啊。字条上写’今天去探望病号‘也就算了,居然还有什么--电话簿丢了,如果你捡到,请在今天夜里1点来大厅还给他--这电话簿不就在字条里卷着呢吗?’”
“这……”
“有趣的约会方式,对吗?把东西丢在心上人一定捡得到的地方,然后把她约出来归还,顺便相处。就像向喜欢的人借书一样,一借一还,创造两次见面机会。我们宿舍,我旁边的上铺,就是用类似的方法,追到学校的校花的。”
“可万一她向许飞求证,那不就全漏了?”
“漏了又怎么样呢?方擎岳这个凶手,他用的所有手段,都是中途出了问题,也没关系的那种。就算许飞知道了,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完全可以说‘你怎么这么早就知道了?我正要通知你晚上去见她,给你个惊喜呢。对,我撒谎,但我是好意呀。我本来也不想管你们之间的事,这不是……前两天,我无意中看到她走路,用伞当拐杖,才知道她眼睛是看不见的,觉得她特可怜,太需要人照顾了。相处这几天,我可看出来了,你们不是一般的关系。刘湘是个好姑娘,你人也不错,你说你们耗着什么呢?’这样一说,假造约会就变成了一个过分热心的朋友,为撮合他们两人而作出的努力。刚认识几天的人,就这样管别人的私事,确实唐突,但也只是唐突而已。”
“那站在刘湘的角度呢?你刚才不是说,她已经察觉到他杀人和下毒,难道不会怀疑这是阴谋?”
“以她的聪明,她当然会想,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她会分析:如果字条上没写这些,方擎岳敢篡改内容,必然是知道她看不见,早看穿她的演技了。而她的自尊心,抵触‘表演出了岔子’的想法。加上许飞以前和她说过丢失电话簿的事情,她大概以为那是这次约会的铺垫,可还是不敢完全相信。她想求证,当然可以让其他人帮着读字条。但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身处险境,不到生死攸关的地步,一个称职的演员是不会在谢幕前卸装的。她犹豫着,终于偶遇许飞,就问了他两个问题。其实,背后的真正涵义是‘你今天晚上约了我吗’。许飞不知道,给了她最正常的答案。她于是觉得,约会是真的。